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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卧底2 ...

  •   陈朗吓了一跳,自己的长辈,尤其是看起来都是成功人士的男性长辈,如此关心感情细节问题,还真有些哭笑不得。
      陈朗静默了一下,开口道:“这是个人隐私,我可以选择不回答吧?”
      于博文看着陈朗满脸的不自在,只好把好奇心咽回肚子里,宽慰道:“你呀,从小到大的环境太过单纯,书生气息过重,脸皮又薄,即便谈个恋爱,也都是慢热型的。其实我们就是问问,想帮你参谋参谋。”
      柳椰子也帮腔,“就是,不是三个臭皮匠,抵得上一个诸葛亮嘛。”
      陈朗异常警惕地看着老奸巨猾的二位臭皮匠,想了想,才含混地道:“我喜欢,我喜欢聪明睿智、能让我服气的人。”
      柳椰子一听,立即看向于博文,“完了完了,朗朗起点太高,能符合这个标准的人选,除了糟老头子们,那可真是寥寥无几。”
      于博文皱了皱眉头,慢吞吞地来了一句,“甄一诺也曾经是聪明睿智,能让你服气的人吧?”
      陈朗完全没有想到于博文会这样顶一句,一愣之下,小声回嘴道:“这次可不一样。”说完立即有些后悔,赶紧闭嘴。
      柳椰子没听清陈朗的最后一句,还在忙着发表自己的见解,“陈朗你这样想会吃亏的,谈恋爱找老公,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对你好的人,你要是对他完全仰视,将来还不得被他吃得死死的,永远不能翻身?”
      于博文也赞同地点头,但他还是听出了陈朗话中的玄机,别有意味地看了她一眼,“这次可不一样?那什么时候带这次的出来见见?”
      陈朗脸一红,脑袋晃得像拨浪鼓,“八字都没一撇,我上哪里给你带人去?”
      于博文眯了眯眼睛,点了点头,“那就算了,既然还没有后备人选,你妈给你安排的相亲,我看是不可能逃掉了。”
      陈朗再次被这个噩耗砸中,顿时好一阵眩晕。

