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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自强不息我为大佬1 ...

  •   在林欢欢的设定中,丧尸的五感是几乎没有退化的,除了没有神智,其他和活人无异,甚至因为感知不到疼痛,会比活人更容易突破运动极限。

      国家机器曾有过短暂的挣扎,但丧尸病毒是大规模集中爆发的,从内部瓦解一切集体,人类根本没有彻底消灭病毒的时间,就已经一溃千里了。

      没有人知道病毒是哪里来的,没有人知道它的作用机理,只知道一件事——丧尸越来越多,蔓延全球,且杀之不尽。

      除了林欢欢。

      上帝视角,无所不知。

      她步伐缓慢,退到教室的最后排座位,半蹲着躲在椅背后面,挨个搜寻书桌斗,丧尸的声音愈发尖厉,也愈来愈近了。

      一滴冷汗自鬓角滴落,砸在地上,林欢欢甚至觉得能听见水滴石砖的响声,空旷的阶梯教室太安静,稍微有一点点声音都会被无限放大。

      林欢欢膝行至最后一个座椅后面,伸手摸索了一下,突然停住动作。

      找到了!

      两支细塑料管被人用胶带粘在桌下,林欢欢把胶带撕掉,拿出塑料管,这就是丧尸病毒的疫苗,随时接种,随时生效,全世界仅有三支。

      另外一支,已经被那个制造病毒的生物学家自己用掉了。

      林欢欢当机立断拆了一支塑料管,往手腕的静脉血管扎下去,另外一支,她准备留给客户,以后可以用来刷好感。

      高亢的嚎叫已经近在咫尺,隔着一堵墙,林欢欢能感觉到那只丧尸在走廊游荡。

      99作了汇报,这栋楼里总共就这么一只丧尸,如果动作放轻一点,还是可以在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逃出去的。

      但林欢欢没有行动,她在等一个最佳出场时机,按照她的设定,客户应该很快就会来了。

      林欢欢本以为这个“很快”是半小时以内,没想到从上午等到下午,肚子都咕噜噜叫了两轮了,客户也没出现,因为大部分监控都已经停止工作,99也无法查到客户的具体位置。

      她有些懊恼,果然,设定的逻辑链再缜密,一旦加入了不可控的变量——客户,接下来的走向就无法预知了。

      好在她还留了后手,又从犄角旮旯摸出一个撬棍,然后悄声从后门探头侦查。

      那个上午还在嘶吼的丧尸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楼道里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林欢欢的鸡皮疙瘩全都起来了,最可怕的不是和丧尸正面刚,而是你根本就不知道丧尸在哪里,说不准路过哪个教室门口,就会有个丧尸嗷一嗓子扑过来。

      未知的恐怖,真的能把人吓死。

      但龟缩在教室里也不是个事儿,不被丧尸咬死,早晚也会饿死,林欢欢咬咬牙,还是离开了阶梯教室,弓着腰背贴墙潜行,尽量不发出一丝声响。

      夕阳已经开始落山,落日的余晖温度渐冷,林欢欢已经挪到了走廊尽头的楼梯口,刚瞥了一眼,就猛地收回即将迈出的左脚。

      她握着撬棍的双手暗暗蓄力,无声地吸一口气,肾上腺素飙升,这个楼梯下面,有一只男性丧尸。

      那个男丧尸应该有二三十岁,下楼的姿势有些僵硬,神情呆滞,四肢完好,一看就是运动神经发达的类型。

      整栋教学楼,一个早就坏掉的电梯,两个步行楼梯,如果不走这个楼梯,去另外一个,就必须去到走廊的另一个尽头。

      从一个的尽头,到另一个尽头,一百米不到。

      曾经觉得很短的距离,如今却好像隔着天堑,遥不可及,又步步杀机。

      林欢欢当初构建这个世界的时候,本意是想给自己设计一个磨砺意志的训练场,把丧尸当做工具,可没想到进入任务仅仅半天,就已经如此狼狈,连生存都成了问题。

      不吃饭,不喝水,甚至连睡觉都不敢闭眼,她能撑过几个“半天”?

      林欢欢感觉额头突突地疼,手心也不由自主地冒汗,在衣服上蹭干了,很快就又有汗水冒出来。

      她有点慌了。

      林欢欢知道现在不是打退堂鼓的时候,她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性命握在系统手里,任务一旦失败就会被抹杀,但她就是忍不住慌张,忍不住后悔。

      如果这是个普通的现代世界,她肯定非常得心应手,安逸的环境、放松的身心,按部就班的攻略,于客户,于自己,都会是非常完美的体验。

      但林欢欢还是选择了挑战,构建了丧尸横行的末世,要么死,要么突破。

      自己真是疯了!

