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的殿试制度
1、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皇帝亲临殿廷,发策会试中式的贡士,称殿试。也叫“廷试”、“廷对”。源于西汉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于洛阳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宋开宝八年,太祖于讲武殿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太平兴国八年,将殿试后的进士分为五甲。元无殿试。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2、原指参加殿试的贡士,后泛用为对士人的敬称。《宣和遗事》前仪式:“俺姐姐有命,请殿试相见。”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张殿试。”
宋代是我国科举考试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的朝代。就进士考试而言,宋初大抵沿袭隋唐五代的做法,几乎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只是录取人数很少,且不举行殿试。自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宋准榜开始确立殿试及唱名制度,到淳化三年(992年)孙何榜时采用糊名考试的办法,科考制度遂逐步完善。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又确立了3年一次会试,并严格执行,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南宋灭亡。
科举考试是封建帝王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这一制度一开始就有失公允。宋初在没有殿试时,一般情况下一切程序均由礼部主持,最后只是将结果告知太祖赵匡胤。自有殿试以来,每科状元的确定,也并非公平竞争的结果,有的只是取决于皇帝的一人的意志或者说是迎合了当权者的政治需要,这在宋代科举制度产生、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都有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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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与潇湘里的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