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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竹马遇上天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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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肖有一个很优秀的竹马,是整个小区的“别人家的孩子”,名字叫做卓言。
在唐肖六岁的时候,卓言就和他妈妈搬到了唐家对门,这么算起来,他和卓言已经竹马竹马十六年了。
前几天,唐爸唐妈带着小女儿,和卓言的妈妈夏青,连同小区其他有空闲的叔叔阿姨们,一起组团度假去了。
在离开之前,唐妈提了一句,两边家里都只剩一个人了,干脆让唐肖搬卓家去,两人住一起好照应。
当时唐肖正跟卓言闹别扭了,想都没想就哼了一声拒绝了。
然后他就知道什么叫“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周末的早晨,唐肖出门倒垃圾,想着等会儿去阿言家给他做早饭吃,结果刚一打开门,却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正在开阿言家的门!
“停!”唐肖大吼一声,成功地将那青年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然后目露凶光地问,“你是谁?怎么会有阿言家的钥匙?老实交代!”
白衬衫青年挑眉:“你又是谁?”
唐肖咬牙:“你管我是谁。”
“那你又管我是谁。”
“你都撬阿言家的门了我怎么能不管!”
“哪里是撬,我明明有钥匙。”白衬衫青年晃了晃手中的钥匙。
“所以我才问你为什么会有阿言家的钥匙啊!”唐肖几乎要跳起来了。
白衬衫青年依然是不急不缓的态度,正想再说什么,“咔嚓”一声,门开了。
卓言满脸黑线地站在门口,在屋子里听到外面有争吵,他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呢。
“阿臻,你先进来吧。唐肖,你也进来。”余光嫌弃地瞟到唐肖手上的东西,立刻加了一句,“垃圾放外面。”
白衬衫青年不厚道地笑了起来,唐肖丢脸地嗷呜了一声。
进门之后,白衬衫青年笑得更欢:“阿言,这就是你以前提到的小竹马吗,真是可爱得要命。”
眼看着唐肖又要因为“可爱”二字炸毛,白衬衫青年收起笑,伸出手去:“唐肖你好,我叫沈臻,是阿言的高中同学,来他这里借住。”末了,促狭地眨了眨眼睛:“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什么高中同学?他怎么没印象?唐肖愣了愣,突然想起来,因为夏青工作的关系,卓言在高一时曾在外地读过一学期的书,那真是唐肖过得最难过的一个学期了,话费呈几何倍数增长,可丝毫缓解不了思念。
嗷呜,早知道那时候他应该跟着转学,就不会有这些奇奇怪怪的家伙趁虚而入了!他怨恨地瞟了沈臻一眼,心里流下两行宽面条泪——
爷都还没进门,却被别人登堂入室了摔!
沈臻因为工作的关系要来这边交流一个月,匆忙之下找不到房子,卓言知道后便主动邀他过来暂住了。他昨天深夜到的,卓言接他回来后给了他一把钥匙,今天早上他出去晨跑,回来后便被唐肖当成“不明分子”了。
由于沈臻的突然到来,使唐肖感受到了森森的威胁。于是一整天,他都赖在卓言家里,专心盯着两人,还时不时向沈臻卖安利:“要不你去我家住吧,我家可好玩了,还有猫咪可以抱!”
结果卓言凉凉地来了一句:“嗯,他家是比我家好玩,所以他才死活不肯来我家住。”
唐肖泪目,阿言果然还没气消,难怪这两天都对他冷冷淡淡的!
但是到了晚上,唐肖就更内牛了。被“请”回家睡觉的他眼睁睁看着卓言关上门,孤男寡男干柴烈火什么的瞬间脑补一万字……
可是,当初是他拒绝来阿言家住的,所以现在无论如何也拉不下脸来。只好凄凄惨惨戚戚地裹着一团棉被,好像泄愤似的发了个微博:“不开森!!!!!!!!”
