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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哥谭:将死之人 ...

  •   我推开锈迹斑斑的门,被扑鼻而来的恶臭味熏的吐出了酸水。

      这是一个废弃的屠宰厂。

      里面黑黝黝的,像极了怪物的巢穴,我有些发怵,用行李箱硌住了门。

      因为,我怕就像鬼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旦进门,这该死的门就关上了。

      我摸出风衣口袋里的手机,打开电筒照亮了里头,到处是垃圾、粪便、霉斑和一些令人作呕的腐烂发臭的动物脂肪。

      走了几步我便不敢再往里走了,那些分叉的过道就像迷宫一样,里处还有生锈的机器与几排挂生肉的钩子。

      我赶忙退出了这个厂子。

      先不说屠宰厂是否在工厂的定义里,光是这样脏污的环境就容易滋生寄生虫一类的疾病。
      我跑出了几百米才气喘吁吁的停下。

      该怎么办呢?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夜晚的哥谭会更加危险。

      事情要从几个小时说起。

      我叫苏卡,性别女,性向不明,十九岁,即将出国留学。

      在去往机场的途中,突然空间挪移一般出现在了一个漫画中的城市——哥谭。

      或许有人会问,我是如何知道自己身处哥谭的?

      问路人?这怎么可能,我哪敢呢,要知道哥谭民风淳朴啊!

      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即自称404的系统解释的。

      它的话简洁极了,“这里是哥谭,你有一个长期任务——在哥谭成为反派,进入主线剧情。”

      当时还未反应过来的我一脸懵,问了很多问题。比如我怎样才能回去?比如为什么要让我来到哥谭?比如我为什么要成为反派?比如我不成为反派会如何?

      一片安静。仿若刚刚的系统不过是自己臆想。

      我初始降临的地方是个僻静的小巷,我不敢多待。

      如果这里真的是哥谭的话,这种人越少的地方越危险。

      拉着行李箱火速跑到了大街上,随之而来的是一种与世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个城市阴云密布,阴郁潮湿,各种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

      其实,如果没有系统告诉我这是哥谭,这座城市看起来又如此的工业化,兴许我会错以为自己回到了十七八世纪的英国伦敦。

      哥谭。隔着一个次元时,你会觉得这座城市有着非凡的魅力,但你真的在这座城市时,总有种会被其所吞噬的错觉。

      仰头时,我才终于发现自己的视角比以前低了些许,对着一个展示柜玻璃窗,看到里面十岁模样脸嫰的能掐出水的自己时,宛若雷劈。

      我小时候窜个头很快,到了十三四岁就开始固定了身高。十岁时的我快有一米七的样子,与十八岁时的一米八差的并不多。

      这也是我没有当机立断发现异常的原因。

      我在心里拼命呼唤着那个系统,却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回应。

      无可避免大量的负面情绪袭来,愤怒、无助、委屈……有境遇的原因,兴许也有这个城市给人的感觉实在压抑,引动了人心的黑暗面。

      这一定是史上最垃圾的系统里,无缘无故把人扔到这样一个高危的世界,还要人做反派,净说莫名其妙的话,之后金手指也不给开,就这样跟死人一样不回应。

      我在心里尖叫怒骂着,花了五分钟,才梳理好自己的心情。

      形势所迫,我不得不冷静下来。

      这穿越也不知道该归纳为身穿还是什么。

      如果说魂穿的话先不说这身体容貌看着就是十岁的自己,而且还带着之前拖着的行李箱。

      如果是身穿的话,年龄的变化又难以解释。

      我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堆无用的事,在小心检查自己身体时,却发现手臂上多了一个红色的“8”。

      “8?”这个记号无法擦去,也不像刺青,却偏偏嵌入到皮肤一般,看着总有些诡异,就像实验室编号一般。

      我唯一想到的是知乎有个话题“给你一百条命,你能否混进哥谭主线。”

      里面有些个答主写的小故事,主人公都是身上有数字作为命数计算。

      主要是之前那个系统说的进入主线剧情,让我想到了这个问题。

      难道自己是个漫画人物?但是像死侍或者格温侍一样打破了第四面墙?

