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7、第 27 章 ...


  •   一直在室外守着的t,跟着林母离去的步伐;这里是她们总部的中心,里里外外无死角监控,所有的门都是瞳孔识别。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下手?”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那两人脸上痛苦无助的表情了,一定比每次她目标任务脖子上那道性感的红血线要美上千倍。

      “你的性格过于毛躁了,难怪连十六岁的两个小女娃都都不赢。”虽然就目前的状况来说她们有更大的胜算,但是以她在商场白手起家打拼这么多年来看,李子宴和沈墨一定在计划着什么。

      “我是一名杀手。”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女人嘲讽,t冷下脸来,警告林母她的身份。

      “作为一名杀手最致命的就是不够冷静,而你还额外不够聪明。”毛躁,现在她们两都是那个人手下的一条狗而已,居然会愚蠢到威胁自己。

      “希望以后你能活着好好的。”等我来取你的命,后面那句没说出来的话,两人都心知肚明。

      “如果你能活过这个合作之后,我很期待。”那位大人的性格,可没见过参与过的人会办完事 后还若无其事的放过。当年如果不是计划没成功,她如狗一般的讨忠心;现在估计坟头都长草了吧,不对,还不一定有全尸呢!

      “你~~~”给了林母一个阴狠的眼神,t转手去查李子宴的动静了,在这里受的气没在李子宴身上全讨回个本,那怎么对得起自己在孤岛不顾尊母劝告接的这个无人敢接的任务;她一定要让尊母知道在孤岛,是她最强。

      通过层层机关密门,林母走进了让她来自心底害怕的实验室;在一个俊美无双身姿修长的女人边上汇报她刚刚试探出来的情况。

      停下在人体上那双如白玉完美无瑕的双手,转过身后的那张脸温文尔雅,如果不是刚刚这个人在做h国的禁忌——人体试验,看到这个女人的人都会诠释什么是陌上人如玉。

      只见这个女人谈笑间优雅如斯洗着自己的手,听着林母的汇报。
      “我倒是没想到,放羊十年,这羊变成了一匹狼;让作为家长的我,怎么能不感到欣慰呢!”

      没错,这幕后的人就是李子宴的亲生母亲,李旭;林母不明白这两母子到底有什么仇恨,能让亲生母亲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一个实验瓶,一个做了十年的实验,现在就是验收实验成果的时候了。

      “我猜你一定实在想为什么我要这么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吧!呵呵~”
      带上手套的李旭走到一个水晶棺边,若有所思的看着里面丝毫不见腐化的男人,男人脸上是浅浅的笑容,脸颊若有一丝红腮;如同睡着了一般美好!

      从来不敢用视线涉足那个隔间的林母,看到李旭对自己招手,伴着犹豫缓步走过去;十年来的跟随,李旭的性格她一直都摸不准。

      走到水晶棺不到一米处,不敢再走过去的林母无意间看到躺在里面的男人;瞳孔收缩眼睛瞪大,不仅仅是因为里面的人绝美绝伦,而是那张脸她见过。不仅仅是见过,那个男人是她从见到之后一直以来的梦。难怪她一直觉得李子宴总是给她一丝熟悉感,原来那三分的相似是来自那个三十年前轰动全国的影后。

      “哈~果然我的浣儿是所有人的梦呢!连林总也认识?”意味不明的语气,林母立马收回自己的眼神,直到那道死亡的视线从身上移开,林母才觉得自己还活着。

      “李总,影后官浣是您的总裁夫人。”

      “不是哦,我不过是他众多追求者里面的一个而已。”轻描淡写的语气似是看开了很久的一件事,但是官浣的遗体在那躺着可见李旭心里的想法。

      “想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吗?”

      “.......”

      “他是被我囚禁的,三十年前他轰动全国的那会,没有宣布退隐,失去任何消息,所有的作品全部被销毁,李家娱乐行业为了销毁浣儿的作品全部搭进去,只剩下一座空壳。”

      “......”

      不理会林母是不是搭理她,李旭陷入自己的回忆,像是闲谈似的说出三十年前h国最大的迷案。

      “困了五年生下李子宴他就狠心的抛下我了,死之前居然要我照顾好我们的孩子,他难道不知道除了他我谁也不爱;掏空了我所有的情感然后私自保下李子宴走了,真是狠心呢,浣儿。”

      没有悲伤的氛围,说话的语气不见一丝起伏,犹如一滩死水般;林母知道李旭是一个真正的活着的机器。十年前抛下偌大的李氏集团一如当年官浣一样在外界了无音讯,自从跟着李旭以来,除了看她钻读一些书籍,做实验外从未看见这人从这里出去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第 27 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