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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甘之如饴 “黎明趴下 ...

  •   “黎明趴下。”
      眼看着一个黑衣人举枪向黎明射来,覃风迅速压倒黎明的头部,子弹穿窗而过。
      “嘭——嘭——”两声,两面窗户碎裂。
      生与死的短暂交织让覃风一张俊脸黑了个彻底。
      因为用力过猛,覃风的头部嗑在了前座的中央扶手盒上,就算他脑壳再硬,也硬不过这玩意啊。
      弯着腰打开车门,从车里蹿出来,借用车身挡住对面的袭击。
      耳边有风吹过,干扰着覃风的大脑皮层。
      覃风:“你们先在车上待着。”
      “覃队——”
      黎明大喊了一声,只见一脸怒气的覃风已经拿出腰间的手枪冲了出去。
      覃风拿的是一把简单的自卫手枪,射程只有50米左右,弹匣容量15发,倒是满配,发射方式为单发,所以,覃风不能贸然开枪,一旦子弹用完或者敌人离的较远,他就玩完了。
      覃风懊恼不已,果然他还是想的太简单了,没想到这群家伙竟敢公然劫车。
      也没做好万全的准备。
      看着覃风以向敌人区域冲去,黎明赶紧喊道。
      “艹,小何,你去帮队长,小张,你留下来看着王青山,艹他妈的,这些王八犊子果然来救人了。”
      黎明迅速说完,何牧麻利的下了车,人已经被覃风缠住了,何牧出来时倒也安全,而且,有王青山在车上,至少他的那些小弟不敢公然对这辆车袭击。
      黎明和张奎必须待在车上看着王青山,以防那些人乘机救人。
      覃风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微微探出身子,扫过离他们车子四十米左右的破烂房屋,门板后面有一个人。
      覃风目测了一下,那人距他也就五十米左右,如果幸运的话,他的这把手枪至少可以解决掉他。
      覃风的枪法还行,虽然他的强项不是枪法 ,但在部队里也算是不错的了。
      只要距离不要超出范围,那么,胜利的曙光还是他的。
      覃风这人,从小到大,可以说坎坷与一帆风顺都伴随着他。
      出生不好,但却能力超群,明明能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却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为了救同伴受了重伤,当时肋骨断裂两根,左腿骨折,最严重的就是胸部的枪伤,如果不是因为覃风的心脏和常人不同,长的靠右了些,阔怕那时候早就无力回天了。
      但还是因为那次意外,给覃风留下了后遗症。
      子弹虽然没有伤到心脏,但切擦着心脏旁边的肺部而过,留下了伤痕。
      时不时的气虚让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体已不适合留在部队,便主动请辞离开了那里。
      上级见他心意已决,便将他安置在了老家所在的区域,当起来民警。
      覃风很快的适应了这样简单的生活。
      不过,安逸久了,覃风发现,自己竟然退步了不少,这明显缓慢的动作让覃风着实懊恼,真是丢脸啊。
      举起抢,身子探出,对准对面男人的肩膀,机会只有一次。
      如果对方发生自己,不清楚对面几个人的覃风纵然是有三头六臂,阔怕也是强弩之末了。
      一声枪响对面的人影慢慢滑落在地上。
      “幸好——”刚松了一口气转过身,想继续隐藏住自己。
      何牧乘着覃风开枪打算冲到覃风那里,却看见一把枪已经抵在了覃风的脑门上。
      “覃——队——”何牧急的大喊。
      覃风听到喊声,视线上移,冰凉的冷武器几乎要贴到自己的脑门上。
      “吆,小警察,感受如何啊!”拿枪抵着覃风的大胡子一脸猥琐,一道从右眼一直划到右耳根下的疤痕,看起来差点毁了眼睛,野蛮的长相让覃风一阵嫌弃,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皇甫连倾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覃风一阵无奈,自己怎么在生死攸关之际还想着男人。
      真是……
      覃风被抢抵着,脸上却是异常的平静,仰起头,语气轻慢的嘲讽道:“怎么,这么够义气,来救你们老大了。”
      大胡子仰天大笑,同样嘲讽的看着覃风道:“救他,哈哈哈……小警官你太天真了,老子巴不得他早点死呢,只是,这金库的钥匙只有那家伙知道,老子无奈才跑这一趟,要怪就怪你倒霉,押送的是老子要的人。”
      覃风没有被大胡子威胁到,反而放松身子,靠在身后冰冷的石板上,冰冷的刺骨,挑了挑眉,嘴角上扬。
      道:“吆,不错嘛大胡子!还有小金库。”
      大胡子假装一脸惋惜,道:“是啊,可惜你见不到了。”
      “那可未必。”
      “大胡子,放开我们队长,不然我开枪了。”