      我甩了甩头,这种高深的哲学问题思考了也没用。

      还是脚踏实地一些,比如我如何找个落脚处。

      拨打熟悉的手机号码,手机却没信号。

      意味着,不是次元壁碎裂。或许该舒一口气,自己的母亲、好友还在原先和平安全的世界。

      并不好,真的。遵纪守法能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花家公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黑户。

      我的身上只有一部手机,行李箱中倒是有两个满格的充电宝,但这没什么用,手机里的度娘地图并不能给我显示DC世界的地图,没法指示我如何离开哥谭前往中心城、海滨城、大都会或者星城。

      背包里有些零食和水、雨伞,行李箱里全是衣服和居家用品。

      可惜,哥谭不是个旅游的好地方。

      因为机场禁止携带危险物品,我根本没有一件可以用来防身的物品。由于哥谭民风的闻名遐迩,我也不敢去问行人路线什么的。

      一个人在哥谭乱逛,从白日逛到傍晚。

      似乎穿越让我的记忆变得过目不忘,让我这个路痴都能记得走过的地方。

      我对哥谭不少地方有了精确的路线图概念。

      我运气不错,没有遇上什么抢劫犯。不过,也可能更多要归功于我一直在观察行人,一般存在大部分穿着处于中产阶级的行人的地方,治安应该不会太差。

      一天行走下来,我的脚已经磨出了几个水泡,甚至瞎转转到了郊区界限,但我还是没有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已经疲惫不堪。这种倦怠是来自身与心的。

      事实上,即使在原来世界里头的美国,也没有治安好到可以让人放心露宿街头。

      如果是一天,我还可以勉强熬夜撑下去,但问题在于我大抵是要长久待在这个城市了。

      转动着手上的银镯,刚燃起一点心思,很快又熄灭了。

      财不外露。这是无论在哪都应谨记的格言。

      况且,这也是妈妈送我的礼物。

      或许会有人提出“去找布鲁斯韦恩,以他的真实身份作为要挟获得利益”这种馊主意,但我很清楚,韦恩大厦和韦恩庄园是谁都能随随便便就进去的吗?布鲁斯韦恩是谁就随随便便都能见的吗?

      自己也不知道布鲁斯韦恩长啥样,就算跑去蹲守也没用。

      最重要的是,苏卡并不大想和老爷扯上半毛钱关系。

      三次元里可以宣扬自己是阿卡姆痴汉粉丝团一员,但是如果真叫自己见真人,肯定立马就怂。

      况且,她真要去说出老爷真实身份,以老爷的控制狂性子,自己跑路去其它城市的计划多半要打水漂的。

      而待在哥谭,不管是干啥,都没前途的!

      毕竟,命都要随时丢了,还要啥前途。

      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警局门口,我突然异想天开,要是我在警局门口抢劫,应该会被投进监狱吧,那是不是意味着我有个比较安全的住处了。

      【反派值+1】

      那个之前一直不作声的系统给出了这个提示音,我连忙逮住机会,“系统,怎么才可以送我回去?”

      “你无法回去了。你必须完成任务。”

      “我fuck your mother!”我生平以来第一次爆了粗口,“你特么到底什么意思。莫名其妙把我弄来这个鬼地方。”

      “宿主必须成为反派,并进入哥谭主线剧情。”

      ……

      来来回回骂了好几次,系统翻来覆去也就这一句话。

      只能说,这系统真的垃圾,智能度太低。

      到最后,我连骂人的心思都没了。

      生活所迫,不得不冷静下来。

      我想到刚刚提示的反派值+1,那时我在想……在警局门口抢劫,难道只要我心里想着做违法犯罪的事就会加那个反派值吗?

      虽然不知道这东西加多了会怎么样,但有总比没有好。

      我内心想着“我要抢银行”“我要杀人”“我要放火”等等,心里一边为自己竟然如此邪恶而感到羞愧。
      然而,系统毫无动静。

      因为不是真心想做坏事吗?我恍然想起自己刚刚是真的有抢劫的心思。

      唉,这系统真的坏滴很呢!我腹诽着。

      踌躇犹豫了许久,我最终还是决定坚守底线,做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我打算到了晚上,到警局附近打地铺。

      走一步算一步,明天的事明天在考虑。

      即使在漫画里表现上层腐败黑暗,警局应该也就戈登局长和洗白了的布洛克算好警察,但怎么着也是警局,普通的混混罪犯还不至于跑来冲击警局。

      更别提,楼上还有个蝙蝠探照灯呢。

      Batman is watching you.

      我不知道这个是哪一个编号的世界,但是一天里在哥谭的闲逛并非毫无收货,至少,我知道这个时候蝙蝠侠已经出道一些时候了,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都市怪谈,并且,蝙蝠侠已经有了一个罗宾,布鲁斯韦恩收养了“飞翔的格雷森”家的迪克格雷森。

      夜里,风有些大。

      我躲在警局旁边的角落,翻出行李箱中的棉袄穿在身上,戴上帽子与口罩,在角落坐下,倚靠着墙休息,有着轻微洁癖的我万分嫌弃没有洗澡的自己和堆着些垃圾的角落,不时还有一只阴沟里的老鼠过路,然而,我没奈何,我实在太累了,拖着一个行李箱走了一天,两条腿都酸痛不已。

