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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百合的传说 ...

  •   夏天的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雨停了之后又过了好一会儿,叶玺麟似乎又恢复了正常,依旧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还有点欠揍的笑。
      李雪姬将刚磨好的咖啡递过去,上面还冒着一点热气和淡淡的白烟。某女坚信,夏天喝热咖啡就像是冬天吃雪糕一样,纯属有品位之举。当然如果不是空调,也惯不出她这样的怪习惯,可是叶玺麟就不一样了:
      “你是什么科学怪人呀!怎么夏天还喝热的东西。”嘴上虽然很嫌弃,但是手上也没闲着,他忙着接过来,掩饰般的吹了几口凉气,还是喝了下去。然后,若无其事地开始耍流氓。
      “雨下的这么大,我开车不安全,今天晚上小爷我就住在这里了。”最近恶补了早年的偶像剧经典,都怪那个小助理给他瞎出主意。想当初他演偶像剧的时候,也没曾这样用心过。毕竟现在对偶像剧的要求基本都是颜值王道的,人们已经不再能理解真正的爱情了,或者说,真正的世俗爱情放在荧屏上根本就不适用。
      “唔,这么大的房子,我也住不下,你随便挑一间吧!”
      啊咧,这是什么态度,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对象还是个颜值惊天地泣鬼神的当红小生,颜值与才华并存。她怎么这么不在意的样子,这是一个花季少女该有的正确态度吗?至少也会害羞的吧!或者拒绝也行,把他赶走,这样才会有被当做男人的感觉呀!
      “喂,雪姬,男人都是野兽哦!你得保护好自己。”叶玺麟循循善诱,没有留意到他自己也是自己口中的野兽。或者,他就是故意的。
      回应他的是一对翻上天了的白眼。
      “少年,早点洗洗睡吧!”
      叶玺麟就很是无奈地走开了,依言去随便挑了间房间。其实他也算是个标准的正人君子了,他挑的房间与雪姬之间又隔了一间空房。接近又有着合适的分寸。、
      在升腾而上的白色蒸汽之中,倒映着的是一张俊美的脸,一双小鹿眼闪烁着无辜和狡黠的灵光,浅粉色的嘴唇很薄很薄,据说这样的嘴唇是薄情的象征。他自己也一向自诩为是花花公子,逢场作戏而已,他自己其实也不是很喜欢那些女人,只是他这个人,从小受西式教育,要求自己对女人要绅士,温和而体贴。所以那些女人利用他炒作的事他并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在意罢了,反正对他自己也没影响,索性不去管它们。
      第二天,等到李雪姬起来的时候,叶玺麟已经自己开车去机场了,餐厅的桌子上留下了一张便签:雪姬,我去工作了,不要太想我哦!
      怎么像是年轻夫妻的相处方式。欸,不管了不管了……倒是那个奇怪的男人了,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得费点心思了。
      叮叮——一串门铃声响起。
      谁啊?雪姬匆匆忙忙地,边往门边走去,一面又快速将居家休闲的带帽卫衣的紫色帽子从脑后拉下,罩住自己的大半张脸,剩下五官中的嘴巴也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下,不辨喜怒。这个躲避的动作她在以往的岁月里演练过无数遍,因而表现得十分娴熟。
      一拉开门,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夏日气息,饱胀着的,闷闷的,又,钝钝的……
      “小姐,麻烦签收一下。”站在门外的快递员手捧一大束的鲜花,纯白的百合花,大朵大朵的,像是婴儿的笑脸,绽放在璀璨的的细碎阳光下。包装纸是古旧得泛黄的英文报纸,很学生气的感觉。
      现在的世间认识她的人没有几个,不用想就知道是叶玺麟那个无聊鬼。真是的,刚刚才说过不要想他,又过来花样刷存在感,性格也跟想象的一样:花花公子,大众情人。
      “好了!谢谢你啊。”李雪姬将验货单递过去,礼貌地接过花来。
      百合花的花语是什么来着?
