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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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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总是在平淡中流失的飞快,威克汉姆自从跟达西和宾利出去打猎开了荤后,经常会独自去猎场打打猎。
然后一个人将收获到的猎物剥皮后,烤了吃。
威克汉姆很享受这种在森林里独处的原始感觉,远离那些矫揉造作的客套,以及令他无所适从的浮夸和喧嚣,周围只有静谧而美妙的山脉。
彭贝利庄园的树林连着一座山脉,威克汉姆不知道这座山脉具体叫什么名字。但顺着树林的小道走,越往深处就越富有原始和野性的味道,很多大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经常出没。
如果没有足够的弹药,这些动物是非常危险的。
但威克汉姆就是喜欢这种危险的感觉。——在生死边缘徘徊、命悬一线的刺激感觉。
其实,他同时还暗暗期待着能出现一只足够强大的野兽,来解决掉他的性命。
与强敌殊死搏斗后痛快赴死,对威克汉姆来说一点也不恐怖。相反,这样的想法令他热血沸腾。
通常,在晚餐结束后,威克汉姆跟大家打完招呼就会静默的回到房间。
他讨厌参加那些高谈阔论、相互吹嘘的餐后聚会。即使算不上相互吹捧,那依旧是废话连篇、无聊透顶。
不过,原来的威克汉姆可是很喜欢这种活动的。
所以刚开始,每当他默默离开的时候,大家都会以一种包含了好奇、惋惜,或者古怪的眼神目送他。
当然,那些人很快就习惯了他的冷淡。有一次,吉姆还找威克汉姆谈过这个问题,在吉姆心里,现在的威克汉姆固然比原来成熟和稳重了许多,但却有点过于沉默和孤僻了。
除了达西。虽然,他漆黑的眼睛看起来总是有古井无波的感觉,但他一直在暗中关注着威克汉姆,并不断琢磨着,现在这个“威克汉姆”到底是什么人。
今天和往常没任何区别,吃过丰盛而美味的晚餐,威克汉姆依然是冷漠的向各位打了声招呼,就独自回房间了。
在威克汉姆离开的时候,还听见卡洛琳笑着暗讽他是怪胎。
不过,很快就听见了老达西出言替他辩解:“乔治原来并不是这样的,只是自从他母亲去世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后面的话威克汉姆没听清楚,但他明白,这肯定不是他们第一次这样在背后议论他。
威克汉姆回到房间,拿出一本关于恶魔的书准备开始阅读。说真的,他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种以宗教、信仰来稳定国家制度的年代,会存在这么“反社会”的书籍。
是人民反抗统治阶级压迫的另一种方式吗?又或许,仅仅是对被统治阶级的一种另类的威慑。
不管什么原因,总之威克汉姆觉得这些故事非常有趣。
还有,关于这个年代对于真理的理解,威克汉姆认为,那简直愚昧至极。
“咚咚咚”,一阵礼貌而有节奏的敲门声打断了威克汉姆的研究。
他有点不想动,窝在柔软的沙发里,姿势正舒服。
但是,当这种敲击声,执着的再次响起后,威克汉姆还是妥协了。
他懒洋洋的爬起来,心不在焉的来到门口,却惊讶的发现,来找他的人竟然是达西。
“您好,请问您找我有事吗?”威克汉姆客气的问,如果能忽略他语气中潜藏的冰冷和不耐的话。
门口的少年缄默的盯了威克汉姆好一会儿,看不出在想什么。
威克汉姆一点儿也不想请他进屋,但又觉得似乎不太合适。
毕竟整座庄园都是达西的,包括他现在的房间。威克汉姆无奈的叹了口气,侧过身为达西让路,用眼神示意他进来。
然而,达西没有动。威克汉姆疑惑的看着他。
达西的眼睛非常深邃,刀削般的五官轮廓,给人一种坚毅而深沉的感觉。
威克汉姆觉得他的心脏好像不小心漏跳了一拍,他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对他来说十分的具有诱惑力。
威克汉姆沉默了,心跳的飞快。但他真的很讨厌这种猝不及防的失控感觉。
威克汉姆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这样的静默中和达西对峙了多久,最终还是达西先开了口。
“你冒充威克汉姆,到底有什么目的?”他说完后顿了一下,仔细的忖度着威克汉姆的表情,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涟漪。
但威克汉姆的表情毫无变化,于是,达西接着说:“威克汉姆并没有拥有这个庄园里任何一件财产的权利,他只是管家的儿子。”
“我没有冒充任何人。”威克汉姆悠然的将手交叉抱到了胸前,靠在了门框上。心想:你当我是白痴吗?
