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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此去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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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秦淮,脂粉飘香。秦淮边上有一处醒目地方,三层绮楼,雕檐画栋,看似八窍玲珑,知是醉生梦死。那处不大馆子里,就满当当住着几位艳冠金陵的角色。那地方,唤作芳相馆。
芳相馆是什么地,勾栏画院温柔乡。虽养了满楼带把的,做的却也是这迎来送往的皮肉活。主事的姓路,三十来岁年纪,高挑清癯的样子。据说往回二十年,也是这秦淮河上响当当的角色。在当年,谁家春宵一刻值千金?就数谁得了路景文这男人。
芳相馆里不一般。端茶送水,挽帘扶轿都有个讲究。馆里四五进院子,七八处亭台,弯弯曲曲回廊永远一眼望不穿。里面不知道多深处藏着一个人,箫画双绝,貌若谪仙,遗世独立,万种风情。寻常人家洒千金而不得一笑,掷千金者却仍如过江之鲫。这个人,叫做摇光。
一日,摇光在集芳阁里抚琴。楼上楼下人头攒动,只为争睹芳容,得聆仙乐。中间台子上瑶琴一具,八角金蟾铜炉燃着袅袅淡香,琴后那人氤氲在似有似无烟雾中,益发显得清逸脱俗。路摇光一身墨竹青松飘云云锦长袍,黑发在脑后用翠竹碧玉嵌金簪子松松挽着,额前搭下几丝,遮不住一双长眉如黛,眸若点漆。一曲毕,彩声如雷,摇光扶琴而立,礼也不行拂袖而去。
这烟花地的男人,做的再清高,再超凡,终归也是做的下半身的生意。他愈是傲,人愈是捧,还就爱了他这傲。当下摇光回去沐浴更衣,再出来,脸上仍是清冷,跟着路主事进厢房举美酒坐定。这晚得罪不起的人,便是那左相公子姚少。
酒过三巡,暖热熏人。姚少牵了摇光去给帘后一个白玉冠带的公子见礼。摇光低眉顺眼捧酒过去,温声道:“公子爷请。摇光先敬。”说完,自己眉也不蹙饮了,又捧一杯,那公子却不接,盯着摇光只是看。许久,冷冰冰哼道:“姚贤弟,这便是你们口中的金陵绝色,貌胜西子了?”
姚少一怔,不解何意,只得赔笑。那公子看上去极是不悦,扭头只与旁人说。又过了一会,起身要走。一席人都变了脸色,忙忙地跟了出去。走时摇光少不得送至门口,那姚少回身过来唾了一口:“这等上不得台面不男不女的东西!”
此是为温亲王东方烨,男花魁路摇光。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之人,每每欢场做戏,却总有人把一个推到那一个跟前。那一个总是撂脸嗤之以鼻不掩鄙夷,这一个笑笑回身仍是众星捧月光鲜亮丽。东方烨怒问:“堂堂男子,不求功名不长骑射也便罢了,仍不自食其力清白做人,去如女子一般卖笑求春,双腿一张吃那皮肉金钱,试问世间最无耻下流能比为何?”摇光眸间波澜涌动,垂头不语,能语又何?
当是时摇光虽不悦,只敛眉回屋。这便是秦淮,捧得你上天堂,也仍是下九流烂在地沟里生蛆腐烂的天堂!
春去秋来,悠悠数载。北兵南下,金陵破,秦淮枯。尸骨成灰埋荒野,摧枯拉朽是新城。昔日繁华烟花地,曾经绝代风华人,换作布衣褴褛,破茅蔽户。芳相馆转眼似是百年历史,只此史书无人执笔来记。路景文同摇光两相扶持,相依为命。国且不国,家如何家?
这一夜,摇光在窄巷间佝偻穿行,捡得糠菜粗柴,填满背后污浊小篓。突然闻得极熟悉气味,腥臭扑鼻,弯腰细看,黑袍黑带,满身污血,赫然一奄奄一息男子倒在地上。此处离下处四五街七八巷,摇光硬是躲过巡兵,把那人带回去擦洗裹伤。
男子脸上擦净了血迹斑斑,点灯如豆,照亮来,虽瘦则眉目如旧。是乃一等护国爵,温亲王东方烨,价值万两之人头也。
整整三日,摇光不眠不休,东方烨始悠悠醒转。路景文担忧不止,又拦不得管不得自小便犟死的他。又是月余,二人活三命,摇光做鸡做狗掏粪背沙得来几个铜板,城破前何人能想他竟至于此?繁华虽不再,北人寻欢心不止。昔日绝代风华路摇光,值金百两却满城遍不知下落,恐早已乱死街中。
东方烨重伤活来,死里逃生,见摇光日日服侍伺候,虽吃用粗鄙,面黄肌瘦形销骨立,举止间却不似俗人。倚床时,二人或弈沙盘,或论国是,以至书画音乐,无一不通。乱世中血火熊熊,下九流市间一小小破茅,却如入蓬莱。
待到人寻来,东方烨体愈,复国大计近在眼下。王在京中自缢,旧部唯温亲王马首是瞻。东方烨豪气不减,自当远去。别时是夜,东方烨握摇光手说:“我知道你不是俗人,见你房里有一管箫,可愿赠我一曲?”许久摇光方道:“好。”言罢,从屉子里取出珍藏玉箫,缓缓吹来,高山流水,脉脉无语。摇光彼时面色黄瘦,颧骨高凸,箫声流淌中一双眸子却竟似活了的水,润了的珠,万般风情,不在言下。
月上中天,夜凉如水。东方烨惜别摇光而去,马前凝噎,终道:“定不负卿此曲。”。别后部下问:“此去关系匪浅,何不灭后路以无忧?”东方烨微微笑道:“我自信他。”
东方烨既去,隔了一日,兵马乃至。路景文得北人诺金银万两,苦求摇光告之下落,摇光只是不语。北人怒,凌迟路景文于摇光眼下,摇光哑然落泪,仍是不说。北人无奈,捉得摇光回营,一去经年。
年后,温王东方烨再破金陵,满城紫旗飘扬。王满城求一瘦削高挑,长眉漆目男子,乱时歇于东市巷间,似是姓路。有人报,乃从前芳相馆主事路景文是也。然路景文已于年前死于北人手下,则路摇光不知下落也。
温王苦思不辍,数载后,登基大赦天下,百废俱兴,触目尽是良辰美景。有人报,于前北人营中得一尸,曾受酷刑苛法,遍身骨骼尽断蛆毒入髓,残忍至极。盖北人之残暴似可见一斑。此折一笔带过,人微言轻,王堆之案上,廿载未曾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