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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沈樱墨本想让李嬷嬷在京城里先买个院子住着,可李嬷嬷觉得早晚要去到小姐身边,买院子也是浪费,就只是花了一些钱给破屋子加了瓦,又添置了一些日用。

      屋子经过修葺,比之前看着好了不少,沈樱墨敲了敲门,“嬷嬷。”

      李嬷嬷闻声立刻去开了门,热情地把小姐往屋里请,“小姐,快进来坐,现在屋里都干净了,上次连个让你坐的地方都没有。”

      “好。”沈樱墨进到屋里,将沈柔月下毒和搬离丞相府的事讲了一遍,毕竟她这次来不是带嬷嬷回相府的,而是回杜宅的。

      “相府就是个吃人的地方,离开了也好,小姐去哪,我老婆子就去哪。”

      “那嬷嬷收拾一下要带着的东西,然后我们回家。”

      另一边――

      春夏挑了好几匹上好的布料,都是小姐喜欢的浅色,等着再找绣娘裁剪缝制就好了,做男袍女裙都可以。

      “老板,这些都送到……”春夏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和老板说宅子在哪。

      “天祁将军府旁边的杜宅。”君路接过话,面无表情道。

      “没问题,定在一个时辰内送到。”掌柜的脸上堆着笑,虽没听过京城有什么姓杜的大户人家,可买了这么多,还挨着天祁战神的府邸,不是达官就是富豪。

      春夏听了,脸上立刻带了惊诧的神情,“天祁将军府……”

      在天祁,有着将军封号的确实不少。京城内,将军府也有几处,但府上的牌匾都是带着自身姓氏的,像是什么贺将军府,韩将军府。独独天祁将军府不同,府邸的牌匾带着国名,是皇上亲封的天祁大将军。

      五年前,逐渐强大的北元国挑起战事,边关战火不断,天祁连失六座城池,许多守城的将领以死谢罪。而此时天祁国正值雨季,洪涝严重,瘟疫横行,可谓内忧外患,岌岌可危。

      正当皇帝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之际,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自荐前往边关,瞬间扭转了局势,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不仅夺回了失去的城池,还打入了北元的疆土。此时雨季结束,瘟疫也被一个隐世的大夫治好了。风云变幻,天祁胜,北元降,龙心大悦,将那少年封为天祁大将军,还有着战神之称。后来有一些小国趁着天祁休养生息,想夺取土地,结果又被天祁大将军打得不敢来犯。

      民间的说书先生将战神的故事传得神乎其神,让这个少年将军变得更加神秘。春夏的家里人都因为瘟疫去世了,她来到京城后,听了不少战神的故事,只觉得那简直就不像是一个人,比神还神。

      轻轻松松和战神做了邻居,小姐真的好厉害啊!

      君路看着春夏出神的样子,道:“还不走吗?”

      春夏回神,“走,走……”

      买齐清单上的东西,君路送了春夏回府后就离开了。

      “小姐,奴婢回来了。”春夏一进门,看到小姐正在和一个妇人说话,她听小姐说过李嬷嬷的事,于是问道:“这位是李嬷嬷吗?”

      沈樱墨朝春夏招招手,“对,快过来见过李嬷嬷。”

      “是,李嬷嬷好。”春夏笑盈盈地说道。

      “这就是春夏小丫头吧,”李嬷嬷脸上带着可亲的笑容,“小姐直夸你乖巧又机灵呢。”

      春夏听了,害羞地低头笑了笑。

      “咱们这宅子里没有别的主子,又有五六个院子,嬷嬷和小丫头一人挑一个住着。”

      “这不合规矩。”李嬷嬷和春夏同时开了口。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咱们三个现在就是一家人,挑个院子住怎么了,你们两个以后也别再自称什么奴婢了,把‘奴婢’换成‘我’,听着舒服。”沈樱墨顿了顿,又道:“不能拒绝。”

      李嬷嬷眼眶湿润,点点头:“是,小姐。”

      而春夏直接掉出了眼泪,“跟了小姐简直就是奴……”看到小姐警示的眼神,春夏忙改了口:“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对了,嬷嬷,我不懂买丫鬟小厮的事,您明日去给宅子里买些干活的人。春夏年纪还小,很多事都不会,还请嬷嬷以后教着她。”

      “小姐不必客气,这都是我该做的。”李嬷嬷道。

      “小姐放心,我一定会跟着嬷嬷好好学的。”

      *

      第二天,沈樱墨一觉睡到了午时,这些天实在太累了,换个令人安心的地方就是舒服。

      她穿好衣裙,推开房门,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春夏带了热水过来给小姐洗漱,“小姐睡得可好?”

      “嗯,这一觉睡得实在舒服,以后这些事你不用做了,换个丫鬟做这些琐事就好。”

      “不,小姐,我就要一直服侍你。”

      “行行行,”沈樱墨用脸帕擦干脸,“对了,嬷嬷呢。”

      “嬷嬷出去买丫鬟和小厮了。”

      这时,一只鸟突然飞了过来,沈樱墨仔细一看,是只鸽子,腿上绑了个东西。

      这就是飞鸽传书啊,还挺厉害。沈樱墨想着,拿下了腿上的纸条,上面写了一行字:阿婴,五日后再来找你玩。

      字写得潇潇洒洒,不拘一格,行云流水一般,总之很好看。

      沈樱墨也是个会写毛笔字的人,而且她不觉得自己比纪遇写得差。

      “春夏,我出去一趟,你留下看家。”

      “是,小姐。”

      香甜醉已经上了几日了,她得去醉客楼问问反响如何,换上一身男装,沈樱墨便出发了。

      远远的就看见醉客楼进进出出的有不少人,看来卖得不错。

      刚一进门,齐华就看见了她,“杜公子,您来了。”

      “我就是来看看香甜醉卖得如何。”

      “如今香甜醉刚上了三天,大街小巷都开始传着它的可口,京城不少达官贵族都过来尝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们也派了下人来买回去尝呢。”

      “嗯,”沈樱墨满意地点点头,“你继续忙,我随便转转。”

      “好嘞。”齐华说完便接着去别地招呼了。

      沈樱墨环视了一眼,突然被一个娇俏可人的小公子吸引了眼神,之所以用娇俏可人这个词来形容,是因为他面容精致,太像一个女孩子了。

      那个小公子面前还摆了六份布丁,这是有多爱吃,也不怕腻了。沈樱墨走上前,想搭讪他一句,却发现他竟然扎了耳朵眼……还真是个女孩子。沈樱墨赶忙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松了一口气,幸亏原主没扎耳朵眼,她的女扮男装应该没那么粗糙大意。

      沈樱墨自顾自的在她面前坐了下来,“嘿,小公子,我想问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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