卓言睡前习惯刷一刷微博,一打开微博,跳入眼帘的就是不开森三个字。他抿了抿唇,终于还是私信了过去:“今天我说话过分了,我道歉。还有阿臻的事,他昨天深夜到的,还来不及跟你说,不是特意瞒你。”他们两个吵架,向来是他先妥协,这次也不例外。
唐肖迅速地回复了过来:“不是因为这个!”
马上又回了一条,带着委屈的意味:“一个人睡,黑漆漆的,不开森。”
手指顿了顿,卓言回他:“那……你过来睡吧。”
唐肖裹着被子笑容满面地滚了几滚,马上掀开被子,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两家的钥匙他们都有一份,所以才十秒的工夫,唐肖就站在了卓言面前,咻咻地钻进了卓言的被子。
卓言往旁边让了让,嘴里却说:“你的卧室在旁边。”
以前,他们经常睡一起,后来上了高中,某一天卓言突然说两个人睡太挤,于是家里就给唐肖专门空出了一间卧室。当然,那卧室用处不大,大多数情况下,唐肖像今天这般死皮赖脸一下,卓言就没辙了。
唐肖看着卓言在床头灯下泛着柔光的脸,心里就痒痒的。
你看吧,人家收留同学,跟别人相处得不亦乐乎,根本不管他一个人住在冷冰冰的家里,可是他一看到这张脸吧,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只想把他的头使劲摁向自己,然后吻他个天昏地暗,吻得他七荤八素找不着北。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唐肖展开手脚,像八爪鱼一样将卓言捞在了怀里,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睡觉”,就果断地闭眼了,过了一会儿,便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卓言却久久睡不着,唐肖的鼻息暖暖地喷在他的脖颈处,带起皮肤一阵战栗。他小幅度地调整头部,看到了唐肖安静的睡颜,长长的睫毛跟刷子似的。他轻轻一笑。
他心里藏着一个不能说的秘密,而秘密的主角却没心没肺,浑然不知,此时还做着一个梦,梦里是他们第一次相见的场景。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小唐肖浑身裹得跟球似的,然后他在小区后面的一颗梅花树下,看到了一个裹得比他还球的小男生。
小男生穿着灰色的大棉袄,裹着厚厚的围巾,还戴了口罩,整个人只有一只墨色的眼睛留在外面。那时,他正在对着那株梅花树说话,小唐肖就这么走了过去,笑嘻嘻道:“跟一棵树玩多没意思啊,我陪你玩~”
直到夜色降临,两人分别的时候,小唐肖还不知道口罩下的卓言长什么样子,只是眯着眼笑着说:“阿言阿言,明天我们还来这儿玩好不好?”
“嗯……”小阿言点点头。
第二天,唐家夫妇带着唐肖去对门做客,小阿言试探着叫出“唐肖”时,小唐肖才知道,原来昨天那个灰球儿长得这么好看!
唐家夫妇与夏青似乎是旧识,吃过饭回到家后,一向强势的唐妈竟微微红了眼,不断感叹夏青真是可怜——
小阿言的父亲在去年出轨了,夏青果断与他离了婚,但小孩子们才不管这些,在他们看来,卓言就是个没爹的孩子。小阿言聪明乖巧,很得女孩子喜欢,早就有很多小男孩不满,于是趁机排挤他,说他是个被人抛弃的、不讨人喜欢的坏孩子。
小阿言一天天沉默下来,夏青自怨自艾过,最后决定收起软弱,带着小阿言搬到了这个城市。唐家夫妇以前与卓言的父亲一起创过业,后来自己出来办公司,与夏青是老朋友了,于是将对面的房子低价租给了她。
那时候,小唐肖对妈妈的话懵懵懂懂,只是在他们所在的学校又传出小阿言是没爸爸的孩子时,他愣了一秒,立刻撸上袖子就给了对方一拳。后来,只要有谁说小阿言没爸爸,小唐肖就冲上去跟人家干架。一星期他干了十多次架,渐渐就没人敢说小阿言坏话了。
后来,随着年岁的增长,唐肖渐渐懂得了那一年跟梅花树说话,还给梅花树取名字的小阿言有多寂寞时,“保护阿言”已经成为深入骨髓的本能了……
……
“早啊,阿言……唐肖?”沈臻张大了嘴巴,目光中闪烁着暧昧,看着唐肖跟在卓言身后一起从房间里出来。
唐肖一乐,故意挂在卓言身上,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阿言,起好早啊,我们再回去睡一会儿吧。”
“你自己去睡吧,我来准备早餐,到时候叫你。”
唐肖哼哼了两声,突然就站直了身体:“不困了!”开玩笑,情敌总是要时刻监视的,怎么能掉以轻心睡大觉?
