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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   “爷?这都半个月了,主上都没找您,您可好,还有工夫在这儿摆弄花草。”八木掂着个水桶,这是昨日从井里打上来的水,程墨修让放置一夜,今早用。

      他蹲在地上,穿着一身灰色耐脏的纯棉长衫,正在一点儿点儿往紫砂花瓶里放土,这土也是加工过的,院里的土配了点呕叶土和鸡粪,搅合了搅合。下人都是按照他的吩咐老做的。

      这档子他挽起袖子,丝毫闻不到那发呕的气味似得,不像个世子,像个农家田里干活的百姓。亲自上手,把两三年苗子的墨兰认认真真的栽培到竖长的紫砂花瓶里。

      除了墨兰,还有其他几个品种的兰花。

      八木不知道为何爷最近过起遛鸟看花提前退休的日子。

      一副淡定的神态。

      后院的甬道上,一个门下的小厮跑了过来:“爷,二房的奶奶就在门口了,还带了东西,说要看您。”

      程墨修没有停下手里的活。

      “你去,告诉他,我睡着呢,还没醒。”

      “是。”小厮领了命忙跑去回话。

      以往若还做一些面子工程,现在一点儿也不需要了。谁知道她们打的什么主意,这个关键的时候,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八木呀,你知道主上他为何会喜欢男子吗?”程墨修继续着他的活。

      “这个……”八木摇头,“真不知道。”

      程墨修道:“主上的亲娘很爱前主上,也就是我爷爷,可惜我爷爷不爱他的母亲。他从小便不再生母跟前抚养了,后来因着几个妃子欲加害于他,他自己求了我爷爷,不要养在后宫里,主上吃过毒药,没死,溺过水,没死。不过这些在他心里已经足够让他讨厌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子了。”

      八木打了个冷颤,这洛阳城权利最大的地方竟然还有这等龌龊的事儿。

      “女子能把孩子生下来都已不易了,怎么还有人害孩子呢?”八木看似天真的问道。

      程墨修不禁哈哈大笑:“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我家就是啊,我娘生了两个娃,我是老二,我上头有个哥哥,可惜听闻两岁就得病死了,后面在生老三的时候,孩子带着我娘,一起没了。我是个独苗,全村儿也都待我很好呀。哪里会害孩子?那些害孩子的人都是混蛋。”

      程墨修不停的用手压了压已经摘种好的墨兰,把土给压实了:“哈哈,对,那些都不是人。”

      整理完了一盆,再整另一盆。

      他道:“所以主上的娘同我娘一般,都是钟情之人。而主上在即位后就十分忌惮他的兄弟,这才把我父亲赶到边疆的。至于那个偃师王,你应该也听闻了吧,他自己在城郊有个马场,喜欢跑马,涉猎。他儿子呢,喜欢逛春楼,这都是次要的,你且想想,若是偃师王对主上的威胁大于我父亲的话,怎么会把我父亲撵走而不撵偃师王呢?”

      “哦。”八木恍然大悟,“我知道了,偃师王不如老太爷聪明,对主上有威胁。”

      “哎呀,总算说到点儿了。”程墨修点点头,想拿沾满泥土的手敲下八木,哪知八木闪的快,“嗳嗳嗳,爷,我说对了的。”

      程墨修笑着继续摆弄自己的花草。

      如今程墨修的一举一动,丁禄番都尽数掌握。公子哥就是公子哥,养鹅、养花。不过有点儿欣慰,程墨修好像不怎么近女色,不似程康伯那般,离不开女人。

      远在鲤城的江府一家子,正在艰难的渡过这最炎热的夏季,没有空调和电扇的年代,为了晚上能睡的凉快,大家把席子都铺到了院子里,再在院里围个蚊帐,晚上夜风一刮,还得盖着个小毯子呢。当然了,在院子里睡不好的地方就在于,夜里总有蚊子相伴,嗡嗡嗡的隔着蚊帐就在耳边,可惜再怎么嗡,也吸不着血。

      在土匪第一次给江云儿送玉席后,都过去这么久了,也没见提什么要求,不过一直还在无私的送东西。李氏放下了一些芥蒂,拿出了一直收起来的玉席,晚上给江云儿用。如今整个江府,就数江云儿日子过的最滋腻了,穿的是杭州的丝绸,用的是洛阳的胭脂,吃的是吐鲁番的葡萄干,吃穿用度,都是土匪给送来的,久而久之,李氏甚至在一瞬,觉得土匪真好。全府的人要嘛直接睡到石头地上铺个单子,要嘛像当主子江月儿她们,在院中搭了个竹棚子,睡在棚子里。江云儿的玉席大家都见到过,用手摸一摸,透凉透凉的,羡慕死众人了。

