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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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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来天气转凉,我照旧换上那颇有些臃肿的装束,只是这个冬天唯一不同的是——
多了个男友。
我男友,器大活好…咳咳,嘴一顺溜就说出来了。目测,目测,暂无实感体验。嘿嘿,我们重新来过。
我男友,盘正条顺,著名职业玩家,生活作息良好,除了“宅”就没有其他缺点。
反观我,既废又咕,妥妥肥宅一个,和他唯一能搭得着边的地方貌似只有“宅”了。
自打我这谈了恋爱之后,生活过得老滋润了。看得死党们纷纷暴露本质,化身柠檬精,动不动就酸上几句。我倒也不在意,毕竟人生得意须尽欢,何况她们并不抱着恶意,也没有影响我和老叶甜甜蜜蜜的小日子。
嗯,我男友叫叶修。我平常爱叫他老叶,腻他时就叶叶,修修地换着叫。他倒是很纵容我,常笑着说这婚还没结,便过上老夫老妻的生活了。
我心底可是不大服气,连生命大和谐都没做到,怎算得上夫妻?情到浓时人自醉,他不上我就是不爱我!(bu)可每次刚鼓起勇气,尚未说出口,他就笑着揉我的头,捏我的脸。我呜咽地看着他,却一下就失了声音,话哽在嘴边,说不出来。
这人怎么能这么好看呀,好看到每一寸都往我心里头长,直戳得我心肝颤。他在我面前总爱笑,不同于在别人面前似个小算盘打得噼啪响的老混蛋。而是那种好像初生暖阳一般的笑,带着宠溺,温柔的笑。
他一笑我就把持不住,脑袋晕乎乎的。人常说我谈了恋爱定是只母老虎,可爱情使人盲目,这句话也并无道理。他只要笑一下,我就把持不住,想把自己拥有的,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他,全都给他。包括我,包括我这一颗真心。
在他面前,我只怕永远要“伏低做小”喽,一想到这里,我却莫名地有些欣喜。与他共度一生,只怕是我此生唯一的愿景。
他不和我上床,我懂他意思。他曾说过,这种事总是女孩子吃亏的。他总是想得这么周到,我心里又是甜甜的了,可心底还是不免有着微妙的遗憾。
2.
今天和老叶出去看电影,老套的爱情片,我看到一半便昏昏欲睡,只好转头盯着老叶看。
许是我的目光太炙热,也有可能是心有灵犀,当然,我更倾向于后者,我才看了不过两三秒,他就转过头来,正好对上我的眼睛。我给他看得脸直烧,也不知有没有红,大约红得很厉害吧。我在心头悄悄抱怨这电影院空调温度太高了,不然怎会让我心里的糖又融化了,可甜滋滋的。
偷看人(好,其实也不算偷看,我可是正大光明)被抓到还是有些尴尬的,可是转念一想,这是我男友,我不看谁看啊,顿时又有了底气——不过我到底颇有些不自在,眼神飘忽着起了个话题:“叶叶,好看吗?”对,我紧张时也会这样叫他。他约是早就摸清了我称呼的规律,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回道:“好看。”
我问的是这部烂俗的电影,听到他的答复刚想强行终结话题,他又补上一句:“你好看的呀。”电影院环境昏暗,我们坐得靠后些,那银幕反射出朦胧的光线,打在他脸上,眼中,映入我的心底。
太,太犯规了,呜。
呜呜呜。
我差点当场死亡,真的。
人常夸我眼睛长得漂亮,可再漂亮也比不上他,那双眼睛清澈透亮,里头装着漫天星海,璀璨星光,一眼望不到底,充满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辉。
可,此时此刻他眼中只装着我。小小的,卑微的我。
那么一个我,能被他装入眼中,是我三生有幸。
能被他拥入怀中,与他唇齿相依……可恶,我放不出彩虹屁了。
我好像能听到我的心跳声,砰——砰——
太丢人了。
实际上他只是轻轻吻了我一下,然后下巴抵着我毛茸茸的头顶,有些甜蜜得发痒。谁也没说话,享受这静谧的时光,在这一刻,只属于我们俩的时光。
被那唇流连过的地方触感犹在,我偷偷舔了下嘴唇,笑得像只偷腥的猫,真的好甜,不知是嘴上甜还是心里甜。那浅浅的触感,味道被我一遍遍地回味着。再回过神来,他正看着我,接收到我的视线,还冲我眨了眨眼。
哦豁,丢人,丢人丢大发了。
他挑了下眉,这种动作写出来总是像个俗气的霸总,可是他做来只有单纯的帅。修长白晢的手指微曲,刮了下我的鼻子,我眨了下眼,颇有些遗憾。那手真是太漂亮了,少看一眼都是天大的损失。他好似会读心术,眉眼弯弯对我说回家给你慢慢摸。
3.