      林欢欢心里狠狠骂自己了一句,掐着上臂内侧的嫩肉猛地用力,总算冷静下来,吐出一口浊气。

      总归要迈出这一步的。

      林欢欢看着被自己掐出的紫青痕迹,眼神逐渐镇定无波,她是死过一次的人,现在多活一天都是赚的,已经够本了。

      做完壮行的心理建设,她没有再去另一个楼梯,而是径直下了楼,脚步放轻,仔细观察着视野范围内一切动静,撬棍也时刻准备好,确保一靠近丧尸就能抡出去。

      从三楼下到二楼,那个丧尸不在。

      从二楼下到一楼,那个丧尸还是不在。

      直到路过了楼门口的值班室,林欢欢偏头,透过打来的铁门看向里面,才发现了男丧尸的身影。

      同一时间,丧尸也看见了林欢欢。

      那丧尸尖啸一声,猛地往门口扑,林欢欢退后一步准备抡动撬棍,余光猛然看见教学楼正门口,五只丧尸听见叫声,正往楼里猛冲。

      她头皮发麻,撬棍下意识挥出去,在男丧尸的太阳穴砸了个大坑,血液飙出来溅了满墙,那丧尸脑子被破坏,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更多的丧尸已经冲进楼里,最近的一只距离林欢欢已经不到五米,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全凭肌肉记忆挥动撬棍,结果丧尸脑袋没打中,撬棍却脱手甩了出去,当啷一声砸在地上。

      完蛋了!这回死定了!

      林欢欢屏住呼吸,心跳频率前所未有地快,身体的本能已经接替了大脑的掌控,下意识摆出了迎战的姿势。

      无论是踢是踹,抑或是不自量力的抡拳头,总不能站着等死!

      然而林欢欢根本没有抡拳头的机会。

      因为下一秒,一枚子弹就穿透了丧尸的颅骨,又破骨而出!

      第一个丧尸倒下,第二枚子弹又正中了下一个丧尸的眉心,就这么一个接一个的,前后五只丧尸,三秒钟内,全数击杀!

      林欢欢发自内心地震惊,寒毛直竖,顺着子弹来时的方向看过去。

      “叮铃铃!客户‘容知墨’已出现!任务者你好幸运,差一点就game over啦!”

      林欢欢没有回应99调节气氛的话,而是瞳孔紧缩,直直地看向大门口。

      这是个能吸引所有人视线的男人,他的画风好像与整个末世格格不入,一身十分显眼的黑,还戴着金丝眼镜,挂着链条的那种,气质淡漠而禁欲。

      正常人,在末世里,会戴这么骚包,这么妨碍行动的眼镜吗?

      更何况还是个没镶镜片的装饰镜!

      容知墨不疾不徐地走进大门,一撩黑色风衣,把手.枪收在腰部的正左侧位,动作慢条斯理,气场莫名强大。

      有种不合时宜的从容感。

      不知为何,林欢欢总觉得很危险,好像头上悬了根锥刺,她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周围应该是有能威胁到她生命的东西。

      此时此刻没有什么比抱大腿更重要了,林欢欢上前一步,柔声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叫林欢欢,你呢?”

      容知墨这才第一次拿正眼看她,话都没说,林欢欢就已经刹住了脚步,不敢再靠近他了。

      因为她知道,直觉里的危险是源自何处了。

      ——容知墨。

      如果她再进一步,容知墨一定会开枪杀了她,毫不犹豫的那种。

      林欢欢有种预感,这可能是目前为止最难攻略的客户。

      他看着自己的眼睛里没有波澜,如果非要做个类比,林欢欢只能想到她做的第一个任务,目标世界折叠后,萧廷解封了所有记忆,清醒时看自己的眼神。

      他们——萧廷和容知墨,看自己的时候就像看一块木头。

      可能还是一块腐朽的木头。

      林欢欢没有再动弹身体,想运用察言观色的终极绝技,却发现容知墨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就这么一个擦肩,路过了林欢欢和满地丧尸,锃亮的黑皮鞋甚至连血水都没有沾上。

      “等等!你……你可以带上我吗?我会洗衣做饭,修家电拧灯泡,什么都会!也可以杀丧尸的!”

      容知墨终于肯回头,先是看了一眼地上的撬棍,然后瞥过林欢欢的手,最后赏她一句冷冰冰的话语。

      “不带。”

      林欢欢感觉莫名其妙,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她的手在颤抖。

  •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重申,这个世界的客户不太好攻略,嘿嘿嘿。
    是我超爱的一款,特别带感,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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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日更三千,拍着良心保证不断更,但是因为只有大纲没有存稿,所以不能保证更新时间啦。如果某天突然二更,哈哈哈,你们就偷着乐吧!(有生之年的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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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节快乐!祝大家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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