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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小丑是个什么形象,大家心知肚明,连他本人也深情的描述过自己的无聊:

      “我就是一只追着卡车跑的狗,就算追到了,也不能把它怎么样,就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而已。”

      很显然,我就是给他找事的那个人,不过我没想到这条疯狗和布鲁斯一样是个浪漫主义者——他把我带到了游乐园。

      “你总是能凭空消失,不管别人放了多大的关注在你身上。”小丑眯了眯眼睛,眼神像只看着猎物的猫。

      “我找了你整整两个月,居然一点踪迹都没有,直到今天遇见你,才发现你居然三四天就去买次菜,而我手下的人没有人发现。”
      “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情报是个非卖品,先生,我如果连我自己的看家本领都告诉你的话,我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况且,我觉得您似乎也不需要知道怎么人间蒸发,不然也不会做事如此张扬。”

      “当然,当然,刺客小姐。”小丑奇奇怪怪的笑了起来,这一阵笑声还是把我的耳朵酥的东倒西歪的。

      ......谁来降住这个妖孽,小丑女什么时候登场??

      “刺客小姐,”小丑拉住我的手,蹦跳在我的面前,做了个极其夸张的行礼:“您愿意赏脸和我一起坐一趟摩天轮吗?”

      “荣幸之至。”

      小丑坐在我旁边,一直哈哈哈个不听,上下摇晃着,这张可怜的座椅发出声响抗议,被小丑残忍无视。

      本来有个工作人员似乎想提醒一下我们,但是看到了小丑的尊容以后马上脸一绿,跑远了。

      越来越多人注意到小丑,人群也尖叫着后退,摩天轮上的其他乘客向远去的人伸出徒劳的手,企图用眼泪和哭喊挽回。

      我们终于升到了最顶端,摩天轮被一个双手在颤抖的警察关掉了,五彩斑斓的灯光一瞬间全暗下来,带着人们的声音,一种未知的恐惧让人闭嘴。

      小丑不满的发出哼哼声:“你们为什么把灯关掉了?我身边的这位小姐怕黑呢!”

      他的声音压低了一点,对着我的耳朵说的:“那怎么办呢,刺客小姐?你喜欢烟花吗?我相信你会喜欢的,它们能带来光,blingbling的。”

      黑夜里,我看不清,只知道小丑对着铁杆子哼哧哼哧的砸了两下东西,按钮的声音噼噼啪啪的响,然后我们四周的摩天轮,一个个都爆炸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丑在旁边拍手叫好,身下的摩天轮四处颠簸,他一点都不管,反而张开双臂,手脚并用的解开安全带。

      “快快快,刺客小姐,再不走的话,南瓜车就要走啦!”

      不知道我发了什么疯,反正是和他一块把安全带解开,堪堪站起来。

      小丑一把抓住我,我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但似乎我们正在空中飘荡。

      是一辆直升机,我和小丑都被拉上来了。

      至于直升机内的事情,我可以笑一年。

      我和小丑一致以为是小丑的手下过来接他了,结果等我认清飞机上的人,小丑就被裹了一身的降落伞。

      小丑:?????

      我:......?:“恶龙?”

      恶龙瞅了我一眼马上装没听见自己又蠢又中二的代号,把小丑拉到飞机门前:“是这样,J先生,鉴于你可能不知情,而我们组织素来和哥谭没什么交集,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您扣押了我们重要成员四个月一事我们可以既往不咎,祝您生活愉快。”

      然后恶龙开了飞机门,把小丑拉下去了。

      ......原来组织是认为我被截胡了四个月吗?另外恶龙说的那句话会不会让小丑以为我所在的组织是个搞传销的??还生活愉快呢??

      “我亲爱的,刺客。”

      温柔的声音传出,刚刚阴暗的角落里渐渐浮出一张惨白的,笑容夸张的面具脸,齐刘海和齐肩的假发,藏在一顶高帽下。

      他穿着披风,腰间一根根刀刃闪着寒光,风度翩翩的行了个礼。

      ......就是你们想的那个人,DC公司一出来就震惊全世界,轰动电影界,被推上神坛的《V字仇杀队》里的V。

      目前是我的boss。

      当年我半死不活的被拖出拉箱,本来的命运是被不知道哪位恋童癖捡走当性/奴。

      V就在那个时候挥刀杀了买家和卖家,把我带回了家里。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神奇的宇宙是怎么样两位“笑面人”(V和小丑)共存的,但是V在美国过的好好的,没有想炸掉五角大楼让自由引导人民,我已经很知足了。

      我很爱他的,谁不喜欢V啊,不偏执不疯狂,理智又浪漫,有追求有理想,不伤害平民也不介意杀人。

      不过也许这么完美的存在就是一个bug,他可能不会老也不会死,毕竟V代表的是一种思想。

      我回了个礼:“V,如果我想要离开组织,如果我想要留在哥谭......你怎么看?”

      “你想好了吗?刺客。”

      “没有,我只是想问问你,如果是这样的话?”

      “嗯......我将尊重你的选择,但是哥谭,可能没有你要的黎明。”

      “为什么?”

      “这里的人们惶惶度日,他们因为满心希望而恐惧,因为恐惧而甘愿丧失自由,但是好笑的是,甚至没有人愿意收买他们的自由。他们没有思想,无法被引领,只有将愤怒撒到一个打击罪犯的侠客身上......不好意思,我说的话,你可能不爱听吧?”

      “没有,V,你说过,炸掉一座建筑或者杀死一个人是一种标志,人多了,标志能产生巨大的力量。那如果我们杀掉小丑呢?人们的希望会得到解放吗?”

      “这不好说,刺客,没有一定会怎么样,只有可能会怎么样。希望你不会觉得我懦弱,但我并不认为我们能杀死小丑,这可能是徒劳。”

      当然杀不死,能杀死就怪了,蝙蝠侠没有个死对头肯定会让DC凋零的。

      何况丑爷常年居反派榜首。

      “他来了,你该走了。”我听到V说。

      “什么?”

      “你不属于我们,刺客,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你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但是哥谭,确实是你最应该呆着的地方,希望你能给它带来好的改变。”

      “V?”

      “在你离开前,答应我一件事,在11月5日之前找我。”

      “我答应你,去哪找?”

      “你总能知道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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