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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番外3 古月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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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仔细的去想过,思考过。或许这称之为逃避更加合适。自己拥有了这个名字,自己被称作王鸿煊时,让我再次找到了那种像人类的感觉。其实这种感觉并不是太坏。在遇见南宫之前的时,我竟然想和其他人分享,过了百年乃至是千年,都没有现在这样的感觉。
我曾经是人类。
我被不断地杀死才有了今天这副身体。与现代不一样的是,那时候特殊生物的血比较纯,我不会爆裂而死,我只会带着这幅诡异的身体一只活下去,没有尽头。
那时候的月亮和现在的月亮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就算过了多少年,她也不会变化。那时候的天空特别清冷,月光温和,是与现在完全不同的感受。
不过在那个时候我从没有想过去欣赏月光这般奢侈的东西,那是一个礼崩乐坏的年代,作为亡人的孩子,我只能在战场上寻觅着死尸,寻觅着死去战士的一切。我们连尸体的遮羞布也扯下,从未给予死者应有的尊重。
天渐渐转冷了,我们身上只有几块破布条,决然活不过即将到来的冬天。我瑟瑟发抖着,望着浅浅的橙色的天空。我至今也没忘记,那是我死去的一天。不,是我们死去的一天。
我是家里最小的一个,一共有七个孩子。我十分累了,便坐在一旁休息。这时,一个浅粉色头发的人,穿着光鲜华贵的衣服走到我的面前。我不为所动,其他兄弟也不为所动,可能我死后他们更加宽裕一些。这个人干什么都好啊,加害侵略也好,杀死我也好,什么都好,我已经无力反抗了。
我用尽全力抬了抬眼皮,只看到那人皮肤渗人的青。
“你活不过这个冬天的。”
我没有回答,也无力回答。
“放弃终会收获。”
他递给我一个还在流着渗人的血迹的饼(现在想来或许是馒头,那时候饼的概览很宽泛的。),血滴滴答答的流下,但我没有理会,拿起便吞咽了下去,那血从我的指缝中流过,渗入我的指甲盖中,我舔了舔滴落的血。只见那男人笑了笑,拍了拍我的头。
“你看起来像僵硬的尸体。”我小声说。
“是吗?还不错。不如,称我为僵尸吧。”
“僵尸?”
他笑了笑离开了,去找我的兄长们,并给了他们同样的食物。他还告诉我们,如果跟他走,会有更多的食物,甚至是玉盘珍羞。最大的大哥当时有十二岁,仔细思考过便带领着我们去往了那诡异的地方。
哪有什么食物。只有二十几个与我们同样大的孩童。之后我们被关在笼子里,一个一个的被带到昏暗的屋子里,二十人只有几个孩子浑身是血的回来了,我瑟瑟发抖,身边没有我认识的人。
他把我带走,没有听我的哭嚎。
屋子里的孩童尸体已经堆满,腐烂,发臭。我环视周围,吓得不敢说出一句话。我看到他的衣服上满是血污,我向下看去,他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剑,我甚至能够感觉到那把刀的渴望。
我的血。
那刀化作人形,一个中等身高的邪魅男人,眼睛快要眯成一条线,带着圆框的眼镜。我非常大声的哭了出来,他踩住我的肚子,我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挤压出来,我开始啜泣,我的嗓子很痛。
“这么小的孩子,非死即疯。”
我听到他那么说。
他在我的胳膊上划了个口子,然后直接将我的左臂抽了下来,血液飞溅,但在这个时候,伤口迅速愈合并长出了新肢。他划开我的肚子,同样的事情发生了。
无止尽的死亡。我已经不记得死过多少次了。
我还在嘶吼,声音已经完全嘶哑。
“真看不出来,你是个四岁的孩子。”那粉头发的人说。
我没有回答他。
“够了,姬元希。就是他了。把其他孩子都杀了吧。”他把我扛起来,在我耳边说,“我还记得你说的僵尸,从今往后,你也是了。我要你以后做我邪教的右护法。”
晚上姬元希来问我为什么没有疯,我告诉他我见过更加残忍的。我是战场上靠剥削死人活下来的,任何死因我都见过。“我见过,见过没有头的,没有脏器的,还有没有皮的,那些比这可怕太多了。”