      在那次抓到十几个倭寇之后,江昊翰果真等来了升职,原知府被调到了别处,而作为同知的江昊翰则被升职为了鲤城的知府。当然了,他首要任务就是给家人换个院子。

      如今在鲤城的日子,倒是越来越红火了。

      虽然还是比不过洛阳的日子,却也没了洛阳的勾心斗角,远离了是非,除了江昊武和江昊林之外。如今江昊武的伤渐渐痊愈,兄弟俩时常喝酒到半夜,感怀着以前在洛阳城里的风光日子。

      江月儿却十分知足,如今挺好的,大家都在一起,母亲也没再催婚事了,没事儿和弟弟妹妹到海边溜达溜达,这样的日子,虽穷,却幸福。太子死了,南朝选谁当新太子,这个他们关心不到,也轮不到他们。

      只不过一个月之后,天气渐渐没那么热了,从洛阳城的消息先传到了衙门,还是江昊翰首先得到了消息,告之了家人。

      傍晚,一家人围着院子里的石桌坐着,如今吃饭都在这一处,凉快。

      饭桌上的小米还是李氏匀出来一点儿给的田氏,这是土匪送的,李氏没给马氏,单独给了田氏,主要还是如今江府里就田氏的夫君江昊翰一人有职位在身,难免府上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得哥哥嫂嫂来帮忙。

      李氏送来,田氏就收,收了给孩子们坐顿好的。

      “这是长安的小米呀。”江星儿喝了一口就尝出来了。

      田氏端起碗咽了两三口,附和道:“就是,是长安的,这味道比洛阳的小米都好喝。”

      “这土匪抢劫的哪里都有呀。”江星儿疑惑道。

      江月儿喝不出来。只觉得好喝。

      “哎呀,我同你们说个天大的消息呀。”江昊翰道。

      如今洛阳城但凡有什么事儿,都是父亲先知,再在饭桌上同一大家子将来,人虽不在洛阳,可时刻还是心系着自己的家乡。

      “新太子选了?你们猜是谁?”

      江月儿反问:“主上不就一个孩子吗?”

      “对啊,就一个,所以新太子是从王爷的世子里选出来的。”江昊翰道。

      江月儿仔细回想,不过这也不耽误她吃饭。“我就只见过那个胖胖的伊川王世子呀。”

      “对呀,”江昊翰道:“就是他呀,没想到吧,他那么胖能当太子了。”

      田氏抬眼看了看自己的丈夫,鄙睨的目光中似乎不大理解这胖和太子有什么关系。

      江月儿喝完了第二碗,还要再喝。

      田氏拦道:“大晚上的吃那么多干嘛,你好不容易瘦下来的,还想胖回去呀。”

      若不是母亲提,江月儿差点儿就忘了,自己如今可又瘦了许多,来鲤城的时候一百四十斤,现在,一百整,她这高挑的个子配上这样的身材,妥妥的已经出落成似江文儿那般的美女了,只是她不自知罢了。

      “恩,姐,你好像就是瘦了,不过也黑了。”江星儿实话说道。

      江月儿最近也没仔细瞧过自己,府上的铜镜瞧不出个色儿,得有一池安静的湖水,才倒影里看。如今的江月儿美则美矣,就是黑黑的让人觉得太过健康了,不仅江月儿,全家除了田氏不大出门被晒外,各个都是个黑泥鳅样子。

      江月儿不禁叹气,“哎,我好不容易瘦下来了,可变黑了。怎么都不是美女呀。”

      江星儿哈哈大笑:“姐,我觉的黑点好看,看着厉害。你瞧云儿姐姐,那么白,就病怏怏的。”

      这一家子人,日日都是如此,过的好似比洛阳还温馨。

      可他们不知的是,在半月前,主上下了决定把太子之位给程墨修的时候,本是很平静的一个午后,没了燥热,多了些秋风,他走到御书房的桌案前,像往常那样,拿朱笔在丁禄番的奏折里程墨修的名字上画了个圈,表示肯定。刚画完就累了,要回榻上歇息,还没有起草正式的告书。

