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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   出租车停在门外,季天多付了钱没让走。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宽额头,一张脸胖成了包子,是个嘴闲不住的主,来前还天南海北的跟季天搭话,现在是一肚子话张不开口了,季天的面色较来前实在不算友善。

      后视镜里两个面容相仿的一眼就看出来什么关系的男人让司机大叔猜了个七七八八,老北京做了这么多年出租车司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儿算是白混了,估计是叫家里大人逮到了,让兄弟出来找人。

      大叔心中一嗤,荒唐无度的富二代,他没少见。

      而接下来一个幕让他更深刻的理解了什么叫“荒唐无度”,醉酒那人不知道什么时侯醒了,捏起抱着他一脸阴沉小哥下巴就吻了上去。

      季天一时没反应过来,季墨身上那并不难闻的酒气混着淡淡的男士香水味,就涌入了自己的口中。

      你把我当什么了?季墨挑过自己舌头时,季天也只想到这一句。

      季墨规律性锻炼,身材好,力气也不小,或许还有些醉酒人的冥顽不灵,季天挣开他时被他的牙齿割破了嘴里一块肉。而季墨也似是因为那点血腥味回了神,慢慢的坐起了身子,坐在了季天身边,随着季墨苏醒的还有他身上的孤傲和不羁,被酒气一蒸,透露的淋漓精致,这人在古代是要生在帝王家的。

      夜深,即便是娱乐至死得北京不夜城也没有多少车辆,霓虹璀璨,司机大叔却不觉得比的过后座两位叫他刺瞎了眼。心乱,手也跟着乱,车子开的歪七扭八,司机大叔就眼瞧着上一秒还躺在小哥怀里美如冠玉的美男子此时如魔鬼邪神一般一脚踹在了铝合金防护栏上,这一脚叫他稳了神。

      不该管的别管。

      季墨从怀里掏出了一盒被他压的不成型的烟,点了一支,轻烟慢慢升腾开来,季墨咬着也不吸,任着烟草香味在封闭的车厢内慢慢散开,尼古丁掺着钱烧起来也是香的。季墨喝酒是香的,抽烟是香的,还香的诱人上瘾。

      季天刚才没开了口训他,现在也说不出话来,被他这么一折腾跟瘪了气的气球似的,就像平常一样,一句话也不想说了。

      季墨叼着烟,季天不问,他也不打算主动说,没什么好解释的,他就是故意的。

      下车时,季天依言付了剩下的钱,还加了三百块钱当防护栏的赔偿费。

      季天付完钱看向季墨,“自己走能成吗?”。

      季墨身上酒气冲天,即便他看起来跟正常人一样,也不妨碍一眼能看出来这人灌了多少酒。

      季天给季墨的感觉总是拳头打在棉花上,白费劲。季墨向来话不多,能不说就不说,硬生生被季天逼成了闺中怨妇,骂道,“老子用你抱?”。

      季墨很直接的拒绝了他,这无关于他愿不愿想不想跟季天亲近,这是原则问题,他堂堂季墨不能够那么弱鸡,更何况,季墨不屑于那点身体接触。

      “你喝了多少酒?”,密闭的电梯间,两人一前一后站着,季天打破了两人习以为常的沉默,也不是刻意想说点什么,就是想到了就问了。

      季墨也没因为这点不同平常而感觉到什么欣喜,季天的语气里实在听不出来有什么多余的感情,淡声道,“两三瓶吧”。

      两三瓶,哪样的两三瓶不重要,度数高低也不重要,用瓶做单位已经够了。

      “醒酒汤会煮吗?我头疼”,季墨又问了一句。

      “行”。

      醒酒汤自然是没煮过的,季天照着网上煮了一锅,已经五点多了,天色蒙蒙亮起来,季墨喝完醒酒汤补觉。季天一夜没睡反而头脑过分清醒起来,也不用睡了,干脆又给季墨炖了一锅鸡汤,冲了个澡就上学去了。

      第二节下课铃响完后,陆和就提着水杯来到了季天面前,凑近调侃了一句,“季大爷,今天怎么没睡觉?”

