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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HAPTER 8. ...

  •   乔治威克汉姆大睁着空洞的双眼,在寂静的深夜里枕着双手,僵硬的躺在柔软的大床上,盯着有华丽吊顶的天花板难以入眠。
      现在,我生活中的一切都让我无所适从。
      我深知自己残忍的本性,从来都不是什么善良之辈,这些人对我的期望,令我惶恐。
      但我并不想因此改变自己。因为我不为别人而活。
      我本来就是只臭虫,下水道里的老鼠,他们为什么不认我自身自灭?

      威克汉姆还是选择做个遵循内心而活的人,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不管最后会被人如何看待。
      这的确很自私,但人生,从来都不是为别人而活的。
      人、生存于世间,本就是孤独的。
      但话说回来,学什么专业,确实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前的乔治没机会想,而现在……
      威克汉姆最后决定去学机械物理学。他一直对这个很感兴趣。他沉迷于暴力的美学,迷恋于枪弹武器,他想自己造军火试试。
      虽然普通的枪支拆解和拼装,对他来说早已是信手拈来的事。但从来没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终究难成气候。

      彭贝利庄园的人很奇怪威克汉姆的选择,这是一个非常冷门吗,并且年轻的专业。达西老爷还以为威克汉姆是想留在剑桥当教授。
      威克汉姆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只说认为这门科学是时代的趋势,以及他对此感兴趣。
      大家依旧不解,在这个时代,这门引领未来的科学,可能用来填饱肚子都不够。说不定只能去工厂里当修理工。
      达西在知道了威克汉姆想选物理之后,目光总会若有似无的飘向威克汉姆,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而在威克汉姆看过去的时候,又会迅速的移开。
      这太奇怪了,为什么会选择物理。要知道,威克汉姆没有任何可以继承的家产,而在这个时代,威克汉姆如果想踏入绅士阶层的话,牧师、律师或者医生,才是最好的选择。

      威克汉姆之后的生活,依旧将重心放在了阅读上,偶尔也会和达西以及宾利去打猎。
      达西对威克汉姆的态度依旧不冷不热,两人之间却多了份微妙的默契。事实上,他们只是在暗中试探着彼此,忖度着对方。
      而这样心照不宣的交锋,也从没让其他人发现过。

      时光如梭,离剑桥开学还剩一月。达西老爷提议,年轻人应该在开学前四处走走,长涨见识。在这个时代,能上大学的一般来说都是贵族。对贵族来说,上学不是为了学习什么技能,只是为了丰富阅历,以及获取一个受用终身的关系网。
      威克汉姆没什么意见,以他的身份,能去上大学本身就是一种恩赐。他虽然不是真的非常了解这个时代的规则,但仆人的儿子还是仆人,他是明白的。
      当然,在这个时代,仆人也是绅士。人们称管家为绅士的绅士,许多大学还有专门的管家学。吉姆的意思就是希望威克汉姆能够子承父业,继续当这个庄园的管家。
      威克汉姆早就想四处看看了,希望多了解一点这个世界的人文风俗,看看还有没有被重工业完全破坏的自然风光。
      达西也没什么意见,宾利为此兴奋的几乎欢呼雀跃了起来。
      安娜和卡洛琳本来也想跟他们一同出行的。无奈安娜太小,带着一个才8岁女孩出行,不仅不方便,也太不安全。
      而关于卡洛琳,宾利夫妇认为她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好,因为她已经到了该准备进入社交的年纪,多花点时间参加一些舞会才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虽然,如果达西能看上她,确实会是一个不错的归宿。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达西对卡洛琳一点也没这方面的想法,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无疑了。

      计划已经做好,三人打算趁开学前的空闲,在德比郡上好好的放松一下。德比郡是达西家族的辖区,整个德比郡都是达西子爵的财产。
      很快三人就动身了。

      仆人们已将行李和马车全都打点好了,三人只需坐上马车就行。
      这是一辆四人马车,华丽又宽敞舒适。威克汉姆沉默的看着达西和宾利做进马车。迟迟没动。宾利拍拍自己边上的位置,示意威克汉姆快点上车。
      “不了。我还是骑马吧。”威克汉姆说,语气平淡,表情寻常。他是管家的儿子,由他骑马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无法像原来的威克汉姆那样心里没数,但这个举动在了解威克汉姆的人看来,却显得异常的突兀和反常。
      不过这段时间威克汉姆的变化太大,大家已经开始渐渐习惯这样的乔治威克汉姆了。除了达西,他深知,这个威克汉姆其实是个比原先还要骄傲的人,他不屑于世俗礼节,从不拘于形式。也许,他只是不想和自己乘坐一辆马车。
      其实,威克汉姆只是想骑马罢了,他喜欢策马奔腾的快意。

