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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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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常有一些人,出生后会有什么天地异象,什么群鸟朝凤,什么龙腾九天,什么晴天霹雳,据说这样的人是天命所归,将来必成大器。
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生下的那一天,天上下起了暴雨,雷声轰鸣如万马的铁蹄在地震动,闪电的冷光照透了黑夜,我则被雷劈个不停,爹娘险些把我给扔了。
到底是亲生的孩子,两个人瑟瑟发抖地看着我身上的雷劈完也没动手,我吐了口黑气,抹了把身上的黑色焦皮,忍不住骂一声:“我靠。”
我爹娘干脆抱在了一起,听见了我的声音,更加瑟瑟发抖了。
好吧,也难怪他们如此害怕,我确实不是常人。
别误会,我不是妖魔鬼怪,相反,我是一个神仙,杀神,凭本事当上的那种,但不是什么将军,是一个取了皇帝脑袋的刽子手。
先说一句,我算是个无恶不赦的人。
上辈子,我有意识的时候就是一家大户人家的仆人,天天被一个小少爷当狗骑,当狗喂。话都不怎么会说,伤痕全身都是。
直到有一天有个强盗闯进了院子里,我下意识躲起来,亲眼看着那个把我当狗骑的孩子被强盗拿刀那么一戳……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个家伙就死了,不会叫了,永远都动不了。
我恍然大悟,到厨房里也拿了一把刀,七岁的我蹲在床底里,趁着强盗翻抽屉时钻出,再学着他拿刀往脖子上一戳。
强盗死了,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我似乎天生有这方面的天赋,淡定地后退,连血都没有溅到几滴,然后找地方藏好刀子,过了两个月后寻了一个机会,将老爷砍死了,当时他还在睡觉,一切都静悄悄的。
我摸了走了他身上的钱,出去流浪了,流浪时间越多,越发现刀子的妙用,兜兜转转,最后受人委托,趁宫乱杀了皇上,升成了仙。
按理说,我这种杀神不是世间独一个,偏偏我就升仙了。一是因为我杀的是昏庸无道的皇帝,二是因为我杀人的时候都心如止水,心性比那些瞎叨叨的圣贤还要厉害。
是了,我是这么一个人,不把人命当事儿,又不是很偏爱钱财,纯粹是没事干攒点,会花钱买舒服,但不会沉迷。我也没有朋友,也不知道朋友是什么,没有亲人,也没人敢当我亲人,更没有人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人。
所以我升仙后就开始跟那些将军神仙拼刀子打着玩,反正不会死,脑袋还能按回去。
于是乎,仙气袅袅的云上宫殿被拆了大半,几个大汉捧着快劈成两半的脑袋追着一个容貌似女身着男装的少年,追着喊着求打。
然后,我们就被众神中地位最大的管理人员——玉笛抓住了。
这位叫做玉笛,其实就是玉帝一样的存在,事儿贼多。我升仙后他总招我过来,拿那种假惺惺的表情对着我,说我什么事儿不对什么事儿不能做,烦死了。
我照样拆宫殿,跟将军神仙们打架,直到我不小心把他养的一条心爱兔子烤了……
玉帝,哦不,玉笛将我塞下凡磨炼,还除去了我的力气,让我浑身都软绵绵的,根本没法再砍人了。
所以,我变成婴儿后,整个人是崩溃的。
而且看到我“爹娘”害怕的样子后,更加无语了。
上辈子我就是被我爹拉出去卖的,我天生长了一张漂亮脸和晒死也晒不黑的皮肤,本来是要卖去青楼的,但我太小青楼不可肯收,我爹就卖我去当仆人了。
至于为什么我知道这些,不是说有意识的时候已经是仆人了吗?嗯,我想你最好不要继续问下去。
因而我无恶不赦的名号,是真真正正的名副其实。我觉得人性本恶。世人口中的君子也好,圣贤也罢,我都觉得他们的虚伪无聊至极,内里芯的臭味我不用闻都知晓。
所以,我出生就做出一系列诡异的事后,觉得完了,又得被卖被扔了。
老子可不想再被当马骑。
我凄惨地哀嚎了一声。
