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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芬路专区】不必有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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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阳光正好,我搬了躺椅到院子里去。我那一双儿女又来说服我把面馆出售了,他们总是觉得我七老八十了,应该和他们一起去德克萨斯州享清福。

      我的儿子年纪稍长些,几年前有了个女儿,他今天把我孙女带了过来,大抵是想打感情牌。

      孙女没怎么和我见过面,不过倒不是很怕我,现在正搬个小板凳坐在我脚边,央着我给她讲我的面馆。

      我笑了笑,说这是一个小孩子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在芝加哥远郊的一家小面馆看起来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孙女还不知道真实的世界,她自然也不知道那个地方对于我们混血种来说有着怎样的意义。

      孙女不依,用软糯的声音求着。

      我无奈地笑,说那我给你讲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几十年之前了,那个时候混血种还是见不得光的存在,而不像现在如此地位崇高。

      我那时候有一家面馆,在与世隔绝的卡塞尔学院的不远处。送货的人一周来一次。我的手艺还算不错,卡塞尔学院又向来只提供德国菜,所以还是有蛮多学生来我这里吃的。

      那个时候我才二十来岁,可年轻了。

      【时间线跳转】

      2

      弗林斯先生已经有三周没有来店里了。

      我还记得他的转变是从和一位中国学生一起来店里开始的,那次似乎是带那名中国学生来尝尝家乡味。中国学生是新生,但似乎血统评级很高的样子,虽然看起来他和弗林斯先生差不多落魄。

      之后弗林斯先生就不常来了,他给我的解释是他要带师弟,就不能像之前那样来的频繁了。

      我其实倒还无所谓,只是有些忧愁厨房里那些多出来的面点该喂给谁这件事。但实话实说我有点担心弗林斯先生,弗林斯先生心里压着事,我看得出来。我跟弗林斯先生认识已经好几年了,在他还没成为唯一的F级之前我们就认识了——我记得当时他好像还是C级。

      我听别的学生说,弗林斯先生曾是意气风发的A级,不知那时是如何光景。

      弗林斯先生对他带来的中国学生——叫做路明非——相当在意。这点我也看出来了。这是件好事,这意味着弗林斯先生不再一味沉溺于过去了。

      我听说——我总是听说各种各样的事——弗林斯先生变得颓废是我和他认识之前更早的事,他的同伴全都殒命于格陵兰岛,包括他的未婚妻。

      那么这便可以推测出来了,弗林斯先生对龙族的痛恨必然是入骨的,不管他表现出来得多么玩世不恭,洒脱无谓。

      弗林斯先生来店里面偶尔会喝酒,他大多时候都是嬉皮笑脸和我谈话,谄媚着向我佘酒钱,只是有时会因为喝醉而看着我露出悲伤怀念的神色,那时的弗林斯先生神情严肃,像是失去了珍爱之物只剩下一腔孤勇的勇士。

      勇士执剑屠龙。

      路先生后面也来过十来次,有些时候和弗林斯先生一起,有些时候是和楚先生一起,但大多时候是一个人。

      路先生最开始来的时候还有些拘谨,后来慢慢放开了,便喜欢边吃面便和我聊天,他似乎很喜欢和我聊天。虽然他一直都想纠正我对他的称呼,“叫我明非就好啦”他总是喜欢挠挠头,这么和我说。我便改口,但我发现我每次纠正他,让他叫我江听雨就好,但他每次都执着地叫我姐姐,这么几次下来,我便也改口叫回“路先生”了。

      这种被当成朋友的感觉并不赖,但我实在是很担忧路先生的未来。

      勇者执剑屠龙。

      路先生大抵就是那把能屠龙的剑吧。

      后来路先生去了日本做了任务,回来后话便越来越少了,但是似乎是因为后来也忙了,所以来得频率低了很多,每次来也还是有很多话和我说。

      但总的来说路先生还是长大了。

      在我眼中,长大不是个很好的概念,它意味着担当和身不由己。

      弗林斯先生听说也毕业去古巴了,但他偶尔还是会在假期时回到学院这边来,也会来吃我的面。

      他之前和我说他还要在这边呆两个月,之后还会来吃面的,但他现在已经三周不见踪影了。

      果然人类的本质是鸽子吗?我稍微有些生气。

      3

      再次遇见弗林斯先生是在又三周之后,刚好是弗林斯先生要走的那周。

      那是一个雨天,细雨蒙蒙使得空气中水蒸气达到饱和,潮湿的空气总是让我浑身不舒服,而且这样的天气没有谁会跑远来吃我的面的,所以那天我是想早点关门。

      但就在我起身准备关门时,弗林斯先生冲了进来。他浑身润湿,带来了满屋子的水汽。

      我皱着鼻子作势要赶他,弗林斯先生夸张地哀嚎道:“姐姐,你就收留我吧!”

      我不情不愿地递上毛巾:“很不好?”

      “相当的不好。”弗林斯先生毫不客气地接过毛巾开始擦头,“姐姐放心,我昨天才洗过头的。”

      我看他脸上笑得有点假,便明白是真出事了。但这种情况下——弗林斯先生都千里迢迢跑来找我倾诉了,情况显然不容乐观——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拉开椅子,先让他坐下,自己去挂了停止营业的牌子。

      “我可不是你姐姐。”我用这样一句话开了头,“说吧,发生什么了?”

      一瓶伏特加被我从冰箱里拿出,弗林斯先生现在的状态似乎需要一点酒。我觉得他这是情伤,我向来猜的很准。

      弗林斯先生欲言又止,但我已经从他那颓败的表情中看出一二来了。“是不好向旁人吐露的事吗?”我问。

      弗林斯先生喝了一口酒沉默地点头,过了一会儿又问我:“听雨怎么看爱情?”