白痴才会承认!更何况我本来就没有冒充。好吧,就算这是冒充,那也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得。
“你不承认也没关系。”达西冷冷的说。“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会让你的奸计有得逞的机会。”
他用那双深不见底的漆黑眼睛死死的盯着威克汉姆,充满了警告和威胁。
那双眼睛实在是太美了。
干净、纯粹,仿佛要将威克汉姆的灵魂吸进去,让他的心跳躁动的仿佛要沸腾。
威克汉姆怀疑,自己可能是喜欢达西了。就算那不是喜欢,他也已经产生了想要征服他、占有他的欲望。
——这个操蛋的,正直到古板、倔强到偏执、傲慢却睿智的人。
威克汉姆迅速移开了目光,不敢再和达西对视。然后又想到,他这种反应,也许会被达西认为在心虚吧?
威克汉姆垂下头,努力的平复着失控的心跳。转念一想又觉得好笑。他现在生活的世界属于一本小说,而面前的这个人是主角。
先不谈达西最终会和一个叫做伊丽莎白-班内特的女人结婚,就他现在的身份——乔治-威克汉姆,难道不是达西一辈子最讨厌的人吗?
威克汉姆“哼”了一声,嗤笑自己的痴心妄想。而这种讥讽的语气,在达西听来却变了味,他以为威克汉姆在奚落他刚才的挑衅。
达西的眼神在这一刻突然变的有些陌生,仿佛在挣扎着什么。威克汉姆还没来及捕捉到其中的含义,达西就已经恢复了寻常的冷漠与平静。
“我的父亲希望将送我去剑桥大学读书,你和我一起去。”
威克汉姆垂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当他再次抬起头看向达西时,已调整好自己,恢复了波澜不惊的状态。
威克汉姆疏离的轻笑,轻描淡写的点了点头。
达西用迷惑不解目光看了威克汉姆好久,终于头也不回的大步走开了。
威克汉姆关上门,摊回柔软舒适的沙发上,打算继续看书,但他仿佛突然间就不认识那些字了。
威克汉姆索性“啪”的合上厚重的书页,走到床边欣赏起窗外的美景来。
透过剔透的落地窗,彭贝利庄园的美景尽收眼底。连绵起伏的山脉下是葱郁茂盛的树林,湖水在皎洁的月光下泛着晶莹的光。窗外的一切都被渡上了一层朦胧的月色,显得神秘而静谧,反射着明亮光泽的墨色湖面就像达西的眼睛……
该死的,又是达西。这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对威克汉姆来说是如此的陌生。
他决定去狩猎,也许、杀戮可以平息那种不安和躁动。他随手捞起一件外套套上,轻轻的关上门,疾步朝马厩走去。
其实,达西在转身离开之后,他的内心同样久久难以平静。
开门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衬衣,恬淡又逍遥,少年人特有清隽俊秀,慵懒中透着淡淡的敷衍和漫不经心,如此的陌生、又熟悉。
那个他熟悉的威克汉姆是什么样的呢?过去的威克汉姆是狂妄的,浮躁的——骄奢淫逸。对待自己时,永远是一副刻意讨好的模样,又难掩其中赤-裸-裸的虚伪和嫉妒,曲意逢迎。那个人浪荡又猥琐。
同样的皮囊,同样烟灰色的冰冷眼眸,现在的这个人看起来却清灵剔透、又悠然自得。那些人们趋之若鹜的金钱名利,这个人仿佛完全不放心眼里。
但这个人又心机深沉、麻木不仁,眼底闪烁着若隐若现的阴翳,达西分不清这个人到底是心胸坦荡的绅士,还是道貌岸然的小人。
达西就这样一边思忖着,一边踱步到了窗边。
威克汉姆才16岁,本远远没有到上大学的年纪。但达西在没弄明白这个人到底潜藏了什么阴谋前,不敢让他就这样脱离自己的视线。他的父亲过于信任和溺爱威克汉姆,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
清明的月光下,庄园中的一切尽收眼底,这使突然出现在小路上的匆忙身影看起来十分显眼,达西很快就认出了那个背影——是威克汉姆。
这么晚了他要去哪?要露出马脚了吗,那么,就让我来看看,你蛰伏了那么久,到底有什么目的吧!
达西急忙穿上外套,悄悄跟在了威克汉姆的身后。
威克汉姆随意选了一匹看起来还不错的马,它是枣红色的。
威克汉姆没有自己的马匹,说到底,他仅仅是管家的儿子。就算真的没人把他当奴才,他也永远不可能变成主子。
威克汉姆纵马飞驰,向着树林的方向前进。微凉的夜风将他的躁动渐渐冷却。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又可悲。
先不说达西有多讨厌他,就他本身,和达西同为男性这一点来说,威克汉姆肯定,达西不可能对他产生那种兴趣。
也许,我今后注定会邂逅的妻子——莉迪亚-班内特小姐,会是个十分不错的美人呢?
