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3-尾 ...
-
自从来到这个山沟沟的村落,嬴渠梁是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的死尸,第一次感到那么深的恐惧,第一次面临那么近的死亡威胁,也是第一次,发现这个世上——有比看到遍地断肢残骸更可怕的画面:
活活剥掉一条生灵的皮!
——即使、即使对象是可恨的中山狼。
而跟他截然不同的,是文静秀弱的小央的态度。不但看不出有丝毫害怕,反倒一直兴致勃勃地拉着他共同“观赏”这难得的佳景;还说什么可惜呀可惜,只有四张狼皮而已,不能给虔大哥缝条狼皮毯了……
就在他继续看下去忍不住想吐的时候,小央突然一拍掌心,说差点忘了那只母狼了!渠梁大骇,以为她要把那只母狼也拖过来剥皮,好给大哥缝狼皮毯——谁知小央白了他一眼,却什么也没解释的回到屋里找出个大瓦钵,在渠梁疑惑的目光询问中,请操刀手帮她剐些新鲜的内脏、肝腑什么的,她好端去给某“狼质”吃!
小央,这样做会不会……太残忍了?
渠梁终是不忍,出言劝阻存心“报复”的卫鞅。
残忍?什么叫残忍?
对敌人仁慈,那才叫残忍!何况,我这也是一片好心啊。你这大木头!光长个子不长脑,你知道我们干粮不济吗?你知道为什么狼肉死难吃我们还得烤干了留着备用吗?援军是要等,但即使他们来了我们也得防万一呀。那头母狼不能杀,为了治它还浪费了大哥不少伤药——这也就罢了,总不能为了它还得节省自个的口粮吧?
你别忘了,它是畜生,还是吃人的畜生。
既然这里有现成的,我干嘛还费另外的功夫?
见劝阻无效,嬴渠梁也不再坚持。
卫鞅懒得再搭理这位同情心泛滥的小公子哥,一甩头,径自往栓锁母狼的屋子去了。
———————————————————————————————————————
万物自有灵性。
鬼谷子曾这样对卫鞅讲过,卫鞅也觉得老师说的没错。
但,事有摸棱,情有两可。
再怎么有灵性,一旦危及到人类,便是祸害。
这并非说卫鞅是什么人权至上主义者,相反,他也没多么瞧得上人类。究其原因,他自己何尝不是深受人类同胞迫害的对象之一?
归根结底,他恨的,要赶尽杀绝的,永远都是伤害他的朋友、剥夺他的幸福的敌人。
卫鞅知道狼是最忠情的动物,越是聪慧的狼越是如此。对付它们,卫鞅在自信中也渗透了一丝不安。而这种不安,正是来自于他对永不能忘却的父母的联想……
踢开地上纠结的铁链,卫鞅冷冷地看着蜷伏于角落的重伤母狼。
弯下腰,卫鞅把手上端着的瓦钵放在离母狼几步远的地方——浓厚的血腥气,立时在狭窄的空间里弥漫开来……
你看看,我多为你着想,知道你不吃死物,所以给你端刚宰下的活物来了……
你不是最喜欢吃小孩子的腑脏么?真不好意思,我这里怕是没有,不过没关系,只要是活的就行……
你瞧,刚挖出来的心肝,还热腾腾着呢……
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卫鞅很耐心的琐碎地向它解释着,脸上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温柔笑容——
我知道,就算你听不懂,也早闻出来了。不错,这些全都是你同类的肝脏、肺腑!
你不必用那么可怕的目光看着我呀……你现在又不能动,积聚力气也是需要时间的。
想逃是吧?不想成为你夫君的累赘?
哦,我差点忘记了,你现在是你们族群中唯一怀孕的母狼……
真想瞧瞧啊,你夫君若看到你现在这副模样,不知会不会一口吞了我?
地上母狼看着面前这个叨絮的人类小孩,心下一片漠然……
(以下为母狼的回忆,当偶犯抽= =|||)
很久以前,当她还是少年时,在一次戏耍猎物的游戏中碰到了他。他那时也是个少年,个子高大,肌肉结实,目光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看呆了,不知猎物已从她爪下溜走。而她不知道的是,在他的眼中,她美得像个精灵——小巧玲珑的个头,一身比雪还白的毛皮,鼻头顽皮的皱着,大大的眼睛潮湿闪亮,瞅着他,像是春天里最温润的一泓湖水……
谈不上是谁征服了谁,他们在一起了。相依为命,共同陪伴着度过了山中最恣意纵情的岁月。
然而命运总是吝于施舍幸福。他的威猛善战引起了族群中老王的不安,加上她又天生的跳脱不安分,给他惹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使他总是疲于奔命,却又甘之如饴。狡猾的老王瞅准了他这个要命的弱点,用她作威胁,逼他离开族群。他爽快的答应了,打算带她一起离开。但她不服气,桀骜的心性不甘他因她而受制,于是在离开族群后她又偷偷潜回来,趁老王不注意,一个偷袭咬死了对方!狼群崇拜强者,视决斗为上天挑选王者的神圣仪式。她杀了老王,就必然要接受狼群中其他有实力的公狼的挑战。他不肯让自己的女人冒险,于是一个人接受了所有候选者的挑战——凶猛的同伴们一拥而上……
最后,他还是嬴了,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骄傲的倒在她脚下。
她明白,自己的丈夫其实一点都不想当王,尽管他有那个才能与天赋。但为了她,为了她这个不断给他制造麻烦,一次又一次把他推入险境的愚蠢女人,他放弃了对自由的渴望,让自己在搏杀中赢得无限威望,在狩猎中凝结狡猾智慧,在统驭中淬练王者心性——最终,成为一名能够为她支撑起整片天空的狼族首领……
他是太过纵容她了,知道她喜欢吃鲜嫩的小动物,尤其是人类的小孩子,所以不顾族群里族老们的劝阻,屡次潜入人类的村落猎捕小孩,最后激起了村人的公愤,也引来了他们族群的第一次后嗣危机……
这一次,本来他是严令不许她来的。但她又一次没有听他的话,自己偷跑了出来——
她原以为只是两个普通的人类小孩,抓起来挺容易,她还计划着拖回去让几天都没好好吃东西的他尝尝鲜,顺带让他为老是小瞧她而道歉!
………………
模糊地念想着,母狼根本看也不看身边的人类一眼。即使再饿,它也不会沦落到去吃同类——哪怕这些同类平日里对她很是不屑。
啪啪啪。
三道寥落的掌声响自蹲在跟前的人类,母狼还是没有抬头看。说实话,它也的确没那个力气。
有骨气啊,宁死不吃同类。不过,我这里真没东西给你果腹了,要不——吃自己的腿吧?反正昨晚我也替你捡回来了。有点腥臊,有点腐臭,啊!还巴拉了不少苍蝇——你不会介意吧?
说完,卫鞅转身出了屋子。一会工夫,他又进来了,表情嫌恶地提着一捆用半张破草席裹住的狼前足,丢在母狼面前。
没去管母狼是否真啃了自己的腿,卫鞅匆匆赶去村头。
因为刚才他看到,官府的援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