沈臻也不是省油的灯,早就察觉出唐肖因卓言而对自己散发的敌对情绪了,很久没这么好玩过,他就顺着唐肖的想法,老是去“骚扰”卓言。
于是,卓言的一天就在沈臻千方百计的骚扰和唐肖锲而不舍的反骚扰中度过了……
晚上三人吃完饭,窝在沙发里消食。
唐肖与沈臻各自占据沙发两端,遥遥对视。卓言夹在中间,安然自若地看书。
还不知道知难而退!看来不下点猛料不行了!
唐肖扑卓言身上,大声道:“媳妇儿,我想吃水果了,给我端盘水果来~”
沈臻傻眼了。
“他喊着玩的。”卓言朝沈臻说,却踹了唐肖一脚,然后起身拿水果去了。
沈臻就更傻眼了。
“媳妇儿”并非唐肖临时杜撰,其实是有来历的,说起来,得回溯到小唐肖和小阿言刚认识那会儿了。
小区里的大人们平时喜欢聚在一块儿聊家常,有时候就会带上孩子或孙辈。
有一天,一个阿姨逗小唐肖,指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对唐肖说:“肖肖,以后佳佳给你当媳妇儿怎么样?”
小唐肖眼珠子转了转,小胖手往旁边安安静静坐着的小阿言一指:“不,我要阿言给我当媳妇儿。”
大人们顿时哈哈大笑。
小阿言闹了个大红脸,不过他性子乖巧,在这么多大人面前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好狠狠瞪了小唐肖一眼,低下了头。
之后,趁着没人的时候,他将小唐肖堵在花园里,义正言辞地说:“唐肖,以后不要叫我媳妇儿了。我是男孩子。”
“男孩子怎么就不能做我媳妇儿?”小唐肖吐了吐舌头,扭着腰,“媳妇~媳妇~媳妇~”三声不带重调的。
小阿言的脸登时跟天边的云霞一样红,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只好涨红着脸落荒而逃。
之后,“媳妇儿”这个称呼就这么叫了下来,变成了唐肖对卓言的昵称,虽然很少在外人面前这么喊,但小区里的人都清楚得很。
至今还会有一些阿姨们,见到唐肖时会问:“肖肖啊,你媳妇儿最近在忙什么?我都好几天没见着他了!”
由于唐肖和沈臻相互不对盘,卓言干脆切了两盘水果,一人面前放了一盘。
唐肖不等卓言在沙发中间坐下,一把将他拉到了自己这边,然后头便枕在他大腿上。
“犯抽呢?”卓言低声说了他一句,随后继续看自己的书。
唐肖嘿嘿一笑,随即挑着眉朝沈臻挑衅:看到没?这就是竹马的待遇,天降的哪儿凉快待哪儿去!
沈臻被他气笑了,也不理他,兀自吃起水果,吃了一块火龙果之后,囔囔道:“阿言,你这火龙果哪儿买的?真甜真好吃!”
唐肖听着,也想尝一块,可他往自己盘子里一看,登时炸了——
居然一!块!也!没!有!
