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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他极偶尔会 ...

  •   平安夜,下起了稀稀拉拉的雪水,他窝在青白色的大自然布景里,嘴里一根烟没烧完,腿边一小瓶黄酒却见了底,雪花落在眼睫毛里,像是饱含泪水。
      他极偶尔会从生活中逃出来,携着一摞厚厚的明信片,来到平凡世界的小小乌托邦。老婆挥舞着锅铲权当没这个老公,她怀疑这是他初恋女友的祭日,活人不跟死人争,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
      最近的一行明信片难得不是出自寄信人的手绘,而是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一角,背面是一句漂亮的瘦金体,别骑大象了。
      “居然到非洲了。”
      他呼出混着酒气和烟味的一口气,神情似是到了极乐境地。

      真想看看呀。

      他还是小孩,程潇就这把岁数。
      他已经工作了,程潇看起来还是这把岁数。

      他从不寄自己的照片,可惜了他一张俊脸。他们唯一一张合照还是呲牙咧嘴的他众星捧月的被围在中间,程潇站在最外围,在一张张仅仅是看照片都会忍不住笑的笑脸间,兀自凝着脸。
      小时候,程潇像个死人,基本不说话,他看到他就怵。
      他也曾不爱说话,每天呼吸都累,程潇反倒变得谈笑风生,插科打诨地活着,比他更像个年轻人,即使他的年纪都够当他爷爷了。

      李小白的模样在18岁时格外出挑,青涩,隐约已有成年人的棱角。只是那年还不流行这型,等刮来了男生女相的风,李小白已是社会的老油条。
      他的好友彭宇倒为他操碎了心。

      彭宇敲开李小白的家门,见到的是程潇。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程潇,他愣了一下,有点结巴道,李小白呢?
      “有事说事。”李小白从卧室出来,睡衣被他睡的松松散散的。
      彭宇眼睛从李小白身上又扫回程潇身上,程潇笑眯眯地去冰箱拿了瓶饮料递给他。彭宇更结巴了,“这位帅哥是?”
      李小白这才舍得把注意力从手机上拔出来,看了看彭宇,“呵呵,这我表哥。”
      他长吁一口,自顾自地去沙发摊好,“表哥晚上跟我们一起去酒吧么?”彭宇中指直指李小白,“这个死宅男每次都约不出来,连18岁生日都没活动。”
      谁是你表哥?李小白暗自吐嘈,“行了行了,去就去,奉劝一句,到时候泡不到妞别哭。”
      “行,那我们先吃晚饭,哥们请客!再去喝酒!”

      李小白硬是睡到了下午,才被尿意憋醒。
      “快点!我上厕所。”
      程潇倒是很快开了门,夏天的热气蒸的人更加唇红齿白。李小白可没工夫观赏,从缝隙里挤进厕所,把人往外一推,关了门。
      程潇耸肩,穿着浴衣去屋里踱来踱去捣鼓酒吧的行头。
      等到李小白换好衣服,他还在整发型。他气息奄奄的,目光随着程潇看来看去,“都说等姑娘约会费劲,你一爷们怎么也这么麻烦。”
      “上战场当然穿战衣,好久没人邀约我喝酒了。”
      李小白愣了一下,没再催促,反而给彭宇发了条晚点到的消息。

      “操,你这哥哥太猛了。”他们哥俩坐在角落,彭宇颤着手指指程潇,程潇坐的地方又来了位姑娘,“他…他简直不是人!”
      李小白咬着酒杯含糊地说,“了解,换个我不知道的。”
      程潇如画的眉目即使看酒杯都是深情的,再加上岁月赋予他的气质,和多年的口才,他坐在吧台,和一个个前来的姑娘调情。
      那几乎是酒吧所有的单身姑娘都坐过的位置。

      “这是他泡的第243个姑娘了。”
      “你他妈怎么不早说!”
      “我早说你不信啊。”

      彭宇喝酒的目的快成评书了,对搭讪程潇的姑娘们毫不客气地打分,这会来的是个清纯的姑娘,背影很美,他不无嫉妒地说,“我看这个能成。”
      “别指着人姑娘,被揍我都不好意思帮你。”说是这么说,李小白还是看了那姑娘一眼,“成不了,打赌么?”
      “赌,这姑娘是我喜欢的类型,成不了我就上,成了还能赢钱。”
      “哟,挺会打算盘的。”
      “那是,我就是不喜欢学习!”
      “对对对,不然你就考清华。”
      “那不行,要考还是得考北大。”

