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文的过程中有很多话想说,但写完之后好像又很难再开口了,也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说。
这个故事动笔在5月底,断断续续写了一个多月,到9月底又重新捡起来,总算写到了结局。
Finch在结束一个号码的回程汽车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雇员死了,而他自己在梦里大彻大悟到快要歇斯底里。
醒来后一切如常。
我想其实他们早知道对方对自己有多无可代替吧,只是硬撑着打死也不说,没必要说,都跟命运玩儿一场轮盘赌——如果说得太早结局未卜容易心碎,如果说得太晚没人听见就无可挽回。
但谁知道命运什么时候会想起他们继而来加害或者送惊喜呢,只好一天天过下去,像以往的每一天一样,无事发生。
高危职业者大概都有早死的自觉,可他们都太老了老得没法像小年轻一样做什么都孤注一掷只为当下而活。况且某某人最擅长选择凭一己之身对抗整个世界,委屈自己、隐姓埋名,制造悲壮气氛。
所以即使从最虚妄的梦里狼狈醒来后,身边的John Reese也不过是看起来像要吻他,恼怒地拧掉了收音机的音量制造出一片得体的安静,到最后却并没有吻他。而Harold Finch也只是很想说——“去科罗拉多”。真的很想不顾一切这样说。
一个梦能改变什么?
也许他们最后真的去成了,也许就像梦里,生离死别在随便哪个街口突兀降临。
反正对于两个偷偷爱着彼此的人来说,这些都是迟早的事。
至于为什么叫《科罗拉多》——
其实是在写之前我自己脑补出一段对话,高个子男人居高临下地絮絮叨叨“一堆碎石头有什么好看的”,而矮个子男人好像刚做了噩梦,疲惫地反驳说“科罗拉多并不只是一堆碎石头,并不是……”。
科罗拉多不只是碎石头,碎石头也不只是碎石头。它们都是我该死的爱着你。
反正到目前为止他们仍然活着,分享着一只狗、一份工作、一个煎绿茶摊、一把电影散场后的雨伞的关系,活得好好的。
至于死,谁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