      季天还没来的及说什么,第三排,女生围了一群的位置,就有人含羞带怯的喊了一句,“陆和,接糖”。她们见惯了陆和上午一趟下午一趟来找季天接水,也乐得一天见两次,养眼,太养眼,一个个的桌肚都备好了零食用来投喂“校花”,与校草。

      几颗糖果从第三排天女散花的扔到了最后一排,故意的,一颗正中季天脑袋。女孩们笑的花枝乱颤,陆和跟着笑,陆和笑起来从来都是温润的,似三月杏花,不似梨花寡淡,也不是桃花的烈焰,好看的刚刚好。陆和声音比一般男生轻一点,冲着怀春的少女们道了声谢,弯腰将地上的糖果一颗一颗捡了起来。

      嗟来之食,见面分一半。陆和是这么跟季天说的,所以照例,在季天的文具盒里放了两颗糖。

      季天也随他去了,拿过水杯站起了身子,坦白道,“我不怎么吃糖,都给孟启明了”。

      陆和不以为意,“你吃不吃随你高兴,给不给随我高兴”。

      人活着可不就是高兴最重要吗。

      季天心里挺赞成。

      校园广播里满含青春迷茫的背景音乐下,主播清朗的声音字正腔圆的念了一句:下一首是高二十七班xxx同学给高二二班陆和点的曾轶可的《夜车》……这样的广播隔天就会有一条,南辰高中的校园广播是一三五隔天一次的。学校的领导老师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个学校教学刻薄却对少男少女青春期的悸动有一份难得的宽容。繁重的课业中这样几句话谁能说不美好呢。

      陆和听到总是开心的,虽然他连点歌的人样貌都不知道。

      接水的队伍排到了季天陆和,不大不小一声,“死娘炮”,从身后传来。其实不只这一句,几个男生哼哼唧唧说了半天,季天才听出来说的是陆和。季天侧头看了一眼陆和,陆和178cm标准的理想型身高,从季天这个角度看过去,会看看到他小绒扇一样的扑闪的睫毛,陆和脸上淡然似水,跟没听到一样,可季天确定他听到了,自己都听到了。

      热水咕噜噜接进杯中,拧好杯盖,季天回头打量了一眼那几个男生,突然觉得这时候李丞飞在多好,他直接上去几句话就能骂的人再不敢这么嘴碎,季天当真是懒得动的。

      季天经过他们还是恐吓了一句,“再废话卸你们一条胳膊”,暗煞特种小队牌卸胳膊,保证不至于残废,但一定伤筋动骨一百天,一天都不带少的。

      季天声音没多大,语气却足够严肃,几个男生刚才还在两人经过时眼光不屑的看向别处,此刻直被季天激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不用管他们”,管不完。走远了,陆和才看着季天说。

      “也不能不管”。

      陆和笑了两声,扬言,“明天她们投喂的零食全给你,后天也全给你”。

      季天也很配合,“谢谢您”。

      “季天,我怎么一走,你就被勾搭走了”,孟启明扯着破锣嗓子喊,满脸苦大仇深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抢了媳妇。

      季天将文具盒里的两颗糖递给了孟启明,无奈,“我总不能您上厕所也跟着吧”,

      孟启明毫不客气的接下了,“怎么不能,难道季天你……”。

      “我好的很,就是不想尿”,季天想起之前被李丞飞拉着撒尿还要比谁成长的好就头疼,这毛病不能惯。

      孟启明不明所以的剥了颗糖塞到了嘴里,“季天,你说怎么还不放假啊?”。

      “嗯?”,孟启明嘴里鼓鼓囊囊蚊子哼了一句,季天没听清。

      “啊?我说……”,孟启明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直接干呕了一声,然后一阵杀猪般的哀嚎跑向了后边垃圾桶,“这……这……榴莲……”。

      季天为难中不自觉舔了一下被季墨咬破的那块。

      破了一块,不大,酥酥麻麻,碰上还是有点疼的。

      从学校到季墨那十五分钟的路,收拾书包,跟孟启明唠唠嗑走到校门口五分钟,日复一日,季天习惯并且安于这样单调重复的生活。

      生活于季天而言一直都是是灰白调的,不是悲观,是人生来这世上原本的色泽,然后再没什么在上面留下过特别的色彩,别人不能,或许季天自己也不行。

      “季天,你怎么没跟孟启明一起?”,走到校门口分道,季天闻声看过去是同班的叶金枝,还有一个姑娘,也是一个班的,季天没记住名字,“我跟我哥住,跟他不同道了”。

      “哦,哦?”,叶金枝咧开了一个狡黠的笑容,眼放精光的拽过眼镜妹凑到季天并排,“我们跟你同道啊,以后我们一起走呗”。

      季天失笑,心想没个男孩子同行,确实不太方便,也没拒绝,只说,“别嫌我闷就成”。

      “我也申请同行”,陆和像是听到了季天心声外放,天降在季天身后,贴着季天肩膀,侧着头对着两个妹子绽放了一个笑容,“可以吗?”。

      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色字当头一把刀,叶金枝大手一挥脱口而出,“成”。反应过来有些脸红,愣了一下,又死性不改不由自主脑补了一下怎样排练组合更为美妙,脸有点烧,果断拉着眼镜妹跑了,边跑扯着嗓子喊,“打扰了”。

