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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家中,我端端坐着,目光平视前方,为什么我的求职之途如此坎坷?为什么总有一些人和事让我揪心?我已经渐渐疲惫了,没有力气再折腾了,干脆在家休息一个月。闲得无聊时,我在淘宝上买了一架古筝,在手指上贴好义甲,开始对照教材熟识每根琴弦的音调,古筝有21根弦,只有“发”和“西”音需要左手按弦才能弹出,比琵琶之类的琴弦少的乐器省事许多,因此也较容易上手。但古筝演奏绝不是能记住弦的位置就能做好的,练习多种指法时,我发觉琶音和摇指很难练习,因为我是初学者,因此手指和手腕都比较僵,而琶音和摇指分别需要手指和手腕放松、灵活,我练得手酸痛。一定是我的练习方法有误,于是我用之前赚到的薪水报了一个培训班,接受专业的指导。
      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尽可能多地练习,不愿浪费昂贵的培训费,于是进步很快,深受指导老师和学员们的尊敬,最后大家联名推荐我参加了本国极为有名的古典乐团。来到乐团,各种我不认识的古典乐器让我眼花缭乱,琴师们都身着古装,以彰显古典乐团的特色,我换上了员工给我的衣服,镜前徘徊,镜中人眉目如画、柳腰细细,一身古装和古风发型完美地展现了我的柔和气质,让我的自信心大增,但我在心中提醒自己:万不可膨胀。
      乐团在北京有一场不太隆重的小演出,简单说就是走个过场,不算正式的表演,我虽然初来乍到,但由于考核通过,可以先担任古筝配奏的角色,在一场表演中只负责偶尔弹拨一下,配合其他人演出。我坐在不显眼的地方,这毕竟是我的第一次演出,我有些小兴奋。坐在台上,看着台下的观众,我十分紧张,于是干脆低头看着琴弦,认真地配奏,却不知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台下。下场后,我换上现代服,听乐团领导说教完后,准备回家,却看到白天明在剧院门口深情款款地看着我。老实说,我对他余情未了,当初如果不是他的母亲,我可能还在与他一同写作,互相评论文章,暧昧地相处,但现在我已被迫转行,想回也回不去了。我佯装没看到他,准备离开,他却拦住我,温柔却坚定道:“思思,我不要什么事业,也不要那个爸妈塞给我的女孩,我爸妈拗不过我,已经答应我不会阻拦我和你在一起了,思思,你回来好不好?”我心中满满的无奈,我已经转行,融入到新的生活中了,那段感情,我也决心要放下,而白天明现在才出现,我能怎么办?于是我在他面上扣下一吻,指引他:“我有了新的事业,已经回不去公司了,但我对你的感情还回得去,既然你爸妈同意了,我们便联络着,只是我们不能在一起做同样的工作了,远远地支持着彼此也很好,你说对吗?”他道:“思思,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会默默支持着你。”在那之后,我和白天明又恢复了联络,我也更加充实地生活。
      每个团队要想风生水起,都要有一个领军人物,我所在的乐团分为多种乐器,其中古筝队伍的领导者叫霍无异,他做事尽善尽美,不苟言笑。也许是因为年幼学习古筝时被看做怪物,因此性格阴沉,毕竟大多数人还是觉得古筝该女孩子弹。霍无异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着古筝事业,慢慢做成了精英,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羞愧难当,也吸引了许多女孩子的目光。我也是众多崇拜者的一员,但我想追随他的脚步,而不是仅仅犯花痴,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巅峰相见。抱着这份信念,我每天拼命练琴,练到手指酸痛也不停息。但我发现,每天重复的手指练习让我用脑太少,有些发胖,而和之前的工作相比,古筝演奏者必须有良好的形象,否则会不被允许参与演出,于是,我开始控制饮食,并加强锻炼,每天跑五公里,刚开始时,跑到一公里就开始双腿如灌铅,呼吸困难,几乎昏迷,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坚持,我慢慢练出了不错的体力。一日,我在跑步时不慎扭伤了脚,但第二天有重要的演出,我必须忍痛去参加,但实在无法走路,无奈之下我试着拨通了霍无异的电话,毕竟他是古筝团队的领导。我以为他会觉得我很娇气和无礼,却没料到他爽快地答应来接我,言语里透着关心,他外表阴沉冷漠,内心却如此善良和热情,让我有些心跳加快。他扶着我上车,开车和我一起去了剧院,路上还关切地问:“痛得厉害吗?我有伤药,你涂一些吧。”我接过药,突然想到大学时的事……
