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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原先南北两域是个统一过的庞大国家,名为“落雪帝国”。

      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南北二域的区分呢,这可是要追溯到上百年前的“群仙之陨”一事了。
      “群仙之陨”说得好听点就是起义,说得不好听呢就是篡位夺权了。百年前,江凤仙君应允了当朝皇帝为了落雪而镇守边疆蛮荒之地,因缘得到了《神木传》,此等上古之物先不说其物的神效,传来传去无非就是生人血肉,有着治愈苦难之效,但它的弊端也很大,这种东西会吸引来许多的不法之徒的觊觎。以导致江凤仙君镇守的一方日以继日的遭到袭击,光是神仙都会烦了,难道江凤会不烦吗?

      神仙亦烦恼于此,人岂会逃得过?

      他连夜回到落雪的皇城,与当朝陛下商议,江凤竟没有想到竟然皇帝也在觊觎这这一神物,尽管没人能参破其中之密,他也同样在觊觎窥探着。当皇帝提出了想将这等神物收于手下的意见后,江凤仙君只留下了一句话。

      “陛下若不惧于灭国之难,大可自将此物拿走,只是神物出世必有宵小觊觎,您自重。
      ——‘落雪’,将不再。”
      一句冰冷的预言。

      可皇帝哪里听,江凤将《神木传》留与皇帝后就自行离开了。

      没过几年时日,果然爆发了起义,国人与外邦人联合起来为了《神木传》而爆发的起义,后人称其为“群仙之陨”,据说“群仙之陨”持续了有几十年之久,伤亡无数,众多民众纷纷向南逃亡,形成了一种南北大迁徙的盛景。其中落雪皇帝因为不服于被起义所灭国,愤慨之下,以自焚杀死了一众起义士兵,悲壮收局,致此落雪帝国不再。

      江凤仙君得知此事,就立马从隐居之所一路御剑而到皇城,只见是一片荒芜。昔日的繁荣也不复存在,成了荒芜,凄凉。众人将《神木传》拿走,也不留下落雪的任何一点财物,也不知道落雪皇帝看到了可就得掀起棺盖坐起来骂句“你妈妈娘王八羔子的。”致此也无法挽回了。

      江凤仙君觉得,这种神物最好不要现于世间,得到它了,你又参不透,还引火烧身,着实不详。所以他孤身独闯敌营,将《神木传》给拿了回来。身上无伤,归还时仙衣飘飘,可背后,却是敌方的血沾染了整个后面的衣襟。

      ——“纵千万人,吾往矣。”

      江凤将它葬在了如今南北两域的交界处,设下了结界。

      此后,江凤仙君大隐于市,不见其踪。

      这一段历史也就被后人一直流传于今。小到稚童,大到年暮老者,都已经耳熟能详,也就除了刚刚重生到这儿来的楚怜昔。

      楚怜昔可就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啊。更可况他连他现在重生在哪位高人的身上都不知道啊!他现在已知的也就只有“北临楚王 楚澜”的这个信息,其他的一概不知,就比如说刚刚对他放暗器的那人为什么来暗杀他都不知道。

      他嘀咕着:“这都什么倒霉事啊……小说里不是都说重生的人可以查阅会这身躯的记忆的么,为什么我就这么困难。算了,想与不想一个意思,自己找记忆,还不如先洗个澡,舒服舒服。”

      这世上有那么两种人,一种是能为了一点点小事焦虑个十年半载的,另一种就是像楚怜昔那样的四大皆空,傻人自有傻福的地痞无赖了,楚怜昔也觉得自己脸皮实在是太厚了,以至于他现在就算是重生也改不了的狗屁性格,拿得起也放得下,着实是把全国大半个人口加来的脸皮都可以比得下去了。

      只是他现在想着自己能不能利用利用“北临楚王”的名号来骗骗别人呢,至少自己想不知道这个名号有什么意义,不过听上去就像是小说里重生人士重生后的牛逼称号,还有强大的实力,简直就像是人生赢家一样的走强者路线的“主角”金手指!楚怜昔想想就很开心,总之想开了,就啥事都放下了。

      可楚怜昔也就想想,毕竟刚才可是有人想暗杀他的啊,就连傻子用脚跟子都知道这前身肯定是得罪了什么人,或者是拿走了什么东西遭人觊觎。

      “事多。”楚怜昔吐出一口浊气,只可惜没有烟,不然他可就想着狠狠吸一口了。

      “前世事多,既想而来今事也多么,可是这种事干习惯也不好啊。”楚怜昔也不是什么糊涂人,有人想要让他来当个替死鬼,但是这个身躯的原本实力又这么强,还不至于一定要让他来掌控。
      之前的那个人,不,更准确的应该是他的魂魄去哪了?

