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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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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林员。
前任护林员在镜湖边捡到了当时还是婴儿的我。据他本人说,他自己的名字都是从姓里扒的———我知道威廉·威廉姆斯听上去很搞笑———所以他也一直没给我起名字。
去年冬天,帝国久违的迎来霜雪,我们把壁炉烧得红彤彤的,在小木屋里面喝酒,祈祷着来年的美好生活,同时庆祝我成年。
第二天,他就躺在那张藤木编的小摇椅上,沐浴着温和的阳光去世了。
他才不到五十岁。多么新鲜的年纪。
然后我就成了新一任护林员。
其实还是有点压力的,毕竟我还年轻,却要担上看管帝国面积最大的森林这一重任。
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这里大约是什么禁地,我小时候曾因贪玩往深处跑去,没被几副七零八碎的骨架吓着,倒是因为怎么直走都会看到自己家——那个护林者的小木屋——而震惊不已。
换做是谁都会有心理阴影的。就算是国内最厉害的勇士,也进入不了森林深处。我从小就对此深信不疑。
帝国的人来过几次,他们还帮忙给威廉姆斯安排了葬礼,带着一脸关切的表情,给了我不少“抚恤金”
其实我连那个领头的军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我住的地方离城市很远,那些闪闪发光的金币除了摆着落灰以外没有任何用处,我就做了个小盒子,把那些东西都扔进半透明的玻璃盒里。倒也挺好看的。
就这样过了几年清闲安逸的护林生活,在某天我赶跑了第三十个试图拎着家伙什冲进森林开垦荒地的人之后,已经累到瘫在地毯上动弹不得了。心想难怪威廉姆斯那么早就走了,这要是连着再来几天,我也得跟随他的脚步英年早逝。
需求与供给产生差距,便有动力或动机寻求供给满足需求,这样的动力与供需差值有关。
所以,我翻出了那盒金币,打算去趟城市雇个帮手回来。小时候因为贪玩,把橱柜弄倒了,威廉姆斯只得带上我来城市最好的工匠这里重新订做一套,多亏我有着出众的头脑,所以还隐约记得路。
硝烟弥漫,血流成河。
这绝不是记忆里那座繁荣昌盛的城市。我有些艰难的吸了口气,手指紧紧握上腰间的匕首,尝试让自己冷静下来。
是打仗了吗?为什么帝国军队不告诉我?
有位衣着破旧的妇人,搂着和她一样脏兮兮的孩子,见我打扮的漂亮,步履蹒跚的弯着背走过来,乞求食物。
我有些天生的低血糖,倒是随身揣了几个甜块儿,可这根本不顶饿。我又手忙脚乱地抓了一把金币递过去,妇人摇摇头谢绝了,倒是把糖块塞给孩子吃。
“金币也买不到食物了,现在的统治者……哎……”她满脸复杂的神色,颇有些一言难尽。我正想再问点什么,她就开始念一堆祷告词。大意是祝愿国泰民安河清海晏,还有给我这个好心人祈福。
我有点心疼,扶着她回了屋子——其实就是个临时搭的小帐篷——孩子从她怀里探出头,宝石似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我冲他挥挥手,那孩子突然笑了,很大声的和我说:“哥哥一定能杀死那条龙!”然后就被妇人捂住嘴,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龙?
