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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一章:胡叻叻和她那龙卷风的爱情 ...

  •   第二卷:拉近你,说爱我

      拉拉听说我要将和二弟之间的故事写下来,便嘲笑我们的故事太平淡无聊了,说是没人会喜欢的,所以必须要加上她和程说一的故事,才能引来读者,然后便开始天天像个树袋熊一样,啰里啰唆的赖着我,无奈,我只好妥协,随后,拉拉就绕有兴致的将她和程说一浪漫而玛丽苏的故事向我娓娓道来。。。

      第一章:胡叻叻和她那龙卷风的爱情

      胡拉拉,此名为何而来,因为此女子从小就喜欢啰里八唆的,而且口才还特别好,在我们东北就会说“这小丫头真能叻叻啊”,所以她妈妈就将她原本‘胡月’那温柔似水的名字改为奔放的‘胡拉拉’了。

      她妈妈也是风风火火一女子,我虽没见过,可经常会从拉拉口中得知她妈妈的伟岸事迹,而且拉拉一直以她的妈妈为榜样,成为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睚眦必报的暴躁女人。

      可惜,红颜薄命,在拉拉三岁的时候,也就是我们相识之前,她的妈妈就不幸的得了卵巢癌,离开了这个世界。

      从此,拉拉便与他的爸爸胡涂相依为命。

      他的爸爸是怎样一个人物呢,人如其名,糊里糊涂。没啥上进心,是一公益岗,一个月一千来块钱,不过却很知足,得过且过,他对拉拉实行的是放养状态,不管不骂、要钱就给,学习不好无所谓,反正以后社会上靠的是阅历和实力、早恋没问题,早点谈恋爱,早知道男女关系,也不会太无知单纯、打架作弊没关系,他关心的只是打没打赢,住没住院,需不需要花钱,至于拉拉有没有受到处分,会不会被开除,没事,通通不在意。

      我曾经在想,如果拉拉当初没有遇见我,她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初三的时候,他老爸酒喝多了,突发了心肌梗塞,也走了,此后,拉拉就是靠着吃百家饭,亲戚邻里的救助,还有自己家剩下的存款,一个人在这个世界过了下去。

      我认识拉拉的时候是在幼儿园,我有说过,我们因为一句“丑八怪”而牵起了彼此的手,之后我们就成为了连体姐妹,我去哪,她去哪。

      我们家的饭,她也没少蹭,不过,我喜欢她去蹭饭,更喜欢她嬉皮笑脸,撒泼打滚的样子,无论什么时候看,都是那么可爱。

      我和拉拉还是吵过架,动过手的,那是小学的时候,关系还处在懵懂状态,那年冬天,鹅毛大雪漫天飞舞,作为少先队员的我们排着队的往家走,我在前面领队走着,拉拉紧跟在我的身后,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她却突然走到我前面,抢下了老妈新给我织的毛围脖,在手中摇晃着,说“看你这围脖挺漂亮的,借来玩玩呗”,我怒气,因为早上上学时,老妈可是千叮咛万嘱咐的不让把这新围脖弄脏了,我便去拉拉的手里抢夺,从小拉拉身高就比我高上半头,直至今日,我们的高度依然没变,在她面前,我永远是她口中的“小矮子”,她拿着围脖喊着我“小矮子,来追我啊”的得瑟样子,我就想扁她,然后我就真的一巴掌给她呼到了地上,真真切切的扁了她,她红彤彤的脸蛋上顿时出现了我的小手印子,痛的她龇牙咧嘴,可是却没有一滴眼泪从眼眶中流出,那是她的自尊和坚强,从小如此。

      然后她就用着身高优势将我扑倒在地,我们俩抱在一起,相互拍打着,同学们犹犹豫豫的既想上前拉仗,又不敢挪动脚下的步子,只能在旁边叽叽喳喳的喊着“你们别打了”、“你们在打架,我就告诉老师了”。

      告诉老师?这是一个很好的停战理由,因为少先队员最怕的就是老师。我和拉拉披头散发的、帽子围脖也都被埋在了大雪里,拉拉忽闪着落了一层白雪的睫毛,委屈的对我说“姜艺垚,你看,你都给我挠坏了”。

