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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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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远啊,去把店里的玻璃水拿出来,在里屋货架的第二层上。”
“知道了。”一个冷清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路远经过店里一堆油腻乌黑的汽修零部件,走到里屋,从第二层的货架上拎出一桶玻璃水,转身快步走了出去。这家汽修店的老板王雷正在跟自己的顾客寒暄着,“这天儿,这都要九月了,日头还是这么毒哈……”王雷抬头看了看天儿感叹着,用黑乎乎的脏手抹了抹晒得黢黑的额头,随即脑门上留下了几道油印,一层叠了一层,跟油画儿似的。路远把玻璃水递过去,说:“玻璃水,十八”。买玻璃水的人接过东西,付了钱,也不愿在这大太阳底下多呆,抓紧转身进了车里,开走了。
太阳烘着汽车尾气的热浪,越发热了起来。王雷瞧着路远说:“你这孩子一天没个笑模样,对待客人要像春天一样温暖。”“这天儿,还不够热?”路远抬头看了他一眼,径自走回屋去。王雷脑门上又滚下了豆大的汗珠子,他伸手在自己艺术的脑门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狠狠的叹了口气,随即他朝着屋里喊道,“你这小子,你多对人笑笑谁能害了你不成,你是块石头么?”,这一声声爱的呼唤传到屋里,就像肉包子打狗一样,没得到任何回应。
路远今年十九岁了,长得好看,用王雷的话说,就是小远是这员石路上长得最周正的娃娃,也是最出息考了最好大学的娃。可是就是这最周正的娃娃,也是这条街上茶余饭后有事没事就说起来的悲苦人物,通常人们以‘路远这孩子命真苦’开始,然后一番长篇大论,以‘可惜了’结束。路远听多了这种悲惨调调,渐渐变得无动于衷。好的再快的伤疤都经不起日复一日的揭开,时间长了,除了麻木,别无他法。麻木就是最好的习惯。
晚上九点半,路远关上了汽修店的卷帘门,把钥匙扔给了王雷。终究是到了秋天,白天的日头再毒,到了晚上也有一丝凉意顺着毛孔往身体里钻,路远光着膀子,浸满了汗渍的白T恤随意搭在肩膀上。王雷从裤兜里掏出一个信封,把装在信封里的三千整递到了路远手里。路远接过信封,捏了捏厚度,抿了抿嘴唇道:“王叔,太多了。”,王雷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不多,就这些,你这几个月没少出力,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开学了叔去送你。快回家吧。”
“谢谢叔。”
虽说三千的确不多,但是以这个小镇的生活水平,这三千也是王雷能拿出来的最高的工资水准了。
一轮弯月惨淡的挂在天上,街道上虽还是灯火通明,但大多数街铺都关了门,只有路上的车一辆接着一辆,呼啸着从路远身边开过。路远捏紧了信封,走到街头拐角处,走进了一个安静的小胡同,这个胡同虽然连接着大路,但是并没有用水泥砌过,连接几天下了雨,地面还是有点松软。
路远走到了头,推开了生锈的铁门。
院子里一片黑,门口却坐着一个人,没入黑暗里,只有他嘴里叼着的烟闪烁着猩红的火光。路远叫了一声,爸。
路明志动也没动,也没有任何回应。路远走到他身边,借着月光,才看见路明志脚底下的烟把儿已经有十几个了。路远想着,他怎么抽烟不把自己抽死呢。
正要往里走,路明志开了口:“小子,钱呢?”。
