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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拉普拉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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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
——拉普拉斯。
不,我不是拉普拉斯。
——那我是谁?
我不知道。
——那我为什么不是拉普拉斯?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是拉普拉斯。
——那我为什么不试着成为拉普拉斯?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我。不是拉普拉斯,不是麦克斯韦,不是芝诺,不是薛定谔。
拉普拉斯是谁?麦克斯韦是谁?芝诺是谁?薛定谔是谁?
——拉普拉斯是我。
我是谁?
——拉普拉斯。
。。。。。。
新的循环开始了。
这像一个无解的循环。
“像”并不代表“是”。
“我”终究会成为“拉普拉斯”。人力有穷时。
只是时间的长短而已。而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这里是独立于时间长河之外的虚数之地。
在漫长时间的冲刷下,“我”终将被打磨成合适的模样。亮闪闪的灵魂就像一块铁锭,敲打,融化,定型,最后制成精致小巧的齿轮。放入名为拉普拉斯的机械,替换掉老朽生锈的零件,让它重新开始运行。
一年,两年。。。
十年,二十年。。。
一百年,两百年。。。
我是谁?
——拉普拉斯
拉普拉斯是谁?
——拉普拉斯是我。
我。。。是拉普拉斯?
——我是拉普拉斯。
。。。拉普拉斯?
一遍两遍三遍,一百遍,一千。。。
我是谁?
——拉普拉斯。
黑色的圆顶硬礼帽下的金色眼瞳里微微泛着迷茫。然后点点迷茫就像晴朗天空里的几团白云。散了。
他修长的手指按了按帽子。一身高定西装融化成一团黑色的液体,然后变形拉长,定型为一件卡其色的风衣,束起的翻领半遮半掩下的半张脸上轻薄的唇微微上扬。
这是和先前的疲惫倦怠完全不同气息。就像刚刚学会飞翔的雀鸟,自由奔驰的野马,像风一样的轻盈。
我是拉普——拉斯。
他另一只手上拎着那个银白色的箱子。金色衔尾蛇的宝红色的眼睛不知何时已经全部睁开。静静看着一切,冷漠而又威严,充满了+——
神性
大衣的口袋里藏着一块金色的怀表。
“格哒”表开了
时针分针都凝固不懂。指在了罗马文十二上。
他
或者祂?
挑了挑眉,露出了一个饶有兴致的表情,大拇指一挑,又阖上了表盖。
双手插兜——箱子已经缩小到可以放进衣兜的程度藏在手心,仰头望天,一步踏出。
“咻”,
失重感传来。他从虚数之地向上掉进了时间长河。溅起了两滴水花。
对,向上掉,头朝下。
——————————分割线——————————
我是拉普拉斯,但我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我忘记了过去。实际上这没有什么大不了。只不过从头开始而已。
所以拉普拉斯这个名字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
我就是借来用用。
更何况拉普拉斯这个名字被赋予了全知的概念。
这意味着我知道所有的秘密。
从皇帝的外室怀的是丞相的孩子到村口王大爷曾经是一个在逃凶犯——虽然人并没有死。三百亿年前这个世界刚刚诞生到七百万亿年后世界毁灭包括毁灭原因我都知道
哈,这是我生而具有的天赋。所以这绝对是我的名字吧?
拉普拉斯站在大路中央静静思考。奇异的是所有人都下意识地自动绕开了他。有一双手将靠近的人脑内的概念修改了。将直线改成了曲线。下意识忽略了拉普拉斯的存在。像这里阴郁的天空一样自然,又无声。
我现在应该干什么呢?
去尝尝这里的特色美食?算了吧,我对黏糊糊的东西不感兴趣。
去逛逛酒吧尝尝这里的黑啤?太淡了,和水有什么区别啊!那个黑心黑皮的老板娘兑了太多水了。
去邂逅一位美丽的小姐?论起姑娘的话我更欣赏东方的美人。这里的姑娘们体味有点重。
去教堂见见所谓的神?得了吧,此世无神,一个伪神有什么好看的。抓过来切片,裹上面粉,油锅里炸两圈。。。哦呀,这是个好主意。
对了这里是哪里来着?
西里城,一座人偶的城市。
人偶已经成为了每个家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每个孩子都会收到一个人偶陪伴他们成长。
尤其是当工业橡胶的大量出现。更是使得人偶的成本大幅降低。
一个美丽鲜亮的人偶的价格不过十二苏勒。至少可以存放十年。为什么不把她带回家呢?
拉普拉斯从赌场逛了一圈,出来时手上已经有了三百金磅,成本不过是小巷里的“好心人”资助的七十卡马。恰恰踩在了赌场的心理数目上。平平安安地走了出赌场大门。
瞧,只要你全知,那么获取金钱很简单。
最后还是来到了这家店——三条龙舍。这里有最漂亮的黑皮肤老板娘。
推开门,浓郁的烟味混杂着酒气扑面而来。一头棕色头发编成松松散散大麻花的女老板娘坐在正对门口的柜台后看账本。
修长毫无赘肉的大长腿大大咧咧直接翘在柜台上。椅子的四条腿只有一根着地。
见有客人到来也没有立即起身。只是漫不经心抬了抬眼,见到是一个帅小伙儿,眼前一亮。立刻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整了整退到大腿的裙子,将毛茸茸的大辫子甩到脑后,殷情倍至地招呼:
“客人您是住店还是吃饭?我这儿不是吹的,有最新鲜的海货,还有来自东历莱的美酒!”
“住三天,再来一份煎鱼吧,不要酒。”
客人,也就是拉普拉斯,似笑非笑。
东历莱的美酒的特点是越放置越醇美,但是你一年前开的一桶酒卖到现在还剩半桶没卖完就是你的不对了。
“行嘞”老板娘眉开眼笑,伸手就要接过皮箱。
“箱子我自己来吧。”拉普拉斯不可置否。
“哈”老板娘将手背到身后搓了搓。似乎有点尴尬。
老板娘珍妮孚莱德,今天交上了好运,遇上了肥羊。
肥羊穿的衣服乍一看和外边儿的廉价货没什么两样,但是胸口的金色怀表绝对不是便宜货,那个色泽虽然有些黯淡,却足以证明不是黄铜,是纯金。
还有鞋子,皮鞋,光亮如新,但从细节可以看出穿了有一段时间了。
一般的穷鬼可穿不起皮鞋。
一般装有钱人的骗子也舍不得买皮鞋。
一般的暴发户也会选择买新的,全新的,而这些人往往更加吝啬。
只有真正的贵族才会珍视每一双皮鞋!
他们大方,优雅,神秘。乐于花钱使自己生活更加舒适。
这个住进旅舍的大概又是一个满脑子骑士与剑的幻想家吧?
当然,他手上的小皮箱,
来自奥古赌场装钱专用的黑皮箱!
这才是证明他是一名可爱的小肥羊绝对性的证据!
珍妮打赌里面绝对装满了金磅!
闪亮亮的,散发着迷人光芒的小可爱!
天哪,那个小皮箱的主人绝对会是小珍妮,我爱它!
珍妮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欢快蹦进厨房。
厨房里有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厨房里有着来自拉莱耶的水产品,
包括且不限于章鱼脚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