      李小白拿了自己和彭宇的酒杯,坐到程潇旁边,“帅哥,喝一个。”

      李小白这一出,总算是挡住狂蜂浪蝶,拉了程潇出门。
      “玩得开心么?”
      “还成,就是以后得换个酒吧,免得人家说我拒绝了姑娘,被一个小男生勾搭走了。”
      李小白配合地笑笑,“加上这次都243个姑娘了,没一个喜欢的?”
      “你一直在数啊。”程潇双手插在裤袋,眼睛一直盯着前方,“你玩游戏玩到99级去打9级的地图,能有什么喜欢吗?好玩而已。”
      “我玩的是英雄联盟。”
      程潇噎了口水,咳了咳,“所以说我还是更喜欢画画,即有成就感又有作品,最重要的是够打发时间。你那些游戏,玩到最后也只有一个账号,多无趣。”
      “我无所谓玩不玩,主要是陪彭宇玩。”
      “那小子…”程潇眼神往下,笑了笑,没说什么。
      他们驾轻就熟地行走在夜晚的街道,李小白感叹了一声划破寂静,“我以为你的爱好会更加草莽,总之不是艺术之类的。”
      “我经历了不少,你不能简单理解我的性格。”
      李小白脑子一下飘忽到刚才程潇和驻唱的姑娘调情时,为人伴奏,“你还吹萨克斯?”
      “会一点,我对乐器提不上劲,只是时间太长了,总的找东西学学玩玩。”程潇脚步一停,李小白跟着停下来,“你小时候我还教过你小提琴,只是你拉得实在难听,连我都教不下去。”
      “我故意的,我也对乐器提不上劲,只是我妈总觉得有个免费家教,不学白不学。”
      “诶,等你再大点就知道,这些身外之物看淡就看淡了。”
      “我说,这位有钱人,这么何以不食肉糜的话都说得出口,当真是不要脸了。”
      “我没教过你不要嘲讽老人家吗?”
      “好好好,我不说了,回家。”

      终于有天,李小白见识到程潇昔日的情人。
      程潇领着他踏进医院的第一句话如是说,“我可是鼓足勇气来看她的,你别笑我。”
      李小白张了张嘴,又闭上。

      病床上的老人行动迟缓地转过脸,神情没有一丝变化。
      程潇肩膀微微一颤,“长乐…”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语调,几步跨到病床前,弯着腰盯着老人的脸,欲在她面上挖出无数熟悉的往昔来。
      李小白没跟进去,半个身子都在门外,他只瞧到程潇背后负着的手一直微微颤抖着。
      程潇的嗓音听着十分不着调,恍惚道,“你过得好么?……”

      那几乎是程潇的独角戏,李小白观察起老人,似乎比他高龄的爷爷还要看上去老些,实在是看不出任何一点当年的风姿。程潇请的特护只会以为他是老人子孙辈的一员,哪里会想到风花雪月的事。
      他听着程潇徐徐诉说着他当初是如何疯了一样寻找她的下落。

      原来那年的程潇,还不是程潇,无名无姓,孑然一身。
      那年的程潇,四处打听,却得了她被逼逃亡云南,在东南亚安营扎寨等一堆龃龉的假消息。
      那年的程潇,经历了一场由时代主导的宛若剥骨般疼痛的分离。

      无论何时,程潇总是集所有人羡慕的元素于一身。
      偏偏流离失所,没有家。

      程潇把老人的手盖在自己脸上,低低地笑出声。李小白上前手都环住他的肩膀都没打断,更没意识到那是一个拥抱。

      “你看,再深的感情,脑子都不好使了,还记个屁啊。”

      他埋着脸说这话的时候,老人落下泪,划过沟壑般深刻的皱纹。

      “走吧。”他没有回头,用宽阔的脊背死死地挡住李小白看老人的视线。
      李小白走出病房,程潇才跟着出门,没有停顿地去楼上,走到一半才发觉李小白没跟上。
      “走了。”
      他还在楼下,这才面朝他,就像一个孩子的视角,“她在哭。”

