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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谁要做你后妈 ...


  •   火车经过三天三夜的呼啸狂奔,终于在这一年元旦的下午三时抵达上海,历时近70个小时。
      站在广阔宏伟的上海火车站广场,看着熙熙攘攘、人潮如织、行色匆匆的人流,肖梅感觉自己如一叶飘零的木棉花黄叶,任凭风吹雨打,随波逐流……
      走时,母亲把亲手织来准备过年才许她穿的两件漂亮毛衣给她穿上,外面又套了一件别人送的风衣,可刺骨的寒风还是刮得她瑟瑟发抖,她把衣服裹紧些再裹紧些。想不到这华东和西南的温差竟是如此之大,已经穿了三件厚毛衣的肖梅,却跟没穿衣服一样,赤裸裸的冷一直钻到骨头里,冷进心里面。
      这里虽然并没有下雪……
      半个钟头后,肖梅被带上一辆来接他们的银灰色面包车。
      车子在林林总总的高楼大厦间穿行。
      栉鳞比次、五彩斑斓的店铺像电影画面一样在宽宽的柏油路两边一掠而过……
      哇!这就是人们所向往的上海大都市吗?这就是人们啧啧惊叹的中国第一大城市吗?如果是来观光旅游的该有多好喔……自己一定会徒步走遍上海所有的大街小巷,逛遍上海所有的大商小店。可此时的肖梅却无心观赏这一切美丽的景色,她关心的,是怎样才能尽快逃离他们的魔掌。
      面包车不知开了多久,终于在天黑时拐进了写着“忠庄××厂”、“忠庄××饭店”等字样的集镇。街尾是汽车站,虽是晚上,可肖梅还是牢牢地记住了“江阳市忠庄镇汽车站”八个红色大字。
      这里肯定有回家的车,肖梅想。
      面包车终于在一幢漂亮的楼房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幢造型很独特的大房子,外观很厚实坚固,且高大而结实,一点不像肖梅家的土房子那样摇摇欲坠,也不像肖梅的同学家,那在当地数一数二的雕花小吊楼那么小巧精美。
      长这么大,肖梅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真实的楼房。
      走在人群中间,她忐忑不安地四处张望,可就是找不到安全的出口。却被看出她心中端倪的肖仲逵,从背后狠狠地捏了一把,痛得她泪花直闪,进屋后好久都没敢再斜视别处一眼。
      他们被安排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一个比刘思敏年长许多的妇人热情地招呼他们。
      这人看上去四十多岁,虽然上了些年纪,但依然风韵犹存。穿着朴素的深紫色棉袄,削着三节式短碎发,很面善,尤其在看见肖梅的那一瞬,她眼里有晶莹的亮光一闪而过,似乎连呼吸也急促起来,满脸出现一片慈祥和怜爱的柔软亮色。
      妇人拉着肖梅冰冷的双手不停地嘘寒问暖,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和她交流。
      少顷,一桌丰盛的晚餐已经端上了桌。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饿着肚子谈何革命?已经饥寒交迫的肖梅忍不住狼吞虎咽起来。
      妇人见肖梅吃得如此之香,欣喜地在一旁不停地给她夹菜。
      汤足饭饱后,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提着水瓶进来泡茶,对他们视而不见,也不开口。两条浓密的剑眉深深紧锁,仿佛写满了无数哀怨和忧愁,但放荡不羁的神态中却又显得无所谓。他的眼神在不羁和忧愁之间不停游弋。泡好茶后,他转身高傲而轻蔑地走了出去。
      翩翩美少年!
      肖梅脑海中突然就跳出这几个字来。她不露声色地看着消失在门口的那个背影,心中却汹涌澎湃地惊诧于他的俊美,头发黑玉般闪着淡淡的光泽,脸及脖颈处所裸露的肌肤细致如美瓷。眼珠像乌黑的玛瑙一样冷艳而透出柔和的光辉。虽然身着休闲服,但穿在他身上却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只是那种眼神让她不寒而栗……   
      听说卖出来的女孩嫁的都是老头子,她想起了在火车上做的那个梦。自己一定是做这个男孩的后妈,或许是怕有了别的女人的存在后,担心父亲以后不再疼他;也或许是不允许有人替代母亲在他心中的神圣地位,否则他不会对他们面无表情、视而不见,还对他们表现出如此厌恶和冷漠。
      哼!什么态度?瞧好,不出两天,我就会消失在你眼前!你长得俊美又怎样?我才不要做你的后妈呢!
