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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七章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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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丁沨淇,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丁泷淇,我们十岁之前都不知道原来我们还有一个爸爸。母亲是我们唯一的亲人,直至她去世为止我们都是这样认为的。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和她的情人背着父母相恋,可是她的情人离开了她,她却执着的要生下她的情人留给她的孩子,于是对她极其失望的父母也离开了她。不愿拖累情人的她选择了独自抚养孩子,所以始终都没有联络她的情人,直至她即将入土。
十岁,我们知道了原来我们是杀人犯的儿子。我们反抗过,可是杀人犯说如果我们再反抗,就要杀了我们。所以我们乖乖接受他,也乖乖接受他的训练。幸运的是,和我们一起接受训练的还有一个人,比我们大七岁。那个人其实长得高高壮壮的,可是一张娃娃脸就让人感觉太不协调了。我和弟弟的乐趣就是看他被杀人犯折磨。也不知道他是那里惹到父亲了,父亲总是亲自揍他,罚他,那个人也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因为他每次被父亲收拾完都不会用怨恨的眼神看父亲。不像我们,要是父亲罚我们了,我们一定会狠狠的瞪他。我们就这样一直接受父亲的训练,一边庆幸有一个替死鬼承受了父亲最严格的训练,让我们可以轻松一点,一边又可怜那个替死鬼,竟然要被父亲折磨的那么惨。
十四岁的时候,父亲告诉我们说他要走了,说是杀人杀累了,要歇歇了。倒霉哥哥替父亲接下了重担。
四年来,我们一直看着倒霉哥哥,我们发现了他的好多事情,比如在人前他会很高兴,比如在人后他从不开心。倒霉哥哥身上有种味道,很像很像母亲,这让我们很想很想接近他。也因为我们岁数不大,他并不排斥我们。我们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喜欢对他倾诉,喜欢对他撒娇,我们不知道对他的感情像哥哥多一些,还是像情人多一些。
倒霉哥哥成为掌门人之后,他身上又多了种特质,像是狮王散发出的领袖的味道。他变得非常性感,而且迷人。我想我们都被他迷住了。渐渐的,倒霉哥哥这个称呼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方胜。
我和弟弟都有遗传到父亲的强悍,所以我们认为想成为方胜的男人就一定要比他强。我们开始认真的重复父亲曾经让我们做过的事情。当我们认为自己有足够强的时候,我们一起和方胜表白了,我们以为他给我们的判决会是我俩中的一个,可是谁知道他的判决竟是我们都没有机会。原因是有一个人已经住在他心里了。真是一个可笑的结局,我们竟然在十六岁时同时初恋失败。
初恋给我们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我们可笑的选择了远走他乡。
去了美国,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一点产业。其实也是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可是它是我们已经习惯了的事业。不过没几年,弟弟就受不了这些很让人头疼的工作了,繁琐而且不能随心所欲,他离开了,至于去哪,他说想去哪就去哪。至于我,选择了留在那里守着那份事业,我想我是喜欢上这份工作了,因为他很危险,还有,我希望可以从事和方胜一样的工作。
这样的工作我做了一段时间,然后我发现,也许我更喜欢在白天活动,于是我向某个著名□□学习,我漂白了我自己。当然为了刺激,我依然保留了一些地下工作。
“我的过去讲到这里都是如此的枯燥无味,我想你应该听到的是另外的一些故事,不过也许与小遥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