神奇的事发生了。
我的“娘”扑了过来,我翻身一跃,却被她一巴掌死扣在怀里。
这是准备干脆地掐死我
我欲哭无泪。
谁知她低泣着喊了一声我的小名,我仰头,几滴滴带温的泪水落在了面颊上。
我愣住了。
印象中,泪水是伴随惊恐,害怕,声嘶力竭的惊叫与疯癫的挣扎在一起的。
可我却能在她身上感觉到一种……愧疚又或者是母爱
什么乱七八糟的。
玉笛这厮该不会还妄图感化我
我冷漠地将脑袋挣出对方的怀里,抹了把黑脸,用含糊不清的话说:“我饿了,洗澡。”
我娘用诡异地神情看了我一点,随即扭头问:“他爹,咱找街头找王神婆瞅瞅吧。”
我爹沉重的点点头。
然后被劈焦的我又被浇了一头鸡血,身上被粘了七八张乱写的符咒。
我回家,又被灌了一通带腥的羊奶后终于被折腾的奄奄一息,险些猝死,眼中逐渐生起了杀意。
我试图晚上爬起来寻些利器谋杀,摆脱困境。奈何一翻身我娘就爬起来粘粘糊糊地抱我,看见我拿什么锐利点的东西就惊叫一通,然后进行长达半个时辰的唠叨。
直到得知喝的羊奶是我爹天天打扫一晚上畜圈得的,这才没继续进行谋杀计划。
长到七岁的时候我去了学堂。
学堂里的都是富家子弟,而我只是一个穷学生。
我不在乎,爹娘却在乎,她们日日劳苦供我读书,还不忘给我增新衣,换好的笔墨纸砚。
我的身子骨太弱,杀不了人赚钱,干脆就好好读书,提同桌罚抄点东西来补贴家用。
奈何这两人实在是不省心,我爹在下雨的时候还背箩筐采药,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他摔断了腿,躺到了床上,可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所谓的差距,我从来不在乎。
后来我考上了秀才,秀才考完考上了举人,最后当了官。
相对于凡人来说,这已经是相当不可能了,更何况我上辈子也不识多少字。
不过,我确实还有点学文的天赋,玉笛有一句话验证的对,我这样有天赋的人,即便平安度过一生也能成神。
离开之前,我给爹娘留了点钱就拍拍屁股走了,不想要留恋。
后续也经历了很多事,当官并不容易,好几次我想要通过间接杀人解决问题,每次实行前玉笛就会跑到我梦里,跟我娘一样叨叨叨。
叨个鬼啊,我没用极端手段,但作为一个没有太多君子道德的人,也没少做一些走捷径的事。
…
官场上沉沉浮浮,即便是我这样没心没肺的杀神也会因气运不好。
我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那天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撑着伞,漫步走向略带泥泞的地上,背后背着极少的行李。
眼前便只余下一片阴天浑浊的暗色,脚落在地面后溅起道道水花,直到我走向湖边。
一抹艳丽的红色映入眼中,湿冷的水腥味迎上了我的脸,我走进了看,是一位红衣姑娘。
这曾是似曾相识的一幕。
恍惚间,我想起了旧人的模样。
…
我当仆人的日子里,并非是完全坏的。
把我当狗骑耍的小少爷身边有个侍女,我叫她阿红。
小少爷不是个省油的灯,三天两头闹事,侍女也没少被折腾,久而久之,我们俩就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有一次整张脸被摔的鼻青脸肿,小少爷哈哈大笑了一通,阿红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晚上来到我房间,拿了一些捣碎劣质的草药,亲手将它们抹到了我的脸上。
第二天我的脸就好多了,至少没那么疼了,我用着停顿谐音的话语她道谢,她被我逗得扑哧一笑,笑嘻嘻地说:“你要谢我就多陪我说话吧。”
我是一个无趣的人,她是一个话多的人,正好一个听一个讲。阿红见的比我多,告诉了我许多事儿,她的待遇也比我好,偶尔能拿到几块余下的糕点,两个人窝在院子角落,小心翼翼地捧着吃。
我之所以叫她阿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她喜欢红色。
她说,几年前还没来到这里时,曾经在家乡看过一个戏班子,戏班子里的有一个穿了一身红衣,捻着手唱戏,特别的好听好看,所以她也喜欢有一天能穿上那样的红衣裳。