      路上风景怡人,山水如画。疾驰的骏马带起清爽的风,肆意的吹在威克汉姆的脸上,叫人神清气爽。
      威克汉姆吹着口哨,久违的自由令他心旷神怡。很快,三人就到达了此行的第一站,兰姆顿。
      因为威克汉姆骑马走在前面,而达西和宾利坐着马车,来接应的人以为威克汉姆的身份是贴身男仆。
      威克汉姆翻身下马,上前和来人寒暄起来,仿佛真的是一个合格的男仆那样。
      宾利慌忙从马上下来,一脸的尴尬和懊恼,想要解释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威克汉姆!这应该是仆人做的事。杰克,你还愣着干嘛?”
      宾利的贴身仆人赶忙上前,却被达西拦住了。
      “我是菲茨威廉达西,达西子爵的独子。这位是查尔斯宾利先生。”达西一边说一边看向威克汉姆。透过他波澜不惊的眼神,看不出情绪,又仿佛在踌躇着什么。
      威克汉姆静静回视,也没说话。
      达西顿了一下,然后说:“以及这位乔治威克汉姆先生都是我的朋友。”
      “啊,这真的非常抱歉,威克汉姆少爷!我乞求您的宽恕……”来接应的人诚惶诚恐的对威克汉姆深鞠了一躬。见威克汉姆只是对他微笑了一下,并没有怪罪的意思,松了口气后接着说:
      “达西少爷、宾利少爷,还有威克汉姆少爷,你们能来实在是太荣幸了!你们的光临使我们整个小镇都蓬荜生辉!你们的住处我早就已经安排妥当。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自己,我是这个教区的牧师克鲁斯金斯莱。”
      金斯莱停下等了一会,发现三人只是看着他,并没有要和他握手或者开口接话的意思,讪笑着搓了搓手,又自顾自的接着说了起来。
      “鄙人在提前得知了三位的驾临后,特别举办了一个舞会,为先生们接风洗尘,就在今晚。在下殷切的期待着三位能够届时光临!”
      威克汉姆勾了勾唇。太明显了,这个金斯莱是在讨好达西。作为教区的牧师,如果想要升职,必须要有当地领主的推荐信。而达西,似乎再次恢复了往常惜字如金的状态,向他这样心高气傲的人,大概是看不上对方谄媚的嘴脸吧。
      这样的冷场让金斯莱的脸色瞬间灰败下去,动作僵硬,他愁眉苦脸的看向威克汉姆和宾利,希望有人可以发发善心给他找个台阶下。
      威克汉姆置身事外,安静的在一边微笑。他并不打算帮金斯莱解围,他也不怎么喜欢这种趋炎附势的人。
      最后还是宾利实在看不下,他说:“荣幸之至,我们一定会准时参加的。谢谢您的热情款待。”
      “太感激您了!”那个牧师说。“在下还有公务缠身,恕在下不能继续陪同三位少爷了。请带我向达西子爵问好!”
      说完,金斯莱快速鞠了个躬,仓皇的走开了。大概是被威克汉姆和达西冷淡的反应打击到了。
      威克汉姆看着金斯莱狼狈逃窜的样子,毫无同情心的差点笑了出来。
      这个世界啊,不管在什么年代,都是这么残酷。有些人含着金汤匙出生,即使一文不值也注定身份金贵,锦衣玉食;而有些人,无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依旧连前者的起跑线都赶不上。
      呵呵,这都是命。
      从金斯莱后来的反应来看,也不见得就一定是个溜须拍马的小人。人啊,很多时候都是被生活逼得。

      达西不说话是因为他就是讨厌这种阿谀奉承的人。但他难以理解都是,威克汉姆脸上那种阴晴不定的笑是什么意思。
      他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这段时间,他的目光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威克汉姆所吸引。
      想想以前的威克汉姆,虽然让人看轻,但就像这个金斯莱一样,一眼就能叫人看穿。而现在的威克汉姆,完全让人看不懂。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威克汉姆,给了达西一种非常古怪的危机感。
      威克汉姆感觉到达西在看自己,转过头看了回去。他咧开嘴,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看起来邪恶又暧昧,意味深长。

