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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1 章 ...

  •   每年九月一日对于学生们来说是一部悲剧,剧名《返校》;对于孩子家长来说就是喜剧片了,片名《熊孩子不在家》;而对于新生来说,那就是部灾难片演到了片尾,正要登上诺亚方舟的时刻,这一天,军训的孩子们终于要结束了这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晒出美味晒出鲜的日子。

      此刻的北华大学操场上响起的是激昂的分列式进行曲的声音,炎炎烈日下,青青草皮和塑胶跑道上站着的是等待着军训最后检阅的大一新生。不论男女,个个站得笔挺,怒目圆睁,目光平视前方,仿佛那灼眼的日光不存在一般。就连那些平日军训时被教官训的皮孩子,当下也是双臂自然下垂,拇指贴着食指第二关节线,中指贴着裤子中缝,双腿并拢,抬头挺胸,挺拔得犹如一颗颗小白杨的模样。

      与这庄严肃穆的氛围完全相反的就在一个栅栏之隔的操场外,有行色匆匆赶往教学楼上新学期第一堂课的,也有睡眼仍旧惺忪打着哈欠趿拉着拖鞋缓步往食堂而去的,当然也有打扮妥当欢天喜地向校门外去的。

      而你若仔细看的话,就在操场的铁丝网旁边,扒着几个女生,戴着墨镜打着太阳伞,从她们身边走过,你就能听见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里满是兴奋。

      “唉唉唉,看那个,那个旗手。”

      “哪哪哪,哪呢?”

      “就那个在走的那个,标兵方阵,前面那个旗手啊。”

      “哇,不错啊,这长腿,这肤色,这就是传说中的翘屁嫩男啊。”

      “你们看看你们这表情,收收口水啊。不要太夸张了,你们这大墨镜戴着,能看清楚吗你们。”

      “你近视你就配眼镜去,不要怀疑咱们审美行不行。”

      “过来了,过来了。”

      说话间,标兵方阵的队伍沿着操场的塑胶跑道,稳稳地齐步走来。排头三位标兵,个个一米八出头,身形挺拔,英姿飒爽。尤其是中间的旗手,上半身曲臂举旗,宽肩窄腰稳定不动,下半身双腿修长,行进间稳健有力。

      视线上移,帽子下方是一张精致白皙的脸,看不见与阴影融为一体的眉毛,但却不掩那细长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热气蒸腾下红润的薄唇,若仔细观察,还能看见蒲扇似的睫毛在阳光的照射下竟然在眼部形成了一小团阴影。

      “好看是好看,但这长相看着好像有点高冷啊。”

      “什么叫好看是好看 ,嗯?我允许你重新说一遍。”

      “啊啊啊。喂,举旗子那个,学姐请你吃饭吧!”
      “喂。举旗子那个,别听你们学姐的。学长请你吃西瓜。”喊这话的,是近旁身穿背心裤衩,坐着小马扎,手捧大西瓜,一勺一勺挖着果肉的学长们。

      “真香。”

      这时,几人身后走过一人道:“别想了。那人叫汤隋,算个童年就出道的小明星吧,你们网上搜一下就知道了。”说着往汤隋那里看了看,接着道:“这么帅,还能考进咱们学校的,有没有女朋友不好说。没有估计也看不上我们这样的。再说,我听说新闻系系花早就放出话说要追他了。”

      说完又从头到下扫视了几个女生几眼,撇撇嘴面露不屑,转身扭扭屁股就走了。

      “哎哎,别怒别怒。”一个女生拽着另一个眼看着作势要起身的姑娘,“何必跟这种人一般见识。咱们今天是陪吱吱来看她男朋友来的。”

      “对对,我看这人应该是也有那打算,听说系花出马,感觉没自己什么事儿了,就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行,给吱吱个面子。”

      而汤隋那头,虽说听见了学长学姐的喊话,倒是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眉头也未曾皱一下,嘴角亦无丝毫起伏。

      这情况对他来说太寻常了,从前他还会心跳加速,一股热气上涌,脸色泛红。但当次数多了之后,他对这样的调侃已经应对自如。当面叫老公的都有,今天这样的,算最低程度了。

      他仍然保持着目视前方,挺直腰板,步伐稳健,沉稳向前。一副高冷的翘屁嫩男模样。

      各方阵依次列队行进接受检阅,一遍遍响起“首长好——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的嘹亮的喊声,也有军体拳方阵和格斗方阵“嗯、哼、呀、哈”的叫声,伴随着军乐声渐渐弱下去,阅兵式进入到一个新的环节:终于站定但还是要听些有的没的的演讲。

      你看见的是一个个标枪似的站立着的新生,实际上是一个个灵魂被烈日晒到蒸腾而出的躯壳。虽仍直视前方,但已不再怒目圆睁,眼光涣散没有聚焦。眼中是太阳的光晕,耳中是嗡嗡响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的校长发言。

      “下面有请本次新生代表上台做演讲发言。”