阿红还给我看收藏了她得到的好东西——一根红绳子,一块自己缝的红手帕。她天天宝贝似的将它们放在自己衣裳里,每拿出来看一次眉眼都笑得弯起。
她常常跟我念叨:“什么时候才能有钱买红衣呀……”
后来,阿红的愿望达成了。
她被强行拽进了老爷房间。
尖叫与泣泪声维持了很久很久,其他仆人一边听一边说闲话,小少爷拿着鞭子抽着我跑,院子里的一切都如常进行,谁也没有觉得不对,谁也觉得理所当然。
那件事发生后,我突然好几天都没见到她,晚上睡不着觉,因为她没给我带糕点,常常饿地肚子痛。
所以她来的时候,我还是醒着的。
几日不见,阿红瘦了好多,唇上抹着艳红的胭脂,身上穿着一身轻薄的红衣,衬的皮肤白的像纸,手里拎了一个大箱子。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发现里面全是满满的糕点。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糕点,阿红的脸上也从来没出现过如此诡异神情,当场就愣住了,她看着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说:“吃呀。”
我吃了,糕点都是新鲜香甜的,不像以前那样又少又干,但吃多了总归发腻,可看着她麻木的神情上消散了那么一丝,我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吃了下去。
她支着胳膊,漫无目的地讲一些颠三倒四的话,例如又见到了戏班子,例如自己已经不需要原来留的红绳子红帕子,我的胃口不大,努力到快吃到喉咙口也没能吃完。
阿红看着我吃到难受的样子,突然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她垂眸,轻轻地说:“吃不下就被不要吃了。”
说完,她转身走出房间。
或许是因为吃饱了,当天晚上我很快睡着了。
直到半夜里的惊呼声响起也没有起来。
第二天早上,一群人围在湖边,我凑了很久才上前一点,隐隐约约看见浑浊的水里掺一抹猩红。
我下意识想要不顾一切扑过去,突然察觉到手指被什么缠住了。
摊开手,发现脏兮兮的黑手已经被擦拭干净,伤痕上涂满了膏药。
一根明艳的红绳子正缠在手腕。
…
晃过神来,我已将手里的伞递向湖边那个身着红衣的姑娘。
对方转头,细眉微微舒展,眸子里掩不住诧异,神情同阿红竟有几分相似。
忽有狂风大作,暴雨几乎在一瞬就打湿了我的衣裳,我看了她一眼,抱着自己可怜兮兮的包裹,转身就准备走了。
她开口了,轰鸣的雨声中,依稀能发觉声音清脆而又动听,像一只无忧的鸟雀儿。
她笑着说:“伞给你吧。”
我摇了摇头,面无表情转头回家。
家离的有点远,我准备到一家店内休息休息,顺道还买碗热汤。等我落座喝完汤后雨小了不少,差不多停了,正准备掏钱走人,看到一侧有一只纤手将银两拍到了桌上。
红衣姑娘拉开凳子坐下,身上也有一半湿了,拿了块干净的布在胡乱擦拭,她冲一旁小二道:“来碗清蒸鱼汤,蜜糖酥,其他来三盘小菜,别吵得太油。”
小二答道:“这位客官,其他倒是有,可这鱼……不瞒您说,咱不过是一个小店,还真没有。”
姑娘蹙眉,说:“那就来点别的热汤吧。”
小二连忙应声。
我看着她,说:“看你打扮,应是一个闺阁姑娘吧,仆人呢?莫要给店里找麻烦,早些回去吧。”
语气极为冷硬。
她却不在意,拨了拨耳坠上亮亮的红珠,说:“一会就回去啦,你可不要告诉旁人呀。”
我答应了,她在一旁和我唠嗑,吊儿郎当地翘着腿,一点优雅的正行都没了。我却觉得她是极其熟悉的,极其亲切的,渐渐的,嘴角甚至勾起一丝笑意。
因为下了雨,我回不了老家,干脆到客栈住上几天,阿红时常来找我,丝毫不在意自己是个姑娘家。我还陪同她到附近的店挑了几盒胭脂,她将胭脂纸抹到我的面上,极高兴地说:“你若是是女子,一定生的很好看。”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冷漠地回应:“瞎说。”
她吐了吐舌,说:“好吧,你本来很好看。”
我后来知晓了她的很多事情和兴趣,例如她喜欢吃蜜饯,例如她也喜欢红色,例如她即将嫁人。
我问:“你要嫁的人好吗?”
