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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
在讲完相声演员的励志故事之后,董老师严肃地说:“在听完这个故事之后,我们学到了什么?我们应该总结出四个行。”
我微微张大了嘴巴。
“第一,你自己得行,这位相声演员他要是自己不练习,不学习,怎么会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呢?
第二,得有人说你行。要是他自己觉得自己讲得特别好,没人听,那也不行。
第三,说你行的人得行。全班都选你当班长,就班主任老师不同意,那你也当不上班长。
第四,身体得行。”
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这和这一则论语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节课讲完之后,要进入评课环节。我认为评课从来说不到点子上,大多都是商业互吹,隔靴搔痒一般不顶事。最多说几句最无关痛痒的教姿教态,从来都是说不到内容上的。
也就是说,所有人都默认,老师什么都可能讲错,但内容从来不会讲错。
这太可怕了。
这个故事与课程的内容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牵强附会,总结得三观不正,还与国学没有半点联系。所谓的国学,不过是开头和结尾的礼仪而已。
呵,这算哪门子的国学课。
我和西顾礼貌地和大家评完课,出来打了个车。
西顾皱着眉头问我:“总觉得他讲的课有哪儿不对劲呢?除了跑题了之外的。”
我把头往她身上靠靠:“甲骨文的木字写错了,那么简单都能写错,真是服了他了,错的也敢讲。”
“不对,还有吧?他把困而不学解释成什么来着?”
“他解释的是遇到困难才学习……”我打了个哈欠,“我都差点笑场了,太神奇了。”
西顾伸了伸懒腰,扒拉开我尊贵的头,“你起开点儿。在这么注重文化的城市里,一个这么有名的国学班,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能讲错,那别的地方得什么样儿啊?”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固然没错,但现在的国学班把国学补得只剩下形式,精华却少了很多。国学课上讲创业的成功学,嘴脸未免太难看了。”我叹气,“也许是我太清高,但这玩意我真的看不上眼。泱泱千年,文人风骨没学会,满嘴跑火车倒是学得快呢。”
西顾摇头:“那有什么办法。难不成还要咱俩开个国学班?你看怎么样?你是学师范的,专业还对口,你又喜欢古代汉语,古代文学什么的,又有教学经验,总比那些人强多了。”
“要我讲讲义务课还行,靠这个吃饭还是罢了,我哪儿配呢?万一误人子弟,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西顾的眼睛本来看着很凉薄冷漠,此时却浮现出淡淡的笑意,“你有这个心,就一定能做好。你不是他们,在这方面,你的清高和责任感要比他们的成功学强多了。”
“不过,家长可能更喜欢成功学。”我望向车外,垂下眼睛,“比如,我妈妈从来都不认为我文学这个圈子里的抄袭是不道德的,因为天下文章一大抄,抄的好证明你博览群书,抄能红,抄能赚到钱。这也是成功学。她不知道别人的成功其实是无法复制的。”
西顾推了推眼镜,和我探讨起一个很神奇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成功呢?是赚了几个亿,还是坐拥美人,是身居高位,还是儿女双全?这玩意有定义吗?”
那当然是分人了。我笑了一声,顶了她一句:“你这么有文化的人,竟然连这个也不知道。农民的成功是这一年是丰年,粮食能多卖点钱。多年不孕不育的夫妇,他们的成功是生了个健康的孩子。我的成功是一本小说写完了,自己相对来说很满意,读者都在夸我。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追求,有的时候,钱什么都不是。”
西顾白了我一眼,她的白眼翻得很是炉火纯青,一分惊诧,两分不屑,三分冷漠,四分嫌弃,简直和大厨做饭时放的糖醋盐酱一样有标准。初中语文卷上用来答修辞手法作用的所有套话用起来都不嫌多。什么生动形象,引人入胜,尽管往上砸。
但这种弹幕我只能在自己的脑海里发,毕竟我是个怂货,是不敢说出来的。于是我闭上了我的嘴巴,这一动作险些磕破了我的嘴唇。而西顾似乎还不习惯我突然闭嘴,真不领情。
回到宾馆,我发现我原来那双鞋开胶了,我又不习惯穿白鞋(其实是我把它珍藏起来了),原因大家都懂……
西顾的审美是很不错的,于是她帮我选了双匡威。匡威之名对我来说如雷贯耳,但我从来都没买过,因为在我看来……匡威都有点丑。
西顾突然开始叽叽喳喳:“匡威怎么会丑呢??匡威多百搭啊,你从衣柜里掏出条裤子,穿匡威都不会觉得不搭的!”
对此我的回复是:“哦,是吗?”
