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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入朝 ...


  •   芸芸帮他把名字用小楷端端正正地写在了风筝的木架上,然后把风筝还给他。他仔细地看了看,开心地笑了,冲她说道,“姐姐的字真好看!”

      芸芸不禁乐了,这小孩不是不会写字吗?

      “你不是还不认字吗,怎么知道姐姐这字好看啊?”她掐了一把他晒得黑黑的小脸,笑着问道。

      “我见我们村的教书先生写过字的,姐姐比他写的还好看。”他抓着风筝边走边道。看来这个小孩是旁边村子里的,正在这村外的溪边草地上放风筝。

      “等等,你怎么没去先生那学字呢?”玉成这时候突然走了过来,一把拦住了小孩。

      “爹爹说,没钱交那个…那个什么来着……”他停下来,用抓笔的手蹭了蹭头。

      “是束脩。”玉成微笑着看着他,“那你想学写字吗?”

      “想。我们村的黑娃都会写字了,可我不会,他们老笑话我。”二狗说着委屈地眨了眨眼。

      “把这个给你爹,让他送你去先生那读书习字。”

      玉成从钱袋子里拿出一錠银子,看起来足有十两,塞到了小男孩手里。然后笑着拍拍他屁股,让他赶紧回家了。

      两人重又并肩坐下,芸芸趁他不注意,猛地在他右脸“吧唧”地亲了一下。他刚刚的举动实在太温暖了,让她情不自禁想给他点奖励。

      嘿嘿,顺便给自己点奖励。

      玉成惊讶地呆在那里,像个石雕一动不动,半天才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羞涩地看着她。

      芸芸也没敢看他,或许这女子主动献吻的举动在这古代还是过于刺激,他那颗小心脏需要缓缓。

      玉成静静地坐了好半天,才轻轻地抓起她的手,放在他厚实修长的大手里,柔柔地问道。

      “芸儿,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写字的?”

      嗯?怎么突然问起这个?芸芸抬起头凝望着远方的青山,想了半晌才答道。

      “喜欢写字应该是从我第一次参加比赛得到第一的时候开始的吧。其实从小我爹就逼着我每日习字,可小时候我并不喜欢,那时只是迫于无奈。但那次得奖后,很多人夸我字好看,我突然从一个没人注意的小胖妞变成大家眼中的小才女,那时可开心了。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就要变得优秀,而常年的习字可以让我变得优秀,拥有一技之长的人会与众不多。我那时方懂得我爹的良苦用心,我很感谢他,虽然我小时候经常怨他。可直到现在,我都感谢他。”

      小时候的回忆如胶片一般在芸芸脑中闪过,如此清晰,又如此遥远。

      玉成温柔地看着她,抓着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着。

      “不过要说把写字当成终身理想的话,其实也就是一瞬间的事。”芸芸接着说道。

      “噢?哪一瞬间?”他好奇地笑着问道。
      “是我十五岁那年夏天,我坐在自家书房里临写一本古帖。当时屋子里又闷又热,屋子外的樟树上蝉鸣不断。我写着写着,突然觉得周围安静了,所有的喧嚣都听不到了,燥热的空气似乎也消失了。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千多年前,在深山老林中的草屋内,静静地写着这一纸古文,凉风轻抚我的脸颊,我变成了这本帖子的主人。我感受到他用笔时的思索,时而流畅,时而犹豫,我感受到他措辞时的严谨,他写错字时的懊恼……我好像在与他对话,又好像我成了他,他成了我。当我的意识回到自己的小书房时,我很惊讶,我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写了几个字,竟然让我的灵魂穿越了千年与古人相交。除了写字,我找不到比这更容易的穿梭时空的方式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比很多人更幸运,因为我体验到了这种艺术带来的极致的魅力。”

      她兴奋地说了一大通少年时代的感想,突然意识到他或许根本不明白自己在胡说些什么。芸芸尴尬地噤了声,抬头望去却发现他正定定地看着自己,目若秋水、波光粼粼。

      “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写字的吗?”他抓着她的手,在他白皙的脸颊上轻轻抚动着。芸芸但笑不语,等他告诉自己。

      “其实也是一瞬间的事……最初我是见你抄写的经书,字迹娟秀、气韵不俗,我便萌生了想学字的念头。直到那日在湖心亭见到你即兴地写了一副大字,我才……”

