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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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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喜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魏千桦的脸色,揣摩着他的心思。他毕竟是看着魏千桦从年少无知,一步步走向黑化,最后成功登上皇位。可就算是他也不知道魏千桦现在拥有的一切是否如他所愿。
没人知道答案,除了魏千桦自己。
坐拥山河万顷,名留史册。应该是等美事吧。
就在双喜心里千回百转之时,魏千桦悠悠开口道:“双喜,你说朕是不是病了”
双喜大惊,行了个大礼,跪下道:“皇上,您正值盛年,自然是身强体壮!”
魏千桦明显不相信,自嘲般地一笑,手指一下一下地点着案几。
四周静如死寂,别说是掉一根针了,就算是一根羽毛落地都让四喜的神经绷紧到了极点。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不会就人头落地,身首异处了。
魏千桦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闭上眼睛,不到片刻又睁开看向双喜道:“朕怎么觉得这‘崎雾’的味道淡了不少,是不是不多了”
双喜磕了个头,道:“老奴这就让人添一些。”说完,低头退了下去。
魏千桦近日来本就睡不好,后半夜容易惊醒。太医开了些安神静心的药,可都见效不大。那些药物清苦,喝完了甚至觉得的自己的舌头都被苦麻了。还不如“崎雾”,闻着都觉得安心,所以这几日,他都睡在御书房的偏殿。
皇后每回都差人前来问候,探个口风。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魏千桦不是在处理奏折,就是在与大臣谈事。
其实,这“崎雾”再好,也不过是一味香料罢了,在哪儿都可以点着,哪有那么多的讲究。可魏千桦就像着了魔似的,只许此香用于御书房,任何人都不能擅用,否则就是杀头的大罪。
过了片刻,双喜点完香,端着一盏茶回来了。他把新泡好的茶替换了原来的那盏,边奉茶边开口道:“皇上,杭州巡抚徐大人送来的新茶叶,您尝尝鲜。”
魏千桦小饮了一口,只觉得茶的清香,漫开在他的舌尖,霎时间觉得神清气爽,赞叹道:“嗯,确实是好茶,徐爱卿有心了。”
说话间,一个小太监推门,快步走向魏千桦,行礼道:“皇上,皇后娘娘身边的宫女翠儿求见。”
魏千桦一听,原本正在撇茶沫的手顿了顿,眼里仅有的几分温情,瞬时间就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他放下茶盏,面无表情,淡淡道:“让她进来吧。”
小太监领命。没过多久,一个年纪不大的小丫头,小心翼翼地低着头走过来,径直跪下道:“皇上,娘娘说今儿想请您前去云福宫一同用膳,所以特派奴婢前来。”
魏千桦稍一思考,确实有些日子没去云福宫了。就算只是做戏,也应该做足全套啊,若是留下一个把柄让人揪着小辫子不放,那么之前的种种努力就都白费了。
魏千桦复又端起茶盏,饮了一口道:“你去告诉皇后,朕今晚会去的,若是有什么事耽搁了,也会派人来告知的。行了,回去吧。”
翠儿本欲再说什么,却只能行礼告退。毕竟他是皇上,有再多怨言,也只能忍着。
皇后现在留有一条命在,还能被当做稳定江山的工具,也是万幸了。魏千桦不是没动过杀她的念头,不为别的,单凭她是先皇后的族女这一条,就足以致死。
翠儿走后,魏千桦疲惫地按着太阳穴,开口道:“都下去吧,朕想一个人静一静。”
双喜知他情绪不佳时,不喜被人打扰,可看他痛苦的样子,心中隐隐不舍,说道:“皇上,不如老奴留下替您按按穴位”
魏千桦不耐烦地摆摆手,双喜便只好悄悄退下,并带走了御书房中伺候的宫人,替他掩上了门。
魏千桦沉浸在一室“崎雾”中,闭眼,放空。“崎雾”仿佛是他最后的一剂良药。早在几年前,他偶然间闻到这种味道,来自于他所嫉妒的少年,从此就注定沉沦。
这是宿命,也是孽缘。
江南,霍府。
霍子斯正准备从书院溜达出霍府,路上遇到了在院子里给花草浇水的王管家。王管家是霍府的老人了,他待在霍府的时间甚至比这几个小辈的年纪还长。
说是老资格的人了,可就这书院上下的花草,他却从不假手他人。人上了年纪,身体也渐渐大不如前了,也许是身子略胖了不少,以至于王管家看着也一年比一年和气。他一手撑着腰,一手拿着浇水的农具,细细地滋润这每一片娇嫩的绿叶,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王管家在转身添水时看见了正准备悄溜出去的霍子斯,他也不着急开口,原本准备添水的手伸出去,又放下了。他笑眯眯地说:“出来了和你兄长聊得如何?”
霍子斯眼里的冰霜一瞬间收得干干净净,他侧身对着王管家,故作委屈道:“原来王叔您早就知道兄长要训我了,刚刚竟也不告知我一声,害得我在兄长面前流了一背的汗,想装也装不下去。”
王管家笑着摆摆手道:“小少爷啊,不是王叔不帮你啊,大少那脾气,旁人不了解,你还不清楚吗?多数时候是个温和儒雅,翩翩如玉的公子,可一旦涉及你们几个小孩和霍家的大小事宜,后果如何就不用王叔多说了吧。”
霍子斯耐心听着王管家的话,顷刻间愧疚感又占满了整颗心。霍家的大小事宜,说到底还不是在为自己的任性妄为收拾残局吗江南霍家再算上皇城的霍将军府,要数谁的事最多,最让人头疼,他霍子斯绝对高票当选。
霍子斯心里翻涌了好一阵儿,面上还是笑着对王管家说:“王叔,刚刚是跟您开玩笑呢,您不必放在心上。从前是我自己不好,净给兄长找麻烦,现在不会了。这次回来就是打算好好为兄长分担点家务的。”
王管家笑着摇摇头,俯身添了一把水,慢慢转身继续浇花道:“小少爷还是别和我们抢活干了啊,大少是有商号要管,况且他志不在朝堂之上,强求不得的。而你现在还可以好好想想自己的仕途,别荒废了一生才是正经事。”
霍子斯笑着行礼道:“多谢王叔提点,我心里有数的,您和兄长都不必太过担心了。今儿天气不错,我去看看初儿,我那小侄子应该都长挺大的了。”
王管家边浇水边摆摆手,这才给霍子斯放了行。
霍子斯翻身上马,一路也不着急地溜溜达达前往叶府。
正所谓来得匆忙,去也匆忙。这前脚刚被训斥了一顿,后脚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回来时的一身装扮还未来得及更换,高高的束发更显得他英气逼人,与他气质儒雅的兄长截然不同。一袭黑色劲装紧贴着他的身形,腰间的玉佩随着马的走动而来回摆动。
霍子斯一向不喜欢腰间挂着东西,他总是嫌麻烦,而且他也算半个江湖人士,老是东奔西跑的,万一腰间哪个名贵玩意儿不小心再给跑丢了,他可要心疼半天。
于是这一来二去,腰间便只剩这枚玉佩了。
叶府并不远,当年霍如初成亲时,叶修远怜惜她,就干脆常住江南了。
这也方便了她的几个哥哥。尤其是霍子斯,要是哪天被霍将军看不惯,揍得满地跑,他也不至于没地方躲着。况且叶府还有个小孩呢,他再抱住霍将军的腿一阵摇晃撒娇,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想到霍将军得知自己溜回江南时的脸色,他就一阵打颤。
如此看来,他兄长还是很温柔的。
霍子斯就维持着满脑子跑火车的状态,溜达到了前往叶府门前的那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