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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许久没有梦到那个身影了,在长长的黑色甬道的尽头,他孤立卓绝的身影。
      Rose从梦境中惊醒过来,墙上古老的时钟准时的指在四的位置
      “凌晨四点”rose苦笑的嘟囔了一下:“这算是失眠吗,这么早醒来,多余的时间又该如何打发。”
      Rose起身披了件衣服,光着脚下了床,地板是木制的,走在上面会有一种回归最初的气息,是森林的原始味道,这样的味道总让rose想起家后面那片大大的一望无际的林子,她快乐的童年时光,以及,以及那些最单纯最幸福的美好年华。
      可不是,没有遇见他的日子,难道不是美好吗?
      伸手拉开厚重的帘子,窗外竟飘起来蒙蒙细雨,rose的思绪一下有些飘忽不定,不由得呢喃出了声:“这可真是少见。”毕竟自己躲到这里,不就是为了避雨吗?一避就是整整七年,可这缠人的东西,怎么会一直都甩不掉呢。
      沙漠里终年少雨,每日不过是黄沙满天,rose喜欢这里,因为它能让她彻底忘掉某个城市,某把雨伞,以及拿着雨伞的,某个人。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就会恋上一座城,而rose恰恰相反,她大概要因为一个人,永生永世的避开一座城了。
      Rose与Mycroft初时分别的时候,每分钟40秒都用来想他,不过后来,大概是慢慢好了许多,想他的日子就慢慢变少了,雷恩总是在电话里笑着对rose说:“你这是慢慢要把他忘掉了,这是好事。”rose每每听到这话,总是笑着敷衍几句,只是心里的rose总会轻轻的摇摇头,不是忘记了,而是思念以入骨,所以,没有一刻不想,仿佛间,便好似没了他的身影。Rose每日努力的工作,把自己发配到根本没人愿意来的荒凉的地方来,不过为的就是想让自己身心俱疲,只有身心俱疲后的自己,才没有什么时间再想什么了,只有今天,凌晨四点醒来的日子,是个意外。
      这样的七年,自己和他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从来没有音讯,仿佛两条平行线,曾经的过往早就不复存在,rose早已不是七年前的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可以将M当成自己的太阳,用所有的时间围绕着他转。但rose永远清晰的明白,自己仍是一个失败的对手,从来没在这件事上赢过他。
      从回忆里清醒过来的rose看了看时钟,晨时六点。
      一只从未见过的猫头鹰哐哐的撞着窗户,听起来很是急促,一下又一下,尖锐的声音划破了  静谧的空气,rose心突然跳的很是慌乱,仿佛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头盘旋,
      很多年没人给她寄信了,毕竟,她已经彻底和那边断了联系。
      Rose打开信的手有点颤抖,梅林,但愿是好事情
      信纸很洁白,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叔叔病重,速归”
      记忆中的面庞微微有些模糊,叔叔,rose喃喃出声:“竟已经到了这最后关头了吗?”
      Rose的父母在rose几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去了,这么多年来,rose一直住在叔叔家中,虽然关系不过一般融洽,之前甚至闹得很僵,那种古板老旧的贵族作风,可这一晃多年,叔叔竟已经老了。
      可每每人想要避免什么东西时,越是难以避免。但扪心自问自己和叔叔的感情到底剩下多少,rose自己也不甚清楚,如果最后再见一次,算不算的上一种两清。但如果真的是一种两清的算法,自己不应该是喜悦吗,为何拿信的手,还会微微颤抖。

      拒绝了部里三天以后为她专门开的飞路网,rose买了当天最早的机票要飞回伦敦去
      看着舷窗下三万英尺的高空,云海的翻滚缥缈,沙漠的逐渐远离,rose突然想起她第一次坐飞机的那天,那年她十七岁
      刚从霍格沃兹毕业,rose却和大多数毕业的魔法师不一样,没有积极的找一份工作,而是准备去麻瓜的大学进修四年,实际上,rose对魔法的兴趣并不浓厚,即使她有着高超的魔力和家族所谓纯粹的血统,就像三毛第一次看到撒哈拉沙漠便觉得这是她前世的故乡,rose幼时第一次跑到伦敦街头时,也觉得这里有些东西,跨过千年,吸引着她,rose偏爱着麻瓜世界的一切,她喜欢那里的哲学数学,她也热爱那里的汽车电视,她最为迷恋的是东方的诗词与故事,就连她最好的朋友,也出身在麻瓜家庭。而幸好,叔叔一向都懒于管她。
      Rose摇摇头,把自己从回忆的深水中救了出来,望向窗外,是夕阳微沉的时候,天空,柔柔的被金色笼着,细腻的犹如一张网,rose痴恋的看着这景象,她见了太久的沙漠的太阳,那样雄浑壮烈的太阳,如同关东大汉的太阳,这样柔软的,有着青春气息的太阳,她有多久没见过了,上一次见,是二十一岁吧。
      二十一岁时光可真是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二十七岁的自己看看过去,可真是鲜活而蓬勃的生命力,如同初春的绿,迸发着无法意料的热情。

      夜幕微沉,飞机到站。
      再次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rose从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的如此强烈,怦,怦,一下又一下,烤焙着自己的灵魂,来到这片熟悉的土地,她开始不由自主的想到他,她是否还会再次遇见他,即使他们已经有七年没见,是2555天是61320个小时,是3679200分钟,是220752000秒。每一秒,她记得都很清楚,因为是时光拿着刻刀,一秒一秒的,在她身上清楚的刻着,从未放过她。
      Rose任由自己慢慢的走在曾经熟悉的街道上 ,空气中充斥着熟悉的雨的气息,月亮的光还是柔柔的,她想七年前也是这样,在无数个夜晚,她等待他下课,她撑着一把伞,无数次月光洒到她的身上,月亮是何其相似,可人呢,她想她曾经是那么快乐,这快乐足够让她七年还念念不忘:“M,我是该爱你,还是该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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