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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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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要求发布证明文字】
年少轻狂总会让别人抓狂。这应该是一种毫无科学依据但却百分之九十正确的结论。比如此刻,猴子坐在我身边,不停的唱歌。当然,我们是在某家饭馆的雅间里面。但是,就因为这样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用他那满是酒气的嘴来唱陈奕迅的《K歌之王》并且完全不在调上么?陈奕迅要是听到这样的翻唱,一定会直接变身为KO之王将他打倒在地的。
和他住同一屋的许公子终于忍不住了,他站起来摇晃着猴子的肩膀:“哥们儿,醒醒吧!别唱了!不然一会儿把狼招来了你就跑不了了!”
猴子的回答尚未涌出他的大脑皮层,一个声音响亮并且气味独特的酒嗝就从喉咙里冒了出来,直奔许公子而去。许公子没有防备,正深吸一口气,接住了猴子的全部仙气,顿时倒地不起。我这才明白,就算狼真的来了,无敌的猴子也能用这种秘密武器将其打倒。
这时候饭馆老板——我们都称之为黄哥,一个头发已经出现凋谢征兆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用他那不知道融合了多少地区方言的大嗓门对我们说:“你们几个还要啤酒不?”
猴子挣扎着站起来对黄哥说:“要...要...”
我一看再喝下去,猴子还不得腾云驾雾大闹天宫去,于是赶忙想要接下猴子的话。可是,我也喝多了,于是蹦出了一句:“要不起!”
黄哥一边皱眉头一边说:“要不起?你咋不叫三分呢!”
说着他就退了出去。猴子想要拦住他,但是身子挪不动,只能一边招手,一边再次打出了一个酒嗝,然后继续摇头晃脑哼唱起来。我扇着手试图让这味道赶紧消散,对已经不知道在唱什么曲种的猴子说:“猴子,再过三个月就毕业了,到时候你可以去毕业晚会上高唱一曲啊!何必非要折磨我们几个呢!”
猴子拉住我的胳膊:“你以为我,我不敢?!哼哼,到时候,一定让你们,听到真正的世界名曲!”
说完这句话,他松开我的胳膊,滑落到了桌子底下……
给小贝同学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她就坐在我的对面。她那天刚刚烫完头发,略带刻意的发型,再加上她原本就有些深陷的眼窝,让她看起来就像从黑白照片里蹦出来的穿着衣服的外国贵妇。我问她这发型叫什么,她说叫波希米亚卷。我的第一反应是抹着一层奶油的蛋糕,其次才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子。
我们坐在图书馆三楼第一自习室的倒数第四排靠窗的座位上,那是我和她的固定位置,那里可以看到图书馆外的垂柳依依,也能享受丝丝微风的吹拂,连趴在书桌上睡觉都比别的地方舒服。从大二的某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俩就建立了现在这样的良好的关系。在这一排座位的庇佑下,她多次拿到奖学金,成功考过了四六级。而这个座位神的法力似乎只够保护一个人的,坐在另一边的我,只好永远徘徊在及格线的上方刚刚露出头来。
听完我讲的故事,小贝合上手中的《银河英雄传说》,拿起一本考研复习题集,低声对我说:“我都不敢想象。如果猴子真的敢上台演唱,那全校人不都得精神分裂啊!”
“那可不!”我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茉莉花茶,一边站起来说,“每次听猴子唱歌,我总把之前二十几年的事在脑海里过一遍,以防突发不测。我去打点水,你要吗?”
小贝也喝了一口水,然后把杯子递给我:“你说猴子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唱歌的难听程度啊?还是他真的就是为了吓人而生的?”
“这位同学,你怎么可以这么诬蔑你身边的同窗呢!”我一脸的义正辞严,坐下来看着小贝说,“猴子同学虽然唱得不好听,但是也不能这样打击一个进步青年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啊!”
小贝拉了拉我的头发。插一句,我的头发比较长,而小贝同学不知道从何时起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对我不满意的时候就会拉我的头发,还美其名曰“头皮按摩”。她说:“你什么时候开始站在了猴子的立场上啦?又或者你压根就是一只大猩猩变的?”
我无奈的指了指后面:“就在猴子站在我背后的那一刻。”
我和小贝被猴子押着去找诗人和许公子。
据说诗人高三的时候在他们县城的日报上发表了一首小诗并且领取了近三十元的稿费。在精神和物质获得双丰收之后,此人便有如吸了毒一般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吟诗作对,一幅风流才子指点江山的味道。不过他不知道风流的代价是感冒,不会游泳或者攀岩就别对着江山指指点点。总之,继那篇据说名叫《我爱你,故乡》的小诗之后,诗人又创作了大量的诗篇,大有赶超爱新觉罗家族的某位伟人的趋势。可惜的是,皇帝的诗再糟糕也是“御笔”,而他的诗充其量也只能多用一些“比喻”。这些诗篇全都是一个命运——退稿;而他自己的命运,也因为“对于诗歌的无限热爱”而转弯。因为每天不学数理化,诗人也没有办法走遍全天下,只得屈尊来到了我们这所高不成低不就的大学。
我们三人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找到了诗人。此刻,他正翻腾着那本《夜之卡斯帕尔》。抬头看到我们来了,便对我们吟上一句:“光荣,那是绝不出卖的高贵纹章,不是用金钱可以在小店买得到的下等香皂!”