      “美丽,易碎——”我吐露出几个词语,我回答这个问题是不太靠谱的,我还没有爱上过谁,“是多余的且愚蠢至极的,但偏偏又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至美的——是最美的东西。”

      弗林斯先生好像不意外我的答案,他低声笑起来:“不愧是姐姐,就是精辟。”

      “多余且愚蠢至极么?”他的目光涣散,显然已经没在注意我了,但我还是执着地纠正他:

      “但也是最美好的。”

      店门外雨忽然下大了,轰鸣声吵得我有些心烦,弗林斯先生一脸郁闷地自己灌着酒,我只能在一旁静坐着等他缓过劲来。

      4

      发现路先生和弗林斯先生在交往其实也就是半年之前的事。

      不,不能说是发现。路先生似乎是憋很了,一进店就开始和我噼里啪啦地说,弗林斯先生是个怎样怎样的傻●,然而他的手上还带着古巴的手链,那是弗林斯先生前两天来我店里特意给我显摆了的——天下仅此一份,给他的心上人的。

      当时我还挺惊讶的,虽然弗林斯先生有从过去走出来的迹象,但我不曾料到会这么快当时我还猜测这串手链会出现在哪位“女王”手腕上,不曾料到会被路先生带着。

      弗林斯先生感觉就像是女王的一条狗一样,虽然这只是表象,但偶尔我也会由衷地觉得他未来的伴侣会是一位超级御姐——特别是当我听闻了某些八卦后。

      那个意气风发的弗林斯公子似乎一起和他貌似小鸟依人的未婚妻一起葬送在格陵兰岛了。

      但现在看来弗林斯先生也没有御姐控到无可救药嘛。发现了这点的我支着脑袋附和已经成为主席的路先生,觉得有些好笑,由衷地祝福他们能长久。

      ——虽然我知道那不可能。

      5

      “那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弗林斯先生终于开口了,他晃着酒瓶,笑得有些讽刺,“他根本不了解我——真正的我,我也不希望他了解。但是偶尔想起居然会很嫉妒,嫉妒我伪装出来的这样一个芬格尔。”

      “唯一F级芬格尔,路明非的败狗师兄。”

      酒液撞击玻璃瓶子,发出咕咚咕咚地声音,弗林斯先生看起来有些醉了。他渐渐收了嘲讽地笑,露出些许落寞。

      “所以一开始就是无解地命题嘛。”弗林斯先生耸肩,勉强地朝我笑了笑。

      弗林斯先生声音低下去,含糊不清地我也懒得听。道理其实不会难懂,人在谈恋爱时当然会隐瞒——又不是查户口——但是有些时候,隐瞒得太多了就会有一层墙横在面前。

      “而且我谈感情,太奢侈了。”

      弗林斯先生碎碎念着,我抓准机会插上两句:“可是F级的芬格尔师兄也是弗林斯先生啊。”

      那才不是什么面具,固然有颓废的自暴自弃在里面,也有为了掩盖仇恨和野心的不得已而为之在里面,但F级就是弗林斯先生,就像当初的A级是弗林斯先生一样。

      不存在真真假假幻想不幻想什么的。

      而且没有几个人知道弗林斯先生的过去,也没几个人看见那个认真严肃不耍皮的弗林斯先生,就连弗林斯先生自己恐怕都觉得那样的自己有些陌生了吧。所以那个弗林斯先生是假的,这个命题成立的可能性反而还大一些。

      更可况不管是那个弗林斯先生,路先生都是会喜欢的。

      “所以没必要嫉妒。”我强调。

      弗林斯先生伸出手来摸摸我的头,“你不明白,这是很复杂的一件事。”

      “两个人各有目的,有他们自己的执着和追求,这样的两个人能做朋友。”

      “也只能做朋友。”

      “不过也算了,这样足够了。我和他有过这两个月最美的时光。这段时光会被保藏在记忆深处,到我英勇就义之时,将成为我对这世界最珍贵的留恋。”

      弗林斯先生最后的声音低下去,他已经吹完了一整瓶伏特加,现在他在疲倦和酒精的共同作用下睡了过去。

      我看着他放荡不羁的睡姿,心里嘀咕着弗林斯先生还是这么不坦诚,他和路先生的目的可以说是背道相驰了,勇士挥剑的手不可能因为剑的不愿而停下,永远不可能。

      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比爱情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而爱情不过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更何况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爱情。

      弗林斯先生和路先生大概也是幸运的吧。

      至少有过珍贵的回忆,见过最美好的爱情。

      等明天弗林斯先生睡醒了,大概又会笑嘻嘻和我打招呼了。

      6

      “人这一辈子,能遇上爱情已是至幸。偶尔想起,反倒觉得有情人终成眷属反而少了些眷恋。”我摸摸孙女的头,她听得似懂非懂,但跟着我的叙述一直在点着小脑袋。煞是可爱。

      “我有两个问题,”孙女见我不在说话便举手提问,她板着一张小脸一脸严肃,“奶奶和爷爷是这样的吗?还有,路爷爷和弗爷爷后来什么样了?”

      “你爷爷?”我被问到了,我的伴侣是后来常来我这里吃面的小孩,我因为血统的原因在我拒绝了卡塞尔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后也被勒令留在卡塞尔学院的周围,我曾一度认为我会和混血种结婚,但没料到后来还真有这样一个傻子天天跑到深山老林里来找我,“他算吧。”

      “勉勉强强算是爱情。”

      “至于路先生他们啊——”我思考了一下,不知怎的就想起一句歌词,我轻轻哼出来:

      “他们不配做知己,不必有结局。”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芬路专区】不必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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