      赶过来的何牧没有办法,只得同样举枪对着大胡子,这样,大胡子紧贴着覃风,何牧在十米开外对着大胡子,气氛一触即发。
      覃风的枪早被大胡子踢出去,掉落在旁边的大树底下,几片落叶落下,盖在了黑漆漆的枪柄上,可望而不可即。
      剑拔弩张的气氛下,一声车门打开的声音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人来。
      “覃风——”
      覃风以为自己幻听了,可是这确确实实是自己听了好几个月熟悉的再不能熟悉的声音啊,还是这般沁人心脾。
      “连倾——”不自觉的叫出声,看向那个下了车慢慢向他走来的人,一身休闲衣承托着他那完美的身材,深邃的目光平静如水,只是淡淡的这么一眼,覃风便无法自拔。
      覃风知道他对这个来自他乡的男人过度在意了。
      落叶落在他的脚边,新百伦轻轻踩过,发出吱吱的声音。
      平时在城里不觉得,现在这样看,发现皇甫连倾真是适合这些远离世俗的地方,一副羽化登仙之姿,配着他那张雌雄莫辨的脸,美的不似凡人。
      “别过来——”
      还没有完全被美色所惑,覃风在自己保持理智的范围内大喊。
      皇甫连倾顿住脚,皱了皱好看的剑眉,看了眼狼狈不堪的覃风,又扫了眼扣押着覃风的大胡子。
      满脸不悦,嫌弃道:“今晚洗干净再做饭。”
      覃风嘴角连连抽搐:“……”
      大哥,你看看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好不好,不要只记得吃啊。
      大胡子对突然出现的人也惊讶了一下,但很快回神。
      怒吼着,“老子不管你们搞什么名堂,今天,都歹死在这,有什么话到阴曹地府去说吧!”
      说完便对着覃风扣动了扳机。
      何牧:“覃队——”
      覃风:“……”
      皇甫连倾:“哼——”
      大胡子:“去死吧!”
      一阵电闪雷鸣过会,覃风感受到身后平稳有力的胸膛,自己的身体被皇甫连倾紧紧的拥在怀里。
      这已经是第二次感受这个胸膛了,温暖,坚实,永远的镇定。
      “没事吧?”
      皇甫连倾温热的气息喷在脸上,痒痒的。
      覃风看了看被皇甫连倾打残的大胡子,怔了怔,结结巴巴的回道。
      “嗯,还——好!”
      what???这都能赶上,而且,覃风低头,喂,他这是站在哪啊?
      屋顶上,怎么上来的?
      “皇甫啊,你这是——”
      覃风只以为来到这个世界的皇甫连倾保存着以前的武功,没想到这所谓的轻功也在,这种不符合常理的能力显然太过于震撼。
      “你太弱了。”皇甫连倾面无表情的说道。
      哈——哈——哈——
      覃风直接想从屋顶上摔下去摔死自己算了,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有人说他弱,他还无力反驳,真是——
      “皇甫,不是我弱,而是你这能力太匪夷所思了,这个时代的人是没有什么内力轻功的,这些东西只存在于武侠小说里,知道吗?”
      “不知。”
      “……”好吧,没法沟通啊!
      几人将大胡子和覃风打倒的那个人一起押上了车,一个因为受伤送到了医院治疗,一个直接晕厥,到现在都没醒过来。
      夏季的夜空繁星点点,找了个医院无人的角落,覃风和皇甫相对而站。
      路过的护士小姐看着两个风格各异的大帅哥站在一起,一脸春心荡皆是漾。
      “你也胆子够大,没有驾照竟然敢开车出来。”
      覃风也只是在家里教过皇甫连倾,没想到这人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开了出来。
      要是发生个什么意外,不对,他应该不会有意外这种东西。
      “想试试。”
      覃风看着一本正经说想试试的人,内心无比庆幸,幸好这人不是直接飞过来的,不然不知道会引起什么乱子。
      扶了扶沉闷不已的额头,覃风感觉神经都绷成一条线了,自从皇甫连倾来到他家,他的身边,他就没有消停过一天。
      鸡飞狗跳算不上,但里离小桥流水已经望尘莫及了。
      不过,看在这人救了他好几次的份上,就不计较了,而且,看着皇甫洁白无瑕的脸庞,覃风微微一笑,眼里的温柔如滔滔江水一般,倒映在皇甫连倾深沉淡漠的眼眸里。
      他也不想计较,甘之如饴,不是吗?
      皇甫连倾也不是看不懂这是什么眼神,但既然覃风不挑明,他也不想说什么。
      在大炎朝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装疯卖傻十余载,早已对这些情爱之事毫不在意。
      而且,他并不能回应什么。
      皇甫连倾受不了覃风炽热的眼神,转过头,脸上微微不自在,沉静片刻,慢悠悠道:“这种工作以后少做,我不能保证每次都在你身边,而且——我总有离开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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