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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骗局爱情 ...

  •   在路口停下车子的时候,沈严往车窗外一瞥,正好看到在不远处的荷花公园侧门出口,李盛跟在厉英后面,上了他的车。
      沈严眉眼一皱,后面的车子已经开始鸣喇叭,他一踩油门,车子开了出去。
      副驾驶座上的沈西歪着头问:“哥哥,你刚才在看什么呀?”
      “没什么。”沈严的眉眼立刻柔和下来,笑着摇摇头。

      方才见到的李盛是前不久刚刚进入乘风集团的应届毕业生,而沈严则是乘风集团的总经理。沈严注意到李盛不仅是因为他是B大的毕业生,还因为他确实挺优秀,做的好几次策划都让沈严很欣赏。
      只是没想到……他这么不自爱。
      而厉英是很有名的导演,还是很有名的喜欢男色的导演。他最喜欢年轻男人的肉.体,经常利用职务之便潜规则那些想要成名的小明星。不过,他不喜欢强迫,只是喜欢用手中的条件,诱惑别人主动爬床。
      沈严想到李盛上车的背影,哼了一声。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自甘堕落。

      开了一会儿,沈严突然想起与李盛一起进公司的顾先说过,李盛家庭贫困,很需要钱,在工作之余还常常兼职。
      但是顾先却是个结结实实的土豪富二代,对朋友也慷慨大方,来乘风集团只是因为李盛想来,所以陪他来玩玩票而已。如果李盛开口,顾先没理由会不帮他。
      宁愿出卖肉.体,也不愿找朋友借钱帮忙?那李盛也未免清高得有些可笑!

      沈严嗤笑了一声,车速未减,却又不由想到李盛给他的那些策划。虽然李盛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但却有着遮不住的才华。
      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白白给了厉英,岂非可惜?如果只是缺钱的话……虽然乘风集团有过连一块肥皂都买不起的悲惨时期,但现在的他,接济一个李盛,也是绰绰有余的。
      沈严心念一动,已经将车子停在了附近的停车处,拨了江月的电话。
      刚巧江月在附近,沈严道:“江月,我带着小西在荷花公园附近的停车场,你来接小西回你家住一晚,明天我去接她。”
      “怎么了,哥哥?”沈西问。
      “没什么,”沈严揉了揉她的头发,“只是哥哥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情要去办。”

      沈西被接走后,沈严转了个方向,径自往厉英的公寓开去。他和厉英相识多年,知道厉英住在哪儿,还知道厉英掩盖在导演的背景之下的……许多肮脏龌龊的东西。不过,他却没办法揭穿这一切,只能闭上双眼,全当看不见。
      因为这份所谓的“交情”,当他站在厉英的公寓里时,很轻易地便带走了被菊苜迷成半昏迷的李盛。
      菊苜是一款罕见的药材,还能制成无色无味的迷药,自由散发在空气里,令人防不胜防。

      沈严皱眉:“你怎么能轻易使用菊苜?”
      厉英依在窗边笑:“放心,我还有很多,不会短了她那一份。”
      沈严将李盛从沙发上拉了起来,半拖在身上,哼了一声:“我记得你从来不喜欢强迫别人的。”
      厉英摊手:“是他主动跟我来的,后来又不肯就范了,我只好耍了点小诡计。”
      沈严瞥了他一眼,将李盛半拖半抱地带了下去,放在了副驾驶上。

      李盛还有些神智,又要下去:“顾先还在他手上……”
      “怎么回事?”他没在厉英公寓里见到其他人。
      李盛一手捏着太阳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一手拿出一个缀了无数碎钻,看上去骚包不已的手表:“这是顾先的手表,今天厉英在荷花公园公开海选演员,顾先拉着我去凑热闹,却走散了。之后我打给他很多电话,却都打不通。之后,厉英便拿了这手表给我,说顾先在他手里。”
      沈严挑眉:“所以你是去找顾先的?”
      “不然?”

