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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有魔力的地方,人的意志不自觉被牵引,与自然融而合一,做出连自己也无法理解的事情。
我们一直保持沉默直到回岸。在温暖的客厅里,我清了几次嗓子。费凝视我,似乎在等我说些什么,可我张了数次口却没有吐出一个字.他笑了笑,笑容似乎有些无奈,先开了口:
“你不必介意,这只是因为环境所致。我们都不是同性恋,刚刚的事,只不过是男性间表示亲切和友情的一种方式而已,在外国是很普通的。所以,希望你不要想太多。”
费轻轻松松把我想说的话全说出来了,令我几乎是松了口气,也不管外国的男性是不是真的用这种方式表现友情。这样就好了,我可不想过早的结束这次休假。
一边嘿嘿笑,一边挠挠头:“那,咱们休息吧。”
“我还想再坐一会。”费脱下大衣坐到壁炉边,将修长的双腿伸直,默默注视着炉火。从我的位置只能看到他的侧面。后半夜里,我时而清醒又时而沉睡,只不过,那张线条清晰的侧脸剪影以及映着火光黑得发蓝的眼睛总是纠缠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一觉醒来,我已将梦境忘了大半,除了有些许尴尬外,而那也在费轻松自如的态度面前很快消失了。然后继续我们的渡假。
白天我会在桌前坐几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就是在林中散步或垂钓,再不然就是和费研究食谱。
确实,听起来似乎很无聊,但就一个长期生活在污染严重的城市里的写作人而言,这真的是不可多得的休养机会。尤其当同伴是个非常会煮菜的人时,这种机会就更加难能可贵了。
“看你吃饭的样子我会以为芝宁平时总在虐待你。”费注视着我。
“虽不中亦不远矣。”我不敢想象太座大人听到这话会用何处刑罚折磨我,但仗着费不可能会传闲言,所以恶意的造谣,“芝宁对于厨房的认识仅限于:‘啊,该吃饭了’又或是‘泡方便面还是煮鸡蛋?’,如此而已。”
费笑,他似乎喜欢用拳头掩在嘴前笑,双肩轻耸,黑色的眼睛闪动不已,虽然我确实他肯定不常笑,但很好看。所以,我又继续揭芝宁的短,就是不知道谣言的女主角知道后,会不会揭我的皮。
“因为颜料这类东西对皮肤有损害,所以芝宁晚上睡觉时总是先要在手上涂厚厚一层护肤霜,然后裹上保鲜膜,再戴上一副白手套,那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和米老鼠睡在了一起。”
费再忍不住,大笑起来,我欣赏着他的笑容,也不自觉的笑。
“你笑的时候很好看,你应该多笑笑。”
他止住笑声,有些自嘲的道:“是么。”
看到他不想谈论这个话题我也就不再继续下去,转而开始讨论起费的厨艺。
“我想你恐怕是不太懂得做饭的,可两个人里总得有一个会,所以来之前看了看这方面的书,倒也不难。”费轻描淡写的说。
我睁大眼睛,随即吃吃笑:“你又说这种三流小说里的台词不达意了。”
他看看我,突然露出一个令人费解的笑,这个笑容如此之快,几乎是一闪而过,如果不是我正看着他,是绝对无法捕捉到那一瞬间的。
怔了一下,还不及细想,他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我来吧,你负责做饭,我负责收拾。”
“你行吗?”他似笑非笑的打量我。
“以什么为标准?打破的碗在五个以内?”
“两个。”
“嗨那不公平,要知道自从我开始以写字为生时起,四肢就不再听从大脑的指挥了。”
他又开始大笑,我微一躬身表示谢幕,端起餐具去进行我的大事业了。
“墨比乌斯之环。”
饭后,我们坐在壁炉前一边喝着酒一边看书,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墨比乌斯?”我想了想,“一张纸条被扭转180度后两头粘在一起,就成为了墨比乌斯环,如果沿着这个环的一面走,走完一圈后就走到了另一个面上。”
他从书的边沿处看着我:“没想到你在小说里引用这个。”
“……你又在看那些垃圾了。”我苦恼的看着那本书封皮上自己的名字。
“说给我听听。”费把书放到一边,端起杯子,以手支头,满脸期待。
“反正就是那些了,你可能会认为是无病呻吟。就是没有出口,无法摆脱的意思。”
“嗯。也就是说被强制性的走在一个永远无法离开的环上,虽然明知总是在走同一条路,却不能停止,是吗?”
“大致上是这个意思。”我不安的瞥一眼他手边的书,“你一定要继续看下去吗?”
“为什么不?我觉得你写的很有趣,况且,你写出来就是为了让人看的不是吗?”
我故意忽略他语气中的调笑意味,板着面孔道:“成熟一些吧。”
他将书掩到脸上无声的笑,我哭笑不得,长叹一声,只得继续看书了。
“你在看什么?”他笑了一阵,好奇的看我手中的书。
“大卫汉德勒的侦探小说。”
“好看吗?”
“还好。我喜欢书中富幽默感的对白,主角在言语方面的诙谐远比探案情节更吸引我。”我念一段对白:“
……
‘我们坐在你的车后座上,疯狂之极,那晚她像是着了火,我也一样,我们都在燃烧。’
‘我再也无法开那辆车了。’
‘如果不是你回来的话我们一定会□□的,我把她脱光了,她的液体顺着我的手指淌下来,就像是热汤。’
‘我以后再也不能喝热汤了。’”
“唔?听起来很有趣。”费起身走到我身旁,俯下身看向我所看的那一页。淡淡的药皂香气静静袭入鼻间,我用眼角偷偷看向旁边聚精会神的男子,丰沛的黑发围在轮廓清晰清俊的面孔边,一如印象派遣画家笔下的阿波罗,柔软却又是刚强的。脑中就闪现一段话:‘……在一片寂静的林中,我们见到了那个地方,无言的,安静的,湖水映着天地,身体在这里成为多余的负累,灵魂脱出束缚自由的飞翔。’
还有他的手。我从未见过一如他这般可称为美丽的手。修长,柔软,指甲稍稍长出指尖,圆润而有光泽,手掌骨肉均匀,即使是在女人中,也很难找到这样的手。从那件柔软的意大利羊毛衫的V字形领口处露出洁白细致的皮肤,非常的柔滑,非常的细腻,闪动着莹莹的光泽,也许是因为他的俄裔血统吧,才会有这样的肌肤。我甚至开始想象将手指张得开开地与他的皮肤接触在一起,那感觉一定就像是在抚摸丝绒。
我长吸一口气,猛然跃起,把费吓了一跳,在他询问前,我快快的为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我突然有了些灵感,一定要立刻记下来,如果你有兴趣,这本书你先看吧。”我大步走回写作间,关上门,重重坐到椅子上,抱着头伏在腿上,隔音的房间里只能听到我自己粗重的呼吸声。
我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大人们喜欢这种文风吗?我自己是比较喜欢的,希望能得到更多的留言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