      我想回家。

      我真的憋不住了,一边狼吞虎咽吃着背包里的面包,一边流泪。在另一个世界只身漂泊的孤独、惴惴不安、恐惧……这些都是没法和任何人说的。

      白日里的我,行走在路上其实没有一刻放松,一直撑着气势,就怕突然冒出什么罪犯或者疯子。现在,我是真的绷不住伪装的面具了。

      泪眼朦胧间,看到一束流光,我掏出纸巾擦了擦眼睛。

      蝙蝠探照灯亮了,看来是蝙蝠侠要来了。

      说真的,我现在有去找蝙蝠车撬轮胎的冲动了,撬个轮胎就能成被收养,过上豪门生活。

      这种诱惑实在令人心动。

      至于小丑?我在这世界又没有亲人,拿什么做牵制让我走上二桶线。

      我又是咸鱼一条,才没有当正义的伙伴成为罗宾这种远大志向。大不了被收养以后,就请求送往寄宿学校读书去,不牵扯那些乱七八糟的剧情就是了。

      当然,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二桶那是技术帝啊,以蝙蝠车的高科技都给他卸了轮胎,我去了多半就干站在蝙蝠车旁,难道等老爷来了就说我想撬你车轮。

      我连偷轮胎来威胁老爷收养自己的本事都没,想想都伤心。

      而且,老爷也不是说见到哪个小孩就想养小鸟。

      收养二桶主要也是看出他有做战士的天赋,而且暴躁因子过多,如果没有人指导他,可能会走入歧途。

      事实上,老爷也没弄错,闪点那是大家一起崩设定,所以杰森做了神父桶,而在rebirth刊有一期的剧情,二桶成了小时候同行的冤家,开了家汽修店,专卖可以电死偷轮胎的人的杀人轮胎。

      再者,你看蝙蝠家的罗宾哪个不是黑发蓝眼,关这一条我就被pass。

      其次,罗宾们的高智商高武艺也是我万万学不来的,反正,以我的弱鸡水平,绝对不会被老爷看上。

      在各种杂七杂八的yy中,我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梦里我成了阿卡姆之王,左脚踩丑爷,右脚踩贝恩,左拥右抱毒藤女和哈莉奎因。

      做梦真好,梦里什么都有。

      醒来以后,天刚蒙蒙亮。虽然我穿的很暖,整个人都被衣服包裹了起来,但是睡得极其不安稳。

      我看着背包,心想这样坐吃山空绝对不行。

      然而,我是个黑户,面容也还是个小孩,没有人会雇佣童工的。

      这一点很残酷了。

      我估量了一下自己擅长的东西。

      生物化学专业博士,电气工程专业学士……听着高大上,但人在哥谭……难道去帮不法分子做炸药制毒去?还是去帮别人修电器去?

      小提琴十级,乐器都让送去托运了。

      素描。醒醒吧,苏卡,这里是哥谭不是巴黎蒙马特高地,没人会闲的画自画像。

      ……

      魔术……看到行李箱中一副扑克牌,我心里有了计较。

      说到底,魔术的本质就是合法的骗术。

      特别是纸牌魔术。

      曾经有一个简单而又著名的街头骗术three card monte,它就是纸牌魔术,却让很多人上过当。

      这个骗术就是做局者摆上一个摊,面前三张牌。让你猜哪个是红心。

      做局者的手法并不快,可以让你的眼睛能足够跟的上他的手法,但是每次一猜却是稳稳的猜错。而原理其实不过是一个障眼法罢了。说到底,一个纯手法的魔术而已,关键点是在甩牌的速度上,还在就是对观众的引导上。

      所有魔术里,我最熟悉的莫过于扑克牌魔术了。

      如果用扑克牌骗人……啊不街头卖艺,我暂且可以赚点小钱。

      【反派值+2】

      好吧,这系统其实某种程度作为西比尔系统会更称职的。

      我取了箱子里的化妆品(飞机上是可以带一定量和品种的液体化妆品),给自己画了个妆,让五官立体深邃,尽量靠向欧美白人的面容。

      之后把头发盘起,鬓角的头发用夹子理好,戴上黑色的针织帽。

      我的身高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可观,又有化妆邪术,伪个音,扮演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也还算过得去。

      于是,我回忆了一番昨日走过的路,将行李箱套上袋子,寻了个人流量多的地方,在行李箱上铺了块布权做摆摊,一边吆喝。

      一上午下来,我赚了三百多美元,倒并非不可以赚的更多,但一来我良心不安,辣鸡系统什么用都没,就在我甩牌收钱时拼命提示【反派值+1】,好在我用扑克牌足够熟练,不然指不定要失手。

      其次,我没有人帮忙做托,不敢让来的所有人都空手而归,这样肯定会被怀疑的,自然而然,造成了有赢有输的局面。

      同时,让谁赢也是一门学问,简而言之,就是看碟下菜,如果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相处的,让对方输了恐怕得出事。