      圣洁、好运、高贵、优雅……
      欧洲有句著名的谚语,叫做“百合花胜过所罗门。”
      《圣经》上记载,以色列国王所罗门(公元前1033-975年)的寺庙顶上,就又百合花的装饰。西方传说中,耶稣在山上对众人说:“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既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一朵花呢!”所罗门王享尽荣华富贵,穿戴金玉珠宝,主耶稣却说他穿戴的还不如百合花漂亮,那是因为他所穿戴的只是人工装饰。百合花虽然只是一朵小小的白花,看似也是简洁单调,但这是神的赐予,自然荣美异常。自然胜过人工美,神工超越人工,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所谓“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
      这是美的一面,然而也有悲情的一面……
      传说魔鬼撒旦变成毒蛇,诱惑亚当和夏娃吃下禁果,犯下了人类的原罪。亚当和夏娃因此被逐出伊甸园,他们因悔恨而哭泣,悲伤的泪水滴落在地面上,化成洁白的百合。世间万物不可能是全是甜蜜,正如如此完美无瑕的百合花,却是从无比的凄美中孕育而生的。
      所以,果然是生长在西方的小朋友,虽然不知道他挑选百合花的初衷,但是……
      李雪姬将一大束的百合斜斜地抱在怀中,关了门往回走。
      咦,卡片
      “For 雪姬
      Leo”
      和餐桌上的便条是一样的字迹,龙飞凤舞般的恣意张狂,英文是很正宗的Copperplate体,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原来英文名字是Leo,麟吗?
      只是这一会这样的简单直白,没有丝毫多余的修饰;与之相比,便签上的语气倒是,更加跃然纸上的,欠揍。这么一看,反倒是不像了。只不过,这样的小事,倒是没有什么好计较的。
      雪姬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一个玻璃瓶,倒了些清水进去,然后把纸包装拆开,百合花养了起来。被英文报纸包裹着的花枝显得有些拥挤了,这一下,在大玻璃瓶中倒是疏离开来,显得更加错落有致。她满足地站起身来,伸了个完整的懒腰。
      今天是周末,医院那边也没什么事。
      既然这么闲的话,李雪姬决定换上运动鞋,晨跑。目的地是10公里外的一家炸鸡店。其实,她虽然看起来脸上有点肉婴儿肥,又比较贪吃,但是运动神经还是很好的。可是,明明刚回国没多久,为什么会知道这么远的一家店呢?
      半个小时以后,刚跑完四千米的李雪姬就有点泄气了,这个天气,果然还是太高估了自己,她拿起挂在脖子上的雪白毛巾擦了擦脸上已经连接成线的汗珠,其实也没有很累,帽子的话也可以遮遮过度的阳光,就是太热了,一直流汗会脱水的吧,整个人会变臭的吧!
      于是,李雪姬单机立断,找司机来接她。其实还想打车来着,比较方便,也快不是吗?只是之前为了躲太阳,挑了林荫道,左右两边的梧桐都很有些年头了,巨大的树冠投射下的阴影几乎铺满了整个地面,然而唯一遗憾的是,这一带似乎不太会有车往来。
      十二点,出现在前文cue到的炸鸡店里的是,早已经回家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清爽的假日休闲装的李雪姬。店里的人很多,每张桌子都有人在用餐,李雪姬本来也和其他人一起排着队,不过前面隔着两个人的地方突然伸出一只手把她给拉过去。又在后面人即将因为等待的时间过长本就不耐烦的时候,居然还有人恶意插队,想要出口指责的时候,那个一身黑衣,单手插在裤兜里的少年默默地走到了队伍的最后。
      其实李雪姬一进来,就已经搜寻过那个少年的踪影了,确定了他在,于是就安心地也去排队了。
      整条队伍又一次地安静下来,缓慢而周期性地一点一点向前挪动。时间滴答滴答地走着,少年依然在玩着手机,只是略微有些心不在焉,偶尔不经意间眼光会向前面飘过去,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住得近吗?已经是第二次见面了。季风奕莫名其妙地又想起那个墙边的吻——未完成的仪式。现在想起来,感觉还是很奇怪,有点陌生的,好像不受控制,那一刻身体像是被操纵了一样。不,或许准确来说,更像是一种本能的反应。那样熟悉,那样地自然而然,仿佛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一种名曰亲密的相处之道。
      为什么?以前就是认识的吗?不会。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的条件只是不错,仅仅不错而已;而她,很明显就是很有钱的人家的小孩,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的吧!这么一想,他渐渐地觉得,那个女孩子在离他远去。可是,这突如其来的伤感是怎么回事。
      太多太多的问题,渴求着答案。太多太多的心情,期待着诉说的机会。这样的不期而遇,将来还会有吗?明明知道不可能,但是内心深处还是会有期待,这就是世俗人的感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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