      沈严没回答,下车准备去找厉英问个明白,李盛的手机却突然响了,来电显示——顾先。
      太阳穴突突直跳,李盛按下接听,顾先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串,声音大得不用开免提,沈严也能清楚听到:“阿盛……和你走散后我突然接到老师的电话,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老师唐谢,他今天回国了!我一激动,就赶紧去接他了,路上才想起给你打个电话,可是手机没电了……重新冲上电才发现你给我打了这么多电话,让你担心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啊啊啊!对了,我的手表不见了,有没有在你那里啊?没有的话肯定是被人顺走了,偷东西的小贼最讨厌了……海选还没结束吧,我马上……”
      “在我这里,”李盛叹了一口气,“周一去公司给你。”挂了电话。
      真是误交损友。

      听到某个名字时,沈严的手陡然颤了一下,但却耐心听完后,才问:“……唐谢?”
      “嗯……”知道顾先安全了,李盛松懈下来,便犯困了,“三年前,顾先在巴黎……巴黎旅游,遇上了唐谢,不过他一直住在法国……没想到回来了……你也认识他?”
      沈严冷笑:“岂止是认识。”
      副驾驶座上已经没了声响,沈严侧头看去,李盛已经安安静静地睡着了,侧脸却少了几分干练凌厉,多了一些柔和乖顺。
      沈严突然想起来,他并不知道李盛的地址……

      沈严只好将李盛带回了自己家,好在沈西已经被带去江月那里,收留李盛住一晚也没什么。
      车停下的时候,李盛恢复了一些意识,向沈严道了谢,然后便要报出自己的地址。
      “算了,今晚就住我这儿吧。”难得有个比较放松的周末,沈严也懒得再动了。李盛中了菊苜,只要睡一觉也就差不多了。公寓里还有不少空房间。

      李盛又道了谢,然后颇有自制力地撑开眼皮:“沈先生,我能先洗个澡么?”
      他有些轻微洁癖,而且现在他之前出了些汗,身上有些粘腻,也不该弄脏沈严的床褥。
      其实,沈严也有轻微洁癖,所以家里有两套卫生间,一套他的,一套小西的。小西的自然不能给李盛用,所以,他让李盛进了自己的。考虑到他随时晕过去的情况根本用不了花洒,还给浴缸放好了水,拿了一套新买的睡衣给他。

      做完这些,沈严去沈西的卫生间冲了个澡,然后直接去了卧室。他是个怕麻烦的人,为一个小下属劳累了一天已经是极限了,李盛还有点意识,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他自己解决了。天已经黑了,沈严并不饿,便准备睡了。
      可是好一会儿浴室还没传出声响,沈严翻身起来。
      算了,还是去看看,万一李盛出什么危险,就更麻烦了。

      打开门,李盛整个人已经完全浸入了水中,竟有种西欧油画的诡异美感。沈严怔了一瞬,赶紧一把将他拉了起来,探了探鼻息,居然还有平稳的呼吸,似乎只是睡着了。
      在浴缸里泡了那么久居然没死,真是奇怪。
      ——等等,他难道不该说真是万幸么?
      沈严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放掉了浴缸里的水,可是抱着一个赤裸的男人进去客房实在太……沈严果断地选择给浴缸里的李盛盖了一床被子。
      就这样吧,不能更多了。

      回卧室躺了一会儿,沈严还是睡不着。他觉得自己实在善良,居然还惦记着小下属身上都是湿的,浴缸也是湿的,这样会不会感冒?
      他想了想,还是起来了,从卧室又带了一床被子出来,给浴缸里的李盛又裹了一层。
      ——沈严安心地睡觉去了。

      第二天,李盛全身酸涩地醒来,发现自己居然躺在浴缸里……脑袋还是有些昏沉,不过记忆都开始回笼,他苦笑地摇头,沈严这人可真……算了,好歹他还是救了自己,计划的第一步已经达成。

      昨天的衣服又脏又湿,李盛只好换上了沈严给的睡衣。走到客厅的时候,沈严正好打着呵欠从卧室出来,微卷的头发乱糟糟的,还翘起了一根儿呆毛,连往日看上去很严厉的分叉眉都柔和了很多。
      李盛没想到沈严私底下原来是这样子的。
      沈严皱眉看了他一眼,怔了一会儿才突然想起自己昨天将这家伙带了回来,于是不自然地问了一句:“昨天住得还习惯?”
      李盛顿了一下:“……还不错。”只是起来后全身没一处舒服罢了。

