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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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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种人,天天做白日梦,空有满腔热情,指天划地誓做伟人,却又懒得动一根手指头。嗤笑着别人的天真却很清楚自己比其中大部分更无知!说实话,我最讨厌这种人,可是,偏偏很不凑巧,我自己也就是这种人!
生日这天,第一百零一次的做出攒钱计划,勉强松一口气。想想上个月的减肥计划坚持了两个星期,已经算是底线了,不知道这次的计划能坚持多久,如果能坚持到月底发工钱,也算对得起自己啦。
记得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个老师,能教出一群天下最霸气的孩子,因为那时的我胆小如鼠,虽不至于被人欺负,却总莫名的被排斥在各种小团体之外。大一些的时候梦想变成了当明星,因为隔壁阿姨说我比好些个电影明星都好看,可惜,中学将要毕业时,身材开始走样,遂作罢!不过,却在那时遇到了第一个正经喜欢的男孩子,和第一个正经喜欢的女孩子(并非双性恋,实乃一凡夫俗女,酷爱世上一切美好事物,大到宇宙恒星,小到路边野草,凡我认之为可爱丽质者,介入吾猎汲范围!对漂亮的人更是心存欢喜,想纳为己有,说白了,对美人毫无抵抗力!)于是梦想是什么变得不再重要,只知道自己能够留在喜欢的人身边就足够了,哪知天不随人愿,人家对我没有半点怜惜,两个心上人甜甜蜜蜜的恋爱之时,竟把我这个可怜的“媒人”忘得一干二净。
失意之后的生活变得平淡而无味,浑浑噩噩的高中毕业,懵懵懂懂的大学毕业,糊糊涂涂得找到工作,至今已满二十四岁没有谈过恋爱,并非不想,只是第一次的打击太大,明白美好的东西自己是留不住的,所以再不敢随便动心,纯欣赏就足够了。于是,各种言情、耽美小说占据了我的业余生活,幻想和白日梦几乎变成了我的整个世界。
其实我也明白,如果我是个出色的人怎么会无法留心上人在身边呢?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太懒了,也太容易放弃,只是等着有一天幸福会不期而至,一个疼我爱我的人会悄然留在我的身边,却从没想过自己去争取。
二十四岁的生日是朋友们为我庆祝的——幸运偶尔也还是会照顾我的,至少朋友的祝福不是假的。只不过,在酒足饭饱,人去楼空之后,对着空旷的房间,留下的竟是心底莫名的空虚。一个人果然寂寞啊,可是,这样一个懒散自私的我,又有什么人会愿意疼爱呢?寂寞的女人总是多愁善感,看看电脑上的人生规划宏图,抑制已久的泪水终于划过脸庞——这样的生活何时到头呢?
狠狠把自己扔在床上,我拒绝再伤心!午夜十二点之前,再做一次梦吧,希望梦中,能有美人相伴,希望在一场美梦之后,我能够重新振作,希望迈向二十五岁的明天是个晴天。那夜,我是带着泪水入梦的,于是,似乎一切都不同了。
梦很短,毫无幸福可言!但感觉却很特别,一种冰冷的窒息感,这样真实却又记不得过程的梦确实让人印象深刻。可我不是被虐狂,真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还是快点醒来吧。
朦胧中,似乎有人站在身边,谁呢?室友吗?那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不是说留在老公那里过夜吗?难道良心发现回来为我补生日了?怎么可能,她要是良心发现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
哪……难道……是贼?
想到这里我浑身一激灵,不会这么倒霉吧,我可不希望二十四岁就被贼人害死,不管生活如何无聊,我可还没活够啊!再说这样死也太没价值了!也不知道是男贼还是女贼?长得怎么样?劫财还是劫色……
-_-|||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怪异的感觉袭来,明明记得自己不久前刚刚换过床啊,那可花掉了我两个月的工钱的超级King size啊,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硬了,身上的被子也好重,不对呀,我的九孔棉超级空调被可是跟床配套的高级呀!还有我的头,好痛!我的酒量一向不错,再说昨天也没喝多少,怎么到有种宿醉的感觉呢?
