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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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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红经常到我这来,偶尔见到,也只是点个头的工夫而已。有时候我也会奇怪——明明都来这了,为什么我会见不到他呢?明明是所谓的死党,为什么连见一面的时间都不愿意空出来呢。毛红,当时我并未想到,这个令我在以后的时光里刻骨铭心的名字会让我痛苦半生,直至感官麻木……只是太迟领悟,原来爱与不爱只在一瞬,转身结局便成为永恒,来不及后悔,却忘记了去悼念。因为被遗忘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被自己所遗忘的人,你还期望、他能再去爱上什么……
爱上时,以为是错觉。承认时,却没有了位置。看到那两人的默契,我尽情的笑,笑到脸部抽筋,笑到胸口麻木。努力地维持着好友的样子,依然可笑的向他们撒着娇,依然快乐着他们给予我的言声厉色。以为那样能够永远。会习惯的,伤害也好,被忽视也好,习惯了就好。从一个地方追到另一个地方,终于近了,终于知道自己还被惦记着,于是激动到发抖。他们还不是恋人,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这样就好。
可是却被发现了,那本厚厚的日记曝露了我所有的秘密。我想我应该感到庆幸,至少清甄没有赶我走,至少他还愿意继续收留我。毛红还是经常来访,有些意料中的,与我在家的时间错开。他找的人、不是我。我想这样也没关系,清甄的身上多少有着他的影子。直到那天清甄将打包好的行李放到门口对我说他要走。理由是要去追逐梦想。我问他毛红是不是也要走,他说大概吧,但是不会和他一起。我一听急了,便我说我也要一起去,他笑着说太匆忙了,都自身难保了,带上我怕我被连累,所以还是一个人来得好。我说我不怕,还可以互相搀扶着过日子。他什么也没说,大笑着离开。
我想,这下我再也见不到毛红了罢。可是在一个星期过后我却见到了他。他等在我门口,他说特地饶远道过来的,他说想再见见我。他主动地拥住我,他说“好好照顾自己”。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不过是身在梦中,于是还顾不过开心便失了对方的体温。在很久以后的某个夜晚听到火车鸣笛的声时我才朦胧地忆起那天原来他是来向我道别的。
可是我想:还好,至少他们两个没有在一起,大家都是自己一个人,我不是被抛下的。如果没有在荧幕上看到他们,如果他们没有那么优秀,如果他们的才华永远被埋没着,如果他们有办法隐藏自己的光芒,如果不是媒体那么多事,如果我不爱看行内杂志……那么我将永远自欺下去。但是我看到他们了,看到了他们紧握在一起的双手,也看到了他们关系被曝光后的相互支持和保护。我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一直是被同情着,原来我是个麻烦。因此他们选择了离开。不是因为我是同性,而是因为心内早有所属。所以,大概当时对于我们来讲,离开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吧。至少他们没有同时在我的身边消失,至少他们留给了我一个善意的谎言。
我开始疯狂地工作,学习,我想要自由。于是很努力地潇洒着,直到周围的人都说我如身在凡尘外的人时才猛然醒觉自己已经丧失了任何感觉。
后来,下班了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发呆,无聊到喜欢无聊。信仰什么的在很早以前就没有了。生活就像被什么东西随意地扯开了一个洞,钻进去你就能找到挣扎的余地。捻灭掉手里的烟,任由床头的手机响着,在很多的时候就总会以为是自己幻听了。但有时候也会偶尔回忆一下一天的经过,只是结果往往让自己好笑到发狂——
真不知道,总是习惯任性地戴着各种面具的自己欺骗着别人为什么也要欺骗自己。于是在端起酒杯时才察觉自己大概是醉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干净的皮相下面的内里是多么腐烂不堪。无数个自己在身体里打着架争夺主导权,最后谁都不是自己。即使是拼凑起来也还能摸得到裂缝。无法想象睁眼一个世界闭眼一个世界,被设定好的路谁都会走,连一个转回都不需要思考,因为根本就不需要。
关上四处透风的窗户,荧幕上的他们永远光鲜,后来再见时,我知道毛红还是那个毛红,清甄还是那个清甄,我也还是我,他们注定不俗,而我注定平凡。不变的还有那个位置——永远,我都在后面奔跑,就像在倒退的楼梯上奔跑,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越离越远,最后成为一点,然后一眨眼就不见了,于是没有任何感觉,太快了,快得来不及去感受任何感觉感受。但是我能清楚的听见风吹进胸口的声音,我知道,那里突然破了一个洞。
再后来我学会了拼命地为自己编织美梦,学会了不去期待,学会了不想学会的很多。只是我没有想到逸雪会来。逸雪来了就会改变什么吗?那时我自嘲地想。直到他拿着刀将我逼到楼梯口时我才知道自己已经疯了,疯到把另一个人也逼疯。
逸雪说原来我是没有心的,故事的设定者忘了给我一颗心。他说我很可怜,明明得到了所有人的喜欢和爱护,明明那么的幸福都无法去感觉,也无法去体会。他说他看着我的笑容都很累了,他还说我是可以解脱的,他来帮我解脱。因此,当我看到温热的液体自体内流出时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是那红色、刺眼的红色迷了我的眼睛。朦胧中,我听到逸雪说希望我可以彻底地消失不见,那样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我要突然想起多年前毛红给我的那个微笑。我想起来了,自己其实一直都很任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