      肖梅把头一仰,不屑地暗哼道。
      “肖梅,这男孩不错吧?他叫方华。”王志辉望着肖梅说。
      “……”
      不错又怎样,反正我不会做他后妈!肖梅心想。
      “人家还在上学,不但人品好,学历高,而且家境还不错。上哪找这样好的人。”王志辉滔滔不绝地说。
      “什么意思……”肖梅杏眼圆睁。
      “爸爸说过不会害你的,现在相信了吧?”肖仲逵一脸的得意,“我们说的就是他。”
      “啊!是他?他……他……”肖梅感到有些呼吸困难,“他岁数不大,又不是折脚烂腿,长得又不赖,文化又高,干吗要急着结婚?”
      “因为你也漂亮呀,这才叫‘郎才女貌’嘛!”王志辉暧昧地朝她眨眨眼,露出一脸的和悦,说着走了出去。
      这话听起来怎么觉得这么别扭?这个王志辉,虽说人长的不咋样,矮矮的个子宽宽的肩,两条弯弯的腿走起路来活像一只唐老鸦,一瘸一拐,但看得出他是个跑江湖的人,说话办事都有他的一套。还常和这家人谈笑风生 。
      “可……”
      “可什么可?”
      肖梅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肖仲逵恶狠狠地打断。
      “一切都听王叔叔的,掉进糖罐里了还不知好歹。别人就怕你跑呢,你可千万别干傻事,否则,我决不会轻饶你!”
      “不会的,不会的。肖梅没那么傻,是不是?”王志辉走进来,依然神情暧昧地对肖梅眨眨眼,“这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家,这也是我所经手操办的最好的一桩姻缘。”他得意地说。
      肖梅想想这么多年来所遭受的种种不幸和折磨就心痛不已,能尽早离开他,看不见他,这是肖梅求之不得的事情,以前曾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可那时却实在是不忍放弃读书,读书是她唯一觉得快乐的事。只要到了学校,她就可以抛开在家中所受的一切不幸而尽情地在书海里遨游。同时也放心不了可怜的母亲。
      现在倒好,不但不用自己同意或不同意,已被抛出几千里以外,而且马上就要为人妇了。苍天哪!这可怎么办?
      离开家可以,但她决不要嫁人!决不要向母亲一样,一辈子只做男人的牺牲品,她要想办法尽快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从那男孩忧郁的眼神和冷冷的淡漠中,肖梅觉得他也并不乐意这门婚事,这件事并不是光结婚这么简单,其中必有隐情,能否从他身上找到出去的突破口呢?
      “他还在上大学,而且人又长得漂亮,难道还担心以后娶不到老婆吗?怎么会现在就要急着结婚呢?”
      “这……对!他就是怕以后娶不到像你这样美丽漂亮的老婆。”王志辉被问得愣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
      不管他外表有多光彩照人都不能嫁给他!不能像母亲一样受尽男人的欺凌。
      从王志辉那闪烁其辞的回答中,肖梅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他生理上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缺陷,要么就是有先天不能治愈的顽疾……
      但不管怎样,一定要尽快脱身才是上策。
      直到被安排进房间休息,躺在床上的肖梅脑子里还在飞速地转动着……
      几天几夜的奔波跋涉,丝毫没有让肖梅有半点的疲惫,她的思维和神经总是像弦一样绷得很紧,生怕稍一松懈,自己就会掉进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

      * * * * * * * * *

      这天,方明家忙碌不已。
      他家的独生子且是在校大学生的方华要结婚啦!
      村头巷尾一时像炸开了锅,人们怀着同情、理解或是反对、不屑等不一样的心情把婚事传得沸沸扬扬。
      虽说女孩是个外来妹,而且黄黄的脸上呈现出严重的营养不良,可长得却五官端正,清纯可爱,温婉漂亮,有典型的江南女孩的温柔贤淑也有西南美女的果敢大方。
      “快点回来啊!别误了时间。”范加英穿着节日的盛装,一件立领的黑底红花丝绸缎旗袍,神采飞扬地朝正带着肖梅上美容厅化妆的女儿,女婿他们喊道。
      范家英年轻时也是相当的漂亮,五十多岁的人了,穿着旗袍的身材还凹凸有致,看上去如四十刚出头。那天肖梅来后,她一下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知道了。”方雨应着母亲的话,拉着刚认识一个晚上的“弟媳妇”往街上走去。
      直到现在,肖梅也没再见过方华的影子,倒茶时的身影一直定格在心底,那份视而不见的冷漠,那种深锁的忧愁和无谓的不羁,始终让肖梅感到莫名的不安。
      她做梦也没想到会这么快结婚,这一点是她始料不及的。
      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傻的?不像!傻子能考上大学吗?瘸子?也不像,昨晚进来又出去的他,看上去一切都很正常啊。
      那是什么方面出了差错呢?为什么一定要在大学没毕业之前结婚呢?而且还肯花钱娶一个外地人?