西顾本来要给我来一双白色的经典款,我一把拽住了她的手:“不行!我不穿白的。”
“就你事儿多。”西顾十分生气。
等我穿着新鞋和西顾上街的时候,才走了十分钟,终于发现这个匡威啊,它磨脚。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感觉。只要这鞋磨脚,不管它多贵,多好看,我都会觉得这是双失败的鞋。
西顾在前面走得虎虎生风。
“西顾你――”我提着一只瘸脚喊她。
“你怎么了?”
“你等一等。”我一把拽住她,“磨脚……”
“……”西顾显然没想到这个问题,“我没觉得磨脚啊,是不是你的脚长得不对劲儿啊?”
我立刻怼她一下:“说什么呢!什么不对劲!你的脚才不对劲呢!”
西顾耸肩:“随便你怎么说,反正疼的不是我。”然后又拍了拍我肩膀,“忍一忍吧,忍一忍就好了。”
……这玩意还有忍的吗?我明明更喜欢光脚!
H市的发展比较特别,市中心建设得不是很好,摩登大楼看着又高又大,但建得是乱七八糟,稀奇古怪,郊区倒还很好,有不少名胜古迹。
我和西顾一人捧着一杯奶茶走在街上,深秋的阳光很温暖,但也很有距离感。你能清晰地感觉到阳光带来的温度,也能感知到你触碰不到那个太阳。
我在这一瞬间突然想起那个男孩子,他的笑容温暖明亮,他的眼睛如同盛满了阳光的花,那是不拘什么颜色的花都会有的好看,漂亮又安全。
这个人只消看一眼,就会知道,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干净,澄净如海,温良如玉。如果和他本人相处,我会很喜欢这样的人,但多半不会爱上。
他不是能和我这种人生活在一起的人。我们之间的界线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他做人做事都很有分寸,我也不傻,心里有这个逼数。
比如,我的财务自由是够自己花,能买点保险,能存下来一点点。而我不爱穿,不爱车,不爱追星,不爱化妆,因此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化妆品、衣服还有鞋子的牌子我99%都不认得,正是因为不认得,所以才穷得这么欢乐。
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孤陋寡闻没品位,不是说穿牌子的人不好。我挺羡慕那些妆容精致,衣服漂亮的姑娘,她们自律又潇洒。而我不过是深夜对着电脑瞎几把写文的老女人,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能让自己那么美。
那天我突然发现朱一龙有一双鞋很好看,很想写到小说里,上网找了好久,才看到同款,我一把抓住西顾:“路易威登?路易威登这个牌子怎么这么耳熟呢?”
西顾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LV你不知道啊?”
“……啊啊啊啊,那我知道了,可是LV不是卖皮包的吗?”
西顾似乎受到了内伤,然后端着杯子就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
你看,这就是差距。他是那么追求生活品质的人,那么能吃苦,但又从容优雅,他心有猛虎,又不耽误细嗅蔷薇,当真是在现代社会独一份的情调。
而我的精力只能让我做好一件事,多半分都会让我身心俱疲。我不耐烦经营阅读和写作之外的事情,哪怕是我自己的形象,哪怕是我很久之前就憧憬的所谓爱情。享受孤独未必好,但谈恋爱也是个未知数。
旁人都是博而后专,而我是专过了劲儿,别的地方我再难涉猎,纵然接触也不会多走一步的。这就和别人很不一样了。我以写小说为生,散文写得也还凑合,但于诗歌上,竟毫无天赋,至多只能欣赏。我若是写古体诗,很容易会落人窠臼,写现代诗则是在西顾面前丢丑,就算她愿意看,我自己都不愿意写。
这就和演员很不一样了。只有愿意尝试各种角色的演员才是好演员,否则角色单一,就不是成功的演员。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不公平,因为并不会有人要求做东北菜的厨子也可以做扬州菜,要让诗人也要会写小说,唱京剧的也要会唱豫剧。
这种苛求,似乎只用在演员身上。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写小说的要承受读者的夸赞和批评,尚且不至于太狠毒。但演员要承受的,可能比我们要承受的多太多了。
都说娱乐圈水太深,我在局外到底是雾里看花。我放下笔,西顾看了我一眼,问道:“你还是头一次写娱乐圈的小说呢,你不是说不爱写这种题材吗?受什么刺激了?”
这个小说在写龙哥之余还会用不少笔墨写我自己的故事。
我就是陆晴湖的原型。
我感觉龙哥的朋友肯定都是很优秀的人,都是会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的人。
即便郁郁不得志,
也不会妥协的人。
ps:希望大家多评论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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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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