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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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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庆,是二小姐的陪嫁丫鬟。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了,大概是因为我快死了吧,我觉得有东西从我腹部流出去了,可那感觉也不太真切。我好冷,我觉得我的指尖在向外散发寒气,就像夏天小姐吃冰镇西瓜时,装冰的盘子周围缭绕的那种若隐若现的白色雾气,可我也没法把手拿到眼前看看是不是真的有白雾缭绕在我指间,一来我没力气抬手了,二来我的视野已经模糊了,黑暗降临的前一秒,我的记忆回到了许多许多年前。
提亲的人抬着一箱又一箱的聘礼进了谭府的大宅子,那箱子落地时会震得地面微微颤动,我低头立在夫人的一边,却忍不住好奇地不住地瞅着那一排大箱子。老爷面容肃穆,确掩不住眉头上挑的满意之情,夫人眉眼间则是毫不掩饰的温软笑意。姑爷叫王文以,字载道,是王家的大公子,为人谦和有礼,文质彬彬,是公认的君子,王家三代文臣,名满天下,当今圣上即位时才刚满五岁,王老爷是元老级的重臣,又是小皇帝的太傅,辅佐幼君临政,深得小皇帝敬重。
王谭两家是世交,这门亲事小姐刚出生时就定下了。我与王大公子不熟悉,和王家从小不务正业整日在外厮混的三公子倒是熟悉的很,王府谭府间就隔着一条小巷子,他老翻墙而入,找我家小姐,可小姐才不理他呢,他就来捉弄我扯我辫子:“嘿,小丫头,你说小烟为什么不理我?”呵,我冷笑一声,心里想着我家小姐理你才怪了,横他一眼,我也没理他。哦,对了,我家小姐叫谭满烟,字呈絮,那个王三公子嘛,叫王三麻子,哼,他叫王暮云,字青风。他每次来都在小姐那碰一鼻子灰,他不敢惹小姐,就来捉弄我,一来二去,我们两倒是慢慢熟悉了起来。世间事就是如此奇妙,他从小那么喜欢找小姐玩,小姐都是爱理不理,可王大公子,小姐只是看了一眼,便喜欢上了。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那一天的小姐美得不似人间女子,这一日王谭两府府上有多热闹,就衬得日后有多凄凉。
我随小姐进了王府,可王暮云却没机会捉弄我了,他要被王老爷送去西域学武,他不肯,觉得他爹就是偏袒大哥二哥,嫌他烦想撵他走,我觉得我是最理解王老爷的人,他有多讨厌不会有人比我更清楚了。
他仗着比我高,冬天把雪往我衣领子里撒,害我冻的发了高烧,我不记得头有多难受,倒记得手一直被人攥着紧紧的,老疼了。他春天带我去捉毛毛虫,害我被扎到,我问别人都捉蝴蝶你干嘛捉毛毛虫,他说捉回去看它破茧成蝶岂不更有成就感,我瘪瘪嘴,觉得他无聊。他夏日带我捞鱼,鱼没捞着,我一身都湿透了。秋日带我捕蝉,可我捕的蝉,最后都被他烤了吃了,脆脆的还挺好吃。一年四季,他都会带我去看柳,抽芽的,长新叶的,飘絮的,枯黄的,雪满枝头的,我每次都陪他去了,回来后心里又莫名难受,满城烟絮,我家小姐叫谭满烟,字呈絮。
少年离家之日到了,只是少年还太年少,他不知道山川修且广,就是成了精的狐狸越的过万里河川,也越不过浩荡日月,待到归来之日,首丘不复,当是如何?
他骑在马背上,裸露的皮肤上是一条又一条的疤痕,那都是他不听话王老爷打的,他还是哼哼唧唧满不在乎的说:“去就去。”临行前他看了我一眼,往我脚下丢了一根树枝,是一根柳枝。我低头捡起抬头撞进王老爷的目光里却是怔住了,他望着他最不争气的小儿子远去的背影,那目光里是不舍是心痛是无奈,多种感情交织就在那一瞬间闪过,王老爷目光又恢复成了一贯的平静严肃,:“学不成,便莫再回来。”他高声说完这句话,转身便进了府。这是我家小姐嫁进来的第五天。
我家姑爷人前温和有礼,面对我家小姐却好似变了一个人,霸道又任性,真像王暮云那个混蛋,我家小姐变得有些奇怪,她的眼神望向远方的时候会有些飘忽,我那日不小心听到姑爷问她:“后悔吗?”小姐答:“不悔,此生无悔。”说完进扑进姑爷的怀里哭了,我一头雾水,后悔什么?