      她不想了解却又迫切地想知道,人就是这样矛盾。
      本来昨晚半夜想伺机逃走,可天生喜欢刨根问底的肖梅在好奇心的驱驶下,打消了这个念头。准备暂时按兵不动,等把事情弄明白后再走也不迟。何况方家很精明,到目前还没给肖仲逵一个子,害得昨晚肖仲逵和王志辉一整夜都像看门狗一样守在她门口。当时肖梅还觉得可笑至极,但现在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早知道今天就结婚,还不如昨晚跟他们搏一搏,兴许还能逃出去。
      眼看现在就要做新娘了,这可怎么办?难道自己漂亮的脸蛋、美丽的大腿、如脂的胴体,统统都是为那个陌生的、孤傲的、对她不屑一顾的猪头预备的吗?
      伟大的夏娃啊!你在创造我的同时,亚当是否也创造了“他”?可“他”是谁呢?是不是就是那个连看也不愿看我一眼的猪头?
      肖梅端坐在美容椅上魂魄飘渺如行尸走肉,任由美发师把她的头发轻轻盘起……
      “呀,这小女孩真漂亮!”美发师看着镜中盘好头发,点上胭脂的肖梅惊叹不已。
      “嗯!是蛮好看的。”在一旁静静看书的方雨,放下书本走到镜子旁,“就是忧郁了点。”说着无人知晓地轻叹了一声。
      “这才是她的美艳之处呢!”一个烫着葡萄卷的美容师在给她上妆,“我化了无数个新娘妆,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什么叫‘冰清玉洁’的女孩。”
      肖梅却没有心思欣赏自己,再美的自己也难逃今晚这一劫!
      眼看泪就要下来了,美容师以为是修眉弄疼了她,忙用棉球蘸去她眼角溢出的晶亮泪珠。
      中午回到家后,肖梅就像木头一样坐在宽大冰冷的房中。
      这房间听方雨说原本是她的闺房,八年前她出嫁后就一直空着,这次方华结婚,就给他做了“新房”。
      方雨是个典型的江南美女,娇小玲珑的身材,白净的瓜子脸上施了一层薄薄的淡妆。
      儿子虽然已七岁,但她看上去却像个没结婚的大姑娘。她一会进来陪肖梅说说话,一会又出去招呼客人,一看就是个主事的能手。
      肖梅在百无聊赖中不由地打量起这新房来:十多平方米的屋子里家具一应俱全,彩电、大衣柜、五斗柜还有许多叫不出名的桶啊盆的,虽不全是新的,但却看了叫人舒服。床上叠了一床的新被子,全是丝绸被面,有大红的、粉红的、还有金黄的,约有二十条。都是方雨送的,她说她比方华整整大一轮,又是姐姐,这些事情理应该她来做。
      靠左边的墙边有一书柜,里面有好多肖梅听说过却没看过和没听说过更没看过的书籍,也有她看过的也很喜欢的,比如《呼啸山庄》《飘》等。
      书柜旁边雪白的墙上还挂着一把漂亮的吉他……
      可恶的是房间小角落里一只叫“马桶”的东西,说是方便用的,虽说用屏风当着,但它还是让肖梅浑身不自在。每次用过之后,房间里就臭烘烘的,特难闻。方雨就常去用,而肖梅从昨晚到现在才用了两次,每次都是憋得实在不行了才去用的。上午一次是在美容厅用的,那个好方便,用过之后按扭一按,“哗啦”一声就下去了,一点也没臭味。
      家乡的厕所都是设置在外面,家里再旧再破但总是干干净净、 清清爽爽、毫无异味的。肖梅不喜欢这里,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不单是那张臭脸,还有那只臭马桶!