她不在意地说:“我也不知道,或许吧。”
虽是这样说的,姑娘从未忧愁过,俗话讲就是吃嘛嘛香,该干啥干啥,四处晃悠,将城里城外玩了个彻彻底底,甚至男装逛过青楼。
她还特亲切,左手一个喂菜右手一个倒酒,左拥右抱好不爽快,我幽怨地嚼着菜根,无法理解乐趣何在。
姑娘却看懂了我,笑嘻嘻地答:“就是新奇有趣嘛!”
姑娘在城里呆了没多久就要走了,她走的时候是静悄悄的,好像平常回家一样。
走到一半时,她忽转身微微一笑,说:“话说啊,你长相这么俊,可有婚配呀。”
这话极端直白,没有丝毫婉转,我愣了一下,说:“没有。”
想了想,我又补充了一句:“我对姑娘无意。”
姑娘鄙夷道:“谁对你有意,我一直把你当弟弟的,你可真是自恋,我走啦。”
我说:“嗯。”
她重新转回身,明艳的笑容一散而尽,只余下淡淡的忧愁。
胭脂染过的唇瓣微微张合,干涩地吐出了几个字:
“真的走啦。”
…
我恢复了官职。
原因不明,只听说是当今圣上钦点,我自然不会以为是对方是闲的慌瞎点,查问很多人后才知道,那个一身红衣的姑娘是位公主。
事情起因很简单。
外族在边关骚扰严重,国家内部也不大稳定,便准备派去一位公主和亲。
能在外族手里善终的公主十不存一,大多过几年就消失了,宫内的公主谁也不愿意,便推给了身世最低微的姑娘。
姑娘是被强派去的,她什么也不知道就被送进了送亲轿子里,或许是一切已经无所谓,她一路上肆意妄为,不停的拖延行程进度,所有人都无可奈何的时候,她提议,只要让我恢复官职她便不反抗。
这个提议是荒谬的,因而无数人猜测我同姑娘之间有龌龊的关系,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
如果姑娘还在,或许会懒洋洋地支着下巴,和往常一样肆无忌惮地大笑着说:“我的弟弟连个官职都没有,也太寒酸啦!”
几天后依旧是小雨绵绵的日子,公主的轿子重新启程了,大红的喜轿高高抬起,我茫然的坐在茶楼上,看着队伍一点点远去,像浑浊的水中逐渐沉下的红绳。
我感觉到了胸口在绞痛,这种绞痛感分明在无数个日日夜夜折磨中麻木了,却像被尖锐的东西刺痛起来。
……
自从恢复官职后,职场就顺利不少。
我尝试努力往上升,不停的努力,对手下事事顾问,为了一点机会没日没夜的上进,只为了能升高一点,再高一点,能够左右律文,让女子的地位不再被迫害。
好在命运这讨人厌的东西不再折腾我,虽然缓慢,但我的位置确实一点点地向上提升了。
岁月磨光了我不经意泄出的杀意,即便日日练习也不再有那种锐气,四旬不到就化出了一头白发,容貌却依旧年轻,明明身穿官袍,却像化羽归仙般的老者,我算是有点明白那些神仙为何能装的那么像了。
或许是容貌奇特,当今的皇帝倒是很看重我,但我实在是太累了,凡人的体质又太差,大病一场后主动请辞。
皇帝准了,送来不少财物,我上辈子的财物就不知几何,这辈子这点根本不够看的,唯有翻箱子的时候看到了一本封面画了王八的古籍有些眼熟。
没错,书上的王八是我画的。
上辈子,我学过几个字,教我字的人是个公子。
从宅子里出来的我虽然从老爷手里得了点钱,但不是长计,我思考了很久,决定抢钱。
抢正常人的钱显然不是好的选择,我抢的是混混土匪的钱,先挑拨离间,再做渔翁得利,让无数被拐卖的孩子少女获救的同时,还救了一个公子。
这个公子是个傻子,哦不对,是个被打傻的人,除了吃饭写字什么也不会,什么都不记得,抱住了我的大腿就没松过手,拿刀顶也没用。
我不太想随便杀人,只好带着这个拖油瓶,好在拖油瓶字写的不错,能赚一点钱,晚上还会含着竹叶吹歌,让我入眠。
有一次,我得了个玉笛子,瞎吹了两下没吹出什么名堂,就跟他说:“既然你会吹竹叶,那你会吹这玩意吗,我听一个歌女吹过,很好听哎。”
那傻子长的很唬人,柔和的眉眼微微一弯,接过笛子后吹了起来。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夜晚,明月高挂,他依在树上,衣袍轻飘,手里握着一把白中带青的玉笛,黑瞳中漾着一弯小月,不在意我吹过,直接含住,悠长的乐声便响了起来。
那声音太过好听,月亮也太过明亮,我几乎移不开看眼,就这么看着他,也勾着唇角对他笑。
一曲过后,他放下笛子,说:“我好像记起什么了,对了,你之前说要我教你写字,不如现在教吧。”
我答应,说:“你什么时候走?”