不行了,一定要睁眼看看,先搞清楚怎么回事吧,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如果知道当时清醒的后果是那种情况,我一定会选择继续睡下去,为了这个不明智的选择,我足足后悔了一辈子!
跟平日里的幻想有些类似,醒来的时候我不再是我,不仅换了时空,换了身份,还换了身体,有点郁闷的是还换了性别!我很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的身材不怎么好,胖就胖了还有点飞机场-_-|||,但也没必要直接给我换个男人的身体吧,老天爷不怎么公平呦。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这个身体的身份,嘿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真好,这下可以名正言顺的收敛美人了,再也不用担心会有人看不上我了,耶!
不过这都是我认命后自我安慰的后话,当时刚刚清醒的我可是真真的呆了,嚷嚷着我不是做梦呢吧,哪有这么真实的梦啊!难道空想病又犯了?之后噌的从床上的跳下来,拉着床边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嚷嚷“哎,这是怎么回事啊?哎,你是谁啊?哎,这是梦还是什么啊?”吓得服侍这个王爷的小丫鬟顿时面如土灰,哆嗦着问:“王爷您又跟奴婢玩笑吗?”。
很快,当我了解到这不是梦,而是实实在在进入了一个莫名的世界之后,便努力的镇定下来。毕竟已经看了这么多年小说,这种滥俗的情节我还是能应付的。王爷就王爷吧,我嘿嘿一笑,捂着嘣嘣跳的头,装着玩笑的样子,打趣着跟进身丫鬟套话。
小丫鬟总算是松了口气,有些气恼我的玩笑,但还是老实的回答了我的问题。
这样,我知道了这个王爷身边有两个贴身丫鬟——小莺小燕,现在服侍我的是小燕,她的姐姐小莺正在为我准备早膳。而“我”是当今皇上唯一一母所生的胞弟,虽未握兵权,未有政绩,无实质官位甚至很少上朝,却实实在在的是人人巴结献媚的王爷。原因么,皇上宠“我”呗。还有,我知道现在是大宇王朝,皇姓为宇文,皇兄名钦,“我”名为晨,还有同父异母的兄弟若干,怕小丫鬟起疑,我没再敢多问,心想如果是梦醒了就算了,不是的话,有的是时间让我好好调查,慢慢来吧。
就这样,我回身又在那个硬邦邦的床上躺了大约半个小时,头痛的感觉缓解了,对这个新的身体也有了点适应。看着自己洁白修长的手指,摸摸那不属于我的光滑细腻的脸颊——估计一颗青春痘都没冒过,不禁有点得意,不愧为纨绔子弟,冰肌玉肤的真不是原来的身体能够媲美的。不过,直到起身洗漱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个男人,要面对的还有如厕换衣这样的问题,就算我脸皮再厚,也完全不知所措了,幸亏小莺小燕帮我解决了这些问题,看着她俩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我不禁有些错愕,这两个女孩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姿色算是上乘,难道这个纨绔王爷早就吃了她们不成?
“你们两个服侍本王多久了?”听到这样的问话,两个女孩稍稍愣了一下,“回王爷,奴婢姐妹从十二岁起就是王爷的人了,蒙王爷不弃,已有五年了。”真不是人,十二岁就染指人家小姑娘,简直……比我还色!
“那你们也适龄婚配了,呃,我的意思是你们想嫁人么?”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话问得太直接了,扑通、扑通两声,两个女孩竟然直直的跪在了地上,“王爷赎罪,奴婢从未想过背叛王爷,宁愿终生服侍王爷,绝无二心,王爷在上,奴婢给你磕头了,您若是厌了,奴婢姐妹不再出现在您眼前就是,求您不要赶奴婢们走啊!”