告别两位新朋友,我转了个弯,朝宫殿走去,在正门口看到了眼熟的那位帝国军队的领头人物。他正来来回回地巡逻。
我打了个招呼,非常亲切地称呼他老朋友。他倒是反应过来,自我介绍了一番。
好。我的老朋友有了名字——杰里德。多么亲切接地气。
我向他询问发生了什么,他左右看看,把巡逻的事儿交给副队长,拉着我去了一个隐蔽的小拐角。
对我干点什么都不会有人发现的那种隐蔽。
然后他给了我一封破旧的信。牛皮纸的信封被磨出毛边,可火漆还稳稳当当地封着,印记有些眼熟。他让我赶紧回去,并示意“有人想进森林就让他们进,不用管这些。”
我想问那我应该管什么,可看着他严肃的神情,还是点了点头答应他。
这封信大概是前两年写成的,洋洋洒洒十大页,真当墨水不要钱。
不过内容十分详细,有些误差的地方也大概是因为所处时间不同。
总之,国王和森林里的龙做了笔交易,借着久不出示的恶龙名号为非作歹,自己则每个月给恶龙送去祭品。
听上去好扯。要是真的有龙住在林子里……
我还真不一定能知道。
对自己的耳目闭塞深表遗憾。
带着附在信里的的手绘地图和家里仅存的一点儿干粮,我往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里每棵树的位置都是精心安排过的,”我一边沿地图里的路线走,一边读着信,“没有指引就会不自觉的绕出去——难怪我小时候总是在外面打转。”
地图非常贴心地标注了巨龙的巢穴,实际上进了林子就很好找了,毕竟在一堆树里发现闪着快要晃瞎人眼的光的房子也不是那么困难。
之前倒是听说过龙很喜欢闪闪发亮的宝石之类,我摸了摸钻石做的楼梯扶手,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明明都是些不必要的累赘。但好羡慕啊啊啊啊啊!
房子里静悄悄的,我拉开铋晶体大门的吱呀声显得格外刺耳。
没龙在?
在大厅转了一圈,意外的发现除了家具闪到刺眼外,房子主人的品味还是很不错的。正打算摸上二楼,一抬眼看见了站在二楼平台上的黑发女孩子。
吓死我了。这种胆战心惊的感觉不亚于被绑在绞刑架上脚尖只能勉强点地,内心焦灼地数着秒。等行刑时才发现铰链是面条做的。
呸呸呸,想点什么比喻不好。
我暗自拍了拍胸脯顺气,开始尝试着跟她交谈。
为什么这里会有女孩子?是被巨龙抓来的吗?
她微微歪头,看着我一步步踏上楼梯,除了合上手里那本厚重的小说以外没有其他举动。
是听不见?还是说不了?
我……我靠。
刚才在楼下离得远,她又背着光站,看不太清。现在站到她旁边才发现————
这个女孩子是竖瞳!
金色的,带着细碎的彩光。
简直就像是龙的眼睛!
“何等高贵的身姿!请问阁下是——”我察觉形势不对,后退一步开始拍马屁。
女孩子——不,人形巨龙略高傲的抬起下巴看着我:“伟大的巨龙斐特丝珥德允许你称呼我为斐芙。渺小的人类,来此作甚。”
我心想本来是来杀你的,但这话也不能当龙面说啊,于是我又退了一步,带着僵硬的笑脸糊弄她:“早听说斐芙——小姐优雅大方,不愧是伟大的巨龙。”
她很明显的被我讨好了,差点儿压不住上挑的嘴角:“既然是这样,我便勉强收留你一晚。允许你使用我隔壁的房间。”
然后哼着小调下楼做饭了。
不是?等等?等一下?我没说要在这里过夜吧?从你这房子到我家也就十来分钟啊?
我保持着安全距离跟在她身后,听她愉快的问我这个能不能吃,那个忌不忌口。
明明就很开心啊!这龙是个傲娇吗!
内心开始动摇了,甚至觉得那封信里的话十有八九是真的。
不对。我摇摇头。俗话说得好,放过坏龙便是伤害好人,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说不定这只是敌人的障眼法。虽然现在还摸不清她的意图,但还是小心一点,多观察观察再说。
精致的银质餐具,散发着淡淡涩味,还没醒好的葡萄酒,甜腻酥脆的热腾腾的苹果派,还有烤得嫩嫩的冒着油花的肉块。甜点是焦糖布丁和一堆切成奇怪形状的水果,推下碟子会颤巍巍像要碎掉一样直晃,水果也都新鲜的不行。
她做饭真的好好吃。
从小被面包喂大的护林员先生发出惊叹。
随着最后一口水果被咽下,那些“俗话说得好”也统统被我忘在脑后。
俗话还说,会做饭的龙一定是温柔的龙呢。
咳,其实是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