公子说:“教会了你就走。”
我一开始是认真学的,渐渐的,却有些不愿意了,在他的书上画鱼,画树,画王八。
他也不恼,还说我有书画的天赋。
我以为公子会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以为我只要学不会字他就被不会走,但该去的还是该去,他悄无声息的走了,带上了我给他的玉笛,我坐在原地一天一夜也没等到他回来。
这个故事说起来挺可笑的,我觉得他是个傻子,或许他也意识到我也是个傻子,或许还是个杀人的疯子。
握着这本书的手微微颤抖,有一瞬的暴虐涌出,想要撕碎,却始终没有动手,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握着书皮,看着书上的名字。
现在的我已经认识不少字,也读过不少史书,书上的名字异常却熟悉。
无他,只应他的名字同我杀掉的皇帝一模一样。
我呆了好些时候才下决心将书页翻开,因为翻王八把书拿反了,看的是最后一页。
上面写的很简单,无非是交代自己是个皇子,无非是迫于时间无奈临时写下,无非是请我来京城做客。
我却握着心口,撕痛般低喘了起来,干咳到撕心裂肺。
因为自己的自私没有认真学字,竟然连对方遗留的字都没能发现,简直像个笑话。
那日我睡觉睡了很久都没有睡着,等到天蒙蒙亮时才入睡,梦里,我梦见了公子,梦到了许多,许多。
一时,他在皇朝被权臣所控,下令造出滔天罪行。
一时,我在潇洒的浪迹天涯,肆马在乱世间闯荡。
一时,他高坐在散去大半的皇位上,等待死亡的降临。
一时,我将冰冷刀刃送入他的胸口,轻松地得道飞升。
醒来后我将塞入胸口,蹂躏坏的书,摊开,一页一页地看,一页一页的摩挲,直到他最喜爱,也是最后一句的诗时,再也不能忍受。
那一句像是预言般,我情不自禁地读了出来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我哭了。
上辈子,被鞭子断腿时我没有哭。阿红自杀时,我没有哭。得知将刀刃送入公子的是我时我其实也没有。
可看到这句诗,我尚在世上,你却已死多年未合眸,阴阳两隔,再不能见,泪水便涌破眼眶,顺着面颊落了一地,好像要将前世今生的全部都哭尽。
哭的那一刻,我再不能支撑,附在身上仙骨尽碎,一瞬沧桑,满头白发散了一地,这才知晓自己并不是什么杀神,不过是个糊涂一世的凡人罢了。
深深将头磕入地上,熟悉的血红印入眼眶,我的视线陷入一片黑暗。
我死了。
死了会去哪,阴曹地府如果是这样,或许就能见他一面了吧。
回应我的,是玉笛的脸。
还是没有掩饰的脸,跟我哭的缘由,那个撩动我心弦的公子一模一样。
更巧的,他手里还有一只兔子,跟我下凡的罪魁祸首——烤的那种兔子,也一模一样。
玉笛还不知道我知晓了一切,柔声哄我着:“你怎么哭了,就算下凡遇到什么事也要哭啊眼都快肿了……”
“等等等等下!擦你别拔刀啊,有事好说,你你这是以下犯上……救命!救命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