      整齐而毫无灵魂的掌声随之响起。

      随着一双笔直修长的腿出现在主席台上,方才还如失魂丧尸的方阵队伍的一个小角落里,有几只小丧尸已然回魂。

      “诶,乐乐,那不是你哥嘛。他是新生代表你怎么没给我说啊。”

      “嘘,小声点啊。我可不想以后变成情书邮寄员。”被叫乐乐的女生头未曾晃动,仍保持着标准稍息的姿势,只两颗大眼珠子快速地左右扫视一番,确定旁边站着的人没听见两人对话内容,“我哥也没跟我提过啊。现在别说这个了,待会儿结束了咱们细说。”

      方才说完,隔壁方阵队伍里就传出来窃窃私语的声音:“哎哎,快看,那不是标兵方阵那个旗手吗。”

      “真的也。好帅啊。”

      “我这站了半天腿都有劲儿。这哥一上去,我这腿就软了。”

      “我也是。”

      “咳咳”队伍前面传来教官警告的咳嗽声,女生们立刻都收了声。但已经不再是之前行尸走肉的姿态,神采奕奕,两眼放光。

      那人自主席台左侧登台,缓步向前。183的个头对于这个高个子遍地走的城市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只能算中等偏上,却万万谈不上夺目,让人高看一眼。站得近的人自然能看得见那张精致冷酷的脸,但对于远处的人来说,实际上只能看见一个比例顺眼的身躯。

      不看脸,光看身躯,顺眼的人不要太多。但汤隋不同,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气质。他很正,行进间的姿态很正,没有丝毫流里流气的或下沉的感觉,但也不是如军人一般严肃的板正。而是那种让人轻松而不至于有压迫感的那种正。

      如果现在能够随心所欲交流的话,你一定会听见一句:“啊,同人不同命。别人穿迷彩服和我们穿迷彩服简直就是卖家秀和买家秀啊。”

      他沉默地在演讲台前站定,略微低下头,伸出手,轻轻调整了话筒的高度到适宜的位置,请了下嗓。

      “敬爱的各位首长、校领导,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我是来自软件学院计算机系2018级新生汤隋,很荣幸有此机会作为新生代表来进行阅兵演讲。经过......”

      汤隋,2018级计算机系新生,以年级第一的身份考入本专业,又在军训中获得优秀标兵殊荣,加上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小明星,身上多少还是有些热度,自然也就获得了此次作为新生代表演讲的机会。演讲的内容其实大同小异,无非是努力的过去,磨炼意志的军训,以及值得憧憬的未来,无甚特别之处。

      吸引人的,是他如泉水一样的嗓音,不是魅力大叔的成熟睿智的低音炮,也是阳光运动型男的朝气蓬勃少年音,也绝不是雌雄莫辩的小细嗓。

      他语调平静,一字一顿间如泉水从地底汩汩流出,干净、清澈、透着光,还带着丝丝凉气,似是能透过声波直达人心,缓解这暑气,让躁动的心平静下来。
      不久,话题#汤隋 北华新生代表#便登顶热搜,热评几乎被粉丝安利占领,但也挡不住有几个问着“这人谁啊,不认识”,“怎么又是这种小鲜肉”,“多少钱买的热搜”,“戏子误国”之类的不太友好的评论混入舔颜队伍之中。

      这头检阅结束,学生们都一股脑涌入了澡堂,而对于经济上比较宽裕的汤隋来说,自然是不需要去挤澡堂的。当室友问起他要去哪儿时,他答道开个钟点房洗澡,立马获得全寝室的认同。外面开一间房虽然也需要排队等待,但好在有空调,有网络,有电视,有柔软的床,房间费一平摊,也就不多了,可比在这种时刻去挤澡堂要来得舒适得多。

      当汤隋从浴室出来时,室友周林拿着他手机冲他摇了摇:“一个叫乐乐乐的刚刚给你打电话的,本来没想接的,但她一直拨过来,担心万一有什么急事,我就帮你接了。”

      “噢,没事。她有说什么吗?”

      “没说什么,就是叫你出来了给她回电话。”

      “行。”说着汤隋便接过手机拨了回去,这头周林看着汤隋这简直不给身边男生留活路的脸,犹豫片刻,还是问道:“女朋友?”

      “不是,我妹妹。你打电话给我了?”汤隋刚回答完周林,本还想再解释几句,那头乐乐乐已经接起了电话。

      “刚刚你室友接的,说你在洗澡。”

      “上次我给你说军训完一起吃饭的事你还记得吧?”

      “嗯。你准备好了?想吃什么?”

      “对不起啊汤隋哥哥,结束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男朋友居然跑来我们学校了。”

      “沈宇航过来了?那没事,你们俩好久没见了吧,赶紧去吧。”

      “不是。我们不是先约好了嘛,我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

      “所以?”

      “我们一起啊。”

      “那你用得着特意打电话给我,沈宇航我不认识还是他不认识我?”

