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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写在后记 ...

  •   我想,提起青春这个字眼,许多人的青春是平凡而灰暗的,用灰暗这个字眼,是因为昏昏欲睡的课堂,数不清的作业和卷子,带着一层薄薄的灰度。
      可若是青春时期里,能有一个带有颜色的人闯进来,是无比愉悦而难以忘却的记忆。
      这样的人,有人将他叫做crush,释意为短暂的的爱恋。
      那我想,我应该是有crush的,他存在于我笔下小说男主角的影子当中,他是短暂的、热烈的、转瞬即逝的爱恋。
      起初,大学刚毕业时,我想写小说,想写什么呢?我想到了高中,那段很久以后让人想起来都觉得难耐憋屈的日子。
      女生总是感性的,对人生中每一个有过好感的男生,都留有纪念的意味。
      而我们这些平凡的女生,早就被抛之脑后。
      我想起了高中那个喜欢穿蓝色衣服的男生,想起了他单纯无畏的笑容和嘴边的虎牙。
      我们的相识,说起来挺有意思,居然真的像明玲和欧江一样,他来替我的前男友说情,画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记忆里,他挺喜欢蓝色,那个秋天,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闯进了我生活里,又用蓝色外套来加深印象,他那件外套,我穿过,很普通的款式,但是却很香,香到我现在仍能感觉到鼻尖会隐隐约约闻到。
      我问他用的沐浴露是什么味道?
      他说是紫色的幽莲魅肤,这个味道,此后大学四年我都在用。
      那时候哪有什么王者荣耀,只有球球大作战。
      我想起很多个下午,他握着我的手教我操控游戏,看着球一个一个变大,真的有点激动。
      又想起很多个平凡的午后,他在听MP3,老旧的小盒子里,播放的音乐仿佛有穿越时间的功能。
      他将耳机递过来一个,问:“要听吗?”
      那天午后是灰暗的小雨,点点滴滴在玻璃上滑过去。
      我想,我的文笔太差,描绘不出来那个画面。
      但是,没关系。
      考试前天,他在众人面前用双脚夹住我的一只脚,暧昧值在那刻达到了顶峰。
      许多人都在欢呼,在雀跃。
      而他在羞涩地笑。
      那是属于十七岁的笑,不带任何性.欲的笑容,只是纯真。
      十几岁的年纪,一点动心足以让人铭记半生。
      只是后来的后来,连体面的道别都没有,我们就此,在人海里消失,在人海里走散。
      没人问,也没人回头。
      现实哪有小说那么扑朔迷离。
      过了那个什么都不计较,只是单纯喜欢,踊跃爱意的时期,没人会回头,只会遗憾。
      我想,你祝我金榜题名,那我祝你,儿孙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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