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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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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在一月初就考试完毕,正式放假。林冬树在放假那天就定下了房产经纪人的工作,这份工作过年几天不需要留守,可以回家陪亲人。
这是他在大学的第三个寒假了,他从来都不会选择需要过年留守的暑假工,尽管那些工作工资会给得很大方,尽管他回家几天,也没啥特别的要做。
房产经纪人的工作,对外形气质要求有一定要求,也需要人能说会道脸皮厚。潘梓婷很吃惊林冬树会选这样的工作,当然这份工作对她而言就毫无难度了,所以她跟着林冬树一起上班了。
每天上班,她都关注着林冬树的状况,几乎成了左右护法。但出乎她意料的,林冬树应付得还不错。他虽然不喜欢说话,但不代表不会说话。对于客户的咨询,他都能很好地倾听,准确把我客户的诉求,对自己手上的资源也很熟悉。他们上班的地方是个连锁的大型地产公司的门店,地处新旧区的交界,生意不错。
但生意不错,不代表能谈成单。本来一二月就是房地产的淡季,咨询的客人并不多,因为正式员工都有业绩压力,上进的房产经纪都纷纷拿起了电话,主动出击去招揽客人。潘梓婷也加入了打电话的行业,公司下放了一批又一批的名单,她每天都听听话话地完成最低要求,把那份客户咨询表应付过去。
林冬树却不爱打电话,要是有空,他就会自己拿着钥匙去现场先把房子看了。
潘梓婷知道,念建筑的林冬树,之所以会选择房产经纪的工作,是因为他一心要接触更多的案例,同时,能了解行业潮流和客户诉求,是最好不过的。
她都看在眼里,所以他要打的电话,她都帮他打,他要填的表格,她都帮他填,他要外出,她就给他打掩护。
换来的是林冬树的感激,他说:“请你吃东西吧。”
她欣然接受,于是他俩常常去吃螺蛳粉、小笼包、麻辣烫、串串香……她都吃得不亦乐乎,吃什么是其次,主要是和林冬树呆在一起,她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舒缓。
他们也有很多共同话题,聊某个奇怪的客人,聊某个装修特别的单位,聊某个叫人火大的领导,当然也聊学校里的琐事,也聊梦想和未来。
接到罗莎的信息后,她有些犹豫,这事儿她答应了,因为她对罗莎是那样充满了好奇,但是她不想跟林冬树透露,怕打破他们之间恰到好处的平衡。
今年的立春是在二月初,潘梓婷在一月中旬的时候提出离职,向林冬树道歉说不能继续给他做“中国好同事”了。
“你别担心我,反正我就是来混的,混不下去就跟你一样回去。”林冬树豁达地说。
于是潘梓婷走了,留下林冬树一个人,还要磕磕绊绊地应付电话营销,吃的臭屁多了,人也麻木了起来。只是他不善交际,又是个学生,和那些没念几年书早早出来摸爬滚打的同事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他们下班后只想着每天烟酒侍候、大鱼大肉,而他的脑子里还是那些建筑构造、力学、材料、规划、设计……
虽然潘梓婷学的是德语,但是总是很努力地听懂他的话,况且,他也不是要她听懂,他只想一股脑儿说了,好像说了,他的思路就会跟着清晰了。
H城和S城一样,都那么大,那么繁华,却那么寂寞。离放门店放春假还有一个礼拜,他会主动发信息问潘梓婷家里的事处理得怎么样。
潘梓婷看着他发来的信息,因为还在给孩子做午饭,就先把手机放下来。她脸上挂起了微笑,就连锅里的食物都变得好吃了。
这份工作她试着干了一个礼拜,渐渐上了手,孩子都很听话,六岁的谢芷莘很灵秀可爱,不喊她姐姐,喊她老师,对她布置的任务总是认认真真地执行。她的妈妈说她“爱走神,魂儿招都招不回来”,她觉得没有这么严重。她告诉莘莘的妈妈,也许是妈妈要求太严格了,她没有自信,所以在做事情之前,就难以进入角色。其实莘莘很渴望肯定,每次把事情做好了,都会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大人。
罗莎听着她的话,竖起大拇指说:“一语中的。”
她每次看向罗莎,都会用一种微不可察的审视。