卓言解释道:“家里只有一个火龙果了,况且你也不是很喜欢吃。”
“就算我不喜欢吃,那该我的还是给得我!”唐肖呜了一声,这差别待遇让他可委屈了,“我喜欢吃芒果,怎么没见你把他盘子里的芒果都给我?”
“唐肖……”卓言扶额。
“甜滋滋的火龙果~”沈臻赞叹了一声,将唐肖的目光吸引过来,然后当着他的面,将最后一块火龙果吞入了嘴中,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真、好、吃!”
唐肖内心的小人泪奔了。
气够了唐肖,沈臻觉得神清气爽,晚上睡前照例跟他自己的竹马武鹰打电话。
“老武,你还记得阿言以前经常提起的唐肖吧?”
“记得啊,就是卓言提起他名字时眼睛会发光的那个吧?”
“是啊是啊,我那时候就发觉阿言对唐肖不一般,结果昨天住进来这里,才发现两人岂止是不一般……”沈臻如此如此、这样这样地给武鹰讲了一大通。
最后,沈臻摸了一把下巴,总结陈词:“唐肖逗起来还挺好玩的~我决定再多逗逗~”
武鹰提醒:“你别玩脱了就好。”
“知道了,我可是上天派来帮他们的~他们这样磨磨唧唧,不知道何年何月才知道对方的心思呢。”
第二天。
卓言一打开冰箱门就囧了,满满一冰箱都塞满了火龙果。
唐肖凑过来,在卓言还未开口的时候,就说:“阿言你给我切个火龙果吃呗。”
“……该说你什么好。”卓言扶额。
“我想吃……”唐肖可怜兮兮的。
卓言看他一眼,还是给他切了满满一盘,用一根牙签戳了一块递给他。
唐肖就着卓言的手吃了一口,然后他也吃吃看。
卓言以为不好吃,便也在上头咬了一口。
唐肖心里顿时沾沾自喜起来,换成别人,卓言才不会咬别人吃过的地方呢,他这是竹马才有的待遇。
“挺甜的啊。”卓言说。
唐肖便又在卓言咬过的地方吃了一口,眯起眼说:“嗯,比刚才吃起来甜。”
时光无情地飞到了一个月以后,在这一个月中,沈臻隔三差五地“过分亲近”一下卓言,惹得唐肖嗷嗷大叫、时刻警惕,当然,在他没有“过分亲近”的情况下,唐肖还是严防死守着。
然而这一个月过去了,明天沈臻就要回去了,那两人还是那样。窗户纸那么薄薄一层,就是没人去捅破。原本只是看戏心态的沈臻就为他们着急了起来。
那么临走之前,还是当一回红娘吧,啊呸,是当一回月老!
“阿言,朋友送了我两张电影票,为了答谢你这一个月来的照顾,我请你看电影吧。”电话那头传来沈臻轻快的声音。
没有在谈恋爱,本身也不是关注节日的人,卓言没注意今天是七夕情人节,于是笑道:“恭敬不如从命。”
沈臻:“嗯,在人民电影城,晚上八点的票。我今晚不回来了,到时候见~”话音刚落,沈臻就挂了电话,他嘿嘿一笑,顿觉自己高大上了起来。不要问他为何做好事,他的名字叫雷锋……
挂了电话之后,卓言才突然想起来,还没问是什么电影呢,不过也没什么关系。顿了顿,打电话叫了一份外卖,今天唐肖也没回来,他一个人不想做饭。
唐肖正和沈臻在酒店吃饭。
沈臻说他明天要回去了,于是请他们吃顿饭,但是卓言要忙工作,只好请他一个人了。
总算要送走这尊潜在威胁了,唐肖脸上都乐开了花,哪会去想找卓言核实一下,而且他这种典型的理工科宅男,自然也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
但是,在听到沈臻“状似”无意地说阿言因为不能来他的践行宴,只好约了他晚上看电影时,唐肖笑着的脸突然僵住了。
然后沈臻勾勾嘴角,状若小白地扬了扬手中的两张票:“阿言让我先把票取了,晚上跟他汇合,不过真是奇怪,七夕情人节两个大男人看什么《爱情罗曼史》啊?”