      楚怜昔觉得就算心再怎么大的人,也不可能忍心自残得以金蝉脱壳从而抛下身体,魂魄私奔吧,他只能说:好一个丧心病狂的男人。尽管楚怜昔自己也挺丧心病狂的,不然怎么会自己跑去找死呢,不仅找死了,还在最后揭露了他的那个狗屁不通的父亲背后的利益纠葛,以及他背后养着的“虱子”。可真谓是丧心病狂的一男人。

      虱子会吸掉被寄生者的血,使得被寄生者头痒难受,头晕目眩,会让被寄生者感到极为的头疼,哦对了,它会把你的头上的血,一点一滴的吸走,一直到你死亡。如果不及时的发觉,它就会在你的脑子上产卵,生子,然后一堆堆的小虫子在你的头上爬着,爬的时候还带着一阵阵的瘙痒。

      “虱子”是最难缠的虫子。

      楚怜昔对这种东西可算是头疼死了,他之前就看到过一个人,头上长满虱子,他看到过这个人,时不时的要去抓头,抓出了血也不知道,反之那种小虫子会一堆一堆的爬到哪个出血的地方,像是看到了美味一样去尽情的馋食。那种小虫子在头上爬来爬去,任谁看了都会不忍作呕。

      楚怜昔想着这种时候想这么多也没用,不如先去做点事。

      比如洗洗身子和这一身的脏衣服。

      楚怜昔这样想的,然后也就这样去做了。

      寻常人一眼望去,入眼的东西也就只有这一阵阵的黄沙,看不见哪里有人烟出现,就会觉得这一片地域就是无人区。可楚怜昔看到的世界却是不一样的,他所能看到不只是能看到黄沙,还能看到更加远的地方,就比如离这片无人区最近的小村庄里有人在聚众聊天等等等。

      楚怜昔只能说:这身体牛啊!

      不一会,楚怜昔就着这身体一路走到了这个村庄。也没用多久,充其量也就十几分钟,楚怜昔由衷的感叹道:“要是我之前能有这种能力就好了呢。至少不会被人欺负。”

      但只是想想而已。

      他走进了这个小村庄,楚怜昔发现这个村庄里的人们大多都很高,就连女人也粗枝大叶的不似一个一笑泯百仇的美人,但也没办法改变他们现在的模样,这种地方人烟稀少,连水也少得可怜,为了生存下去,人会自己适应这种环境而改变身体的构造。就如同几万年以前的古猿进化成人类一样。

      村庄里的村民们猛的看向了这个来历不明的客人,眼神里充斥着恐惧和害怕。

      “……你们好啊,请问我能够借一碗水喝吗?”楚怜昔上前打了声招呼。

      对方开口了,是一名年迈的老人,可说出来的声音却是沙哑粗糙的:“借一碗水喝的过路客么?这小破地方还不值得贵人来此一坐啊,怕是有损名誉。”说出来的话也不知所云。

      楚怜昔有些疑惑,为什么他来到这里喝碗水,坐下休息一会,就有损名誉了?故此他很疑惑的问了老人:“为何有损名誉?”

      “贵人啊,你身上的服饰不是我们能惹得起,同样我们这种破地方也不敢接待您啊,在这漫漫的黄沙之地,有很多达官县富之地的,那边是绿洲之所,恐怕哪里才适合您。这种地方,您一眼都可以不用看上的。”老者悠悠道。可谁都能听得出来,这像是逐客令。

      “无妨。我来讨碗水喝,也不碍着你们什么事,如果可以的话,可否让在下在这里小住一晚呢?我会在明日卯时走的。”楚怜昔不愿意再跑去其他地方讨水喝,与其浪费时间去其他地方讨,到还不如抓着眼前的这个不放来得更加快捷。

      老人沉思了一会,他皱起了眉头,眼里闪着浑浊的光,像是濒死的鱼在渴求着一滴水而得以活下去的那种光。“你可以住一个晚上,但你明天一早必须走。”他严厉的警告楚怜昔。

      虽然楚怜昔也没怎么觉得有多严厉,就跟他小时候他妈妈对他的那种絮絮叨叨,微不足道的严厉很相似,只是楚怜昔没机会再听到他母亲的絮絮叨叨了。
      “好。”

      楚怜昔跟着老人走到了一个屋子前,看上去这个房子也没有他在很远的地方看上去这么破败,他只觉得,这个屋子让人感到很舒服,像是在这个村庄里地位较高的人才能享受的地方。

      “你就在这里住一晚上吧,这种小破地方没什么能招待贵人的,也就只有这个地方能小住一会了。请吧。”老人说。

      楚怜昔没有答话,只是径直的走了进去,令他有些震惊的是这个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这个人身上穿着深蓝色的广袖,头上戴着个斗笠,事实在室内是不用带斗笠的,可这人偏偏要像的游侠一般,故作神秘。

      他的手很好看,指骨修长,皮肤白昼,在指尖透出微微的红色,即使他只是在哪里慢慢的斟茶,光是这个手就已经很让人赏心悦目了。楚怜昔看着这个人,想着:这是哪家是黄花闺女来女扮男装,装成了个游侠样呢?

      他想也没想的走了过去,坐在了对方的对面,拿起他斟好的茶,一滴不剩的喝了下去。露出楚怜昔特有的狡黠笑容,他笑着问:“这位兄台,请问你尊姓大名?在下楚怜昔,久仰。”

      对方似乎有些恼怒,不冷不热的回道:“不知道我叫什么,就久仰?我叫沈舟行。”

      看来不是哪家的黄花闺女了啊。楚怜昔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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