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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年我为了她,砸碎了十年的存钱罐,我和她的真实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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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问我,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是什么?
我想,我会回答,是和她在一起的那些微的时光,短暂的过去吧。尽管短暂,尽管渺渺,但我,真的很爱她。
可是,她爱我吗?
我不敢问,也怕问。回看和她所有的接触,我也是偷偷摸摸,也是等待。
96年,上初中那会儿,我为了帮助她,把存了十年的压岁钱一并拿了出来。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打破那只肥猪存钱罐时,所发出的清脆声。
后来,爸爸望着彩电上空空如也的地方,问我存钱罐去哪了,我说弄丢了。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爸爸看我的目光是多么的怜悯,他是真的以为我弄丢了。他没有责备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搞丢了,就算了。
他大概从不曾想过我会对他说谎吧。
是啊,他又怎么会想得到呢,毕竟我从小到大都秉承着他的教导,不要撒谎,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的确是按照这个教导行事,没有对他,没有对任何人撒过哪怕一次谎。
因而,他对我只说了一句:“搞丢了,就算了。”
之后,他又笑着对我说了一句:“下次考试,你要是拿了你们班第一,这钱我给你补回来。”
老爸当时是国企高管,听妈妈说地位一点也不低,所以,他说出这话时,我并没有认为是安慰我的话。
但是,这笔钱的用处,我又是用来做什么呢。
我很喜欢周颖,自从见到她的第一眼,我便迷上了她,当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而她是一个高中生。我是本地的重点初中,她是本地普通高中。我是一名好好学生,而她则是一个社会分子。
她喜欢到处厮混,喜欢拉帮结派,喜欢勒索她人,喜欢打架。但我,就是喜欢她。我想若说一见钟情,那这便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我真的很喜欢她。
可她又怎么会喜欢我?我们甚至连面都没见过,或许该说,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即便我总是制造和她的偶然相遇,她也只当我是碰巧撞见她勒索,碰巧撞见她蹲马路的路人,她也许根本不知道我这个人吧。
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跟踪了她。我发觉她在那个桥洞下徘徊了许久,甚至,在桥洞下面搭建什么。我隐隐感觉到了不妙。
她这是要做什么。
随后的几天,她总是会若有若无的来桥下装点这个简易的住处。她在搭建这个窝,但从来没有住进这个窝,她也不会让其他任何人沾染这个地方。曾经有一个流浪汉住进来,被她给凶狠的轰走了。
其实,我早就从仰慕我的后辈哥哥那里听说了,周颖跟家里决裂,现在住在她朋友那里。
怕是,结合这段时间的观察,想来就连她朋友那里,她也不能长呆了吧。
所以,某一天,我趁父母不在家时,偷偷的砸碎了我那个储存了十年的存钱罐。里面挤满了钱,绿色的两块,暗红的五块,蓝色的十块,还有五十的,一百的,硬币,所有的钱随着罐子的破裂散落到了地上。
我拿出准备好的书包,把所有的钱全都塞进了书包里,整个书包都被塞的鼓鼓的。
当天下午,我瞒着父母向学校请了病假,拿着那一书包的钱,跑了两里路,跑到了就近的银行,当着收银台阿姨的面把那一包的钱倒了出来。
随着钱倾泻而下,我记得,当时整个营业厅,所有的人都集中在我的脸上,好像看到了什么惊异的事情。
是啊,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的我,的确够奇特的。奇特的我都麻木了。
我没有在意那些人的目光,那些人的指点,只想快点把钱兑换成一百元现钞,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交给她。
我啊,不想她睡桥洞。
正如我的感觉那样,我对她的爱,只是单纯的想要奉献些什么,想要为她做些什么,其它的我其实并没有考虑那么多。
那一天。我把这一沓钱装在书包里带回。
之后的几天,我都是把钱放在书包里背着,为了不让钱在我捡课本的时候掉出来,我特意捆的很好。
然后,某一天放学后,我如往常一样,跟在她的身后,很远的地方,不让她发现。
我随着她来到了她朋友的公寓下面。她就住在她朋友的公寓里。说是公寓,其实很破旧。听小区的大爷说,她朋友也是单亲家庭。
然后在我漫长的关注下直到夜色昏暗,我便在公寓不远处听到了从上面微微传来的她们之间的争执,虽然之前也有几次争吵,但这一次尤为严重。我甚至听到了“刀”这个字眼。
不一会儿,她的行李和衣物都被扔出了门。她只是默默的蹲下身子收拾好行李后,就两只手提着李箱走下了铁梯。我很想上前去帮她,可脚却如同生根了般,迈不开步子。
那一晚,我远远的跟着她,直到他走到了那个桥洞下。
这就是她的准备么?我在心中喃喃自语。所以,我早已经为她准备好了一切。
我从书包里拿出了那一沓钱,在昏暗的路灯下,一步步向着把脸埋在手臂中坐在行李箱上的她走去。
她一点也不怕是谁来了,只是冷漠的抬起苍白的脸问我做什么,我伸手递出了那一叠厚厚的钞票。那一次,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勇气迸发的时刻。甚至是后辈向我告白时,我都没有这么的紧张,心跳。果然,我只有对她才会这样。
那一晚,她在我的劝说下收下了我的钱,去找了一个旅馆住下。三千块,换算到现在也值个四五万吧,足够他住个一年半载。
那要是之后呢,她的钱花完了怎么办?我想,我会为她想好一切。
这种付出的情绪,我都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仅仅,仅仅,只是想要她不哭,想要她不那么难过。仅仅是这样就足够了。或许,我更愿意看到她勒索同学时的嚣张模样吧。
我大概是病了。
之后,她住进了旅馆。那个时候旅馆很便宜,足够她住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一位同学约好,我帮他写作业,他替我瞒着我爸妈,我晚归时就说我跟他在一起,或者是说在他家里学习。
就这样,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出入那个她所逗留的旅馆,在此期间我和她的关系慢慢由陌生到友好,再到她不在把我当成一个初中的小屁孩,认真的和我说很多事情。
我和她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她看着黑白电视机,我伏案在一个被蜡烛烧焦了一截的几案上温习功课。
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我首次取得了一个年级第一。
爸爸高兴坏了,遵守了约定,给了我五千块,比预定的多了两千。
我也按照计划拿到了这一笔钱。之后便是考虑怎么交给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