      “湖心亭?什么时候?!”芸芸打断了他。

      “嗯…你穿着我送你的白色云纹长裙,在湖心亭等我。那日彩霞漫天,风光旖旎,你在亭子里恣意挥洒着笔墨。那时的你,笑得那么畅快、满足,仿佛你手中拿着这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你的眼睛里,光彩动人。你的周身,锋芒四射。我那时才知道,一个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如此痴迷,而这种痴迷好美。你与字仿佛合而为一,我爱上了那字,也爱上了……”

      他越说越轻,渐渐地听不到了,但芸芸已经听懂了。这是她听过最动人的表白,而且是从自己喜欢的人口中说出。

      芸芸紧紧抓住他的手,他也紧紧回握着她,紧到芸芸的手指一阵酸痛,但她喜欢这痛,这痛能让她更好地铭记这一刻的幸福。

      回程的马车上,芸芸告诉他,自己有想做的事了,他也开心地说他也有想做的事了。

      “我想入朝为官,想为万民谋福祉,想成为更好的自己,想保护你。”他一字一句郑重地说。

      “嗯,我支持你。”芸芸双手包住他的大手,微笑地对他说。

      她最终也没有说出自己想做的事,反正日子还长,既然玉成想入朝,那便先陪他完成心愿吧。

      年关将至,抄经阁也忙了起来,过来抄经礼佛的公子小姐多得厢房都不够用。

      五个人做的事现在只有四个人做了,因为霞姐姐前不久刚请辞了。她的爹爹给她指了一门婚事,要讲她嫁到几十里外的村子去,虽说是个小财主家,可是听说她的丈夫是个哑巴。

      她什么都没说便答应了这门亲事,临走时哭着来跟众人告别。芸芸和慕雪她们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是流着泪说恭喜,嫁到财主家有丫环伺候着也算是少奶奶的日子了。

      霞姐姐笑着擦擦眼泪,说她这辈子就喜欢到处找人说话,现在总算碰到个能安安静静听她说的了。

      掐指一算,芸芸来这里已经三年多了,从最初的惶恐不安到现在的安之若素,从最初的一穷二白,到现在也算个小富婆了。

      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未来了,她与玉成的未来或许该提上日程了,只不知道他心里作何打算。

      芸芸本打算抽个时间试探试探他,可最近他总是特别忙,他们已经半个月没见过面了。

      近来他跟着虞大人学了不少为官之道,再加上他为人聪明和善,说话有礼有节,颇得朝中大人们的赏识,现如今朝廷里好几位大人都有意举荐他担任礼部侍郎一职。

      芸芸也曾惊讶地问过慕雪,这礼部侍郎不应该是通过科举一步一步考上去吗,怎么这官家子弟便可以随便当呢?

      慕雪告诉我,因前朝“重武轻文”的那场浩劫,冤死了不少忠诚尽职、兢兢业业的文官,这也导致现而今宁朝的老百姓不愿意读书当官,大概是害怕一个不小心又成了这政治的牺牲品。

      所以现在科举招来的人虽已经是拔尖的,但也比不上过去的状元了。于是,当今圣上允许由朝廷大人举荐有识之士担当正三品及以下的官职。

      芸芸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来玉成也是知道自己进入朝廷会十分顺利,才选了这条路。

      不光官运顺当,他的书法作品也成了皇城里炙手可热的艺术品,很多爱好收藏的有钱老爷都愿意花重金来求他的墨宝,哪怕一个字两个字也视若珍宝,挂在自家堂屋里显摆。

      听小道消息说,当今圣上至文帝也是个喜爱艺术的皇帝,已经多次私下接见虞家大少爷了,这样看来,他也算颇得圣宠了。

      不过最近从街边卖糕点的小二口中又听到一些令芸芸很郁闷的谣言,小二绘声绘色地讲述着皇上怎么欣赏这虞家大少爷,甚至有意将自己的亲妹子昭月公主许配给他,还羡慕地感叹道。

      “估计过不久啊,这虞家大少爷就是宁朝的最得宠的驸马爷了,荣华富贵指日可待啊。”

      芸芸不相信他说的,玉成绝不是个见异思迁、贪慕虚荣的负心汉,可越来越多人这么传,她便也在心里打起了鼓,日日不得安宁,连带着干活也没了力气。

      “咳咳……”这讨人厌的声音又在她身后响起,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过来了。

      芸芸继续看着江面发呆,不想理他。

      “你怎么又在这偷懒,你还欠我银子呢。”

      赵学文见芸芸没理他,语气越发尖酸起来。但话虽这么说,他倒也没喊她去干活,只是也学着她的样子,站到船头看起了风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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