      “我也想哭,霄白。”
      程潇背着光,李小白不确定地想,他的眼睛好像湿漉漉的。

      程潇只去看了情人一次,平日里窝在家,空闲的时候就坐在客厅的飘窗上晒太阳,过得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
      李小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事实上他忙得顾不上安抚老人家脆弱的心灵,他才工作一年不到的时间,在职场上还是新人一枚,总算接触到点重要的业务,他每天都得钻进铺天盖地的工作里。
      尤其是这两天,他得出差,出差前期的准备让他一睁眼就开手机浏览最新的业界信息,早饭都在路上吃。
      程潇还是照样做着精致的早饭,尽管李小白把东西都摞在一起当三明治吃。他这几天起得很早,或者说他几乎没有睡,他总在夜里见到好久未见的挚友和深爱的姑娘,还不如不睡。

      他看着李小白最近的忙碌,只觉得无聊。让他连做梦都时常想,连他这样的人都能被李霄白引领着兜兜转转成了他们家的恩人,怎地到李小白这代就成了个碌碌无为,像只公蚁的人?那知晓他所有不堪、懦弱和狼狈的李霄白,是李小白的太爷爷。

      他在梦里回到他们分别的时候,那时程潇七天没进食,虚弱得还不如带红星星的小孩。
      李霄白带着人破了他的房门,让人看着门外,一回身三两下制住人,往他嘴里灌粮食。
      久久萎缩的肚子哪禁得住这样吃,程潇推开李霄白,把珍贵的粮食吐了满地。他的额头一片青紫,面色也很难看,清俊的脸被折腾得一塌糊涂,不再面冠如玉。但即使这样,李霄白还是软了口吻,“她还没死呢,你要走在她前头么?”
      “呵呵呵呵,”程潇笑出眼泪,“哈哈哈哈哈哈!你忘了我是活着的阎罗王?我想死都死不成,想死都死不成啊…”
      李霄白拍了拍他的肩膀,替他整理头发,然后叹了口气给他一拳,“我护不住你们了,哥,你必须振作!”他又一把捂住他的嘴,“嘘,别问,别问。你带着铭宗和他娘去上海,我在那有套房子。我逃不掉了,但你可以。到那里,记得教我儿念书写字,别成了那帮狗崽子。”

      他见她是在学校的操场,她挂着□□的牌子,那头为他爱听戏蓄的长发被绞得秃一块长一块的。
      “谁让我爹是地主,亲人不管我,我不怪他们,但你如果成了□□,我会恨你。”

      “…好。”程潇举起双手,似发誓,似投降。

      那年,他刚年满40,是身心俱疲的中年人,但他看起来还是朝夕光明的年轻人。李霄白告诉他,他必须振作,否则不只是她,连他这一家子也会成这疯了的年代的陪葬。

      梦都是片段串起来的,他一下又回到他们初识的湖边。那时的京城不像现在这么摩登,美丽的风景伴随着她,让他心肠柔了满地。

      那头漂亮的长发又回到她的头上,她轻轻地微笑着,面似芙蓉花,身有杨柳姿,“我叫程长乐,你呢?”
      他回,“我无名无姓,孑然一身。”

      他控制不了自己摆谱,只觉好笑。但梦诚实地告诉他,他想的是,如果能回到曾经,他第一眼就马上下聘礼提亲。

      梦境像猛兽,把他吞噬到他好不容易找到她的时候。她的精神出了问题,靠药物控制而迟钝的大脑差点认不出他。
      “是你啊。”长乐像是突然被塞进一段记忆般,恍然大悟,“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上头给我身体里塞了一堆垃圾,我的记忆退步到了七岁小孩的地步。怎么说忘了谁都不能忘了你啊。”
      程潇一下闭了嘴,许是闭得太快,水气漫上了他的眼睛。
      还记得两人身着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戏服,长乐眼睛瞧进程潇心底,“你说我们,可相配?”
      程潇轻轻啄了下长乐花瓣般的嘴,代替了他的回答。长乐咯咯笑着勾住他的脖子,继续他们的亲吻。
      毕竟,那年的长乐远比他勇敢。

      事实上,他和任何人都不相配。
      时光好像在他身上停止了流动,仍是二十多岁仿佛拥有着无尽可能和无尽的好奇心的脸,招摇着不会破碎。
      春夏秋冬又一春,唯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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