      “嗯。”沈严点点头,本着体贴员工的想法说道,“今天是周日,公司不上班,你在这里吃过早饭再回去吧——你想吃什么?我打电话订。”
      “不用。”李盛摆摆手,沈严以为他说的是不用在这儿吃饭,却听到他说,“顾先做菜很拿手,我就跟他学了一点。我来做饭吧。”

      李盛没有说谎,“一点”的确只是“一点”,不过早餐并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很快他便端上了泛着热气的煎蛋和小米粥,又将牛奶加热了放上餐桌。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沈严看着眼前这个登堂入室的家伙,张了张嘴也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半晌才别扭地坐下享受早餐。
      吃了一口,沈严道:“味道很一般。”然后又吃了一口。
      “……”李盛扯起一个微笑,“那我以后再跟顾先好好学学。”

      沈严放下了筷子,直觉李盛的语气不一般,便说:“随便你,反正跟我没关系。”
      “当然有关系,”李盛直直地看着他,“沈先生,我想在你这里借住一段时日。”
      沈严皱眉:“为什么?因为厉英?”
      “嗯,”李盛点头,“虽说这次沈先生将我救了出来,但我毕竟算是得罪厉英了。厉英人脉广、势力大,而我只是一个没有根基的普通人,如果他成心报复……我怕我不是他的对手。而如果住在沈先生这里的话,他便会有所忌惮,过那么一些时日,也就渐渐忘了。到时候,我自然会搬走。”

      沈严哼了一声:“年轻人,你未免太高看自己了,也许现在厉英已经把你忘了。”
      李盛没有生气,反倒语气更加柔和真诚:“为自己多打算总是没错,安全至上。我看沈先生这里十分宽敞,就算做一回好人,帮我一把不行么?何况,我还会做饭,以后我可以负责家里的起居,而且,我听说小西最近在学钢琴,我对钢琴略通一二,教她不成问题。嗯,还有,最近在做的那个扩建乘风游乐园的策划,还有许多细节没有落实,跟你住一起的话,更加方便我们的探讨。沈先生考虑一下?”
      语言清晰、逻辑严密,一二三四列下来,好像沈严捡了个便宜似的。
      那么,便宜不捡白不捡,沈严悠悠地抿了一口小米粥,“嗯”了一声算是同意。

      李盛行动迅速,当天便将自己东西都搬了进来。
      晚上沈西被江月送来时,李盛刚好在阳台上晾衣服。沈西眼睛一亮,嘴里喊着“李盛哥哥”,便扑上去抱住了他。
      李盛转过身,浅笑着将沈西抱了起来:“小西。”
      沈西是个十足的颜控,对长相好看的人格外亲近,沈严带她去过公司几次,她刚好看到了李盛和顾先,一口一个“李盛哥哥”、“顾先哥哥”,最喜欢跟他们两个玩在一起。

      “这是?”江月低声问。
      具体原因解释起来也麻烦,沈严想了个最简单的理由:“他缺钱,来兼职做保姆。”
      男保姆啊……江月的目光顿时充满了同情与敬佩。

      之前,江月时不时会过来帮忙照料沈严兄妹的生活,但毕竟没有同住,有些地方不方便。现在李盛搬了进来,方便是方便了,但妹控沈严有了深深的妹妹即将被抢走的危机感。
      不就是长得比较好看,说话比较温柔,钢琴弹得比较好吗?至于让小西那么黏着吗……
      不过,怨念归怨念,转眼就一个多月了,李盛已经将对沈严的称呼从“沈先生”升级到了“阿夜”,虽然沈严仍旧直呼他全名。
      总的来说,三个人相处得比较还算比较和谐,除了有时候——

