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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恰是故人来2 退了烧,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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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了烧,自然发了汗。醒来的沈希只觉得身上粘腻的难受,但陌生的环境让她不敢轻举妄动。
床边放着透明的水杯,沈希抿了口,温度刚好。
周博文随意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修长的手指捻着书的扉页,不快不慢的翻动着,并不像是在看书的的样子。
见沈希走了出来,很自然的开口:“吃点东西?”
沈希抿紧了唇,也不作声,目光飘忽不定,似有似无的打量房间的格局。
简单的公寓,清一色的灰白格调,很像周博文这个人,他是真的不喜欢花里胡哨的物事。沈希暗自想着。
周博文已经站起身,闪身进了厨房,眨眼的功夫端出了一碗粥,已经察觉到沈希想说什么,立刻不容置喙道:“喝完。”
并非商量,命令的语气。
沈希的印象里,周博文每次这样同她讲话时,准是沈希惹了他生气。但这会儿她刚醒,他又在生哪门子的气?
沈希拒绝的话来不及说,也不敢说,只好端坐,静静的喝粥。
“情况紧急,苏医生离我的公寓比较近,只能先带你来这里。”他有条不紊地开口,算是解释。言下之意是他并不乐意带她来这里,沈希自动忽略,偏偏他呼出的气息刚好在背后,她全部感觉得到。
“放心,舅婆那边我已经打过了招呼,你可以待到身体好了再回去。”他语气稍有缓和,沈希仍是细细的喝着粥,一点声音都没有。
最终他还是补充道“或者直接跟我回家看奶奶。”如果你愿意的话。
沈希自然是十分愿意的,如果不是姑姑这两年身体每况愈下,她断然是不会回来的。最起码不会这么早回汴城……
沈希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住处,所有小姑娘憧憬的大海,鲜花,宠物,她都不在意。
但必须有一点:远离汴城。
一碗粥很快见了底,周博文才算稍微满意了点。
尽管喝的很慢,但沈希的额头还是微微渗出了薄汗。身上的粘腻感也越来越重,沈希紧皱着眉。
但她更不想在周博文面前提出要在这里洗澡的要求,明知这里最好不要留下任何她出现过的痕迹。尽管她已经快要到了忍受的极限。
四十分钟后,周宅。沈希几乎是飞奔着上楼,冲进自己的房间。
随意找了替换的衣服,便闪身进了浴室。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她的皮肤泛红,很明显被狠狠的摩擦过,手指因为泡了太久,指尖发皱,泛着白。
房间里一切都没有变,仍和四年前一样,就像自己没有离开过。只有身上不太合体的衣服提醒着她,今非昔比了。
沈希随意的拢了头发,露出修长的脖颈,因为刚洗完澡的缘故,小脸上氤氲着淡淡的粉,嘴唇也是粉色的。
确认过自己脸色十分健康之后,沈希下了楼,去看姑姑,沈明月。
沈希从来没有怀疑过,姑姑是除了父亲之外最疼爱自己的人。
除了贴身看护的阿姨,周博文也在,靠近的时候,他轻声告诉沈希“奶奶今天最清醒。”
沈希蹲下来,想握住她的手,但又察觉到自己的手有些凉,于是将转而将手放在姑姑的膝盖上的毯子“姑姑,是希希啊,希希放假回来了。”
沈明月坐在轮椅上,正对着窗外晒太阳。窗外是雪,一片耀眼的白,于是光也格外的刺眼。
沈希的角度刚好背对着光,一缕秀发俏皮的落在耳垂旁,她发自内心的笑着。许是窗外的光过于夺目,周博文一瞬间晃了心神。于是咬紧后槽牙,眯着眼睛看窗外。
沈老太太盯着沈希,瞧了半天,终于缓过神来似的“希希来啦?”确却是难掩的喜悦。
“是啊,希希好想姑姑啊。”她的脸轻轻摩挲着老人的手,一下一下,撞到旁观者的心口里去。
“希希,姑姑给你准备了你最喜欢吃的酥油麻糖,就等着你回来呢。”沈明月开心的像个孩子,“我给放哪了?希希,你等等,姑姑想不起来了,让姑姑找找……”
沈希抬起头,眼睛里都是笑意,但又怕老人家着急“姑姑,刚进门的时候,我就已经吃过啦。”仍怕她不相信,于是补充着“博文拿给我的。”一双眼睛,流光溢彩的,望向周博文。
“对啊,奶奶,小姑姑已经吃过了。”周博文配合着。
老人家这才放了心,“希希,听姑姑的话,来了就多待几天,陪陪姑姑,想去哪里让博文陪你。”同平常关心后辈的老人家并无两样。
“好,希希知道了。”沈希顺从的应着,心口,喉咙却没来由的发堵,不得自由。
老人家说话着家常就困了起来,阿姨提醒着沈老太太午睡时间到了,于是两人便退了出去。
沈明月是沈家长女,长了沈希的父亲十六岁,因缘际会,出嫁甚早。而沈正源自幼体弱,年逾不惑才有了沈希这一个宝贝,沈明月爱屋及乌,自然是将沈希捧在手心,宠爱备至。
沈希曾在周宅住过不到三年,当时秦叔叔生意稍有起色,母亲跟着秦叔东奔西走,无暇顾及沈希。于是将沈希托付给周家,有明月在,沈希自然受不了委屈。
那三年,是沈希距离周博文最近的三年。现在想来,倒有些黄粱一梦的错觉。
沈希意识到自己又在胡思乱想,心下暗讽“呸!什么黄粱一梦,沈希你做梦呢吧!”