      所以,一周后,当包赟走进一家印度餐馆内,等待约好的客户时,一眼就瞥见了角落里没精打采的陈朗,只见她正双目无神地与一位西装革履的青年才俊共进晚餐,不由得煞是好奇,故意从二人身边路过。陈朗大概一直在神游太虚,所以没有注意到包赟从身边经过,而且包赟还选择了离她最近的一个位置。包赟冷眼瞥去,此青年才俊除了头顶的毛发过于稀疏,香水味道过于呛鼻外,基本上具备了CBD区白领青年的所有特征,明明这几天秋老虎来得异常凶猛,额头都冒着虚汗,却全套西服披挂整齐,内里衬着粉色衬衫,身边搁置着硕大的电脑包,脖子上还挂着尚未取下的印有公司铭牌的胸卡。
      客户还没有来,包赟饶有兴味地躲在一旁偷听。对话纷至沓来,包赟越听越觉有趣,憋得浑身抖动不停。
      陈朗此时已经万分懊悔,居然会屈从于于雅琴的胁迫,答应前来相亲。于雅琴是这么对她说的,“小伙子上班地点离你很近,多交个朋友没坏处,你们下了班,就近找个地方,吃个饭,见个面就行。”所以,现在的情况便是,自己和这个常常提出诡异问题的青年男子,以及一堆糊状的印度菜坐在一起。
      “你们牙医挣钱挺多的吧?可是每天看别人脏脏的牙齿,不觉得恶心吗?”男青年一边说,还一边拿着餐巾无比斯文地擦擦嘴角。
      “还行。”
      “是挣钱还行,还是觉得牙齿脏也还行?”男青年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都还行。”陈朗有些不耐烦。这厮刚才已经死缠烂打过为什么她都混成了大龄女青年,还是孤家寡人的问题,继而表明自己是独生子,女方是否擅长家务劳动也是考核目标之一,还一脸愤慨地指责现行的医疗制度无比黑暗,医生们全都黑了心。陈朗完全是因为对方是于雅琴熟人的儿子,忍了半天才没有拂袖离去。
      对方还做思索状,“我基本上对你还是满意的,虽然你年纪大了点儿,算是被人挑剩下的,但是长相和职业都很体面,带出去见朋友倒也不会丢面子。你要知道,像我们这种事业有成的,多少二十来岁的年轻小姑娘都想主动倒贴。”
      陈朗淡淡微笑着,并没有接茬儿,心中无比恶毒地想:“那也得等你头顶上多长几根毛才有可能。”嘴里说出来的却是:“对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间。”便真的站起来,往洗手间走去。
      陈朗审视着洗手间镜子里的自己依旧唇红齿白,摇摇头,安慰自己道:“放心,陈朗,你就算一辈子不嫁人,也不能砸到外面那个人的手里。”
      陈朗从洗手间里出来,在继续聆听青年才俊的聒噪和干脆偷偷溜走之间好一阵迟疑,猛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她回头一看,只见包赟靠着墙,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己,“陈朗,那哥们儿谁呀?今天你可真够忍气吞声的,怎么一点儿也没有拿出和我干仗的勇气?”
      陈朗本来就甚为意外,一听之下,干脆绝望,怒道:“你怎么也在这儿,刚才还偷听了?”
      包赟赶紧摆手,“别介,我那是碰巧了。不过你有火别对我发呀,那哥们儿这么贬低你,我其实是好奇,按照你的脾气,怎么可能忍得下去?”
      陈朗看包赟说得诚恳,今天头一回觉得包赟不怎么讨厌,也许是因为刚才那位青年才俊的对比,有些无奈地道:“我也没办法,那是我妈妈熟人的儿子,说我没有男朋友,非要介绍我们认识。”
      包赟“哦”了一声,眼光一闪,取笑道:“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相亲。”
      陈朗白了包赟一眼,倒也没有反驳,眼光左右逡巡,喃喃道:“我干脆还是溜掉吧,再待下去,要么是我自己昏掉,要么是我把他打昏。”
      包赟忍俊不禁,眨巴了一下眼睛,“别走呀,就这么走了多没劲,你回去吃饭吧,我帮你收拾残局。”
      陈朗将信将疑地看了包赟一眼,“你要做什么?”
      包赟但笑不语,挥手让陈朗离去,“相信我,回去坐着就可以。”
      陈朗犹疑不决,但还是回到座位上,看着正用手掩嘴用牙签剔牙的青年才俊,心中一阵恶寒,暗道:“一桌子全是糊糊,有什么可以剔的东西!”
      青年才俊看见陈朗回来,露齿一笑,“你是牙医,你看我的口腔习惯好不好?每次吃完饭我都会用牙签。”
      陈朗看着对方俨然想把口中牙齿尽数展示在自己面前的模样,心生恐惧,避开脸去,但还是接了一句,“从专业角度,建议不要用牙签,而是用牙线。并且这件事儿比较私密,建议在洗手间里进行。”
      青年才俊看看陈朗,再看看自己手中的牙签,怀疑道:“是吗?我一直用牙签的。”
      陈朗严肃地点头,“是的,你一直都是错的。”
      陈朗暗自焦急,包赟许诺的收拾残局没有半分兑现,心想:自己真不该相信他的忽悠,还是别瞎耽误工夫,赶紧结账离去,于是郁闷地叫餐馆里的印度侍者结账。青年才俊再次凑上来,道:“我们公司现在出去吃饭都流行AA。”
      陈朗看了对方一眼,实在不想和他废话,“今天我请你。”
      青年才俊很是满意地点头,“我就说年纪大一点儿的女孩子这点就是好,比小姑娘体贴人。”
      陈朗生生按下想要揍他一顿的冲动,把目光投向了刚刚走过来的侍者,“对不起,我买单。”
      这家印度餐馆在中国的历史足够悠久,悠久到侍者都会说中国话了,他微笑着对陈朗摇头,“这位美丽的小姐,您不用买单了,那边坐着的一位先生说对您一见钟情,已经替您结账了。欢迎下次光临。”
      陈朗和青年才俊顺着侍者所指的方向看去,斜后方的包赟俊秀非凡,手举一杯红酒,冲着二人微笑颔首示意。
      青年才俊脸色骤变,小声骂道:“这叫什么事儿?”接着看向陈朗,“咱们出去走走?”
      陈朗看了看包赟,脸上忽然绽放出无比绚烂的笑容,“不,那位先生对我一见钟情,我怎么也得去坐一会儿,说声谢谢。”

  • 作者有话要说:  轻松一下,轻松一下。
    为感谢同学们在上一章很踊跃地留言,昨晚熬了一会,写的新一章,桥段老套俗气,只为博君一笑。
    ps,那个青年才俊完全是无中生有出来的漫画人物,其实他才是炮灰。实际上CBD区的白领男青年,我自己觉得大多数都挺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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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3-3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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