      “李盛哥哥,你的手真好看!比哥哥的手好看多了!”沈西笑着夸奖。
      李盛挑眉:“哦,阿夜他的手?”好像之前没怎么注意过。
      沈西说:“哥哥的手是小短手,而且比小西的手还要肥呢!”
      正好沈严过来了,听到了这句话,脸色一黑。
      李盛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还真是,他不由自主轻笑了一声,于是沈严的脸更黑了。沈严最近感冒了,生病的人通常脾气更差,他黑着脸哼了一声,直接出门了。
      因为在同一公司的缘故,李盛上班总是坐沈严的车,方才轻笑一声的后果便是,今早没车坐了。不过他也不急,慢悠悠陪沈西吃完了早餐,才出发去公司。

      沈严路上遇到了堵车,气闷不已,到了公司,发现李盛比自己更早,于是更加想吐血。
      李盛却笑着晃了晃手上的饭盒:“我猜你路上也没吃东西,给你打包了。”
      沈严哼了一声,不自在地问:“你怎么比我还早?”
      李盛说:“吃完饭出门的时候,正好在门口截到一辆出租车,然后司机跟我说前面可能会堵车,于是载我从另一条路过来了。”
      沈严感受到了世界深深的恶意。

      入夏,天气热了起来。
      周六的早晨,只有沈严和李盛两人吃早餐,沈西被接去江月家里玩几天,还没回来。
      早餐后,李盛要出门,他与顾先约好了去逛科技展。
      一切就像往常那样,李盛跟沈严说了一声,便往玄关走去。就在他躬下身来换鞋时,突然听到沈严的话,让他一身僵硬。

      沈严说:“你这一走,就不必回来了。”
      李盛蓦地睁大眼睛,目光紧紧盯着手中的鞋子,抿了抿唇,嘴巴微张。
      在他准备说话之前,沈严又道:“你是卧底。”十足的肯定句。
      原来……他知道了啊。

      李盛直起身,转过来看着沈严,不自觉地又抿起了唇,抿得嘴唇一片发白。
      “李警官,这两个月还真是辛苦你了啊,卧薪尝胆,令人钦佩!”沈严嘲讽地笑了起来。
      李盛没有说话,他无话可说。他和顾先都是警察,警局查到厉英在导演这一职业背后,可能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于是他们两个便被派来调查厉英。
      厉英身边鲜少有常驻之人,他总是频繁地更换潜规则的对象,所以很不好接近。
      而此时,他们发现,乘风集团和厉英关系匪浅,每年会有一笔资金定向打给厉英的账户,于是他们采用迂回战术,造了一个假身份,进入了乘风集团……

      但那日荷花公园的事却是个意外,绝不是他有意算计。
      原本的打算是,他去参加海选,伺机接近厉英,顾先则偷偷跟着,确保他的安全。由于他海选的顺序较后,与他走散的顾先又收到唐谢突然回国的消息,于是赶紧跑去接唐谢,却忘了手机没电这件事……而他看到顾先的手表在厉英身上,便以为顾先沉不住气动手了,才跟着厉英去了他的公寓。后来当着沈严的面接到顾先的电话时,他紧张得要命,生怕顾先一开口就将事情抖了出来。好在顾先是个话唠属性,说了半天也没到重点,让他有机会挂了电话。
      这件事情完全是个乌龙,不过说出来,沈严大概也不会信了。
      李盛也不好意思为自己辩白,因为顺水推舟赖在沈家,的确是为了接近和厉英有联系的沈严,来搜集厉英犯罪的信息。

      沉默中,沈严冷冷道:“为什么不说话了?”
      “无话可说。”李盛摇摇头。
      “真是抱歉,关于厉英的资料,大部分都被我放在其他地方。”沈严讥讽地笑道,“李警官,卧底了近两个月,无功而返的滋味不好受吧?”
      李盛皱了皱眉,忍不住问道:“我查过,除了每年给厉英一笔钱外,厉英的那些事情,你并没有参与,但是你应该知道不少,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要包庇他?!”
      沈严不语,突然凌厉起来:“带上你的东西,滚!”
      李盛脸色顿时煞白,顿了顿:“没什么重要的东西,沈先生若看不顺眼,便都扔了吧。”
      随后便继续躬身换鞋,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换好之后便走了出去。
      沈严在背后大力地关上了门。