      陆和笑了两声,目送两人跑远,转过头对季天惋惜道,“唉呀,我坏了你的好事了”。眉眼带笑,却又叫旁人清楚觉出调侃之意。许是陆和也知道自己笑起来好看,所以他总是笑着的。

      这人可太会笑了,顾盼之间皆成风景。

      “看我干什么?能把人看回来?”,陆和嬉笑着又加了一句。

      “不是,头上有片叶子”,季天老实回答。

      “哦”,陆和抬手扒拉头发,陆和的手指白皙纤细,在一头柔顺的头发里几下碰到了一片银杏叶,很袖珍,半截拇指大小,陆和头发多,的确不易察觉,陆和嘀咕道,“还是绿的”。

      也许银杏叶在人心目中浑该是热烈的金黄色,那是它最美的颜色,与众不同的颜色,也是人们最愿意记住它的颜色。

      季天笑了一声,没接话。

      两人从人群攒动,走到不见再看不见藏青色校服,再到没什么人影,季天迟疑了一下,还是停下了步子,“你不用跟着我”。

      四周高楼林立,纵是寸土寸金的北京城,建筑也有三六九等之分,他们脚下这块地已是非大富大贵之人住不得了。

      陆和也没觉得这句话唐突,嘴角噙笑,“怎么?我住不了这种高级公寓?”。

      季天摇头,他昨天路上看见陆和了,两条街前他就该拐弯了,季天已经任着他多跟自己走了两条街,不至于这样,“你要是想跟我一路,我可以送你”。

      陆和好笑的盯着季天的眼睛,“你怎么就觉得我想跟你?你又为什么要送我?”

      为什么觉得陆和想跟自己一起走回家,季天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潜意识就是这么觉得的,李丞飞想、孟启明想、陆和想……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季天想了一下自己想,然后又心中摇头否定了,他好像从来都处于一个逆来顺受的位置,他没想什么,季天索性跳过了这个问题,“我走路快,也不嫌累”。

      言外之意是午休时间也没多长,你跟着我走远了别把你累着,大概是这样吧,陆和想,不置可否,执拗道,“我就要跟你走”。

      季天没坚持,“成”。

      陆和本来还想问季天是不是别人说什么你都会说成,有没有拒绝过什么,可是心中念着却不想说出口了,一路跟着季天到了小区门口。季天停下说,“回吧”。

      阔气的大门内是一眼望不到头的一条开阔大道,银杏树间隔立于宽道两旁,枝叶修剪有加,棵棵窈窕便是还是翡翠绿时已是赏心悦目。

      陆和也没再假装,转身朝着原路返回。

      脸上笑意在转身后消散不见,眼角一抹似有若无的踌躇渐渐没于晦暗的眼眸。

      季天到家的时候,桌上摆着一桌子菜,色泽诱人,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做好没多会。季天有些惊讶,前后不见人,不是自己做的,季天不好意思先吃。放下包,季天去敲季墨的门,没人应,季天想想拧开了门,床上床褥整洁如新,人不在。

      季天关上门,走向厨房,紫砂锅里半满一锅鸡汤,也不知道季墨喝了没有,或者看见没有。

      季天心中少有的几分落寞,昨夜神经错乱分泌的多巴胺驰骋到现在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季天身上一阵乏力,饭菜吃起来也没什么味道,吃了几口就回屋睡午睡了。

      华夏集团近来新开了两个合作项目,本来一个已成体系的公司,工作到达高层时还没有完成基本就可以完蛋了,只是季墨不放心,比起简政放权,季墨更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起码在他刚接手根基不稳时,必须如此。而事实也证明季墨的判断力到现在都还是稳妥的。

      季墨自小就明白自己什么身份,以后要做什么事,成什么样的人。所以尽管他年少时候恣意生活放荡不羁,功课也不会落下。大二出国,季墨在国外主修金融,那年也是十八岁,季墨浪荡倦了,他活的太用力,老爷子也开始絮絮叨叨他毕业后回家管理公司的事,他索性耐下性子修了双学位,另修了计算机。回国后,季老爷子心性高,不管不顾公司压力,季墨一回来就直接让他坐上总经理之位。季墨心性只能是比老爷子高不会低,将老爷子私下安排的人手里的活都拎了过来,自此事事亲力亲为。