      如今为了方便批奏折,主上十日有八日都是在御书房睡,一天里醒着的时间没有睡着的长。一醒就赶紧批示,有的时候没批完,坐椅子上睡着的情况也常见,路也守在门内,只要没听到动静,总要进来看一看,是回榻上睡去了,还是在椅子上睡着了。

      若是回榻上睡去了,几层的床幔要放下来,还得点了安神的香。若是在椅子上睡着了,主上有吩咐,不得吵醒,路也时刻准备着薄毯子,给主上批上。

      这日主上是回卧榻睡了,路也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把主上露着的脚踝给盖好,毯子往里掖了掖,又慢慢的放下床幔。准备出门的时候,看了眼乱糟糟的桌案,其中一本打开的奏章,中间折了好几页,纸张像个弓桥一样凸起着,路也走过去,本想规整一下,可是,纸上几个字带着朱笔的批示,赫然映入眼帘。

      程墨修的名字上已经被画了圈,路也往卧榻方向瞅了瞅,小心翼翼翻看另一本,里面程康伯的名字,没有画圈,这是什么意思,主上难道选了程墨修?

      要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偃师王去。

      路也把奏章还原位放好,出了御书房的大门,招呼了吴宝,即刻将消息送到宫外去。

      偃师王及其世子程康伯在得到消息后,先是像泄了气的皮球,转念一想,主上还没发诏书呢,还有希望,人给逼急了什么事儿都做的出来。

      当即,知道程墨修抱着他的大鹅到了起源居去吃饭。特意叫了死士,来硬的怕不行,皇城脚下,转眼功夫禁卫就到了,只能还使阴招。

      两个死士直接去了探子回报的起源居二楼最后一间,轻轻敲了敲屋门。

      “谁呀?”程墨修喊道。

      一个女子抱着琵琶,缓缓而道:“公子,今日是店里东家的生辰,所以特让我们到每个房轮流唱曲儿,算是给各位客官送的曲儿,也给店家庆贺。”

      “哦,我不用了,你回吧。”程墨修道。

      另个女子垂眸软声道:“公子,我们是店家付了银子来常曲儿的,还请您可怜可怜我们这些个伶人。”

      程墨修示意八木开门,本来来起源居都是不带八木的,可是最近是非常时刻。

      门口两个女子,一红一绿,面容姣好,两人鱼贯而入,绿的抱着个琵琶,进了屋,便问:“公子想听什么曲儿。”

      “随便吧。”程墨修摸着大鹅白白的羽毛,俩个女子瞧着一桌子的菜,他没吃,鹅在吃,稍微有些诧异。

      红色的则端着壶酒,跪在程墨修旁边道:“客官,您尝尝,这是我们东家陈酿了二百年的西域黄酒,今日特意取了一坛,二楼隔间每个屋子只送一小壶。”

      “二百年?西域的?”对听曲儿没兴趣的程墨修对酒却有了兴趣,说了什么好酒都是喝过的,百年陈酿也有,可是二百年的还真没。

      红衣女子马上倒了一杯。

      果真是好酒,刚刚倒了出来,那香味比桌上这坛浓烈的多了。

      程墨修深深吸了一口气,“恩,是好酒。”

      “客官,您请尝尝。”红衣女子将杯子举起来,递到了程墨修的跟前。

      程墨修瞧着,这一壶还能再倒个几杯,于是接过对八木道:“你也来尝尝?”

      八木像个桩子一样立在后面,“不了爷,万一您醉了我扛您回去,万一我也醉了,那怎么办?难道让大鹅扛咱俩啊。”

      哈哈,程墨修大笑。

      杯子被举在了半空,八木不喝,可是这味道却吸引了大鹅。

      正在吃蛋黄玉米粒的大鹅伸了伸脖颈,凑着那长长的脖颈往酒杯处伸。

      程墨修十分大方,问道:“你想喝呀?那给你尝一口吧?”

      说着往已经吃干净了的玉米盘子里倒了一点点,毕竟,酒杯口窄,鹅的宽嘴可是伸不进去的。

      红衣女子看着那鹅要喝的时候,脸上略过了一丝不自然。离她很近的程墨修捕捉到了她的表情,既然是送的酒,管我怎么喝呢?为何刚刚含着点紧张呢,她在紧张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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