      李盛与顾先双双辞了职,这两个月,厉英的事情虽说有些进展,但最主要的部分还是没有证据,他们有些沮丧。
      几天后,顾先突然跟李盛说,唐谢受人之托,要带他们见一个人。
      “老师说,与厉英有关。”顾先垂下长长的眼睫毛,语气有些疲累,“原来他早就知道了。李盛,你说老师他会不会以为我和他相遇,只是为了接近他?”
      “不会。”李盛按住顾先的手,“你要相信唐谢。他愿意帮我们就是明证。”这么说着,突然又想起了沈严,李盛苦笑一声。

      顾先与唐谢的相遇是偶然,三年的相处也是全无目的的。在接到调查厉英的任务之后,两人也没想过会和唐谢沾上关系。
      直到那一天沈严救了李盛,以一种近乎咬牙切齿的语气说“岂止是认识”时,李盛才突然觉得,也许唐谢也知道厉英的事,也许……背后还有一段故事。
      他将这些告知顾先,却看到顾先意外地沉默了。理性告诉他,应该劝顾先从唐谢身上下手,可最后他却叹了口气,说唐谢只是无关之人,还是不要将他扯进去为好。
      顾先抬起了头,亮晶晶的眼睛里都是感激。
      只是没想到,唐谢居然知道了,而且还愿意帮助他们。

      唐谢将他们带到一个郊区的独立小别墅外,这里人迹罕至,隔好远才有另一栋住房。
      “里面住着的人,叫章歆觅,乘风集团名义上的董事长。便是她让我带你们来的。”唐谢微微叹气,没有带他们进去,只站在外面望着,“章歆觅是个孤儿,哦,其实我们乘风集团的这些人都是孤儿。她年纪较大些,沈严兄妹、江月都是被她收养的,后来我也遇到了他们,被她收养了。在我们心里,她就像我们的姐姐一样。但是,十年前,她突然生了一种极其罕见的病。”
      唐谢闭了闭眼睛,继续道:“然后我们遇到了厉英。厉英会治这种病,但有一种珍贵的药材——菊苜很贵,于是我们开始打工和创业,想尽办法给厉英钱。后来,厉英便利用这笔钱开始干很多肮脏的勾当,沈严知道后也无能为力,因为我们需要厉英给章歆觅治病……沈严瞒了我和沈西,我是五年前知道这些的,也陷入了两难中。厉英贩毒、组织□□、放高利贷……简直无恶不作!可我们却还得仰仗他,装作不知道,每年给他一笔钱作为治疗费用……”
      “我其实,是个很软弱的人……”唐谢突然自嘲地一笑,“我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又没办法背叛章歆觅,于是三年前我选择了离开……其实,我还是背叛了呵,将这些烂摊子全部交给了沈严承受……”

      “老师……”顾先握住他的手。
      唐谢摇摇头,苦笑:“前些天我回国了,章歆觅不知从何处知道了,辗转联系到了我,她说她看透了这一切,想要结束了……而我,也从顾先你的日常习惯中推测出了你是卧底的警察。章歆觅知道后,便让我带你们去见她。”
      李盛沉默不语,原来、原来沈严包庇厉英的原因竟是这样的……原来他一个人默默地扛了这么多。
      孤儿、章歆觅、怪病、厉英……沈严。

      跟着唐谢进了别墅,上了二楼,推开了一扇白色的门,里面窗几明镜,病床上坐着一个面色苍白却气质高贵的女子,病床边……站着沈严。
      沈严一见唐谢,蓦地皱了眉:“你还有脸来?!”
      “阿夜,是我让他们来的。”章歆觅淡淡道。
      沈严这才发现,李盛和顾先也来了……与李盛目光一交汇,沈严嗤了一声,转过脸去。

      “李警官、顾警官,我知道你们在查厉英的事。”章歆觅开门见山,“这一切都是源于我。我有厉英犯罪的大部分证据,我愿意将这些全部提供给你们,只希望你们能保下乘风集团的所有人,保下唐谢,保下阿夜……可以么?”
      毕竟乘风集团没有参与厉英的犯罪,问题应该不大。
      李盛与顾先相视一眼,点了点头。