      我也撸起了胳膊,凑到她面前,然后嘟着嘴回道“你看,我的胳膊都让你掐青了”。

      瞬间,拉拉冲破了最后的防线,放声大哭了起来,看见她哭,我也就跟着哭了起来,然后我们俩便抱着哭了起来。

      当然,最后回到家,我没有告诉老妈这是因为我和拉拉打架才弄脏的围脖,所以便迎来了一顿皮带炒肉,说实话,这道菜,已经都吃习惯了,时间长不吃一点,就总会觉得缺点什么似的,说白了,就是贱皮子。

      02

      初一的时候,拉拉迎来了她的第一份初恋,是高我们一年级的学长,拉拉为何会喜欢上呢,很简单,长得帅,那是我们整个初中乃至隔壁学校最帅的一名男生了,而且还是学霸,这老天永远喜欢将所有的好东西都赐给一个人,忒偏心。

      拉拉说“要挑战就挑战难度最大的,否则不是我胡拉拉的性格”。

      然后拉拉便展开了猛追模式。

      何为猛追,重点体现在“猛”字上。

      早上,拉拉便骑个自行车等在帅学长的家门口,见到学长后,就将手里的早餐递给他,很霸气的说“必须吃光光哦”,随后就骑上车潇洒的离开了。

      中午,拉拉又抱着一摞卷子来到帅男生的班里,如果有其他男同学调侃她“胡拉拉,你怎么就不能喜欢喜欢我啊”。

      拉拉就会很不客气的回上一句“很简单啊,你长得丑”。

      说完后就带着一脸的花痴,坐到帅男生的旁边,挑着眉稍说“给我讲讲卷子呗,我感觉这数学题好难啊”。

      当然,因为拉拉从小的长相就很秀气,身材又好,所以大多数男生都逃不过拉拉的手掌,只要是她像要进攻的,无一失败案例。

      可惜,命运捉弄人,拉拉的爱情总是来的很快,去的也快。

      这位帅男生,仅管表示自己对拉拉很有好感,却不得不要出国留学,就在帅男生要出国的前一晚上,拉拉照了五联的大头贴,交给了帅男生,霸气的告诉他“听着,带好我的照片,记住我的样子,不许忘记我,回国的话,我允许你来找我”。

      就这样,拉拉的第一份爱情,便去了大洋彼岸。

      不过,咱拉拉这么潇洒的女子,怎会被一份爱情就打倒啊,这个没了,还有下一个呢,拉拉说“留不住的,就不是最好的,没必要浪费时间”。

      然后,初三的时候,就在我们都奋战中考之时,拉拉却格路的再次有了她第二份爱情,而且这个男生还是隔壁几条街外一家学挖掘机的技校学生,骑着每天掉了漆的摩托车接送拉拉上下学,同学们都在议论拉拉的不学好,可拉拉却两手一摊,告诉这些嚼舌根的学生“有能耐,你们也去谈个恋爱啊,别在这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

      这枚技校男子一看就是社会上小混混的模样,留个寸头,带个小耳环,我问拉拉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男生,拉拉眨巴眨巴眼睛说“因为帅啊,你不觉得他带个小耳环,帅弊了吗”。

      所以,拉拉挑男生的标准最重要的一条便是‘长得帅’,当然,这必须是要她看着长的帅的,才叫帅。

      毕竟每个人对帅的理解都不一样。

      不得不说,这个技校男子还是真舍得给拉拉花钱啊,知道拉拉喜欢零食,就一箱一箱的送,拉拉喜欢听歌,就攒了好久的钱,买了一个MP3,只要是拉拉说出来想要的,他都会竭尽全力去给到拉拉。