      达西突然想起威克汉姆独坐在湖边抽烟的样子,少年孤独的剪影沐浴在早春和煦的暖阳下,淡漠又虔诚的表情透着某种节制的残忍,散发出一种神秘又禁欲的美感。
      还有那次在深夜的丛林中,面对狼群时,从容中释放着的刺骨的杀意……仿佛沾满鲜血的异教徒神像,堕落却不容亵渎。
      神圣又怪异。
      “你在想什么,快走吧。”宾利的声音打断了达西的沉思。他又伸手在达西面前晃了半天,达西这才从那些回忆中回过神。
      达西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正常了,他用余光偷看了一下威克汉姆,发现威克汉姆也在看他,表情晦暗不明,又透着几分阴翳。
      达西有一瞬间的疑惑,但他依旧保持着一贯的沉静姿态。威克汉姆移开目光,昂起头率先迈开了步伐,向住处走去。

      这是一处别庄,威克汉姆来到自己的房间,放下行李。他的行李很少,只有几件随身的衣物,对他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其他的行李都是仆人收拾的,放在房间里只是在占地方。
      威克汉姆打量起这个房间。这是个不错的客居。虽说不上华丽,却被打扫的舒适又井井有条,完全没有长久无人居住的破败与萧条感。威克汉姆猜测,这应该是达西家族的又一处房产。
      话说回来,整个德比郡都是达西家族的,而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别庄。
      威克汉姆倒到床上,柔软洁净的被褥散发着阳光的清香。这里被人悉心的布置过,感谢那个打扫房间的人,威克汉姆一路骑马过来,现在他累了,所以不知不觉就陷入了梦乡。
      人在劳累的时候总是会睡的很沉。
      威克汉姆睡得正香,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他。
      威克汉姆挣扎了一下,他真的还想再睡会儿。他扭动着爬起来,坐在床沿,准备先醒醒神再去开门,但来人自己推开了门。
      “你门没锁……”是宾利。“天哪!乔治。你怎么还在睡觉啊,舞会就快要开始了。守时可是作为绅士的基本素养!”看到威克汉姆睡眼惺忪又心不在焉的样子,宾利有些气急败坏的说。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威克汉姆把自己摔回枕头上后懒洋洋的说,一边打了个哈欠。
      “快点起来吧,现在收拾还来得急。”宾利一脸谴责的瞪着威克汉姆说。“真搞不懂,为什么只有我对舞会感兴趣呢?难道你们就不想去见识一下这里可爱的姑娘们吗?”
      “不想。”威克汉姆翻了个身,然后说:“你快去吧,姑娘们都等着你呢。”
      “你知道的,我答应了金斯莱,今天晚上我们会去的。”宾利特意在“我们”这个单词上加大了音量。
      “有达西陪你去就行了。我保证,没有人在意我会不会出现的。”威克汉姆一边说一边把被子拉过脑袋。
      “你快起来!”宾利似乎有些急了。“你再不起来我就跟你绝交!”
      听到宾利的话,威克汉姆一把被子掀开,努力睁大还有些迷糊的睡眼盯着天花板,深深的叹了口气。
      天哪,这类似于小朋友之间赌气时说的“我再也不跟你玩了”,是怎么回事啊!
      “唉!”威克汉姆再次坐了起来,“好吧好吧。”他一定是被宾利的孩子气征服了。
      威克汉姆抄起丢在椅子上的外套,胡乱的套上,然后打着哈欠说:“走吧?”
      “天哪!你不会告诉我,你打算穿这个去参加舞会吧?”宾利惊呼。
      威克汉姆低头看了一下身上的西装,“这有什么不合适的吗?”
      “这太失礼了!乔治。”宾利一边说一边去翻威克汉姆的衣柜,似乎不从衣柜里找出一件和他一样布满蕾丝的华丽礼服,就绝不会善罢甘休。
      威克汉姆不知道自己的衣柜里为什么会凭空出现那么多衣服,这绝对不是他自己放进去的。
      “幸好提前来打扫的人准备的充分。我看到你的行李,那么少,肯定没带礼服出来。你这人怎么这么粗心啊……”宾利一边翻一边嘀咕,最后终于说到:
      “就这件吧!”
      “……”
      威克汉姆看着那件满是蕾丝的衬衣,和花哨的宝蓝色西装,默然无语。
      “我能……”
      “不能!快点换上!”宾利警告。
      最后,威克汉姆还是折服在了宾利碎碎念的淫威之下,心不甘情不愿的换上那套礼服。
      威克汉姆跟在宾利身后,低着头思考:如果是原来,他绝对不会这么听话,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屈服,但他就是心软了。
      马车已经准备好,达西站在花园的喷泉后面,背手而立。
      初夏的季节,花园里明艳的玫瑰争奇斗艳。黄昏下,喷泉在不停运转着,晶莹的水珠相互碰、破碎,折射着夕阳最后的余温,形成五颜六色的水雾落下,落英缤纷。
      达西穿一套黑色的礼服,衬着他黑曜石般的眼睛熠熠生辉。
      威克汉姆的心又一次剧烈的跳了起来,他侧开脸,不敢再看。
      “达西,我们来啦!”宾利向达西招手,热情洋溢。
      宾利穿一身洁白的礼服,一副浊世佳公子的儒雅形象。他快步走到达西跟前:“你一定想不到,我找到乔治的时候,这个家伙竟然在睡觉!”
      达西没什么表情的瞥了威克汉姆一眼,淡淡的点了点头。
      威克汉姆在看夕阳,眼睛被余晖刺的眯了起来。他只是不想去看达西,他的心在一点点沦陷,而他不想再沉沦下去。
      威克汉姆发现达西又在观察他,立刻向马车走了过去,假装很淡定的样子,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此时的他到底有多不安。
      威克汉姆跳上车,尽量靠近角落坐了下来。
      四人马车,达西和宾利并排坐在了威克汉姆的对面,达西的位置正好和威克汉姆面对面。
      威克汉姆和达西的视线自然而然的交汇到了一起。
      威克汉姆觉得自己的心跳又开始紊乱了,但他不想再逃避了,像个丢盔弃甲的逃兵那样,这太可笑了。
      他回视达西,假装若无其事的淡淡睥睨,以为这样能让达西放弃继续和他对视。
      但达西似乎是铁了心要让威克汉姆不自在,一直就这样看着威克汉姆。
      威克汉姆更不想示弱,争锋相对的对视激起了他的征服欲。幸好达西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愚蠢的交锋,转头看向了窗外。
      幸好。——达西在心里默默舒了口气。
      威克汉姆顺着达西的目光看去,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庸庸碌碌,昼夜交替时的万家灯火,弥漫着平凡又真实的温情。威克汉姆索性欣赏起沿途的夜景。
      这是曾经的乔治,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
      宾利习惯了两人的沉默寡言,知道要找到这两位感兴趣的话题很难。但这样快要实质化的沉默,着实太叫人难受了。
      宾利想打破沉默,又纠结于不知该说什么。

