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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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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在此时被打开,白煜绥闲庭信步般的走了进来,熟练地就像是回自己家一样。
“渴了?”
他将钥匙放回口袋里,穿着叶舒窈放在鞋柜里的夏天才会穿的粉色蝴蝶结塑料拖鞋,缓步走到茶几边,从她手中拿过玻璃水壶的手柄,又拿过她面前的杯子,一手按住玻璃水壶的盖子,如同斟茶一般的将白净的水缓缓倒入杯中,透明的水在被子里打着旋,被了大半杯后,白煜绥将杯子推到她的面前。
“这是我出门前烧好的水,现在已经放凉了,刚好入口解渴。”他复又看了眼杯口的水渍,说:“看来舒窈已经喝过了,可觉得爽口?”
“爽口,爽口得很。”
叶舒窈双手握住杯子,将它举到嘴边,舔了舔嘴角还是把它放回到桌上。
“白煜绥,家里这些——”叶舒窈从水壶看到那一盆草莓,最后落到一尘不染的木质地板,“都是你打扫的?”
他点了点头,拿过另一只玻璃杯给自己倒了半杯水,小抿了一口。
“你不是大少爷吗?怎么还会这些?”
叶舒窈看了眼他捏着杯口的修长的手指,这一双手能握毛笔、写的一手好字就算了,居然还能那扫把把卫生搞得这么好,这究竟是田螺姑娘转世还是哆唻A梦成精?
“舒窈可听说过‘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家中从小便教导要整衣敛容,凡事亲力亲为,不可假他人之手,亦不可奢靡度日。”
“所以你们家族教导家里的小孩,都是上到天文地理,下到打扫卫生的?”
千年大家族的规矩着实奇怪,叶舒窈本着不懂就问的心态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白煜绥听后转过头来看着她,叶舒窈还以为是自己的大白话显得很没文化,身体往后缩了缩,局促地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的水。
他并未责怪或是嘲笑她,只说:“算是吧。”
叶舒窈点了点头,拿着杯子再想喝一口水,却没想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的白煜绥突然没头没脑的来了句:“舒窈看了可欢喜?”
“咳咳!”
这大哥,说话的时候怎么一点预兆都没有,要不是她及时把那半口水咽下去,她都能被呛死。
“什么欢喜啊?”
叶舒窈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打扫个房间,有什么可欢喜的?
还是说,他在问她对于他打扫的房间可还满意?毕竟他身为客人,做了这么多事,肯定是希望能得到她这个房东的认可。她擦了擦嘴角被咳出来的水渍,说道:“啊,你是说家里打扫的……”
“舒窈觉得我说的欢喜——为何?”
……
室内一片沉寂。
叶舒窈猛地一抬头,直直对上了白煜绥看向她的一双柔情似水的眸子。
叶舒窈圆圆的大眼睛对上白煜绥的狐狸眼,一双“爪子”紧紧扣住玻璃杯子的杯壁,扣到指尖泛白,脚下好像轻飘飘的,坐在毛毯上的屁股也轻飘飘的,好像下一秒整个人就要飞升上天了一样。
所谓的欢喜——为何?
这一个反问倒是将她给问蒙了。
他的意思是……
这一天下来,叶舒窈本来就已经够奇幻的了,没想到好不容易镇定了一些,白煜绥又直接扔了这么一个“炸弹”过来。
叶舒窈只觉得现在脑子里乱成了一片,比盘古开天辟地的那团混沌还要模糊混乱。
盯着他的眼眸移开,叶舒窈神情慌乱地四处乱瞟,扔下一句“我先回房间了”,便片刻不停留的消失在了客厅。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叶舒窈盘腿坐在椅子上,第五次在搜索栏里打下这行字,鼠标停在搜索键上方,却迟迟没有摁下去。
叶舒窈撑着头,将脸颊上的肉集成了一坨,她盯着那行字,五分钟后,重重叹了口气,“啪啪啪”地用力敲击着删除键,又“啪”的一声将电脑合上,将它塞到书桌抽屉里,用力将抽屉关上。
她晃荡到床头拿来了一本《金刚经》,又取出笔墨和前一阵在书店买的仿古线装本。每当她不淡定的时候,轻则喝水压制,若是有事心绪浮躁、思绪紊乱,喝水也不能解决时,她就会拿这本《金刚经》读上几页,或是焚一支香再静心抄上几段,便可恢复宁静。
在平常的时候,叶舒窈也喜欢沐浴后焚上一支香,抄几段经文或是临摹一副古画,可偏偏在去苏州之前,她买的檀香已经用完,现在柜子里还剩下了半盒沉香。
檀香清香四溢,有助于冥想,沉香虽味浓,却极易清神理气。若说平时,她定是不介意檀香与沉香的区别,只是现在,她只要一闻到沉香,脑海里便会不受控制的浮现出白煜绥的身影,想到他一次次的靠近以及他种种令人猜不透的身世、想不通的话语,如此这般,这沉香倒成了扰人心绪之物了。
算了,这香不点也罢。
叶舒窈将买砚台研磨成墨汁,蘸取了一些,开始在线装古本上抄写。
半本佛经抄下来,心绪依然宁静,叶舒窈洗好澡躺在床上,开着阅读灯,拿出一本《抱朴子》来读。
果然,她只是被色所诱,或是因白煜绥身世神秘,才忍不住生出向往之意,待分隔不见,心绪平静,这种纷乱的情绪也随之沉寂下来,不再奔腾出来蛊惑人心。
叶舒窈侧躺在床上,想着,这应该不算是喜欢吧。
“叶舒窈,你没有喜欢他。记住,你没有!”