      还有,冬天肖梅从未离开过火炉。当然学校里是没有的,但下课后在外面和同学们又蹦又跳,也不觉得有多冷。而坐在这间没有炉子的屋子里,肖梅此刻就像是坐在冰窖里一样,冰冷的墙,冰冷的天花板,冰冷的人和冰冷的心,还有冰冷的话(这里的话叽哩咕噜,像外语,一个字也听不懂)。她觉得自己的心死在家里了,灵魂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而一具持有体温的躯壳却来到了这里。
      肖仲逵这里走走,那里瞧瞧,还不时地站在房门口瞟瞟房里的肖梅。肖梅知道那双紧盯自己的眼睛的用意,她讨厌那双眼睛,她想把那双眼睛抠出来狠狠地掼在地上,用脚踩烂再使劲地将它踏成浆,让它们永远也不能再那么贼溜溜地转动。
      王志辉好像和他们很熟,一直在商讨着什么,一会是对范加英,一会是和方雨,他摇尾乞怜地跟在她们身后陀螺似地转个不停。
      晚上,方明家灯火通明。
      这里的天黑得特别早,比肖梅的家乡足足提早了两个小时,下午四点就开始暗淡下来。外面没下雪风却很大,厚厚的云层低低地压在头顶上,像一张硕大的乌幔。冷风低吼着席卷过来,泼在水泥地上的水,不多时已经结了厚厚一层冰。
      肖梅从后门悄悄地来到围墙边,费尽全身的力气才爬上了围墙,眼看就要翻过去了,就在这时,却被一双钳子大手拽了下来:
      “哼……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想逃出我的手掌心?门都没有……回去!”说着,肖仲逵一把抓住肖梅的领子,把她从后门拎小鸡似地拎了回来。
      四点半,宾客到齐了。
      说是宾客,其实就是方华的几个长辈。
      新娘被请了出来坐到了上席,这时方华也现身了……
      直到此时,肖梅才又见到了他,看到了堆在他脸上的那种僵硬的笑,有过感同身受的肖梅一眼就看出,那些笑是强行堆上去的,比哭还难看,就像自己,心里在滴血,脸上却还要对着人们微笑。
      肖梅不由悲哀起来,为自己,也为他。
      “跟我去敬酒!”
      方华来到身边,命令似地对她说。
      冷冷的声音,一如外面冷冷的风。
      肖梅默默地跟着他来到旁边的一桌人身边。
      “这是大叔。”方华指着一位老者说。
      “大叔,您好!”肖梅大方而羞涩地叫了一声,然后为其斟上满满一杯酒。
      “好好好!哎哟!我‘侄儿媳妇’可真标志,来!这是我给你的压岁钱。”
      而她只是礼节性地说了声“谢谢”,就已经觉得自己像乞丐向施舍者表示谢恩一样,脸刹时红到了耳根。
      “这是二姑。”
      “二姑,您好!”肖梅也为其斟满酒,“二姑请慢用。”
      “这是二姑父。”
      “二姑父……”
      ……
      等肖梅一一敬好酒回到座位上,已是筋疲力尽。
      其实她喝酒不多,但从未喝过酒的肖梅却已经头晕脑涨,且又冷又饿,肖梅正想吃两口东西垫垫肚子,范加英却在这时把他俩带到了另一间肖梅从未去过的屋子。
      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靠窗边放着一张单人床。好一会肖梅才看清在昏暗的灯光下,床上躺着一位瘦骨嶙峋的老人,鼻孔里插着氧气管,胡子好长,看上去仿佛有一百多岁了。肖梅的心突然间充满了恐惧,她小心翼翼地跟在方华身后。
      “来,肖梅,给你公公斟上一杯酒。哦对了,他不能喝酒,就以茶代酒吧。”说着范加英把倒好茶的杯子递到肖梅手中。
      “爸,这是肖梅,您的儿媳妇,今天是我们结婚的大喜日子,现在我和她来向您老敬酒,祝您老早日康复!”方华俯下身去,温柔而轻声地对方明说。
      看着此时的方华,肖梅惊诧于他的瞬息变化,之前的冷漠和此时的孝顺,简直判若两人,一如他先前眼里的不羁与忧愁。
      “好、好、好。”老人高兴地睁开无力的双眼,强行支撑起干瘦的身子,努力地想坐起来,但几经努力都是徒劳,过度的用力使他气喘吁吁,额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范加英急忙把他抱起来,拿海棉枕头给他垫在身后,让方明的上半身稍高一些。
      肖梅双手恭恭敬敬地递上茶:“爸,请喝茶,希望您早日康复!”