唐肖终于,炸毛了!
正想发作的时候,沈臻接了个电话,随即面露难色地将电影票塞到了唐肖手里:“替我跟阿言说声抱歉,我现在有急事,去不了了。土豪你买单哈,我先走了!”
随即越过唐肖往门口奔去,心里默默道: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去不了正好!唐肖腹诽,看着沈臻的背影渐渐远去,心里的委屈和憋屈终于化作一团怒火,愤恨的小宇宙都呼啦啦燃烧了起来。
卓言来到电影院时,没见到沈臻,反而见到了唐肖,一时有些诧异。
“怎么?不希望见到我啊?”唐肖面色臭臭的,语气夹枪带棒。
卓言微微皱眉:“没有。我只是与阿臻约了看电影,没想到你也在这里罢了。”
“是‘没想到’还是‘不希望’?”
“唐肖!你今天吃炸弹了?”卓言有些恼了,左看右看见不到沈臻,想打电话问问。
“不用打了,人家根本就不稀罕你,早有事走了。”唐肖哼了一声。
这什么跟什么……卓言直觉哪里出了问题,却一时说不上来,只好道:“你在这里干什么?也约了人看电影?没事的话我们就一起回去吧?”
“卓言!”唐肖带着委屈,将手里攥着的两张票给他看,“你情人节约沈臻看《爱情罗曼史》是几个意思?!我和你相处几十年,还比不上一个天降的家伙吗?我到底哪里比不过他!”
“什么……”
卓言还没说完,唐肖就高声道:“阿言,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啊你知不知道!”
卓言的心被重重一击,连带着身体都僵住了,胸腔里搅合了一团情绪,最后化为淡淡的一句:“唐肖,别开玩笑了。”
唐肖只是将他当成兄弟吧,尽管有些过分的玩笑和举动,那也不过是因为他是唐肖最好的兄弟罢了。不是那种喜欢……不是他藏了好几年的喜欢。卓言垂下眼来,心里泛起苦涩,他在上高一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自己对唐肖的别样的心思,那是完全不同与兄弟情的、世俗所不能接纳的感情。那之后,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藏着,他觉得他能藏一辈子,因为这是不该出现的感情——
绝非唐肖此时大大方方地说出来的感情。那是应该被掩埋在深土下的东西。
唐肖愣住,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表白,在卓言眼里,竟这是“玩笑”?
“阿言,我没有在开玩笑!我很认真!”唐肖几乎将手中的票捏烂,“不是亲情、不是友情,是爱!卓言,我爱你!”
太过强烈的冲击,卓言不敢相信,只好说道:“别闹了,唐肖,我知道你一直把我当成兄……”
话未说完,一个强势的吻狠狠地覆了下来。
唐肖像他之前幻想过无数遍的一样,摁着卓言的头,在人来人往的电影院门口,将他吻了个昏天暗地。
两人均青涩不堪,齿列之间磕磕碰碰,但浓烈的感情使得两人停下来的时候,都气喘吁吁。
“兄弟情?!不是喜欢你,我干嘛喊你十多年的媳妇啊?你看我跟别人这样喊过没有?”吻完,唐肖抵着卓言的额头说。
卓言脸上本就因为那个吻而泛起薄红,现下更是红成一片。目光闪闪烁烁,最后支吾了一声:“……没有。”
“那你信我了吗?”
“……信。”
“那你呢?”
“吾心同君心。”
“文绉绉的,听不懂!说人话!”
“唐肖!”