低声重复了三遍,内心平静,好像接受了这个答案,她这才安然入睡。
第二天一早,叶舒窈接到了敬文彬的电话,说是博物院最近打算出一个“中国古代女性文物”的展览,要求博物院各文物组整理可以展出的文物,上报候选展览。
叶怀瑾和叶握瑜都去了北京,现如今书画组就只剩下了敬文彬和叶舒窈两个人,事情比较急,敬文彬也不得不把正在休假的叶舒窈叫回来上班。刚好叶舒窈也乐得回去工作,至少这样,她就可以少和白煜绥待在一起,免得一见到他,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心绪又乱成一团。
关于博物院的书画资料,有一部分放在了书房,叶舒窈整理好所有需要的东西,就差去书房拿这一本资料了。
她穿着棉拖鞋,小跑着到了书房,却没想到书房的门打开着,而白煜绥则迎着明亮的光,站在书架前。
听到门口的脚步声,白煜绥侧过头,见是叶舒窈站在那里,眼神柔和,不复昨日咄咄逼人般的诱惑,柔声道:“你起床了。”
叶舒窈抿了抿嘴,点点头,客气地问道,“你昨天休息的还好吗?”
家里的客房本来就是备用的,许久都没人住过,不知道他大少爷住得还习不习惯。
“床软硬适中,被褥也整洁干净,昨晚休息得甚为舒爽。”
“没什么大问题就好。”叶舒窈指了指里面的红木书桌,“我来拿资料,一会要去博物院。”
白煜绥翻着书的手停顿了一下,嘴角微扬,道:“好。”
叶舒窈低着头钻了进去,也是奇怪,明明是她家,为什么搞得好像做什么都要经过白煜绥的同意一样,关键是她自己也是后知后觉才发现,低头翻找资料的叶舒窈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叶舒窈,淡定,淡定……
将找到的资料抱在怀里,叶舒窈正准备走,见白煜绥认真地看着手中的书,她好奇,白煜绥看起来一副饱读诗书的样子,不知道他平时爱读些什么书?
凑上去一看,却见他手中捧着的是叶舒窈大学时期,为了交学年作品,买来的一整套《山海经》。
【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九尾狐?”
白煜绥看的这一页,刚好是《山海经》中关于青丘九尾狐的记载。
不知为何,白煜绥好像对狐狸特别感兴趣,之前和她说狐狸长得好看,现在又在看《山海经》中关于九尾狐的记载,不知是有意的,还是纯属巧合。
“闲来无事,见到书房满架诗书,便拿了本,翻到此页,读来颇有意思,才停留了片刻。”
“是挺有意思的,我从前还不相信这世上真有狐狸的存在,没想到前一阵还亲眼见到了一只,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也有机会见到这书中的上古神兽。”
“九尾狐乃天狐,若能见到,必定是命中有缘。”
“是啊是啊,这种神话传说中才记载的物种,我等凡人怎会有机会亲眼一见。”
白煜绥并未回答,只是给了她一个捉摸不透的笑容,便准备翻页,结果纸张边缘划过手指,直接将他的手指划破。薄薄的纸张过于锋利,片刻之间滑破皮肤,饶是白煜绥一个大男人都吃痛,猛地收回了手。
食指指腹上被划了个一厘米长的小口子,他皱了皱眉,大拇指抚过的那个口子,鲜血顺着伤口溢了出来。
“怎么划伤了?”
叶舒窈小时候也被试卷划伤过,口子虽然不大,但那一瞬间直窜头皮的疼痛,她到现在还铭记于心,一想到那种感觉,仍然会头皮发麻。
她大步跑出去,大半分钟后,拎着一个药箱急匆匆地赶回来。
“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呢?我告诉你,翻书的时候可得注意了就干脆利落地翻,手指千万不要在纸张旁边划来划去的,这样很容易就会……划伤的。”
叶舒窈边说边拿出碘伏和棉棒,沾了些便扯过他的手要上药,可他那手哪里还有什么伤口,修长的手指上连个薄茧都没有,更别说一个口子了。
叶舒窈不可思议地抬起眼,颤抖着问:“伤……伤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