虽说小说中把她描写的有点轻佻,但对威克汉姆来说,不失为另外一种风情。而且他认为,自己本身就是个放荡不羁的人,不过相比原著里描述的糜烂形象,威克汉姆自认望尘莫及。
威克汉姆灵光一闪,觉得自己肯定是禁欲久了,是时候抽点时间去逛逛窑子,解决一下生理需要了?不然怎么会被菲兹威廉-达西那样的家伙吸引。
飞驰的马匹带起阵阵清凉的夜风,从威克汉姆的耳边呼啸而过,直到密林深处。
威克汉姆带了一把来福枪。是上次达西扔给他的那把。除此之外,还有一把匕首,一盒火柴,一包烟。
威克汉姆跳下马匹,肆意斜靠在一颗高大葱郁的树旁。他点燃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尤其喜欢烟草赋予的微醺的幻觉,较酒精完全不同。
酒精会麻痹神经,让人的思维、感官变得迟钝。而烟草,它让人在晕眩的同时,变得更加的清醒和冷静。
事实上,威克汉姆是个非常自我和强势的人,虽然他很少表现出这种特质。
操蛋的生活所带来的不公和磨难他全盘接受,但不代表他会对它臣服,或是被那些挫折击垮。
接受、不代表逆来顺受,他只是选择了随遇而安。
再说了,反抗有用吗?
威克汉姆一直笃信,命运就像难以救赎的原罪,他难以抗拒。
马匹的嘶鸣声打断了威克汉姆的深思,它像是受到了恐怖的惊吓,跃起前蹄、惊慌失措的夺路而逃,威克汉姆完全来不及骑上或拦截。
但这并不是威克汉姆现在担心的问题。——迫在眉睫的麻烦,是蛰伏在黑暗中的那些绿莹莹的光点。
那是狼的眼睛。
狼,是一种有着良好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并且十分狡猾的动物。它们在狩猎的时候,不会上来就攻击你,他们会先耐心的观察你,作出周密的计划,寻找保证一击即中的最好时机。
更可怕的是,这些狼的肋骨已经在皮毛中若隐若现,显然饿了很久,饿狼会不惜一切代价的追捕猎物,不仅是出于天性,他们还需要抚养幼崽。
威克汉姆小心翼翼的将手往腰间的来福枪移动。
头疼的是,他不认为这种每射出一发子弹,就需要重新装弹上膛的来福枪,可以帮助他制服一群饿狼。
淡定!——威克汉姆对自己说,千万别输了气势。
威克汉姆知道,当这些狼确认他没把握的时候,就会瞬间一拥而上撕碎他。
威克汉姆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当狼群观察他的时候,他就也有了时间去观察它们。
一、二、三、四、五、六,一共六只,我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威克汉姆想。
除了枪,他还有一把匕首,他只是不确定,自己现在的体能和前世比较,差距多大。
但愿不要出入太大。威克汉姆默默祈祷。
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慢慢靠回树干上,保证自己至少不会背腹受敌。粗壮的树干可以避免它们从背后突然袭击。
威克汉姆又点了一根烟,叼在嘴上,将膛线上膛,看起镇定自若的样子,实际上早已被冷汗浸透。
突然,他瞄准最近的一只狼眼,抬手就是一枪。
剩下的狼发现有同伴突然牺牲,立刻就被激怒了,震怒之余却不敢贸然上前,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了一种低吼般的呜呜声。
它们慢慢向威克汉姆逼近、步步为营。
威克汉姆猜想:或许是空气中越来越浓的血腥气味唤醒了它们的兽性本能。
但那些血腥味,也同样在刺激着威克汉姆。嗜血也是他的本能。
他出其不意的抽出了腰间的匕首,朝着第一只向他扑来的狼脑袋狠狠的刺了过去。
威克汉姆本来是想直接攻击颈动脉的,无奈这具身体体能跟不上,所以遗憾的歪了……
一个侧步,惊险的躲开又一波狠厉的进攻。
剩下的狼蜂拥而至、陆续向他扑去。
不断的搏斗和躲闪中,威克汉姆明显的感到体力在迅速流失。
也许我就要死在这里了,威克汉姆想。但他竟隐隐感到了一丝痛快。
狼,多么值得钦佩的敌人。死在他们手里,也不亏。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