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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 012 类似的例子 ...

  •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报纸上充斥着两个小女孩在塞纳河溺水身亡的报道。五六个目击者言之凿凿地说,他们认出了这两个孩子。所有的证词如出一辙,不容预审法官再有任何怀疑。他签署了死亡证明。但就在为孩子举行葬礼时,一个偶然的使人们发现,本来以为死了的人仍然活着,并且她们和溺水而死的人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就像前面提到的事例一样,第一个目击者本人就是幻觉的牺牲品,他的证词足以对其他目击者产生影响。

      在这类事情中,暗示的起点一般都是某个人多少有些模糊的记忆所产生的幻觉,在这一最初的幻觉得到肯定之后,就会引起相互传染。如果第一个观察者非常没有主见,他相信自己已经辨认出的尸体,有时会呈现出——除了一切真实的相似处之外——一些特征,譬如一块伤疤什么的,或一些让其他人产生同感的装束上的细节。由此产生的同感会变成一个肯定过程的核心,它会征服理解力,窒息一切判断力。观察者这时看到的不再是客体本身,而是他头脑中产生的幻象。在旧事重提的报纸所记录的如下事例中,孩子的尸体竟被自己的认错,由此可以得到解释。从这种现象中,肯定能够找到我刚才已指出其作用的两种暗示。

      另一个孩子认出了这个孩子,但他搞错了。然后又开始了没有根据的辨认过程。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发生了。在辨认尸体的第二天,一个妇女喊道:"天哪,那是我的孩子。"

      她走近尸体,观察他的衣服,又看看他额头上的伤疤。"这肯定是我儿子,"她说,"他去年七月失踪。他一定是被人拐走杀害了。"

      这女人是福尔街的看门人,姓夏凡德雷。她的也被叫了来。问到他时,他说:"那是小费利贝。"住在这条街上的好几个人,也认出了在拉弗莱特找到的这孩子是费利贝·夏凡德雷,其中有孩子的同学,他所根据的是那孩子佩带的一枚徽章。

      但是,邻居、表弟、同学和当妈的全搞错了。六周后,那孩子的身份得到了确认。他是波尔多人,在那里被人杀害,又被一伙人运到了巴黎。应当指出,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他们也向我们表明,这种目击者在法庭上会有什么价值。尤其就儿童而言,绝不能拿他们的证词当真。地方长官惯于说童言无忌。哪怕他们只有一点基本的心理学修养,他们也会知道,事情恰恰相反,儿童一直就在撒谎。当然,这是一种无辜的谎言,但它仍然是谎言。正像经常发生的情况那样,用孩子的证词来决定被告的命运,还不如用扔钱币的方式来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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