……
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那天两人刚确定关系,就去看了一场爱情电影。
回去之后弄清楚前因后果,唐肖对沈臻一下从敌人转为盟友,听说他喜欢吃火龙果,便拍着胸脯说要给他送十卡车火龙果去,反正他哥哥是全国最大的水果商。
第二天还亲自送他去了火车站,态度与之前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沈臻回去有一个月了,唐肖和卓言也交往了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他们偶尔牵会儿小手,或亲个小嘴儿,似乎没什么地方不对,但似乎还是不对,怎么都不够的样子。
可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够,唐肖苦恼了一星期,想破头了也没想明白。
于是打电话向沈臻诉苦,却是武鹰接了电话,反正武鹰也对他和卓言的事知道得很,于是唐肖继续诉说少年唐肖之烦恼。
最后苦兮兮地问:“反正我就是觉得,我和阿言觉得现在的关系的确是不错,但和以前区别也不大的样子,心里老觉得还有什么不对……”
武鹰一语道破天机:“你仔细想想,嘴上的媳妇和真正的媳妇,区别在哪里?”
唐肖双眼一亮,挂了电话就跑下楼买工具去了。
晚上,唐肖照旧钻进卓言的被窝,却翻来覆去睡不安生。
卓言忍无可忍:“唐肖!安静睡觉!”
唐肖突然一滚,就滚到了他身旁,顺势在卓言的正上方撑起身体:“阿言,我们……做.吧。”
然后身体就压了下来。
卓言也没抗拒,反正都确立关系了,这一步是迟早的。
但是,他觉得他该是主动方,于是推了推唐肖的身体,可他身体健壮,卓言根本推不动他。
算了,位置稍后再说。卓言皱皱眉,开始思考各种方案:因为事发突然,没有买润.滑.剂和安.全.套。可以替代润.滑.剂的东西……床头上有一瓶大宝,床头柜里有一盒凡士林和一管护手霜,在外面客厅有唐肖妹妹用的强生婴儿润肤乳,浴室还有各种沐浴用品……离得最近的就是大宝了,可是似乎婴儿用的润肤乳刺激性比较小?可是现在出去拿的话,会不会打断气氛?……
正在卓言分析各种方案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后面一凉,唐肖已经就地取材,挤了半瓶大宝在那处……
唐肖的思维很简单,润.滑.剂什么的他买回来藏在客厅的厨壁里面了,如果现在去拿了,回头可压不住阿言了,所以先把事儿办了再说,过后他会很认真为阿言清洗的。
所以说,做这档子事儿时,它就不能细想!
卓言对上下其实没那么执着,而且这次是自己大意失荆州,便由了唐肖去了。
过后,唐肖抱着他去洗澡,回头还要给他上药。
“虽然没有出血,但已经红肿了,还是上药比较好,阿言你乖一点。”唐肖以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道。
……
之后,唐肖搂着他,喜滋滋说:“叫了你十多年‘媳妇’,现在你终于真成我媳妇了。”
卓言揪了揪他的呆毛:“害我被小区阿姨们笑了这么多年,你还好意思说!”
唐肖嘻嘻一笑,拉下卓言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说真的,阿言,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什么?卓言愣了愣,这个他从来没想过,好像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理由,但却那么清晰而坚定。
如果这样说的话,唐肖会得意得呆毛都翘上天吧!
“喜欢你的傻。”最后,词穷的卓言随便找了个理由糊弄。
“啊?这什么破理由!”
“那你呢?”卓言问,“你喜欢我什么?”
唐肖本也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告诉他“因为你长得好看”,但思忖了一番,还是老实说道:“不知道。反正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在你额头上看到了五个字——唐肖他媳妇。然后我就觉得,这辈子就是你了。”
“……胡说。”卓言悄悄红了脸。
用大宝替代润.滑.剂的后果就是,之后的那几天,卓言总觉得自己浑身一股大宝味,特别是唐肖对他说“阿言闻起来香香的”时,他简直恨不得在地上劈开一条缝钻进去。
以后死都不用大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