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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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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女子换过衣裳,我见已到掌灯时分,便去厨下用现成的材料做了一锅打卤面。是我来这个时代之前常做的吃食,因为简单又营养,做的多了,味道也还不赖。到了这儿还是第一次,不过有厨房的人打下手,虽然火候有点失准,调料有点失度,不过冲着那原汁原味的土鸡汤底,也不会难吃。
面端到避雨的几人面前,腾腾的热气冒着,正要请他们举筷,一个伺立一旁的长随忽然上前,对他的主人劝言到:“主子,咱们自己也带着吃食,这……”瞟一眼石桌上的面,“似有不妥……”
那位大公子挥手让他退下,道:“我自有分寸。”然后对我面有歉意,“姑娘为我们操劳,我这里道谢。下人言语得罪之处,还请海涵。”
我不以为忤,对他坦然一笑:“他们不过尽忠职守罢了。”
他还想再说,旁边一直没开口的小公子打断我们,只见他抄起面一边吃起来,一边笑骂那个长随:“老古不必罗嗦,还能被人在这儿毒死了不成!”一句话说得他们都笑了。我闻言“哼”了一声,被他听见,他也不在意,只冲我眯了眯长长的凤目,浮起一个莫名艳丽的笑。
说笑间雨已停了,本来天色已晚,不该在这时分赶人,但我实在不能做主留客,只好面有愧色的送他们出门。大公子从长随手里接过一锭银子,双手奉上:“多谢姑娘款待,我等冒昧叨扰多时,还请姑娘收下小小谢意。”
我推拒他:“我不过借家主之屋、家主之食行小小一善,怎能受你银两。再说,家主修佛悟道之人,必定赞同我的做法。小事一桩,公子不必放在心上。”
他见我这么说,也不勉强。小公子与那名女子耳语几句,她就款款走上前来,温言道:“蒙姑娘不弃,姚墨君感铭于心。将来姑娘若遇难处,或可到京城流云阁寻妾身,定尽力相帮。”
看他们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我也伸个懒腰打个呵欠,自来到这儿就不得不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不过这有事做的时候呢,时间倒是过得飞快,我感谢这小插曲,让我打发了无聊的时间。嘿嘿,再回想一下,我今天接人待物还挺得体的吧,心里不免小小得意。再想,这年代富贵人家果然基因好点,出现美男的频率还是真高啊,不过,我们家这个也不错……喂喂,想歪了,不是我家的,是我的家主、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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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我又闲着,在对自己说了一百遍“心静自然凉”之后,我决定不能再自欺欺人了,又没空调,又没电扇,又没人给我扇扇子!当然,没听说丫头还有丫头伺候的。所以,凉个屁!这万恶的旧社会,都逼得淑女说粗口了,唉,憋不住从心底感慨,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李福晋身子娇弱,前两天说中暑不适,已安排车驾送回城里了。其实我看,不过是这次咱们府上的大家长不知被什么事绊住了脚,快十天了,也没见回别院来,她自然是要“身体不适”了。
不过她一走,我可是“身体舒适”了。来到这个时代后,处处谨小慎微,作小伏低,生怕一个不小心触犯了这儿的章法,咔嚓也罢了,万一打上几十棍,死不了又活着难受,你说我一个生长在女权主义高涨年代的独生子女,每天精神压力这么大,过得辛苦不辛苦!要指望着贝勒爷庇护,算了吧,这都十天见不着他人影了。咦,似乎微有怨言?我又不是他的后院!不来正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呸,我也不是猴子!
胤禛的贴身丫头,这个身份在这儿已经够高了,别院的人都对我很恭敬。就是别院的管事,恐得罪我向胤禛打小报告,也让我三分。这样已足够好,我也不是个没事找事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哈哈,我乐得和底下人打成一片。再说处了这一段日子,真心还是有几分的。
这天我帮仆妇林婶浇花,见那花开得娇艳,忍不住一边抚摸着花朵一边问林婶育花经,忽然觉得手背痒痒的,伸手去挠就挠到了一丛刺上,疼得我一声惊呼。低头一看原来被一条毛虫爬上了手背。那虫子黑黑黄黄的,背上布满尖刺,我立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快甩掉。可是两只手碰到虫子的地方都已红肿。
林婶赶紧拿水来给我冲洗,不过也晚了,我本来就是过敏体质,才一会儿蛰咬的地方就肿成一片。问过林婶才知道,这是常有的事,花丛里的虫子都极隐蔽,平时靠人工拿着类似镊子的工具一点点清理,是怎么也捉不干净的,只能由它去了。
我的手既痒且疼,管事的给找了个大夫,用草药汁清洗了,又敷上一层,把两只手裹得像粽子,叮嘱我不许挠,每天清洗换药就会好了。不过我怀疑那个大夫是不是赤脚医生呀,自裹上起,就觉得双手似被许多虫子密密啃蚀,点点针扎一样难受,加上热,我烦躁的在屋里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