王老爷参了谭老爷一本,谭老爷降了官位,削了俸禄,小姐的哥哥,也就是我家大少爷也被调离了京城,老爷怒气冲冲找上王府理论,小姐素来是老爷夫人的掌上明珠,此时却闭门不见,谭老爷气得要断绝父女关系,小姐还是闭门不出。朝中人称赞王老爷公正果断,王家风头一时无双。
婚后九个月,小姐被琐事缠身,派我去山上的庙里为她烧香积德,要我在那住满一个月,以显诚心。
我安心住在庙里,半月后的一日却听香客们议论王府被抄家的事,我手中的佛珠掉了,它平日也被我摔过,今日竟断了,珠子散落一地,我惊惧地问:“哪个王府?”声音抖得我自己都听不太清了,“还能有哪个王府,最大的那个呗。”我忍住眼里的泪水,飞奔下山去,我进出了九个月的大门被封条封住了,王府一周都被禁军守住了,我急得不行,跑回谭府,夫人在老爷怀里泣不成声,老爷默不作声眼眶却是红的似血。
当今圣上年满十四,正式临朝,肃清朝政,辅政大臣王致和,年尤轲把持朝政……后面还有好多我记不住了,我只记得最后一句满门抄斩,秋末行刑。
是的,我会武功,而且武功挺不错,但我不是什么深藏不露的绝世武林高手,就算是,武林和朝廷,民终究是不能与官斗的,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刀起刀落,我家小姐没了。
我去西域找王暮云,他可真难找,他师傅是个怪人,带他在一处岩洞里练功,也幸好如此,他什么都不知道。我问他有多爱我家小姐,也许是我语气太过苍凉了,他奇怪地看着我:“你发什么疯。”他长大了长高了,眉目棱角日渐分明,又在西域待得久了,眼角眉梢染上了一丝妖冶又狂放的异域风情。“那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柳树?”我捏着我腰间的荷包问,我把他扔给我的那节柳枝燃成了灰装在了里面。
“哈哈”他爽朗一笑,“我娘喜欢,柳同留,我娘总说希望世间的美好都能留下来。”
我闭眼不想去看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低声道:“可惜留不住啊……”
后来他知道了,他双目赤红,摇晃着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这是真的吗。
这个年代,有的人家国天下,以国为先,忠君爱国,不惜代价牺牲一切能牺牲的维护朝堂稳定,维护君主威权,愚昧吗?蠢笨吗?似乎不可理喻,可从小到大的忠孝教育让这样的人正直而信念忠贞,让满朝文武敬重,让新帝敬重又忌惮。当然也有人从小玩世不恭,论语百篇只会子曰,他的心里只有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
他执意要复仇,他的少年气在那一天那一瞬从他的眼里退散的干干净净,像是一粒石子扔进万丈深海,不见踪影。
我陪他在大漠上东奔西走,结交各方势力,一日傍晚休息时,他和我两人在离队伍不远的地方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望着他的后背,月光把他的背照的亮堂堂的,我盯着看,只觉那光似乎越来越耀眼,好似从清浅的月光转为明亮的日光,一点点变得灼热起来,那光就快要把我熔化其中,他突然转身,一个宽阔的怀抱解救了我,我靠在他的肩头,他想开口:“对不……”话未竟,一阵风携着黄沙而至,他把我的脸拢向怀中,紧紧护住。
此行是前去求娶乌桓国公主,听闻公主心高气傲,爱舞大刀,骑最快的马,穿最明艳的衣服,放言要嫁给最勇敢的猛士。乌桓国是西域的商业中心,各色人马汇聚于此,带来了各种奇形异物,有璀璨的珍宝,有日行千里的良驹,斑驳的布匹,成箱的经文典籍,也有巫蛊毒虫,长着獠牙的珍禽猛兽和阴险毒辣的整人法子。
求娶过程九死一生,他满身伤痕的推门而入,嘴角还带着残留的血迹,他定定地看着我,缓慢向我走来,轻轻地说:“成了。”我彷佛看到当年的那个少年,被父亲抽得满身鞭痕趴在马上离我越来越远,消失在地平线的余光里,现在少年长大了,他缓慢地靠近我,可他每靠近我一步,我都觉得他的身体消失了一部分,直到他离我一步之遥就要碰到我的那一刻,他彻底消失了,散落成漫天光点,我倏地转身背对他前迈几步,我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恭喜。”我快步离开,没有回头。
复仇是他的执念,也是我的执念。我是他的执念,他也是我的执念。
在西域快速成长的除了他,也有我,我的武功渐入臻境,轻快奇巧,我不被允许和他一同站在阳光下了,阴影成了我最后的归属,我爱上了锦衣夜行,鲜血沾染上指间的时候,热呼呼的麻麻的有些粘腻,我听着生命的气息渐弱渐轻至无,那种舒畅感涨满了我。
后来的他怎么样了,我就不知道了。
因为我死了,我替他刺杀皇帝的亲信,我失败了,我死在了春日的皇城,满城烟絮。
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好大的声音,震得我耳朵好痛,我莫名的想起很多年前,有人紧紧攥着我的手,也是这么痛。“阿庆,阿庆……”
是的,我叫阿庆,我是二小姐的陪嫁丫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