看着两个姑娘惊慌的样子,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看来这个王爷不但色,还很薄情霸道哩,不然她们怎么会吓成这个样子,“罢了,随口说说的,你们起来吧,帮我打理一下头发,我想用早膳了。”
梳头的时候,我才算第一次真正面对了自己这个新的面孔,如果说我没有吓到那是骗人的,这张脸比原来的我漂亮多了,虽然称不上绝色,但也比一般的俊男抢眼许多,最出众的便是那一双入鬓的剑眉及猫儿般的媚眼,说实话,真像小受!幸好,饱满的鼻子和坚毅下巴稍稍带些男子气,只要眼神锐利一点,还是看得过去的,最令我羡慕的是那一口洁白无瑕的牙齿。可怜小女子我拼命用美白牙膏刷了这么久,竟比不过一个天天只漱口的古人,真是丢人丢到二十一世纪了。再次审视一遍自己现在的容颜,我又意识到一个小问题,自己究竟多大了呢?听过小莺的话,我本以为怎么着这个王爷也是成年人了,可是当我看到那一双迷惑的猫眼的时候,我觉得这个身体最多不过十六岁!那么自己现在究竟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应该是娇纵任性的小小王爷,还是心机深沉的皇族公子呢?我真的不知道了,还是,这只是一个梦呢?若是梦,为何又这样真切,真切到自己能感受到发丝拂过脸庞的轻扬。抑制不住好奇让我问起了小莺。
“小莺,本王还是觉得人昏昏沉沉的,这是怎么了……”被我这样一问,正为我梳头的小莺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回答,主子自己竟然问奴才自己怎么了,这似乎给这个小丫头出了个难题。这时,垂手而立的小燕却按耐不住抿嘴一笑,回了话,“王爷昨天喝地那么醉,当然不舒服!你不记得了?还是尉迟大人送您……”
“小燕!”小莺低低的喝了妹妹一声,打断了她的话,尉迟大人?是谁?“奴婢造次了,王爷如果还是不舒服,不如为您上红沙溪吧,绮夫人今天一大早就为您候着了。”红沙溪是什么?莫名其妙!不过,照此看来,这个妹妹似乎比姐姐少些心眼,也罢,等会还是再套她的话比较稳妥。
可恶的红沙溪,听名字我还以为是红豆沙之类的甜品呢,那料想竟然是解酒的汤药,虽称不上难喝,却也着实有一股发霉的中药味,让人难以下咽。倒霉,刚到这里什么都没吃上先弄锅汤药,既然要了,不喝也不合适,捏着鼻子灌吧!早膳倒是让我大开眼界,上了十二道小菜和八种主食,只是没有我每日必须的牛奶,有点遗憾,不过看着那蟹黄龙眼包,我的口水已经流了一桌子了。也不管古人讲究的都是些什么礼节了,有的吃还不赶紧的,万一梦醒了多不合适。撇下众人捎带差异的眼光,我面不改色将桌上的所有餐点一一品尝,又将我垂涎已久的龙眼包全部拆解入腹。呼,这下我满足了,呵呵,真是不错的开始啊。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呢?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一个无知的我能做什么呢?
“启禀王爷,礼部柳大人已经在偏厅候着了,求您召见?”这是谁?声音真好听,嘿嘿,恐怕又是一个帅哥仆人,真好,当王爷真享福。可是,就在我回头瞧那报事的帅哥的时候,竟然在他的眼神中察觉到一丝厌恶,但很快,快的来不及让我确认,他已经把头低了下去。这是为什么,如果仆人敢在主子面前露出这样的目光,要么是主子蠢笨如猪,要么就是仆人有二心,或者二者皆有?不会吧,我这人最讨厌勾心斗角,比我精明的人我向来都敬而远之。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许是那个什么柳大人让人厌恶,不是我呢?还是先去会会客人再来研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