这个小镇子上,路明志怕是第一个开口跟儿子要钱讨生活的人。“我得上学。”路远楞了一下回答道。虽然他能预料道路明志开口要钱,但他真听到路明志开口的时候,心还是被狠狠的扎了一下。他这个爸爸,到底什么时候能放过自己。
“我都问了你李二婶家的宁宁,大学空闲的时间多,你可以去打工,可以去办贷款,可以申请助学金,等你毕业了挣了大钱,自己还就行了,但是今天你得给我钱。”路明志说着把烟扔在地上,穿着布鞋的脚无情的踩了上去。路远觉得自己就像那烟把上最后一点火光,苟延残喘燃烧着,最后还是被一脚踩灭了。
路远没理他,径直走进屋里,一把拉上了漆都快掉干净的防盗铁门,被触发的情绪随着一阵巨大的关门声得以终结。他进屋像拉开等,拽了一下灯绳,嘎哒一下,灯没亮,欠电费了。
“你不给我钱,你也别想去上学,你跟那个婊子一样,骨子里的不是东西,大贱货生小贱货,你看看你后天能不能出这个门,我要是能让你出去我就不是你老子……”路明志骂着又点了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发出了满足的叹息。
路远这话从小到大听着都要起茧子了,一脸无动于衷,他摸着黑走进自己屋子,往自己枕头底下一摸却发现自己压在枕头底下的东西不见了。
随后路远疯了一样冲出了小破屋,拎起路明志的领子把他一下子顶到了墙上,“我通知书呢?”路远此刻很想保持冷静,但是他冷静不下来。没人比他更想离开这个生活环境,上大学,是他唯一的希望。
路明志露出一口黄牙笑了笑,“说了,钱呢?”。
路明志这辈子的无赖,就用到了自己这个亲儿子的身上。自从路远的亲妈周敏蓝跑了,他就报复一样的恨着路远,恨着这个长相酷似周敏蓝的孩子。“我再说一遍,我的通知书呢。”路远加大了力道,平时淡漠的一张脸上有了愤怒的表情,一双眼睛死死的瞪着这个所谓的爸。
“小子,我说,钱。”路明志被顶得脸发红,还是一字一句地强调着钱的问题。路远觉得自己要疯了,他真想把路明志掐死,然后剁碎扔到后山喂狗。
可是他不能。
他从裤兜里掏出那个装了三千块钱的信封,说:“在哪儿?”,路明志一把夺过信封,拿出那一沓钱,伸手往自己手指上吐了口唾沫,还没等数,就被路远一把抽了过来,“我说了!通知书呢!!”路远气极了,压着嗓子冲着路明志吼了一声,路明志盯着路远手里的钱一刻也没转过视线,“在那瓦片底下呢。”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着急去拿路远手里的钱。
路远走到院子角落,从那堆残碎的废瓦里扒出了自己皱巴巴的装通知书的袋子。他打开袋子检查了一下,通知书,手机卡,银行卡,一样没少,表情才渐渐缓和了一些。
“你跟你妈一样,都瞧不起我,都想走,都是贱货。”路明志吐了一口浓痰,冲着路远骂道。路远冷着脸把三千块钱往地上一甩,红彤彤的钞票散了一地,路明志连忙蹲下,一张张地划拉着钱,他一点点的摸索着地上的泥土和纸钞,在黑夜里费劲的摸索着。
“路明志,你明的哪儿门子志?”,路远冷冷的看着匍匐在地上捡钱的黑影,说话半分情面都不留。当人卑微低落到一定程度,脸皮体面都不是什么值得关注大事,就像此刻的路明志,像一个吸血的蜱虫寄生在亲儿子身上,面对邻里四坊的指指点点,他从没觉得有什么值得羞愧。路远理解周敏蓝的选择,他是个累赘,不论对哪方,都是这样。
路远夜晚躺在床上,这所破房子散发出的陈旧气息是他早已经闻习惯了,身上盖着的是好多年的被子,不再松软,床单被罩也已经发白了,但是路远还是细心维护着它们,它们干净又整洁,与这个破烂的房子格格不入。这仿佛是路远最后的体面,他想,我要干干净净的活着,从这个泥坑里,拼了命的爬出去。
他躺在这个残破的牢笼里,向往着新的生活,不同于路明志的咒骂和逼迫,开始真真正正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