      大学时代的我是个懒虫,体育活动一律不参加,但大二时一次运动会因报名人数过少,要求大学生们必须参加项目,我被迫参加了三千米的比赛。上场时,我紧张得几乎要哭出来,还不知要怎样辛苦呢。开赛时,我保持着体力,勉强跟着前面的人跑,跑到600米时便有些跟不上了,但我咬咬牙,还是勉强不远不近地跟着大队伍,到了1000米时,已有一些人跟不上队伍,我超过她们,继续跟上大队伍,1500米时,我完全不能跟上了,呼吸急促、双腿无力,喉间有血腥味,几乎迈不开步子。这时,旁边一位刚参加完200米比赛的男生伤了脚,正坐在场边休息,他看到辛苦的我,竟然站起身来,不顾同学老师的劝阻,拖着伤脚在跑道外带着我跑,一面喊:“加油,跟着我!”我似乎有了些力气,艰难地跟着他,2000米时,竟然突破了体力极限,没有累的感觉了,我轻松地跑完了剩下的1000米。若不是那位男生带了我短短的500米,我可能就等不到突破体力极限便倒下了,他不顾自己的伤,愿意做我的救命稻草,我内心感激,但当我呼吸平复,想去找他时,场边却空无一人了。不知是过于劳累还是过于失望,我竟不管不顾地坐在那男生刚刚坐的地方嚎啕大哭起来。也许世上最痛苦的事就是你明知道想要找的人就在世界的某一处好好地活着,却再也没有机会找到他,甚至都不能知道他是谁,更不用说去感谢和报答他。
      看着霍无异递给我的那瓶伤药,我的眼睛逐渐湿润,竟不由自主地把大□□动会那件事向他倾诉,霍无异只觉得全身着起了火,因为他看着眼前哭泣的女孩,正是自己在大学时拖着伤脚带跑的小姑娘,想不到这么多年,女孩还记得这件事,还在寻找他,想要感谢他,他的世界被点亮,激动得险些撞上前面的车子。眼前这个女孩,就是他想要守护的。霍无异在路边停下车,不顾周围路人的眼光,单膝跪地,郑重地送给我一支玫瑰花,我诧异无比,他却说:“这么多年,我才有机会告诉你,我就是那个带你跑3000米的男生,我叫霍无异。程思思,你的感谢就化□□慕,好不好?”原来,当年的我觉得霍无异拖着伤脚带自己跑,十分善良和坚韧,而霍无异也同时觉得这个拼尽全力含着泪跑3000米而不放弃的女孩很坚强,认为我这么多年还在感恩,又是很善良的。我们之间早在那时就产生了情愫,只是两个人都没有把握住这份感情,但霍无异觉得现在捡起这段情也不算晚,我亦如此。于是,我甜甜地笑着,接过了那支玫瑰,与他相拥:“这一次,我不会再错过你。”他笑:“我也是。”
      后来,我们二人一起练琴,一起演出,我也曾坚定地对他说:“我会追随你的脚步,我们巅峰相见。”真正的爱,是彼此一起努力成长,我渐渐地琴艺超群,可以和他站在同一高度了,我们同时获得了古筝演奏奖,我们做到了。除了共同发展事业,他也会浪漫温柔地关怀我,那一次,我弹断了一根琴弦,琴弦绷断时狠狠划伤了我的手指,我苦笑着看自己血如泉涌的尾指,他握着我的手,轻轻吹气:“这样吹吹好些了吗?我去拿药。”他拿来了医药箱,却犹豫了,原来,他想给我涂酒精,却怕我痛,于是拿出红药水。我却摆摆手:“我没那么娇气,不怕这种小痛的,酒精和红药水都要涂。”我用棉签蘸满酒精,狠下心涂抹在伤口,眉头紧蹙,却轻描淡写地笑笑,又涂上些红药水,对着他温柔一笑,这一笑永恒地刻在了霍无异心中。霍无异曾经以为自己一生都不会对谁动情,只专注于古筝便好,而现在,没有任何事物比程思思更重要。他猛地回想起他的导师弥留之际对他说的话:“孩子,当你遇到了命中的缘分时,你的琴艺将有无限大的进步。”当时的霍无异并不懂话中的意思,当他想问个清楚时,导师却撒手人寰了。他痛哭一场,好好地为导师办了后事。现在,他懂了,当命中的她出现时,他的琴艺将不仅仅是琴艺,而是混入了一种微妙的感情,让演奏更加晶莹剔透,成就他的事业,而我就是他命中注定的缘分。
      然而,缘分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本以为这次可以留在喜欢的人身边,却听到了霍无异去美国深造的消息,他临走时找到了我,要我和他一起去,但我知道,我的家庭不富裕,没有财力送我出国,如果让他出钱,我又像是他的附属品,我为了尊严,拒绝了他,我心中其实也在怪他,难道出国深造比陪在我身边更重要吗?但我还是没有说出来,每个人做什么事都有苦衷,他有他必须离开的理由,我不愿跟去,便只好断了感情。霍无异心思细腻,看出了我的心事,他柔声道:“等着我。”我不置可否地笑笑,在他离开后,毅然离开乐团,因为我明白,只要还在乐团,我就忘不了他,为了彻底忘记他,我必须不能优柔寡断。但想到他临走时那句“等着我”,我的心中竟还有一丝丝期待,在这种痛苦挣扎中,我最终只离开了乐团——那个有着我们共同回忆的地方,却并没有放弃古筝,在家中照常练习。凭我的琴艺,只要加入某个乐团,就一定能发光发热,但那样我便会回忆起我和霍无异在一起的时光,因此,我不可以参加乐团,但日常生活需要开销,我不能坐吃山空,于是开始寻找下一份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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