姬元希笑了笑,我当时在月色下清晰的看到了他脖子上的伤痕,围绕着脖子一圈。直到几百年后我们与冯终堂坐在火堆旁畅谈时,他才说过这是远古时期,犯下大错,被介错人一遍一遍的砍下头颅造成的。也不知砍了多少年,几百年还是几千年他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在获得这张他造物者的面庞时,他反抗了。
之后就是姬元希为救我与冯终堂而破碎,我被断经脉,武功全失,却获得了腐蚀一切的能力。但最后,即使有了这些又怎么样,还不是逼得终堂从万丈深渊一跃而下。这段故事我们有时间再讲吧,题目啊,就用冯终堂写的文章的题目吧,我还蛮喜欢绝世谈这个名字的。
在场的人都吓坏了。包括南宫。他早看这风骚的元某人像极了狐狸,却真没想到还真就是一只狐狸。高昌马上封锁了宅邸,在这种节骨眼上可不能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这件事使在场宾客无不冒出冷汗,尤其是南宫,那狐狸尸体可看的一清二楚。
高昌环顾四周,身边只有几个一直跟着自己的军官和几十年的老管家。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南宫的身上。当南宫再醒来时身边都是不熟悉的景色。身上的衣服换了,身边像是西洋医院。身边都是小混混样的人物,身上都是触目惊心的伤。他四处询问。
“我们看到你心脏中了一枪却仍然有脉搏体温,这太可怕了。我们马上意识到你是特殊生物,就马上把你带到这来了。”有两个女孩来看南宫,双胞胎的模样,都烫着最新式的西洋卷发,穿着旗袍,细高跟。
“我被抛尸街头?”
“可以这么说。”其中一个女孩说。
“等等,特殊生物?我不是人类?”
“是啊,听说你这是叫复活体质,要比传说中的不死体质更稀少呢。不死体质还是会被莫名其妙的杀死。”另一个女孩说。
“复活?”
“是啊,复活。”
南宫脑子里都是那狐狸惨死的状态。再回到原来的地方时,一切都物是人非了。即使南宫已经过气,但是他的神秘失踪也是在城里传了一阵。
他没有钱,什么也没有,只有身上的那一件王鸿煊给他的大衣,他坐在马路边上,看着来往的车辆。突然,一辆车在他的面前停下,车上下来了熟悉的面孔。高昌。
他仔细打量了南宫,那眼神着实让南宫非常难受。他希望南宫为他唱戏,与他红帐春宵的元凤蝶已经死了,他需要一个替代品。美其名曰考虑,实则是威胁。还说,不然就烧了那给南宫回忆的房子,把里面的人都一起烧死。
这个人实在是人渣,南宫那么想,但没说出来。因为幼年的经历,南宫向来是讨厌这种身体交易的行当,当车开走时,便跑向那栋房子。
寒风涌入喉间,咽喉中翻涌出血腥味道。到了门前,南宫使劲地敲门,房东先生缓缓打开门。
“哟,南宫先生。听说你失踪了,我过来收拾屋子,没想到还能碰见你!”南宫拉住肥胖的房东先生的胳膊往外扥,却因为身体虚弱而被拉了回去。他知道高昌是怎样的人,无论怎样,他都会烧了这房子。
“粗鲁!”
房东先生这么说道,南宫倒在地上,身体蹭破了好几处皮,流着血,身上蹭了好些的灰尘。但他还在努力去把房东先生往外面扥。“疯了!你失踪这几天果然如传闻般疯了!”
“你先听我说!”
“我怎么会听一个疯子的话!”
大火中,南宫不知道是谁救了他,但他的确闻到了烧焦的味道。之后,南宫便离开了那个地方,最后,果真是张先生的话是正确的,不在同一个地方待久,不唱堂会,不真真切切的爱上一个人。
此后,南宫放弃了唱戏,学会了抽烟,嗓子废了再也不能唱了。他接受了自己是特殊生物的事实,加入了黑莲会,最后逃离。他甚至跑去北京找乱冥,但是谁都不在那里了。
融入进北京的生活里,开个没有多少东西的小卖部,这样比起以前轰轰烈烈的生活要安静的很多。恢复高考那年,因为无聊而去报考,考上了根本没有人去的心理专业。毕业后进入一家医院却被开除后,四处询问,进入天津一家三本大学当医务室人员。
他以为这样的生活很好,至少比以前的是非少多了。本来的平静生活却被乱冥用华月手机打的一通电话而打破。
有时候他拿出那件黑色的大衣,回忆似潮水般涌来。他笑了笑,不真真切切的爱上一个人他是做不到的。突然他想起那句话,也不知谁说的,太久便忘却的话语。
“他就是我的一场梦,梦醒了,就再没有人撑着油纸伞在雪中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