回过神来,周博文正盯着她瞧,沈希若无其事,只留下一句“午饭我不吃了。”便轻飘飘的上了楼。
衣服不合身,沈希并不好受。她是偏寒体质,偏偏又不喜欢将自己裹得太厚,冬天总是手脚冰凉。
在周宅的三年里,逢到周博文在家的时候,她总是喜欢将手放在他的衣领里。他开始时会有些不耐,但被闹得多了,也会把她的双手拿下来,温柔的包裹在手心里。笑着说“希希,别闹了。”
周博文先前是记得她不喜欢他叫她小姑姑的,可能现在已经忘了。
行李都在秦家,换下的衣服已经被统统丢进了洗衣机,包括周博文的那件羽绒服。
又找了两件换上,仍有些短,但窗外的雪更吸引她。羊城可没有这么好的机会。
周博文寻到她的时候,她堆的雪人刚好初见雏形。零下八度的室外温度,衣着单薄的沈希丝毫不在意。
腰间细白的皮肤随着她的动作时不时的跳出来,以及通红的双手,几乎是烙在周博文的眼里。
“回来。”周博文咬牙切齿。风声将他的声音湮没了一半,沈希并没有听到。
一刻也等不下去,他用三秒的时间大步流星的走向沈希。攥起她的手腕,凭着天生的优势,拉扯着向屋内走去。
周博文只使了三分的力气,沈希却完全挣脱不开。
“放开!”沈希只能提出要求。
“我说了,让你回来。”周博文回过头,居高临下的与沈希对视,眼神像凌厉的刀锋。
沈希从奶娃娃开始就在周博文的庇护下长大。每次闯祸,这个比她还大的侄子总有办法替她善后,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于是周博文成了沈希心里守护神般存在。
沈希虽然渐渐长成了十里八方的小霸王,但她也最怕周博文。
怕周博文对她吼,怕他生气,最怕他转身就走。
虽然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但把沈希培养成了一个从骨子里畏惧,但更喜爱周博文的人。
沈希在他刀子般的眼神里放弃了挣扎,认命的跟在周博文的身后。
“把饭吃了,不要瞎跑。公司有事,抱歉,我不能多陪你。”他冷静地说。
沈希被他摁在餐桌前,像被安排一件公事。照沈希之前的性子,怕是已经要掀桌子。但她现在只是面无表情的眨了眨眼睛。
“后天是个好天气,我会陪你,做你想做的事情。”他转身的时候留下这样一句话。
餐桌上都是沈希喜欢吃的,但是都是以前了。所以沈希只听话的喝着粥,面色悲喜难辨。周博文最听姑姑的话,不管是清醒还是糊涂,姑姑提的要求他都会尽力满足,更别提只是陪她了……
某人说不能瞎跑,于是沈希一个下午都陪着姑姑,聊很远很远之前的事情,老太太一整天的精神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好,多少有些支撑不住,便早早的睡下了。
沈希也上了楼。她的房间在二楼最里侧,隔壁就是周博文。当时太小,只想着不达目的不罢休。为了这个房间还和安乔大闹了一场。显然,沈希赢了,安乔则搬到了三楼。
想起当时的任性,经常和周安乔争吵,偏偏姑姑护着她,周博文也是,于是她享受这种被偏袒的感觉,乐此不疲。
于是自然而然的想到安乔,只比她大一岁的小侄女儿,沈希及时刹车。仔细想想,她在这四年里只学会了一个技巧,可以随时停止回忆任何事情。
沈希特别喜欢“向前看”三个字,她将它理解为把过去的一切都抛诸脑后,这样她就可以忘记所有的不愉快。
隔壁就是周博文,近的仿佛能够闻到他的气息。年少时费力挣来的让她欢喜三天的优势,此刻却让沈希有些不知所措。
她蜷缩在床上,焦虑且烦躁,满个脑子想的都是必须要离周博文远一点。不是有个词叫什么,对,敬而远之。
每一次他的触碰,她表面的平静是有多难维持,内心到底有多波澜壮阔,只有她自己知道。
四年,所有筑起的防线都抵不过见他一面,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沈希!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沈希不知道,但要想忘记一个人四年是远远不够的。沈希在入睡前昏昏沉沉的想着。
后来有人问沈希:忘记一个人究竟需要多久?
沈希不假思索:大概要很多个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