      “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啊。我是想说,我能不能再带一个人过来。我室友。”

      “理由。”

      “甜酥酥第二个半价,而且有一个特制甜品是要双人行才送的。要是不多叫一个人,咱们就是三个人了。你知道的,沈宇航这个人虽然不喜欢吃甜品,但要是我跟你点双人的,他肯定得跟我闹。加上我室友...”

      “行。6点钟见吧,我把订餐房间发给你。”没听更多解释,汤隋便果断结束了通话。后面的理由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

      晚上八点,太阳已经完全沉入了地平线,只留下一丝余光,显得天空不够黑,倒还依旧带着暖意。

      一盏盏路灯亮起来,街边的霓虹灯也不甘示弱,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大学城附近尤其热闹,最多的还属各式各样的餐饮小食,不光是有装潢别具风味的异国餐厅,全国连锁的诸如沙县、麻辣烫、鸡公煲、黄焖鸡等快餐,更有推着餐车叫卖肠粉、烧烤、热干面的流动商贩。

      最教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家位于街角的店,店面并不大,但远远地你就能看见它。整体粉色软包,粉色调为主白色为辅的霓虹灯灯牌也是占据着店门头相对巨大的位置。相比于其他餐饮多使用或暖色系黄光增强食欲、或冷色系白光显示卫生整洁、或绿色系显示文艺独特气息来说,粉色,尤其是整体粉色来说,就显得非常夺目了。

      粉色,基本也就是说,贩售对象为女,基本与男生绝缘。

      但,老板可不管这些。

      门店上灯牌字样:“甜酥酥Sweet”。对于老板来说,甜就对了,我就是要让女孩子甜甜的,男孩子甜不甜管我什么事,反正,他们也有需要给女孩子买我的小甜甜的时候。

      这不,灯牌下面站着的,是千里追妻的猛士沈宇航和他手中牵着的娇妻乐乐乐,以及现在仍然站在热搜榜上的汤隋,再加上被拉来凑单(观摩帅哥)的室友孟婉婉。他们吃过饭直奔甜酥酥,现在已经排队20分钟有余,终于来到了门牌底下。

      “不愧是网红店啊,人这么多。”孟婉婉作势倾斜身体往里面看去,正准备回身与身后的乐乐乐说话,便来了个店员。

      “参加双人行活动的客人注意了,我们店的今日的特制甜品还剩最后两份了。后面的客人如果是专门为此而来的,可能要跟你们说声对不起了。”女店员身上穿着白衬衣,百褶裙,一副学生的装扮,今日主题大概是学生时代吧。

      她的声音洪亮,却并不刺耳,倒是有些安抚人心的作用。但也招架不住有些人确实是为了特制甜品来的。

      后面便有人说:“那就摇轮盘啊,总店那边不就这么弄的吗?”

      店员听了之后,似是觉得有道理,便回过头去朝店里望了望,老板就在里面忙着做特制,她不清楚刚刚那人的提议老板有没有听见,她虽觉得可行,但也没有资格做决定,她需要老板点头同意。

      随着店员的动作,排队的四人也跟着她的目光向里望去。

      粉色的光晕下,几个穿着学生制服的店员在忙碌地调着已经点单的顾客的饮料,而唯有一人,穿着棉质短袖,梳着双髻,低着头,手中摆弄着什么东西,不见面部表情,却莫名就是让人觉得她很专注。就在店员考虑是否开头复述一遍轮盘建议的时候,方还低着头的人抬起头来。

      “这样不公平,前面都是按排队来领的。突然换凭运气的,对排在前面的顾客并不公平。规矩还是照旧,排在前面的顾客先得。”她似乎是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严肃刻板,微微笑了笑,接着道:“不好意思啊,今天只准备了88份特制,后面的顾客下次有活动一定早点来吃噢。”接着又低下头继续手头的工作。

      但她并不知道,虽然在她抬头的那瞬间,众人确实被哈莉奎茵的装束惊艳了一番,因为服饰妆发还原度极高,更因为那一瞬间抬头的冷酷桀骜的感觉着实迷人,唯独当她开口时的小蜜嗓让人脑子里飘过“ooc”的字母。而后加上甜甜的笑起来,嘴唇微翘,眼睛弯弯,眸光里的丝丝歉意,配合着更甜了一个度的嗓音,直叫人心里酥酥麻麻的,好不甜蜜。哪里来的什么严肃刻板,又怎么会忍心责怪。

      “我终于知道这个店为什么叫甜酥酥了。我觉得我都要化了。”乐乐乐眼里不停冒出颗颗爱心感慨道。

      “要不是我是你男朋友,别人恐怕会以为你是同性恋吧。”沈宇航道。

      “老板娘这甜度,好想天天来喝奶茶,听她说话啊。要是因此得糖尿病我也甘愿啊。”孟婉婉道。

      几乎与孟婉婉同时,乐乐朝身后气愤地说:“哥,你以前居然吃过特制,也太不厚道了吧。我都没吃过,都不知道什么味道。”

      “嗯,很甜。”

  • 作者有话要说:  我修改啦。终于把女主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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