      之后,我拖着行李箱离开,寻了一个不起眼,但称得上还算安全的地方将行李箱的套子扒了,妆容卸了,又换了外套。

      我数着钞票,拿起来仔细端详了一番,与现世的美钞并无多少区别,只不过印的人物头像不同罢了,从水印的日期我得知现在是90年代初。

      无怪没人能够看穿我的把戏,我不禁有些自鸣得意。

      有了钱,一些事就好办了,比如买一个热腾腾的汉堡和热狗,又比如说买一本哥谭旅游攻略与哥谭地图,以及一份报纸。

      不过再买完旅游攻略和地图没多久,我就后悔花了这冤枉钱,我发现我的记忆有些逆天了,只是扫一眼,也能完美贯彻照片记忆。我只能安慰自己,记忆总会忘的,说不定自己只是瞬时记忆增强了。

      我又变了个成熟男性的妆容,用剩余的钱找了一家小旅馆开了个房。

      躺在旅馆硬邦邦的床上时,我愈发想念现世,不止是现世的生活,还有我的母亲、朋友。

      猛然想起那个系统说的话,心里还是有些心猿意马的意动。

      但我知道,做一个反派太难了,暂且不说哥谭里的反派哪个不是武力值极高或者智商极高,单说我的心肠,便难以硬的下来。

      我是一个伪君子。一边说着要坚持底线的话,一边以魔术为名义行骗术之事,即使这是迫于生活,即使我行骗时总是心底说着抱歉,观察着对方家境如何。

      即使是个伪君子,却也还尊重生命。

      我无法做到去伤害别人。

      即使,我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与这个世界并无交集。

      我也无法高高在上的看着这里的人儿。

      我突然有些烦闷,开窗想看看有没有月亮,依然阴沉沉连星星都没的夜幕把人直接劝退。

      人总是要失去了什么,才知可贵。

      第二天,我换了个地方玩了读心魔术的把戏,又是赚的满钵满。

      连续两次轻易的得手,叫我在哥谭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得意忘形。

      我想肯定有人知道接下来的事了。我翻车了,我这两天赚的钱有一大半被一个不知名的小偷给偷了。

      蹲坐在石阶上,心里止不住的沮丧。

      自己身为一个魔术师,反而叫一个小偷得了手。

      这两次看似赚钱很简单,但我行使之前做的准备却是极多的,耍把戏时也是小心翼翼、步步算计,才得逞的快且容易。

      我只能回旅馆退房,剩下的钱不够我付今日的费用。

      我打算晚上继续到之前警局附近打个铺。

      做这种事,向来是一回生二回熟。

      一旦突破自己的底线,就会觉得那种脏乱差的环境也不是如此的令人难以忍受。

      不幸从钱被偷时就开始笼罩了我,夜晚,三个混混堵在了我打算入睡的角落。

      “把钱交出来。”他们拿着刀指着我。

      明明心里极度害怕,却还要保持冷静。

      我很配合的将所有口袋翻了出来,连同背包和行李箱也打开,将钱递给了他们。

      说来也讽刺,其实我身上最值钱的是那些化妆品还有几瓶香水,不过他们并不懂货。

      他们数了钱,我心想这总该满意了吧?

      但我也未曾就此放弃警惕,后手按着背包左侧的雨伞。

      所有行李中可以用来作为武器的只有伞了,只可惜这把伞是三折伞,重量上与骨架的结实程度不比高尔夫伞。

      “还有钱呢?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这个狗娘养的在我们的地盘上,这两天赚了多少。”其中一个男人骂骂咧咧,直接抓着我的头往墙上撞。

      多亏了我戴着帽子,不然指不定更疼。

      然而,这还是叫我头脑眩晕。

      我胡思乱想着,还真是倒霉,明明换了个地方,还在这伙人的地盘上。多半我是像格雷森父母一样没交保护费才惹恼了他们。

      “今天上午的时候……钱被一个家伙给偷走了……我已经打开我所有行李口袋了,你们也可以看到并没有钱。”我竭力保持口齿清晰的解释着。

      人的贪欲是很难被满足的,他们想要搜我身,我很怕自己是女性的身份败露,可能会有更加糟糕的事,所以我挣扎了,于是,我手上的银镯子被他们发现了,他们折断了我的手抢了镯子去。

      不知怎么的,我很生气,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另一只还未折断的手已经抽了雨伞砸了过去,但我不是那个雨伞上头改装了家伙的企鹅,我失败了,还惹怒了他们,之后又是一顿毒打。

      疼痛阵阵席卷而来,我觉得我人生中第一次如此迫切的期待蝙蝠侠能够过来,能够收拾一下这几个人渣。

      奇迹没有发生,似乎刀子扎在了我的身上,血液逐渐流失,我神志开始不清。

      显而易见,没有主角光环身为路人甲的我,似乎注定了要静静腐烂在一个幽深的角落。

      最后的最后,我小声吟哦着,我讨厌这,我想回家,我想见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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