      关于这俩人是怎么在一起的,那是某一天,拉拉看到这个技校男子在抢我们学校软弱男同学的零花钱,拉拉便正义爆棚,心想丫的,今儿让姐姐我碰到了,我他妈就不能袖手旁观。

      然后拉拉就一步两步走到了技校男子身边,潇洒的甩了甩头发,就是这一甩,把刚好转头的技校男子瞬间迷住,在狭窄的胡同里,落日的阳光下,拉拉的美貌被释放的无与伦比,然后拉拉看着技校男子,说“哪条路上的啊,敢抢我地盘,这镇中学的人都归我管,我还没有刮收呢,你就抢了,是不是不仗义啊”。

      技校男子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拉拉,拉拉有些愣神,她不注意瞟到了男子耳朵上的小耳环,便走近他,男子害羞的身体僵硬在了那里,然后拉拉抬起手摸了一下男子的耳朵,正确来说是耳朵上的小耳环,她嘴角上翘,说道“这小耳环挺不错的,要不就送给我吧,就当你今天抢我人,抢我地盘不仗义的赔礼了”。

      技校男子立马听话的将耳环拿下,然后哆哆嗦嗦的递给拉拉,声音颤抖的说“这,这是纯银的,不,不会过敏”。

      拉拉又是媚媚一笑,然后说“谢啦,我叫胡拉拉,镇中学的,想我了,就去学校找我啊”。

      说完,拉拉就留下个美丽而潇洒的背影。

      就是这一次,拉拉便把这技校男子迷得死死的。

      俩人混了三个月左右,拉拉便把这个男生甩了,原因很简单,她要中考了,不能分心,也希望男子能够好好学习挖掘机,将来做个有用的技术人员。

      技校男子便听从了拉拉的建议,二人从此便在各自的学校。。。。好好学习。

      我问拉拉,为什么要分手,拉拉说“越看他越不帅,就分手喽”。

      而且拉拉还说“我这都不算是谈恋爱,顶多算是搭伙一起玩”。

      高一时,在我们转学之前,拉拉迎来了她的第三份龙卷风爱情,哦,不,第三份的搭伙。

      这个男生是高三的学长,即将迎来毕业,拉拉为何会喜欢呢,当然,帅啊,还有一点是,这个男生很温柔,很体贴,算是拉拉搭伙一起玩的同伴中,最有记忆性的一个了。

      那天,拉拉骑车回家,路上,车链子掉了,高三学长路过,就贴心的帮了一把,拉拉形容高三学长修车时候的样子,纤细的手在摇晃着脚蹬子,长长的睫毛,名亮的眼眸在盯着脚蹬子,阳光洒向学长的后背,白色的衬衫被汗水浸湿,透出了结实的肌肉,拉拉舔了舔嘴唇,然后问“学长,你有女朋友了吗?”。

      学长先是一愣,微笑的回道“有,怎么,没有,又怎么”。

      哇。。。。不愧是成熟的学长啊,撩妹手段等级一看就很高啊。

      拉拉嘴角上翘,媚媚一笑,说道“有,我就抢你,没有,我就追你”。

      而后,在这个浓烈的夏日,阳光下,路边上,白色衬衫的学长,蓝色校服的学妹,双眼对视,爱情萌芽。

      之后,拉拉每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陪着学长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累了,就靠在他的肩膀上,很有安全感的熟睡,晚上,因为学长要高考,便在学长的班级门口送去晚餐,然后学长送回一个甜甜而温暖的笑容。

      周末,学长会带拉拉去科技馆、美术展、摄影展等特别文艺儒雅的地点,升华自己浮躁的内心,虽然拉拉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但她就是喜欢陪着学长,去他想去的地方,拉拉说“我感觉学长懂得的特别多,还优雅、温柔,简直就是翩翩公子的化身啊”。

      大概是因为互补吧,拉拉感觉学长和自己的性格相差得太多,才会彼此吸引。

      不出意外的是,学长考入了北京,而后拉拉也和我一同转了学。

      拉拉说“学长走了,我有些难过,所以我打算暂停一段时间,休息休息,再找下一个搭伙的玩伴好了”。

      拉拉的休息期无限期的延长,直到吕征名的出现,让拉拉的爱情不再是搭伙,而是恋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第一章:胡叻叻和她那龙卷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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