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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he f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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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那个蝉鸣的夏日正午,我是不是还是会当那个承认砍倒樱桃树的华盛顿?
我和倾馨的友谊,真正算起来,怕是要从襁褓中算起,只是当我们坐在A大参加入学典礼时,才恍然发现,自己和身边这个从小分食同快棉花糖,生病了互相扶持去医院,在她爸爸葬礼上抱头痛哭的女子,一是结伴走过了一个女孩子最纯真懵懂的岁月。一个喜静,一个喜动,看似不搭,其实心里最清楚,没有比对方更懂自己的了。都说男人的友谊时石头,时间越久越圆润;女人的友谊像玻璃,璀璨却易碎。那我们只能是钢化玻璃了。有时候我们常说,以后都不嫁人,然后罚我们快快乐乐的两人终老。
我们当然不会不嫁人,倾馨那样的可人,完全有像她名字一样让人一见倾心的能力。所以当我恨铁不成钢地指着这个刚拒绝了管理系某才子现在正悠闲地吃午餐的好友,第n次抱怨到:“不是吧你!就拒绝了,害我以后都没好康的可以A了。”
“就知道是你出卖我!”一边埋怨一边把剔好骨头的鱼肉递给我。
“馨馨你是我亲妈!”亲爱的老妈,原谅我因为鱼肉背叛你。
“所以呀,带着个拖油瓶不好找男人啊!”某人状似抱怨道。
“好啊你,可是皮痒了,看我的佛山无影手”
打打闹闹的刚跑出食堂,直到我后知后觉的发现身后有情况的时候,那个热水瓶已经如比萨斜塔般做伏地挺身了。
A大的食堂离水房很近,很多人打完水顺路就来吃饭。于是食堂门口总是摆了五颜六色的热水瓶,密密麻麻跟龙门阵似的。一不小心就落得个“瓶死胆破”的下场。
溜之大吉的想法不是没有的。可是可能是想到自己刚入学就被偷水瓶当时的心情,又可能是一生仅有的几次正义感抬头,反正鬼使神差的我对倾馨说:“你先回去吧!我等这主人吃完饭出来。”
倾馨那里肯走,吵着闹着要见证我难得的光荣时刻,于是两个人就在犯罪现场数起绵羊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秦子游,却不是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这个省辩论赛最佳辩手,cctv演讲赛的冠军,总有办法把自己的名字弄得人尽皆知。
只是,那时的我们并不知道,命运无情的齿轮已经沿着他预设好的方向前进。
有的人的相识是命中注定,像我和倾馨,有的人的熟稔却是处心积虑。所以当我用最漫不经心的语气询问倾馨让秦子游当文艺汇演英语主持的时侯,倾馨用一种我见过最复杂的眼神望着我:“你这是通知我还是问我意见?”
我堆出一脸讪笑:“能和你搭档的,那可是得人中龙凤,那个叫什么秦子游的勉强合格吧!"
“没什么别的想法?”
“没,没,没。”我摇头如捣蒜。
倾馨盯着我脸半晌,像是确认我是否有一丝可疑,然后满意的靠回座位:“好吧!其实那小子看上去还满顺眼的,不过你要怎么联系他?”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上次打破那瓶上可写着联络电话呢!”
“好啊你!还说没有预谋.........”
我从不怀疑倾馨是这世界最了解我的人,我也不指望我那蹩脚的演技能瞒过双眼如炬的她。于是当她选择没有拆穿我,用一种平和的方式服从我的安排时,我明白这个好友对秦子游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丝好感的。可是当我看着台上的翩翩君子与窈窕淑女默契十足的完美搭配时,我心中涌起的失落却是那么突如其来,那么难以辨别,究竟是因为她们触手可及的幸福灼伤了我,还是我无法忍受我最好的朋友心中可能会有一个地位超过我的人存在?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答案。
晚会很成功,男女粉丝的尖叫只差没把屋顶掀下来,事后的庆功宴上,被大家逼着重复了一遍当时勇于承认错误的相遇桥段。秦子游也很厚道的没把我还他大红水瓶的事宣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