      “嗯。好好。”他的帕金森氏的手已不能拿稳东西,方华和肖梅只能帮他,可刚喝两口,随即咳嗽不止,那空洞的咳嗽声似在幽深的山谷中久久回荡,听上去极其可怕。
      肖梅慌了手脚,想上去帮方母一把,却被方华叫住了。
      “没事,老毛病。”说着,自己却上前帮着母亲给父亲抚胸拍背,“没事吧?爸,您慢点喝嘛。”
      “没事没事,咳——咳——咳,没……事。”
      方明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然后慈爱地望了肖梅一会说,
      “来,丫头,到这里来,把……你吓坏了吧?咳咳咳……唉!老毛病了。”
      肖梅被看得毛骨悚然,见老人叫她,她不安地来到他身边。
      “哪里人啊?”老人慈爱地问。
      “我 ……云南的,……”
      “爸,她是我同学,我们从高中就相爱了,后来又一同考上了大学。”方华抢先回答道。
      “怎么在高中的时候没……咳咳……听你说过?”
      “那时怕你们反对我们早恋,就一直没敢告诉你们。现在你身体不好,她……执意要来看您,想想我们早晚都是要结婚的,还不如早点把事办了,寒暑假里她也好帮着妈照顾照顾您。”
      方华的话使肖梅惊愕在那里,她不明白方华为什么要撒谎。
      老人用抖得利害的手拽过她的小手,慢慢地放在方华的手心里。
      “阿华,好好待她,爸爸看得出,这……是个难得的好姑娘,你要像我对你母亲一样地善待她。啊,要……善待她,咳——咳……”
      “爸,你放心,该是我的人我一定会好好善待她!”方华轻轻地把手抽回,扶父亲躺下,然后走出了方明的房间。
      “谢谢你刚才没乱说话。”
      刚跨出门槛,方华就感激地说。
      肖梅又是一惊,但她没说话。
      晚上十点多钟,酒席终于散了。
      亲戚们纷纷打着饱嗝,一一和方明打了招呼后走了。
      肖仲逵和王志辉也喝了不少,这会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
      方华进入洞房后又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肖梅。
      过了一会,为了活动活动冻得僵硬的身子,她不停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肖梅今天穿了一身红妮新娘装,红短上衣和红长裙配一双红色皮鞋,衬着一张粉嫩的美丽瓜子脸,因为酒精的作用,稚气的脸庞凸显出童真般的白里透红,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出水芙蓉。
      听说这里结婚时,新娘子都时兴穿红色衣裙,表示喜庆,但今天对肖梅来说却一点也不喜庆。虽然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很美。
      外面很静,似乎整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
      肖梅站在立柜旁,从镜中默默地欣赏着冷艳的自己,此时此刻她才体会到什么叫孤芳自赏。
      就在这时,静静的园子里轻轻地飘来哀伤而悠扬的吉他声……
      好好听喔……
      她静静地聆听着,聆听着这让人有种心碎感觉的天籁之音……
      优美动听的旋律充满了忧郁、悲伤和无奈,轻盈妙曼地飘扬在园子里,一直飘进她的房间……
      从来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琴声。
      ……
      ……
      琴声突然嘎然而止,好象是琴弦断了。
      外面一下又静了下来。
      好长时间没了声音。
      她悄悄踱到房门口,从门缝里一看,只见方华一人坐在客厅里,身旁的茶几上有一瓶打开的酒。大概喝了不少,头已经耷拉在桌上,范加英正在他耳边焦急地说着什么。
      这一发现让肖梅吃惊不小,她越来越感到迷雾重重……
      哈哈气,搓搓手,跺跺脚,这样在房间里来回地走了好久,肖梅冻僵的身子总算柔软温暖了些。
      回到床边,盘腿坐了上去,拉条被子把自己裹严,只留一个头在外面。
      不知过了多久,方华踉踉跄跄地朝屋里奔来。
      他一进房间,就向肖梅直扑过来,肖梅大脑刹时一片空白,吓得她紧闭双眼,本能地举起了刚才去方明房间时,顺手从范加英针线兜里带出来的一把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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