      “歆觅,你……”沈严盯着她,“这就是你今天将我们都叫来的原因?”
      “阿夜不要生气,”章歆觅淡淡笑了起来,“这十年,我从来都逃不开这个地方,还要饱受良心的谴责。就这么苟延残喘地活着,倒不如从容地死掉,也许我的灵魂,能够获得自由。我活了这么些年,也活够了。”
      “歆觅……”这一声却是唐谢,他展露出儿时的笑容,那时章歆觅没有生病,他们很穷,却很快乐。

      李盛与顾先拿了厉英的证据先行离开,沈严与唐谢留在那里陪着章歆觅。
      几天后,警察局正式起诉厉英。宣判那一天,厉英看着身着制服的李盛,突然低声笑了起来,经过他身边时,说道:“为了揭穿我的事,你们害死了一个人,李警官觉得亏了,还是赚了?”
      “什么意思?!”李盛脸色顿时苍白起来,拉住厉英。
      厉英笑得可怖:“我在章歆觅的别墅埋下了炸弹,四十多分钟之后就会爆炸了。她将被你们害死。”

      李盛一惊,马上往车库跑,正巧迎面遇上顾先,他无暇打招呼,侧身避过他继续跑。
      “李盛,你去哪儿啊?”顾先追上去,“等等我啊,我和你一起去。”
      李盛突然停了下来,说:“你没必要去冒险。”顾先有父母,有哥哥,有老师,有很多很多朋友……而他只有……
      没再多说什么,驾了车就飞快地开走了。

      什么?!
      顾先被李盛没头没脑的话吓了一跳,才一愣神的工夫,李盛已经开走了很远。他一边也驾车跟上,一边打了沈严和唐谢的电话。

      李盛将车子开得飞快,章歆觅的别墅离这么并不近。
      他一定要救章歆觅。
      虽然没了厉英的药,也许章歆觅活不了多久,但也不应该就这么死去。而且,现在医术那么发达,也许这种奇怪的病能被治好呢?况且,章歆觅对沈严来说很重要,如果章歆觅死了……沈严会很难过吧?

      到了别墅的时候,李盛没有看还剩多少时间,直直冲上了二楼的房间。
      “厉英埋了炸药,我带你走!”李盛走过来,想扶她下床。
      章歆觅却摇了摇头,苍白的脸上浮现一丝笑意:“没有了菊苜,我迟早要死,不如就死在这个我熟悉的地方。你快走,替我照顾好阿夜!”
      事实是,她的身体已经恶化到走不动了,而因为怪病的原因,她的肌体比一般人重很多,看上去一百斤的体重,可能实际却是三百多斤重。如果李盛背着她出去,可能就晚了,反而拖累了他。

      李盛一愣神,身边炸起一道声音:“章歆觅,你当真不走?”竟是沈严。
      章歆觅微微一笑:“这些年,谢谢你了,阿夜。以后,你一定要活得好好的。”
      沈严与她对视一眼,仿佛过了千万年之久,最后却“嗯”了一声,突然拉起还在发愣的李盛:“走!”
      两人快速跑了出去,爆炸声在背后响起,最后的一瞬,沈严扑在了李盛身上,替他挡住了爆炸的火龙。

      沈严背部被大面积烧伤,李盛手肘也伤了,但并不严重,所以他心安理得地占了沈严的临床,尽管这是一间单人病房。
      照顾沈严的护士,要么被他不笑时严肃的面容所震慑,每次都战战兢兢,要么被他的样貌所吸引,各种叽叽喳喳花痴。沈严最后终于无法忍受,大手一挥,让李盛替他上药。

      沈严突然问:“你的伤已经好了吧?为什么还留在这里照顾我?”
      李盛愣了愣,上药的动作未停:“因为我答应了章歆觅要照顾你。”
      沈严:“只因为这个原因?”
      李盛:“还有,毕竟你也是为我受的伤。”
      沈严冷笑一声:“没了?”
      李盛:“还有。”
      一分钟。
      两分钟。
      ……
      十分钟。
      李盛:“我喜欢你。”
      沈严这才满意地“嗯”了一声,微闭了眼睛,面上浑不在意地说道:“你的东西我还没扔,等出院了,就搬回去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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