      威克汉姆看着夜景,心中思绪万千。达西的心中也同样的百转千回,一团乱麻。
      这是达西第一次看这个威克汉姆穿礼服。
      与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威克汉姆在样貌上没有任何区别,气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论达西想不想承不承认。
      少年的脊梁很直,桀骜不驯。达西总是下意识将这个人和以前的威克汉姆相比:以前的威克汉姆很虚荣,好大喜功、夸夸其谈,而这个人的桀骜源自于一颗强大又不屈的心;以前的威克汉姆看起来总是庸俗又猥琐,这个人虽然有种邪恶又堕落的气质,但落落大方、举止不俗。
      夕阳下,跟在宾利身后的少年身姿绰约,泰然自若的步伐矫健又充满力量。达西看着他向自己逼近,宝石蓝的缎面燕尾服将烟灰色的冰冷双眸映衬成一种淡蓝色的温柔色泽。
      仿佛阴沉的伦敦,在雨水的冲刷后,难得惊现的澄澈天空。刀削般精致又棱角分明的英俊面容。
      禁欲又诱惑。
      难怪有那么多少女为他沉沦,即使明知会万劫不复。
      不,引诱那些姑娘的不是这个人。
      是原来的威克汉姆!
      这个威克汉姆不是那样的人,我知道。
      ——达西想。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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