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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年少 他万万想不 ...

  •   董小爷原名董长卿,养他的爹是鸿海堂一把手,俗称□□扛把子。从赤膊上阵提刀砍人,到招呼马仔一拥而上,再到坐在办公室里拿钱埋人,那家伙打拼多年,带起一个在老城区只手遮天的帮派。
      董长卿至今记得,小时候他把自己抱在怀里,参加几百人阵仗的仪式。可怜一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娃娃,被一群黑衣人神色肃穆地围观,整得仿佛送葬。作为一个纯正的黑二代,董长卿骨子里那点“江湖情结”,当时就随着哇一声嚎啕大哭,泯灭殆尽了。
      母亲驾鹤西去之后,董长卿就开始他的标准纨绔生涯,揣着鼓囊囊的钱包花天酒地,顶着上等好皮囊勾引小男孩,没有一点儿发展家业、继续损列祖列宗阴德的自觉。
      当然,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也不会无忧无虑——比如母亲怀他的时候正迷古装剧,赐他“长卿”二字为名。从小学到高中,同学们连外号都不用起了,亲切地呼唤这个名字,就足以恶心他一身鸡皮疙瘩。
      他爹则很喜欢这个高逼格有文化的名字,对董长卿的殷切期望是爬上常青藤,摘个博士帽,时常饱含深情地教育儿子:有人惹事,打死人算你爹的;没人惹事,敢整个年级一百名开外,我打死你。
      于是董长卿十八岁以前的人生乏善可陈,逃得了《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也逃不了新东方四级单词乱序版。
      周日一开门,门口五个黑西装的彪形大汉,说,少爷,我们不是不同情您,可您得做完去年的雅思真题才能出门。
      “看这苦命的人生。”董长卿如此感叹。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董长卿二十三岁那年,他爹在春秋鼎盛的时期查出肺癌,化疗月月做,头发刷刷掉。他在大洋彼岸拍手称快,忙不迭地发去贺电。
      接着就被“逼上梁山”了。
      各路牛鬼蛇神纷纷登场,无数双眼睛盯着西城霸主的位置。董长卿不得不站出来,开始和一帮或阴险狡诈或心狠手辣的家伙打交道,思考如何削人,如何不被人削。
      私底下混账纨绔的人设不崩,杀伤力和年纪一起与日俱增,眼似桃花顾盼多情,眉梢裹绕一段春风。性格还恶劣得很,平生最喜欢别人恨得牙痒痒又不能干死自己的样子,双唇一开一合,怎么欠揍怎么说。道上老油条、良家小伙子,没一个不把他刻在暗杀名单上。
      他万万想不到,自己会栽到一个小鬼身上。

      不过那都是后话,我们董小爷现在正爬窗跳楼,完美落到庭院里的槐树上,准备溜出家门呢。
      .
      “我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我幸运得仿佛上天眷顾。”江城回顾往昔的时候这么说。
      八岁的他翻找垃圾箱里的食物,呲牙咧嘴地恐吓野猫,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谁生谁养。
      九岁的他偷走一个老太太口袋里少得可怜的钱,拿着皱巴巴的纸币,去买他缩在长椅上幻想其滋味的牛奶,却在柜台后面又看见了她。
      四目相对,江城一惊,拔腿想跑。不料老太太把那袋牛奶和找零推给他,慢慢地靠回椅背上,好像没认出他。
      直到他一次又一次地从她店里偷拿东西,一次又一次地疑心她把自己的小动作收入眼中,才终于理解上帝关了他的门,关了他的窗,但丢给他一块馅饼,让他不至于绝望。
      那是陌生人所给予的善意和疼爱,在这条充斥贫困、颓废和肮脏的街上,是他第一次得到的奢侈品,藉由与老太太早夭的孙儿相似的年纪。
      江城从来没有感谢过她,唯一做的事只有沉默。
      在无数的落日斜晖里,他坐在她对面的小木凳上,安安静静地听她絮叨。狭小的窗透进橙红色的光,缓缓拉长他们的影子,也照出她粗糙的皮肤和层层皱纹。那睁不大的浑浊双眼,让人难以分辨她是醒着还是睡着。只有苍老的声音回荡着,不疾不徐地讲诉往事,悠长的腔调飘散在空中,与光下飞舞的尘埃交融。
      老太太翻来覆去地说,她一不留神,那小孙子“怎么就没气儿了呢”,有一天又盯着面前的小偷,叫出孙子的名字。
      “江城,你长高了……”
      他点头。老太太咧开嘴,开心地笑了,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把牛奶往他怀里塞。
      江城就这样有了名字。
      .
      他十一岁的时候,老太太病入膏肓,离开小柜台,躺到货架后面的木板床上。说一句话,夹着艰难的喘息与咳嗽。
      “这身子就这样了,早晚都是一死。”
      江城听她的劝,不偷不抢不讹诈不行骗,当了几年坐在教室里的乖宝宝。小学还没毕业的孩子,再也没什么对抗疾病的办法了,把这件事写在作文里都写得语句不通。
      班主任张雪山在国旗下声情并茂地朗读给全校学生,因为他气恼地跑上台撕碎作文纸,最终也只筹到两百块七十九块三毛。
      但至少,他想,他不能把这些钱交给拦路打劫的小混混。
      放学路上,两个初中男生把江城堵在巷口,高他一头的身躯挡住外面的阳光,黑色的影子投射在他脸上。他被迫背靠住墙,空间逼仄,左右无路可走。
      江城瞪着他们,嘴里比他们还不干净,骂得他们横眉竖目。
      一个人伸出手,想抓他的领子,他挥起腰侧的大挎包,砸到对方脸上。拉链滑开,易拉罐和塑料瓶等一干废品叮呤当啷地掉到地上。另一人挥拳打过来,江城抄起碎裂的啤酒瓶,用玻璃尖锐的菱角迎上去,迫使他半途收手。
      被砸了包的人却踹上江城的肚子,自己疼,用的力气便多。江城胃里一阵翻涌,差点跪倒在地,不管不顾地挥舞啤酒瓶,朝他冲过去。
      “行了。”
      平静的声音叫停这场闹剧,一只手搭到江城的肩膀上,轻易把他弄了个趔趄。
      江城喘着粗气,转头的时候已经再次举起啤酒瓶,却被吓了一跳,身后不知何时出现这么一个少年。
      他斜倚着墙,手拎单肩包,深色休闲服隐没在黑暗里,嘴边一点火光明明灭灭,如同夜中的萤火。两条腿懒懒散散地抵在地面上,没伸直,海拔一米七的威慑力依然扑面而来。黄昏余晖劈开巷子里的一块阴影,勾出他半边侧脸,照亮一颗闪闪发光的黑钻耳钉。
      他掏出钱包,抽了一张红票子,递给那两个男生。夹着钞票的两根手指伸到光下,露出干净白皙的皮肤,黑色袖口随意上翻,形似流云的图腾文身从中飞出,蔓延至食指的掌指关节。
      “走吧。”他说。
      那一刻,江城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帅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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