今天元宵节,老叶没提过他的家,也没打算回去。母亲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居然叫我不用回家过节,长期受晕车困扰的我求之不得,更重要的是跟老叶一起过二人世界。
我和老叶在一起后过的第一个元宵,颇有纪念意义,我心情愉悦的不行,破天荒地早起,和老叶一起出门买菜。
菜市场人流密集,叫卖声还价声不绝于耳,各色摊子前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我和老叶拉着手,颇有些吃力地跟在他身后,踩着凌乱的步伐。看着老叶在这种情况还能从容不迫,不由升起一种自卑感。他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轻轻捏了捏我的手,我莫名又安心了。
再怎么样我都是修修的小宝贝,嘻嘻嘻。
4.
让我这样的废宅靠临时起意走完全程显然是不现实的,我后悔了,不过一半的路就耍起无赖想要跑路。老叶还有些菜没买完,只好把我送到菜市场旁边的奶茶店门口,不等我开口就买了杯奶茶塞我手里,让我乖乖站在这里等他回来,不要乱跑。
对他哄小孩般的话我不抵触,相反还美滋滋的。这奶茶是我最爱喝的口味,老叶其实不赞成我喝奶茶,为了让我戒口,还特意搞出了几种健康又美味的饮料让我换着喝。从认识到现在,我在老叶面前喝不过两次的奶茶,他却记得清楚我的喜好,我自然开心。
我听从老叶的话,低头专心地吮吸着奶茶,边数着数。数到第182秒时,眼前投来一片阴影。
我还以为老叶这么快就回来了,抬起头一看,站在眼前的却是个戴着黑超的壮汉。我有些被吓到,退后了几步。那壮汉面无表情,我想象中的绑架、抢劫等名场面全没出现,他只是抬起手指着一个地方,硬邦邦地说:“这位小姐,您不要害怕,叶总在那边等着您,有事想跟您沟通一下。”
我顺着他的手看向那边,只有模糊的景象,我隐约看出那是个咖啡馆,门口站着一个男人。毕竟我今天没戴眼镜,对一个高度近视眼来说十米之外人畜不分,啥都看不清楚再正常不过。
我没有拒绝,那黑衣壮汉一个顶三个我,万一惹怒了他,我讨不了半点好处。犹豫了片刻,我点了点头,跟着他来到咖啡馆门口。
走近了我才看清那男人的样子,我十分诧异。男人和老叶的相貌几乎一模一样,但气质却截然不同,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绅士。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站姿像标枪一样笔直,连手臂弯曲的弧度看起来都很讲究。
我几乎在一瞬就联想到了电视剧小说中的狗血套路。
“说吧,要多少钱才肯离开我们修修。”男人高傲地抬起下巴,保镖打开了巨大的旅行箱,里头装着满满的,整整齐齐,真真切切的美元——然而事实上男人只是彬彬有礼地朝我微笑,说出自己的身份并邀请我到咖啡馆里谈一谈。他先我一步走进咖啡馆,摆出主人家的姿态,却又谦和优雅。
黑胶碟里放着轻快的古典乐,洁白的瓷具碰撞叮当响,现磨咖啡飘着袅袅烟丝,微暖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香气。
我猜错了,他没有摆出任何想要分开我和老叶的意思,只是单纯地以一个弟弟的身份与我闲聊。让我更意外的是他给我的见面礼,一箱子的违禁漫画,略扫了眼封面,都十分符合我的口味。我无可避免地露出垂涎的目光,亏我还记得矜持,没有太过失态。
他说起话来也很讲究,礼貌含蓄、很有分寸,让人挑不出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无论是谁,和这样的人聊天都不会有什么不愉快的感受。
直至谈话的最后,他才说出自己真正的目的——劝老叶回家一趟。
我答应得相当干脆利落,在我看来,亲人团聚是应该的。“叮铃铃——”这时候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叶秋——也就是那个男人的名字,他笑着向我点点头。我接通电话,老叶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带着些不易察觉的焦急。
“你在哪?”
我和叶秋坐的是靠窗的位置,我往奶茶店的方向一看,果不其然,熟悉的身影正站在那儿。我有些心虚,只是言简意赅地回道:“咖啡馆。”
那身影转向我这边,老叶看到了我,也看到了我旁边的叶秋。他大步走来,电话没挂,呼呼的风声传进我的耳中,听着冷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