      季墨不在乎别人说他是生的好、靠老子,他生来就大富大贵并且很享受生在终点的感觉,不服你也得憋着,季墨心下却很在意自己的实力,事业有成是身为男人该做的事,而事业有成光靠生的好是不够的。

      当年回国,季墨也没有成功神化,一个集团就这么压在他身上了,他力不从心,半年多时间夜夜睡不安生,有时候天蒙蒙亮时才能睡着,有时候干脆就整宿不用睡。不经历兵荒马乱也理不出自己的道,季墨咬紧牙关也是过来了。

      季墨仔细的看着项目企划书,勾勾画画,其实没什么太大的毛病,季墨严谨到刻薄,几年下来,手下的人也都被整顿的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沈如趁着下班前几分钟给季墨送了一杯红茶,这种未经吩咐擅作主张的事情,除了沈如其他三个助理都不敢,即使是林旭跟季墨有非正当关系也不敢,林旭以前试探着给季墨送咖啡,季墨明言以后他没说的活,林旭不要做。季墨这人不爱跟人多话,他要是说了,就是说一不许你二。

      沈如每天觉得差不多了就给季墨送杯咖啡或者红茶,咖啡不挑,红茶只喝锡兰红茶,也不问季墨,倒不是他逢迎上司,也没恃宠而立的意思,本来就是助理份内之事,做好自己工作天经地义,而且就季墨反应来看,也在他受用之内。

      沈如在门口说了一声,“董事长,给您送杯茶”,得到准许的回应。沈如推门进来,将红茶放到季墨身旁。转身将办公室的百叶窗帘放下了些,正午阳光毒辣,室内没开冷气,还是有点燥的。

      再转过身时,沈如听到季墨说,“给林旭办离职手续,支票你看着给”。

      沈如依旧是严谨冷静的脸,应了一声好。百叶窗半掩,刚直视烈阳的眼睛来不及反应有一瞬晕沉。沈如再抬步时有意无意余光略过了写字桌上杯中的红茶,因着季墨惯用左手写字,红茶端放在他的右手边,乌润清透。

      不知道他们的董事长明天之后能不能喝出来,那半年有余日复一日送进来的红茶、咖啡味道可有些许不同。

      沈如轻手将门带上,将俗世之人满腹深情掩于门外。

      季墨看完企划书,取过另外一份一模一样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倚着靠背喝了一口红茶,余温犹存,茶香在口中晕开,正午时分的疲软都缓解了些,舒适的闭上了眼睛,宿醉的后劲又上来了些,季墨干脆靠着椅背睡了。

      再醒过来时,是林旭一张哭花了的脸,一米八几的大男孩满脸泪痕,双眼通红,着实可怜。林旭的目光在接触到季墨目光的一瞬间就垂了下去,也不知道他没有捕捉到刚睡醒之人眼中掩无可掩的那一瞬不那么铁石心肠。季墨没说话,也没着手处理公事,端起凉透了的红茶一口一口喝着。

      太阳西移,加湿器都吹出丝丝凉意,林旭越哭眼泪越止不住,明明一开始就知道结局,还是接受不了。他不是好逸恶劳不知廉耻的人,他是真的看了季墨一眼就喜欢上了,否则凭什么他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要屈居人下,凭什么他一个名牌大学优秀毕业生要来给他季墨做接线员的工作,又凭什么被人一声不吭一脚踢了,还要站在这里没有一丝尊严哭的狼狈不堪。

      林旭将手中六百万支票撕了,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冲到季墨面前,他想吻他。季墨讨厌人不听话,也就喜欢人不听话。放在以前,季墨成全他一次也不是不行,他起码是不讨厌林旭的。

      季墨依旧端坐着,在唇落下之前别开了脸。季墨伸手拉开办公桌旁的抽屉,抽屉里同桌面一样收拾的错落有致,干净整洁,一如他的主人,然后季墨翻出一沓支票,撕开一张,左手撑开钢笔帽沿,落笔写了一千万。

      季墨再转过身时,将支票塞进了林旭的衬衫领口,开口是与林旭截然不同的冷静,冷静的让林旭最后一丝侥幸也瞬息崩盘。

      林旭模糊的看着季墨与往常无异的眼睛,看不到丝毫回旋的余地。季墨好像说了句,这世道没钱过不好,别跟钱过不去。林旭听不太清,愤恨不可控的从心底里涌了上来。

      半年短吗,半年不短,足够恨一个人恨之入骨。

      破碎、屈辱、心痛、麻木……

      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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