我们三人互相望了一眼,顿觉一串炸雷劈头而来,然后试图以路过打酱油的心态逃离诗人的身边。不料诗人一把拉住我:“陶然,中午饭去哪里吃?”
我无奈的看着小贝,不过她似乎并没有想要替我解围的意思,还故作熟视无睹状与猴子讨论毕业论文的题目。唉,世上唯女子与诗人难养也。我做出平生最可怜的表情看着诗人:“诗人,哥们儿最近真穷。”
诗人瞥了我一眼:“卑劣的小人!我的新作马上就要出世了,为了庆祝一下,我决定请大家吃饭!”
猴子凌波微步般出现在诗人的身边,使用化骨绵掌拍了拍诗人的左肩:“诗人,够意思,伟大!”
诗人看了看猴子,然后呈现出受了内伤的症状,身形也开始变得矮小、佝偻了不少:“不过,我只请饭,不请酒啊!”
猴子一脸大度的搂住诗人的肩膀:“都是好兄弟,请吃饭我都觉得过意不去啦!”然后一指我:“陶然,你就别愣着了,快去买酒,给诗人庆祝庆祝!”
许公子来到饭馆的时候,除了小贝,我和猴子还有诗人早已经喝高了。猴子用他仅存的人性问道:“许公子,你小子又跑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来。”
许公子嘿嘿嘿的笑着,却不作答,只是给自己的杯子里倒满了啤酒,然后一饮而尽。
这时候小贝说话了:“我知道了。今天薇薇公主回銮,许总管去接驾去了吧?”
我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小子今天这么自觉,一来了就自己喝了一杯。”
诗人也不甘寂寞:“许公子,我猜你今天是不是向薇薇公主倾诉衷肠,然后侥幸得手了?”
许公子喝掉了第二杯酒,这才说话:“我只是想默默地喜欢她。”
其实我心里明白,许公子没有勇气告诉薇薇公主他喜欢她。他在爱情的路上摔过跤,而且这一跤摔得很严重,导致他现在都不敢再对谁说爱了。哪怕他喜欢薇薇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秘密,连薇薇的隔壁寝室的室友的男朋友都知道这件事,许公子却从来不肯说出来。
许公子虽然平时在人群里显得比较沉默,但是自身的条件其实是很出众的,虽然没有一米八但是足够挺拔;虽然不是临风的玉树,但据我们学校附近的小区的菜市场的不完全统计,大学三年半以来,追他的女孩子不下十个。但是,唯独对他自己喜欢的人,他却是那么的缄默。
喝到了免费啤酒的诗人似乎并不想放过他:“你呀,就是缺乏勇气。我看就算大学毕了业,薇薇公主也不会知道你喜欢她的。”
许公子这时候不干了,他放下酒杯,右手食指对着诗人一点,似乎要施法把诗人变成石人或者死人:“什么叫缺乏勇气?像你那样屡退屡投就算勇气了?”
许公子这下子可说到了诗人的痛处,诗人一下子就不干了:“许公子,你看着!我在毕业之前一定会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我的作品的!”
许公子也不甘示弱:“好!只要你能发表,我就立马去告诉薇薇我喜欢她!”
早已喝得脸红脖子粗的猴子也冒了出来:“只要,只要你们都成功了,我就在毕业晚会上,为大家,献歌一曲!”
我和小贝彼此无奈的对视了一眼,看来今天的事情不会很容易就收场了。
因为这顿饭是在一个叫做“昆仑炖菜馆”的地方享用的,所以为了表示纪念,我们几个把这次协议称之为“仑炖条约”。
该条约条款如下:
第一,诗人必须于大学毕业前在国内某家报纸或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诗篇,但不包括校刊、征婚启事或电线杆小广告等等。
第二,许公子必须于大学毕业前当众告诉薇薇公主他喜欢她。见证人不得少于三人,许公子告白的音量不得小于看中国队比赛时骂人的音量。
第三,猴子必须在毕业晚会上为大家献歌一曲,并且保证不会引起听众的不适或会场的骚乱。如听众产生任何后遗症,由猴子个人负责。
第四,陶然必须在大学毕业前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月薪不得低于三千,且不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要求。
第五,未完成任务者,有义务请完成任务者吃饭喝酒及唱歌跳舞,安排的局数大于等于二,每一局的消费标准不得低于300元人民币。
第六,小贝同学为本条约的见证人以及全程监督者,可以无条件参与由此产生的各种饭局以及娱乐活动并享有不付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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