是这个女人把位置空了出来,她才得到了和林冬树进一步接触的机会。自从罗莎离开了久弥留,她妈妈就学着打理书店,母女二人的感情很好,妈妈又是当了多年家庭主妇的人,对这个女儿特别依赖,所以与其说是妈妈经营书店,不如说是她一路帮扶着妈妈。
她很喜欢书店的设计变化,对林冬树这个初中同学多了几分好奇。
原本她就不讨厌他,虽然他厌学、逃学、孤僻、怪异,是公认的异类。但是他好看啊,林冬树就是那种要是长在了你审美点上的男生,你就对他无法抗拒。在她眼里,他的气质是特别的,就是课本上说的“遗世独立”。
开始她只觉得他是好看,但只停留在“看”的表面上,他们常常在书店碰到,她发现他很喜欢画那种有点童稚的手绘画,用粗线条,童话一般的色彩,在他眼中的世界变得简单粗暴,虽然画风总是有是扭曲阴森,但背后又透露着某种纯真。
她觉得很有趣。
他看书的样子的专心,好像灵魂已经脱离了躯壳一样。但剩下的那个躯壳也越发漂亮,让人禁不住心内柔软起来。
于是她像普通朋友一样和他打招呼,问他书里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林冬树抬眼看她,她在那里看到了一潭深幽幽的绿水。
他说话慢吞吞的,说:“不怎么有趣,讲的是一个未成年妓女被嫖客虐待最后疯掉了的故事。”这么惨烈的故事,在他的口中,却像一个童话。
她瞧了瞧那本书,是白先勇的《台北人》。
后来林冬树告诉她,白先勇是罗莎很喜欢的作家。
她才真正认识了“罗莎”。
林冬树喜欢直呼这个比他大十年的女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亲密得根本没有年龄间隙一样。她套出了他们之间的“秘密”——十七岁的罗莎很漂亮很漂亮,她在雨中撑着伞,穿着邋邋遢遢的衣服,但是她对那个被雨点打得快趴下的七岁小孩露出了温柔的表情。
林冬树在这十年间,每天都在找那个十七岁的小姐姐。
她丝毫不知道如何界定这种近乎信仰的感情,她直觉的妒忌,无缘由的妒忌,对这个老姑娘罗莎,植下了深深的不屑。
但凡有些自知之明的女人,都不该和这样一个人畜无害、涉世未深甚至偏执狂一般的少年纠缠不清。
而现在,这个罗莎,成了她的雇主,她每天都呆在她的家里。
她的家很漂亮,虽然是二十多年楼龄的二手楼了,但软装全是年轻人很喜欢的INS风格,餐具齐全,看得出是个很重视孩子营养的女人。她每天来照顾孩子,冰箱里的食材都是新鲜的,房子早就打扫得一尘不染,衣服是新晾好的,散发着柔顺剂的香气。她会很细心地留下一份菜谱,和对她前一天表现简单的总结,通常都是赞美的话——
“昨天我翻看了一下莘莘的口算本,做得很认真,谢谢你!”
“昨天辰辰说潘老师做的炒莴笋特别香,感谢你哦!”
“昨天孩子们午睡的时间安排得很合理,晚上入睡容易了,爱你!”
……
她总会呼一口气,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已经过了三十岁的罗莎,看着其实只有二十五六,也许是因为她既没有结婚,又没有混出什么名堂,她好像永远在打拼,在为明天计划着什么,在为未来绘制蓝图。她没有足够的安全感,总是在跌跌撞撞。
她很明白,林冬树稀罕这个女人些什么。
单凭罗莎对孩子们的细心和负责,她就无法讨厌她。
要知道,那是别人的孩子。
而她自己,未婚未育。
何以能到这种地步呢?
这种女人,好像不会把普通男人放在眼内里,她会告诉他们,她不需要他们。
真的是不需要吗?
她观察着她,发现她除了有一个叫叶臻一的“男闺蜜”,好像真的没有和别的男人有什么来往了。
不过“男闺蜜”这个存在,已经足够成为她眼中的污点了。
现在,她唯一感兴趣的,就是罗莎和这个“男闺蜜”,究竟有没有什么不说请不道明的关系。
就这样,过了一个礼拜。
她把饭菜都准备好,才重新拿起手机,说:“已经没啥事了,我家里一切都好。”
说完,发了个卖萌的表情。
林冬树可很少会主动给她发信息。
“我也想回来了,阿一说他的档口在年前会忙得不可开交,我想不如我回来帮他算了。在这边钱没多少,但阿一给得很公道。”
对了,林冬树常常跟她说的这个“阿一”,就是那个叶臻一,罗莎的男闺蜜。
林冬树莫名地和这个“阿一”打得火热。
她心里的问号更多了。
“你的目的不是工钱,而是实地考察专业知识啊,不是吗?”她连忙劝住他。
“我已经订了,回来的车票。”林冬树干脆地说,“辞职信批了,后天走。”
“……”潘梓婷当场就回了他一串省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